提到六十年代的美国, 您会想到什么? 摇滚? 性解放? 嬉皮士? 民权运动? 艾森豪威尔主义?肯尼迪遇刺? 还是反越战思潮的涌现? 提到九十年代的全球, 您又会想到什么? 柏林墙倒塌后的美国独霸全球? 冷战思维在后冷战时期的延续? 伊拉克战争? 亚洲金融风暴? 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开始显现出对传统媒体的挑战? 《莱姆酒日记》/The Rum Diary 是美国作家亨特.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写于六十年代, 但直到1998年才得以发表的小说。
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叫保罗.坎普/Paul Kemp的记者兼自由撰稿人从纽约来到波多黎各的圣胡安城为当地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工作。
但是,该家报社不久便关门倒闭了。
坎普也在随后的日子里经历了各种人生的跌宕起伏。
该小说在2011年由汤普森好友强尼.戴普/Johnny Depp名下的电影制作公司Infinitum Nihil改编成电影,并成为该公司自204年成立以来出品的第一部作品。
电影不仅刻画出了一幅美国六十年代的印象图,还流露出了美国社会在90年代对冷战的反思, 并夹杂了对当今全球社会中依然存在的种族冲突以及日渐高涨的仇外情绪的焦虑。
强尼.戴普扮演的主人公虽然酗酒、行事乖张,但正义尚存。
而他刚刚加入那家报社,便发现了自己和主编鲁特曼/Lotterman(Richard Jenkins)在有关媒体责任上的认识的不同。
他认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是让读者了解真相;而鲁特曼则告诫他媒体就是告诉消费者,尤其是广告商们,想要的东西。
在鲁特曼的经营理念中,媒体的生存依赖于广告,所以报纸中所刊登的文章必须符合一个目的, 那就是让那些花钱的人高兴。
随后,坎普结识了在当地淘金的桑德森/Sanderson (Aaron Eckhart), 并爱上了桑德森的女友切诺特/Chenault (Amber Heard)。
和桑德森的接触过程中,坎普被许以重金,条件是写一篇文章,吹捧桑德森所参与的一个海岛开发项目。
这个项目是要在一个小岛上建个美国式的私人会所制的大酒店。
让前来度假的美国有钱人,尽情享受加勒比海的美景而不受当地人的打扰。
说白了,就是要将一片属于当地人的公共海岛私有化,并将它改造成只有特权阶层才可进入并享用的领地。
而据坎普在桑德森的私人海滩上的所见所闻,他知道这个项目在当地是不受欢迎的。
因为许许多多的当地居民被这所谓的“私人领地”理由而无情地赶出了他们生活的土地。
也因此造成了种族冲突矛盾的加剧。
虽然坎普在金钱的诱惑下,有所动摇。
但他最终因切诺特被当地人泄愤强奸,而开始反省美国人在当地的所作所为,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隔阂。
他认识到了政客商家和媒体的虚伪、他看到了种族冲突背后的社会阶层矛盾、他也开始质疑打着种种幌子的美国对外扩张政策。
这样的一个题材,不管是对故事发生的六十年代,小说发表的九十年代,还是电影出炉的21世纪,都有警示作用。
六十年代的美国和苏联正在冷战期。
两国为使自己成为世界头号强国而争得不可开销。
金援、海外市场扩张、太空竞争、甚至彼此支持局部战争等等,都是为了保护本国在全球的利益。
嬉皮文化的流行可以说是当时的年轻人对社会不满的一种表示。
大批年轻人以酗酒、性派对、摇滚乐、奇装异服诉求对社会高压的不满。
他们的举止在当时的遗老们看来,是反社会、道德沦丧的。
而同样是这样一批人,支持并响应各种人权运动以及表达对自由的渴望,也因此开始促使民众对国家政策的反思。
同样的在九十年代,美国开始独霸全球。
冷战虽然结束,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
同当年的越战一样,美国打着保护科威特的旗号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以维和的口号派军进驻了前南斯拉夫。
尽管自1992年来联合国大会每年都敦促美国结束对古巴的封锁, 但它依然我行我素。
贸易保护、经济制裁、军事干预……结果弄得全球, 尤其中东地区,反美情绪高涨。
再看今天,9.11的发生,对许多美国民众来说是不幸的。
它使得美国民众空前团结。
但它也促使了美国国家主义的高涨, 并让政客们找到了插手他国事务并捞取利益的绝佳借口--反恐。
于是,我们看到了今天的美国。
有意思的是电影和小说中的主人公坎普整天喝的烂醉,还时不时用些可卡因来麻醉自己。
但正是这样一位看似稀里糊涂,办事不怎么考谱的人,开始用他的打字机来思考美国社会和海外美国人的言行举止。
强尼.戴普应该说是坎普扮演者的不二人选。
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投资该片的老板和汤普森的好友,还因为他那特立独行的明星形性。
不管是他的剪刀手爱德华,还是加勒比海盗,强尼.戴普的明星形象总是和放荡形骸的社会边缘人物联系在一起。
他似乎天生就有种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气质。
但也正是这种气质,使得他可以对某些所谓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进行戏谑和嘲讽。
也许,坎普这个角色没有强尼.戴普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中那个谢顶的形象让人大跌眼镜,但他同样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审视着周围的世界。
也许有时候,醉了的人更容易接近真实。
注:《恐惧拉斯维加斯》/Fear and Loathing in Las Vegas (1998)同样是一部改编自汤普森小说的电影。
而强尼.戴普在片中所扮演的Raoul Duke的原型正是汤普森本人。
哪怕,你文化程度高到和林书豪一个级别,词汇量多到足以绕冥王星一周。
可是当你感到喜悦、 兴奋、 伤悲、 怜悯、 落寞、 愤怒、 绝望, 低沉、 平静、 无助、 失望、 满足、 激动、 疼痛、 舒适、欣慰、温暖、寒冷、 恐惧、沮丧、苦逼、 忧愁、 尴尬、 困惑、 疲劳、 热情、 冷漠、 消极、 厌世、 思念、 支持、 抵触时,其实,都只用一个字——“FUCK”来表达。
一次次,我们如此真实地感觉到,在激烈而又难言的情感面前,表达是一种多么无力的东西。
所以,如果“无语”是百感交集的最高级模式,那么,没有比这个模式,更适合德普迷们看《莱姆酒日记》时的心态。
他们言之凿凿地说:“德普的新片没有让人失望,而是非常非常失望。
”他们迫不及待地说:“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事实是,他们说的,还是对的!
是的,对于像我们这种外人而言,《莱姆酒日记》闷死了。
高潮的,都被预告片给搞完了。
剩下的部分,你大可边看边切西瓜,聊QQ,刷微博,打毛衣。
整个片子,上半段都在喝别人的酒,中间部分都在开着别人的车,下半段都在泡着别人的妞!
这样的日子发生在六十年代的波多黎各。
在那里的报纸印刷工厂里,油墨的味道里杂着混蛋和真相的气味。
此外,居然,还有偶尔闪亮的基情出来亮瞎你的铬合金双眼!
可是,就这样盖棺定论《莱姆酒日记》,实在有点草菅人命的意味。
如果肯杀时间了解德普和亨特·S·汤普森间的渊源,也许能多一分了解《莱姆酒日记》沉闷背后的况味。
其实,与其把《莱姆酒日记》看成传奇,不如把它当做仪式,它不过是德普对亨特·S·汤普森的成全。
就像当年德普用250万美金,成全亨特·S·汤普森把骨灰装进大炮里的遗愿一样。
《莱姆酒日记》也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式的成全。
作为《莱姆酒日记》的原型,亨特·S·汤普森,这位传奇的《滚石》著名记者,有着“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的尖锐,以及在自己的书上打三枪当做签名送给朋友的疯狂。
他迷恋着像酒精、医药、火枪等容易让人失控的东西。
德普曾回忆他到汤普森家做客的场景,“一次我在睡前准备用下烟灰缸,却发现床头小柜上竟然放着一桶火药,多得都可以把我们都炸到月球去,我竟然过了这么久才发现。
”这种危险的失控始终贯穿在整个《莱姆酒日记》中。
幸好,还有唯一的优点:诚实,它像系住失控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诚实和失控,结合在一起的时候,那个叫真相的东西,也就不远了。
在高浓度的酒精、荷尔蒙、迷幻药后,亨特·S·汤普森的最后一根稻草浮出水面,当德普握着重磅消息,面对着被扫荡后的报纸印刷间,他是这样帅地说:“我闻到了混蛋的味道,真相的味道,还有,油墨的味道。
”说这话的时候,不知道,德普的脑子里头,有没有浮现当年和汤普森以及充气娃娃飞驰在路上,抑或是把汤普森的骨灰装在大炮里送上天空的场景。
那是一种怎样的成全,我们何以懂得!
有些事,真的不足为外人道。
我想,当德普被问到汤普森是一个怎样的人时,他一定会晃着说:“亨特·S·汤普森啊……你懂的!
”他忘了,其实,我们远不如他懂。
所以,我们只好,嫌他太闷。
热带海边的暖空气透过屏幕都可以传递到我跟前看完这个电影有一点点被励志了他最终交到了良友找到了事业的方向娶到了爱的女人那一瓶小小的朗姆总让我想起一年前和我一同在北京分享椰子朗姆的女孩。
我家德普虽然演谁都是他自己以至于被朋友说成垃圾演员,但这种颓圮摇滚的感觉还真就谁也替代不了了,不服来打我。
感觉题材超级棒啊,男主原形就是酷到变成烟花炸上天。
只可惜电影乱七八糟的节奏硬生生给整成了英雄救美的大团圆,看得我一头雾水。
德普叔看到多年好友变成为妹子冲冠一怒愤笔疾书最后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的形象,也会一头雾水吧。
(不知道自己理解地对不对,他们搞摇滚的是这样吗??
)片尾曲好听,波多黎各很美,看完想喝酒想飙车想在狂欢节上尬舞。
琥珀并不耐看,看在她欺负我普叔的份上再减一星。
(垃圾豆瓣,打了四星就不能改成三星了,我就天天来试,看啥时候可以🙂)2017.6.21啊可以了!
改好了,三星了!
✌️2017.6.26
depp依然演什么像什么,演技没得说。
虽然片子闷了些,谁叫这次打的友情牌。
改编的小说作者是depp的好友,自杀后,追念意识像个party,最后把骨灰放进礼炮,打出礼花,就这个,也能知道这人生前什么样子。
如果单纯为看电影看这部片子的话,可能有些失望会。
我不知道它是一部传记片,看预告片的时候还挺搞笑的,但是一到正片,却整个沉闷了下来,笑点一个都没了,德普就一直拖着个酒瓶子摇来晃去,到最后才觉醒了,要做点什么了写这影评的时候,怎么是冒险+剧情?
冒险我倒是看不出了,不过结尾不是说纪念某位记者的吗,可能是事迹改编自小说不大可靠?
反正就几次看到想关掉它了,但德普在,就坚持着看完了
豆瓣这个剧情简介写得太烂了。
完全没有突出本片的深刻硬核。
先重新写一个简介吧。
【 保罗·坎普(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是个失意的纽约作家,他来到波多黎各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应聘当记者,报社主编罗德曼(理查德·詹金斯 Richard Jenkins 饰)雇佣了他。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保罗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写作任何真实有深度的报道因为罗德曼故意粉饰太平掩盖丑恶。
一次鸽了的采访,保罗受到报社前雇员 桑德森(艾伦·艾克哈特 Aaron Ec khart 饰)邀请到海滩吃龙虾午餐,见到之前偶遇的女神 切诺特(艾梅柏·希尔德 Amber Heard 饰),她是桑德森的女朋友。
桑德森许以金钱和物质,提出让保罗写假新闻蒙过民众,好让他们能霸占一个优质岛屿。
保罗并没有立即答应。
但在和朋友鲍勃(迈克尔·里斯波利 Michael Rispoli)离开的时候被当地一群小混混围截,由于放火不慎烧到警察而被判刑。
此时,桑德森出面保释了他们。
作为回报,保罗答应写假新闻。
然而,在后期不断与桑德森的接触中,保罗越来越觉得桑德森作恶多端。
尤其是当切诺特因为违背桑德森的意愿参加了当地人的狂欢派对被桑德森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保罗终于和女神在一起并大胆反抗了之前桑德森要求他写作假新闻的事并决定把他们赚钱的丑恶行径公诸于世。
然而此时报社被强行停业,保罗决定返回纽约并继续完成他的报道…… 】这个电影的内核非常深刻,当然现在这可能是一种被广为接受的潜规则了:通过虚假宣传使地产商以极低成本掠夺原本属于民众的高额公共利益。
电影着重刻画了一个记者成长的过程。
从一个摆烂的酒鬼变成最终为正义发声的勇敢战士。
暗线是地产商的罪恶掠夺。
虽然加入了切诺特的惊艳女神作为商业卖点,但女神在整部影片的作用其实是很边缘化的。
这并不是一部名色皆收的名人传记。
也不像现在很多神剧,穷小子却有着花不完的钱和大豪宅。
影片里,主人公记者保罗,取得任何一点利益都要交换自己同等甚至更多的东西(比如违背良心的写作)。
而在最后,当他弄清楚这些肮脏交易的内幕,弄清楚一些隐秘的联系,他甚至还是靠着女神留下的100美元才还清债务并决定从新出发。
电影的台词真的很棒!
不愧是纽约时报编辑Thompson的自传电影。
所以一定要看英文,看不懂多看两遍,就能体会那种美国幽默式的讽刺。
细节也很好玩:罗德曼的假发(要不说真看不出来),鲍勃的破车(穷得车破了还非得要回来),成天醉着的莫伯格(其实是个人间清醒)。
环境的塑造也很真实,比如肮脏的墙面,为了生活依赖的斗鸡,对比强烈的干净的海滩和上层社会的聚会以及下层的狂欢。
各种虚假与真实的对比:穷和富,真实和谎言,脏和净。
它们揉在一起,都形成一些分裂的表象。
只要不去探究,那么维持这种表象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干嘛说出来让民众知道,他们知道了他们就想要去要回自己的,就会有动乱。
罗德曼语。
这是个何不同流合污的想法。
电影中保罗追求的是,他想还一个真相给民众。
他通过揭露这种真相在纽约名声大噪。
他也成了上层。
那么后来,他会不会再堕入道德陷阱,会不会沉沦物质。
那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事了。
看完了我都想去波多黎各了。。。
我到底看了个啥?
可能我就是喜欢那种写实一般的经历吧。
电影的英文让我觉得很逗乐,很拍案一绝,可能,也就仅此了。
说实话不喜欢这样的传记,特别有一段没看懂,DEPP看着女主被黑人包围,又看到女主的男朋友因为嫉妒弃女主而去,而DEPP非但没有去救女主,还迁怒与女主男朋友,进而要揭露此人的所作所为。
尼玛,为啥啊?
》???
因为DEPP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正义感???
我勒个擦,明明就是一个神经质,在一群神经质中穿梭。
在波多黎各这样美丽的城市,建立在大自然心脏中的城市,有着两种极端的生活方式:最淳朴的生活,就想男主的几个屌丝酒鬼朋友和最高端的生活,就想女主的朋友,开着游艇和跑车,穿梭在大自然间,两个生活是如此的格格不入,从出生就是原罪,永远不可调和。
就像男主最后的生活一样,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迈出那离奇的一部,可能这就是男主的国人之处???
值得吐槽的一段,影片中一段对DRUGS和吸食后的影响非常到位。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人,他叫Hunter S. Thompson,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化作烟花,照亮了好来坞的夜空。
《朗姆酒日记》看了两遍,其他的?
对不起,宝贝,好象都买不到。
幸而有同名电影潦以慰藉,主演还是Thompson的好盆友约翰尼•德普。。。。。。
可是,额。。。。。。
我要说,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把曝红的小说改成电影,的确是件难事,编剧也许总想不忠于原著也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东西,可是这部电影,我很遗憾,如果Thompson看到结束处那段可笑的文字“this is the end of one story and the beginging of another……”一定会暴怒地从坟地里跳出来,哈,老天,但愿他有坟地。
“当我们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我是变老又变得更聪明了,还是仅仅只是变老而已”,“酒精只不是让时间过得稍快些,别无他用”。
电影没有了“怕与恨”,把kemp设计成一个充满正义的斗士,没有颓废与迷茫。
最可恨的是生生把我爱的角色“也门”弄没了,24岁的高大金发男人,好斗而野性,小说里几次高潮,都由他挑起。
把也门的女朋友切诺特给了满身铜臭的桑德森,制造了又一个俗套,金丝雀最后回到美国嫁给受敬重的记者坎普,而他只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自然,醉熏熏的坎普骂切诺特是条四处寻找寄主的喉盘鱼的一幕也不会出现。
电影还欠我一个离别,在也门闯出弥天大祸的那个大雨之夜,坎普驾车只想把他妈的麻烦送走,两人坐在湿透的车里看着往美国的最后航班从头顶飞过,在清晨无声地将他放在空无一人的港口,独自面对漆黑的大洋,面对未知的将来。
多好的故事,多绝望啊,全没了。
没有了也门的红色破摩托,没有了坎普的黄色大众,取而代之的是辆很60年代的边三轮,在电影的后半部,天天载个三个傻叉乱跑。
还好,那个注定埋骨圣胡安的老鲍博还在,还开着那辆被波多黎哥小孩称之为蟑螂的菲亚特,老天,象极我曾经想买的500,今天他的复刻版居然要买到20几万,这明明就是款脸上写着落魄二字的车车嘛。
那个猥琐而讲义气的瑞典酒鬼莫贝里也在,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仿佛都能闻到这个人形脓包酒精脑身上的臭味。
最不能忍受的居然加进了斗鸡与灵媒,还有结尾,坎普开着那条傻叉船向着朝阳驶去,萨拉说,“find your artade wind”,呕心的字幕出现。。。。。。
考,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不写了,睡觉。
“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再也不看德普了。
Amber heard 无敌美
多年後強尼絕對想不到女主會在床單上留下那一大坨
老啦
完全是因为德普。看到剧情简介,发现无法在电影中找到一点影子
三星半 台词很棒外 改编的不好啊
You are a waste of human sperm. ——骂人界的新里程碑……
有人在酒精中醉生梦死,有人在酒精中看到真理。
看到你我就莫名的开心
片中酒变得非常有吸引力
虽有德普,依然看不下去,乱七八糟的
慢热型的片子,看到后来会渐入佳境。最终发现这是一部传记片。再来看简介,才明白,这个自传,造就了那么一个结果。
为了德普才看到。。
主角整部戏都在泡妞酗酒,他做的正经事加起来还不到10分钟,回了美国之后就成了一名著名的记者。这是什么情况?
飞机上看的,实在不晓得这电影在讲啥。。。
年代和波多黎各的风情都有,人物一直在喝酒,镜头一直不安定,但是没有《恐惧拉斯维加斯》的癫狂,而是理性地愤青。最大的缺点是由价值观引导故事,而不是由故事带出价值观。
唯一的亮点是剧中的莫波格
这才是Johnny的电影...大爱那段和胖子一起试L...bad trip.....太逗了.....
节奏把握的不好啊。。。幸好depp依然秀色可餐。。。
期待了很久,还有我最爱的演员。怎么可以是烂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