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香港深水埗发生一起援交少女被杀后碎尸案,头颅被抛入九龙城码头,作案细节,骇人听闻。
不管是因为猎奇心驱使,还是出于对死亡的关注,很早之前,这类真实残酷案件,促使香港产生了一系列“奇案”电影,大多贩卖暴力与情色元素,[屯门色魔]、[羔羊医生]、[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等都是由真实案件改编。
观看这些电影,多少会让我想起卡夫卡的一句名言:“我们容易从现实生活中制造出许多书,但却不能从书里引出生活。
”呈现暴力现实的电影是否真能把人引向对其背后深层原因的关注?
根据深水埗这起援交少女遇害案改编的[踏血寻梅]也具备了暴力和情色的话题性,尤其是分尸镜头,在灰色的画面基调和主演白只那透着怨愤的神情的演绎之下,让人无比恐惧。
于香港的电影院观看这部电影时,不算是一次很好的体验。
不是因为影院的服务质量差,而是时间选择的不合适。
因为排片量少,不得已选择了八点多钟的早场。
清晨,从酒店出门,旺角的街头,大部分店面仍然关着,相比夜晚密集的人群,彼时,街上行走的是真正生活在这里的街坊邻居,从大厦、从巷内、从茶餐厅里走出走进,面孔淡然。
对于游客而言,这算是一次感受本地人开始一天生活的初始时刻,不静不闹。
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清晨旺角街头的景象,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跟电影中的凶杀案发生的地方太过类似,是普通市民拥挤生存的地方。
遇害少女王佳梅跟随母亲移民香港,住在古惑仔电影里经常出现的,被敲门催缴保护费或高利贷的公共屋邨中,十几二十平米大的地方住着一家四口人。
在许鞍华的[天水围的夜与雾]中,嫁给任达华的内地女孩张静初就是住在类似环境的地方。
在香港,存在着这样一个老夫少妻的现象:想移民到此地的内地妇女嫁给了这里上了年纪的男人。
各自的生存条件都不是很好,所以很多只能住在香港政府兴建的廉价公共屋邨内。
影片中的母亲在王佳梅很小时就改嫁到香港,直到她十几岁时才把她接过去一起生活。
王佳梅的粤语说得不好,跟继父的关系也很差,早早就想要出去赚钱。
影片从王佳梅去到香港后不久便遇害开始讲述,倒追起凶手丁子聪的杀人动机。
表面上这是一部追究案件背后真实原因的电影,但是三段式的结构(寻梅、孤独的人、踏血,据说还有一个版本里会多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一章),慢慢揭示的其实是几组人物的生活困境:王佳梅的贫穷与梦想,凶手丁子聪的暴躁与不满,负责此案的警察臧Sir的执着和孤独。
王佳梅想做模特不成,出于对金钱和更好生活的渴望,沦为援交少女;丁子聪是名送货司机,电影中一出场便与老板大吵一架,后来认识一个女孩,发展了一段暧昧关系后,无疾而终;臧Sir和妻子离异,只能偶尔去探望女儿,所以他很能理解王佳梅死后,她在内地还不知情的父亲如果知道消息以后的心情。
影片区别于大多数香港“奇案”电影的地方是,它精心设计了故事结构,强化了每个角色的现实感,削弱了案件本身的猎奇性质。
新移民王佳梅和香港底层青年丁子聪置身在不满的生存环境中,自身的性格、抉择和环境中的偶然因素促使了悲剧的发生。
案件既是一场谋杀,也是自杀。
正是它的现实主义底色,导致了前面说到的清晨观影后的“不佳”体验,在最熟悉自然的环境里滋生了这样恐怖的悲剧,令人无限唏嘘。
然而,我也不能确定,看这样一部透着无望的电影什么时候会是合适的观影时间。
从电影中走出来,再看看周身的穷街陋巷与高楼大厦,行色匆匆的路人,奔波忙碌的年轻人、中年人和老人,不得不去想像他们中的许多正也经历着王佳梅、丁子聪那样的生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走上那条路。
影片有好几处镜头特意游走在普通市民的生活面孔上,不过,它不是把悲剧的责任推给“社会/环境的压迫”,而是冷冷地展现了其中的真实和个人的处境。
臧Sir最终没有找到丁子聪谋杀的动机,但是找到了生活更真实冷酷的触感,他用相机定格了自己在每个悲剧中的“在场”。
(原载于看电影杂志2月中)
王佳梅跑去援交,遇到第一个瘦狗筷子男表示要跟他交往,王佳梅:对不起,出了酒店我就已经忘了你是谁了;遇到第二(?
)个帅气游戏男,不收人家钱结果还怀孕了,结果被帅气游戏男“心安理得”的像想道具一样call出来,站在自己女友面前证明两人之间没有关系,,,看到这里我就实在无法把“孤独”这两个高大上的字按在王佳梅这个未成年少女头上,就算王佳梅之后一心求死,这情节逻辑的本身,要是真实的发生在我大天朝,或者香港本土,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给这个16岁妞冠以“naocan”两个字。
如果从电影情节本身,以及其想表达的主题上分析,我只能把瘦狗筷子男打给王佳梅的那个电话以及王佳梅的反应的情节,列为本片最大的败笔,设想如果没有那个情节,我作为观众就还真的能试着去理解王佳梅的“孤独”了,她援交瘦狗恶心男,只是为了钱,最后不收帅气游戏男的钱还想求交往,只是为了找个依靠,无可厚非,但是有这个情节,就无法让人忘了那个对比:拒绝瘦狗筷子男,忘了自己援交少女的身份,天真想跟帅气游戏男交往,,,除了“naocan”,你还会想出什么词来形容?
多说几句:1,王佳梅的身份要是换成香港人本身,这片子的话题性至少下降一半;2,我老觉得这片子跟《老无所依》有点像,里面最想表现孤独的角色其实应该是郭 富城演的警察
一到香港就想往影院钻,观影的自在感向来是愈绝缘愈饥渴。
想来也走运,金像奖上风头一时无两的《踏血寻梅》,在去年赴港时竟恰好让我赶上。
阵容与噱头俱在,再抹上一层难得不管不顾的港片味,足以流连。
知道凶残,但要还原时仍然难免心颤。
只是这明目张胆的凶残,却偏偏不是主角——顶多是个暖场串场的小厮。
从动机到动作,卸掉了预期的狰狞后,凶残把悬疑、惊悚与警匪等类型悄然吞噬,满脸诚恳地祭出几个孤独灵魂背后的隐衷。
别说端着个看《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的心却走了个《麦兜菠萝油王子》的场,要不是在冷光下还有这份耐性与涵养,《踏血寻梅》也就不过是为香港奇案系列平添一笔罢了。
所谓“真相的终端,人性的伊始”。
案情一早大白,臧Sir蛮牛般的追索才是大戏的开幕。
万一心里很想相信,假如凶手不是魔鬼呢?
有意趣之处总是工笔。
电影四个篇章,“寻梅”、“孤独的人”、“踏血”与“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杂糅又熨帖,文艺范都蒸出了好些。
丁子聪踏血,臧Sir寻梅,王佳梅却并非唯一孤独的人,待到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所有因果都被搅得血肉模糊又心神俱宁。
尘埃落定最重要得落在臧Sir一线上。
这个喜欢带着宝丽来相机在各个现场留念的警员,特别有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深度报道记者的味道。
郭富城展现最老造型,花白头发,拉渣胡子,滑到鼻梁上的大镜框,穷酸落魄得只剩一把拧劲与一副热心。
演得当然依旧不差,然而跟邵美琪一样,同类角色早已驾轻就熟,不好说金像奖上封帝是凭演艺身涯里的最佳角色,毕竟发挥余地不如以腔撼人的金燕玲和以眼慑人的白只他们大,只能说,这个透着暖意的角色穿针引线得甚是稳妥而伟大——你会在最后感激他的。
要知道,最耀眼的还数饰演王佳梅的春夏,一股朦沌神色,把初入香港后的彷徨孤寂浇灌得玲珑水润。
母亲与姐姐给不了体己,学校与单位给不了归宿,男友是以为的,前景是虚空的,昏天暗地中看似幸运地在网上缠到同样沦落的边缘人,直至似是而非的戏语变成覆水难收的遗言。
这无恨的戕害,空濛得一如丁子聪说起不知如何分清心肺时的眼神。
让人不知该如何怨恨,或从何怨恨。
电影已然一瓢一瓢地把过往舀上来,人伦与社会的冷暖都在移民、压榨、援交、毒品、隔阂、独立等厚重话题上昭然若揭,悲悯剩了下来,引向大面积的心疼。
而心疼最盛之时,正是听着春夏用半生不熟的粤语经意不经意地哼唱郑秀文的《娃娃看天下》。
“忘不掉的岁月/印象里是我淡淡泊泊的家/在日记内某夜/你话我像痴心娃娃看天下/檐蓬上面那天空/那年可不一样吗/那天我不懂你的话/如今自己继续每日制造我热热闹闹一生/但在美梦里又渴望再做个简简单单的人/回头问问这天空/这人生可轻易吗/这些你到底明白吗/……”竟像是作词人冯正二十多年就为《踏血寻梅》和王佳梅写就似的。
此刻再听此歌,四五个月前的观感便已栩栩重现。
它不着调得恰好,跟这电影一样不务正业,却偏偏显出了匠心独运,用心又用情,因此纵然烟雾缭绕偶失准头,但在纯港片佳品稀缺之时,它不止是救市之作。
当然,还未能一睹为快的现下,或可先用《谋杀》(The Killing)前 26集的篇幅细味西雅图的一宗少女谋杀案。
同样的追根溯源,别样的草木皆兵。
<图片1>
王小波说过,“中国不是一个写故事的好地方,却是一个产生故事的地方”。
用在这部电影里恰如其分。
一个随母来港的单纯少女,有过破碎的明星梦沦为做小姐,并被一个少年受创的嫖客兼情人所杀。
这个看似平常却集合社会缩影的精彩故事中有太多的为什么。
1.为什么嘉梅一个信主的女孩却会去出卖肉体,影片给出了非常简单的解答,就是钱嘛——太肤浅。
2.为什么肥仔会听嘉梅的话帮助杀死他并分尸。
他帮助嘉梅杀人,应该是理直气壮的却分尸灭迹,他喜欢嘉梅却要剥掉她的脸皮。
这是负罪感吗?
影片又给出更简单的回答——他恨自己害了一尸两命。
好像tvb剧3.为什么嘉梅要如此急着出去赚钱?
她有地方住,有正经身份,可以做工赚钱,虽然不多,但她有了钱也没有做多奢侈的事,那她为何要这么急着做小姐呢?
同样好简单的,因为她做明星梦,总是被看低。
没有钱,人就没尊严,所以当今社会笑贫不笑娼,所以青春少女被逼无奈走上卖身道路云云——这是40年前的粤语长片吗?
阴险社会逼良为娼吗?
4.为什么肥仔在第一次杀人之中可以如此冷静,他将尸体解剖成如此数块,然后顺着马桶冲掉,撕掉嘉梅的脸皮,然后还记得做小巴车躲过警察的临检。
一个ptsd就可以解释这一切吗?
除此之外,本片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藏中尉这个人,却真的没有描写好。
藏中尉痴迷于研究犯罪,并因此造成家庭破裂,本片借由他的视角来梳理整个事件。
但他的作用被导演运用的非常别扭:当观众期望了解案情的时候,还要抽出篇幅来讲述他的破碎生活,当观众希望了解更多他这个人的时候,他的生活又被一笔带过。
出戏进戏,他反复影响着观众的观影效果。
如果导演希望以他的老练警探的视角描摹本片那就不要介入嘉梅的回忆,情节可以和缓绵长,娓娓道来;反之,如果导演希望讲述青春失忆,警探和受害者之间的联系并最终了解整个事件,也可以多通过警探和凶手肥仔的对话来体现,电影的力量来自台词,这样好的题材可以写出多少精彩的台词。
但是非常糟糕的,导演选择杂糅两种方法,并在措手不及之际草草一锅给出答案,也就是之前说的1234,并伴以生活还要继续的结尾。
没有嘉梅母亲的自责,没有肥仔家庭的双重失败,没有社会的冷漠衰败,没有藏探长慢慢探究肥仔内心世界的对话。
而是科教、煽情、苦情甚至还有一些抒情(最后的做爱谋杀很有一点成全的浪漫主义色彩)的柯南探案的影子,把极现实的题材拍成了娱乐片。
完全摈弃了前30分钟营造的非常棒的现实主义氛围,实在令人扼腕啊!
PS.香港电影走到今天让我非常心寒,纵观80年代开始的香港电影繁荣期的作品,诸多大气和创新之作让人感佩之至。
如今香港电影却纵有好题材自由创作的环境却拍不出有思想和勇于探究的好作品。
这是为什么呢?
我是因为春夏才找的这部电影。
我不太敢相信春夏现如今已是家喻户晓的明星,起初在奇遇人生看见她时,我觉得就像是身边的女生,很小众的女生,她说的很多道理,想必是大多百无聊赖的时候对自己的审视,想必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这些好像不太是明星会去耗费时间做的事。
我幻想了很多她不是明星的样子,会不会完成学业,会不会继续在网上冲浪,会不会找了家公司上班,随便找了间房子租着。
奇遇人生里的春夏《踏雪寻梅》很适合她,当王佳梅被老师和同学孤立的时候,当和丁在网上聊天的时候,渴望甜蜜的恋爱的时候,这无外乎就是春夏本人的生活经历。
这些所谓的“黑历史”在她的自荐信里都有提到,她说她喜欢过比自己年长的一些男人,她说她很大了还会尿床,她说小时候会去偷东西,我觉得那是万分真实的,小时候的我也干尽这些蠢事,偷东西还被老板发现过。
我觉得我需要填补些什么,我不知道她是否得到了填补,在她当明星的期间,在她恋爱的期间。
她的眼睛很好看,深邃又充满灵性,仿佛住着悲伤但又温暖的春夏,她自己也说那是她最喜欢的器官。
对于我,我是一个非常容易被眼睛打动的人,看到她时我就很喜欢了,再加上她的自由与通透,我觉得这是十分难得,她总会让我想起一些人一些事。
看了姜思达对她的采访以后,我觉得她很坚强,谁也无法知道那是看似坚强还是别的什么,也许也只是一种自我麻痹。
但是,光是她站在那里,一个二十多的女孩子,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我就觉得很幸福,我就觉得怎么人类光是活着就让我感觉很欣慰了,那样美好。
自由的春夏写了这么多,好像是一封告白书(笑死)。
只是我觉得如果她不是明星,能和她做朋友就好了。
即便痛苦也要感谢
她是十六岁的花季少女,怀揣一个明星梦,却为生活所迫落到援交地步;他是二十出头的货车司机,失恋后一蹶不振。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相遇。
然而,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百科词条里如是记录这桩事件: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流传著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说法。
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
警方分析,凶手丁启泰在网上结识王嘉梅,约她到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进行性交易,在做爱过程中杀死王,然后畏罪碎尸。
甫至香港的时候,命案发生不过一年有余。
彼时的住处在一座山坡上,下山便是石硖尾街市,以至于我一度不敢吃肉——就像看完黄秋生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一样。
直到过了许多年,才从荧幕上看到了故事的另一种解读——一个毫无预警、欲罢不能的故事。
一香港去年拍了两部相当好的三级片,一是阿sa主演的《雏妓》,一就是《踏血寻梅》。
在这个故事中,有刑警,有罪犯。
有失足女,亦有女强人。
唯一的共性是,在这个生活所迫的世界里,爱情大抵是一种笑话。
佳梅的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老男人,男人因着可以白讨个老婆,亦欣然接受,二人井水不犯河水。
警察臧sir因工作与妻子疏离,连女儿亦难得一见。
罪犯丁子聪则像个典型“屌丝”,因失恋而变得神经质。
香港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这里的人身份各异,悲欢也不同,却有着惊人相似的倔强和孤寂。
于是在这种倔强与孤寂中,青涩的佳梅唱着《娃娃看天下》登场了。
和我们一样,王佳梅是个一无所有的港漂。
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了一个吃喝拉撒都在两平方米的床上的老男人——老套的继父桥段,相比《雏妓》里的阿sa,未被强暴已然算得上幸运。
于是佳梅和许多年轻女孩子一样,开始梦想做模特,做明星,赚很多钱,买自己喜欢的奢侈品。
她是努力的。
哪怕坐在天台上啃面包,哪怕光着脚在街上发传单,甚至哪怕不得不走上援助交际这条路,她也未曾放弃过。
“给多500,我可以明天早上再走”,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可是到最后,她犯了几乎是大多数妹子的致命通病——该走肾却走了心。
爱上一个嫖客,可他只想要她的身体。
早在上个世纪,毒舌张爱玲便一针见血地指出,“通往女人心里的通道是阴道。
”这也是援交这种职业最大的风险:轻松,高薪,却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
唯有爱,才可以杀死一个人。
于是佳梅选了世间最美好的死亡方式——在欢爱中被幸福窒息而死。
佳梅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像小树发芽一样,不可抑止地顺着血液疯长。
她也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活,挣脱一切枷锁。
她已经压抑得太久太久了。
这一次,她赢了。
二《踏血寻梅》比较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无论从哪个细节,哪个角度,都在写实的基础上浓墨重彩地又加工了一笔,把小人物的善恶及无能为力以一种真实到窒息的方式表现出来。
相比王佳梅摆在台面上的、澄澈透明的悲哀,凶手丁子聪则似乎埋得很深。
他是整部电影悬念最大的一笔。
这个悬念并非来自他早已被锁定的凶手身份,而是来自他的内心。
他仿佛一个驾轻就熟的变态杀人狂,法庭上无视围观群众或痛苦或愤怒的眼神,冷静地叙述了他杀人并分尸的全过程。
而对于杀人动机的问题,丁一概置之不理,冷面相对——直到臧sir问出一句足以把他逼疯的话。
“佳梅知唔知自己有咗?
”丁子聪杀了不止一条性命,可是这条命,却也是害死佳梅的罪魁祸首。
他杀了它,也解脱了佳梅的心魔。
佳梅最终鼓起有勇气逃脱这个繁华而令人窒息的城市,萍水相逢的丁子聪, 是终结者,更是救赎。
如果没有这场救赎,佳梅的姐姐佳莉将会成为她生活的缩影:不知道被谁搞大个肚,窝在逼仄潮湿的廉价公屋内带孩子。
如果有香港男人愿意接盘,任你是谁都可以带她走,母亲还会感激得恩同再造。
从此仿佛不再是人,不过是个泥胎木偶,行尸走肉。
反倒是萍水相逢的丁子聪,给她带去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关爱。
每每堕落到需要从恩客那里汲取温暖,那世间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按照宗教教义,佳梅深信自杀会堕入地狱。
于是丁子聪成为佳梅亲自选定的救赎者,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
货车司机,底层小混混,被女神毫不留情地甩过,简直是佳梅的翻版。
孤独是有魔力的,有魔力到让佳梅对这个初次见面,长相不帅甚至猥琐的男青年有着毫无保留的信任。
同理,除了佳梅,谁都不值得让丁子聪为了帮她一把,而双手沾满鲜血。
如此畸形的命案却因此附上了一层怪异的使命感,不知这是上天的玩笑,还是注定。
整部电影对丁的刻画不多,但有一幕非常惊悚。
前女友和丁分手之前,二人曾在车里震过一次,闯了红灯。
于是日后他回忆前女友的方式,竟是割破手掌撸管。
(当然,整个场景电影拍得比较隐晦,以致笔者当时当时并没有看懂,直到电影结束方恍然大悟,吓得冷汗涔涔。
)这种认真执着到变态的感情,折射的却是深入骨髓的孤独,甚至绝望厌世的无力感。
这种“爱无能”的感受,最终转移到佳梅身上,当共鸣无限放大的时候,神与魔,都被摧毁了。
三回到现实来看。
若说电影还留下什么遗憾,想来可以说是对社会现状的解读。
佳梅作为新移民,电影里隐约点出她的悲剧和新移民的生存状况有关,却始终未有足够的例证展开这一点。
其实佳梅的设定自始至终是个自由人,香港并没有给她套上枷锁,甚至只是一个被动接纳她的地方。
可是若将佳梅单纯归结为爱上嫖客后不幸闹出人命只好一死的傻姑娘,那则是过于单薄了。
所以,更加无奈的一个事实是,栓上枷锁的往往是我们自己。
在香港生活数年之后,许许多多的港漂也开始思考“何去何从”的问题。
留下来的终究占了较大的部分。
除此之外,也有出国深造的,也有回到内地的,但大抵也都是留在了一线城市。
也有部分人,熬粥一样拼死熬到了第七年,然后飞也似地逃回家乡。
问之,则答曰:“换不到身份,这几年岂不是白呆了?
”白呆了。
这三个字的魔力简直堪比“来都来了”。
而“白呆了”三个字也深切显示了香港身份鸡肋般的“不尴不尬”局面:留下来,够吸引力的是这个身份,但是,也只有个身份。
就像王佳梅的家乡和她的生父。
虽然美好,却始终卯着一口气儿回不去。
佳梅的生父在湖南老家做赌球生意,每每曼联输球,佳梅都会开心地给父亲发短信,既算道贺,也算报平安。
于是有关父亲的爱和记忆,都浓缩在那一条短信中:“曼联输了。
”所以,臧Sir最终也未有勇气将佳梅的死讯告知她父亲。
他悄悄替佳梅给父亲发去短信,当父亲回复“爸爸想你”的时候,臧Sir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影片的结尾,时光倒流到许多年前,青涩的佳梅走下火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九龙塘火车站,带着不谙世事的笑容奔向母亲和姐姐。
毕竟费了多少周折才来到这里,任谁都会憧憬一个美好未来的。
可是九龙塘,这个浪漫的地点已然注定一切,回首再看,细思恐极。
到最后,佳梅的愿望只剩下一个“死”。
佳梅是一个援交女,也是一个普通的努力生活的姑娘。
她是她自己,也是我们逃不开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
佳梅是幸运的,有丁子聪不惜搭上一条命来帮她。
底层青年的惺惺相惜,往往是有十足爆发力的。
在佳梅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终于变回了站在天台上唱歌的自由自在的佳梅。
所有的肮脏和压抑尽数洗去,再也不会折磨她了。
而我们呢?
后记很多时候我也会想,如果人生可以重置,我一定不要来香港。
我要从小做一个人人鄙视的学渣,读一所艺校的高中,穿好看的班服,为了漂亮的女孩子跟人打架。
到了年纪,本本分分呆在穷山恶水出刁民的桑梓地,打一份工,领一份薪水,讨一个对象,生一个娃——这是一种很极端的愿望,因为若不是唾手可得,便是终身奢望。
而我迄今,仍不敢想自己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但我并不是想吃后悔药了。
是的,安稳一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似乎,在香港这座爱憎分明的城市耍遍流氓之后,我才真正地学会爱了。
慕名看了年度各大华语电影奖项的最大赢家之一:踏血寻梅。
100分钟左右的观影过程,肯定谈不上愉悦,但也没有预期的恶心不适,倒是在影片结束后,无限唏嘘、陷入深思。
这是一部因真实凶杀案件而生的电影。
身兼影片编剧和导演的翁子光,没有把眼光局限在案子本身,并不满足于利用或香艳或血腥或悬疑的镜头来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而是把更多的篇幅延伸到了案件外部,通过对案件受害者王佳梅和凶手丁子聪生活环境以及社会关系的描绘,反映香港底层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一步步揭露命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
可以说,在影片的立意上,翁子光导演已经下了一步好棋。
在叙事手法上,多线并行,回忆与现实穿插,利用闪回倒述关键片段,结合警察的探案问案,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
香港,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即使没有身临,也必然从各种文字影像中了解过这颗东方的明珠。
但影片中的香港,基本不是我们认识的那座城市。
老旧的屋邨、逼仄的房间、斑驳的墙壁、狭小的上下铺让人直观感受这是何等低劣的生活条件,昏暗油腻的茶餐厅、简陋凌乱的警察局、买外围吸k仔的警察、冷漠旁观的路人更给人压抑无望的感觉。
导演用阴暗的灯光、摇晃的镜头记录下了佳梅和丁子聪的生活区域,反映的不仅是这座城市日渐分化的社会差异,更昭示了影片主人公必然的悲惨命运。
再来说说影片的人物。
首先震动我的是王佳梅的母亲,那个在大陆离婚改嫁到香港的中年妇女。
其实在上世纪80-90年代,类似的女性不在少数,她们大多颇具姿色,生活的不如意让她们离开原有的家庭,只身嫁往人生地不熟的香港。
佳梅妈妈的境遇告诉大家,迎接她们的往往不是国际大都市的繁华,相反,社会的偏见、文化的差异、心理的落差让她们的生活更加艰难,亲情的匮乏尤其雪上加霜。
如果说佳梅的人生是骇人爆发的悲剧,那么她妈妈的一生都是缓慢却又蚀骨的痛苦。
王佳梅,那个只有16岁的花季少女,导演只有在拍她的时候喜欢用明光,靓丽的脸庞、青春的胴体,与她短促的生命、悲惨的结局形成强烈的反差。
导演几次特写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很美,却在大多时候是茫然的。
在我看来,这位少女,童年固然是不幸的,但她并没有勇气直面生活的艰辛与挑战。
她在未成年的时候就有过相当随意的私生活,到香港读书时也没有努力融入校园,反倒是冷眼旁观同桌的自杀行为、漠视老师的关心和指导。
她的生活穷困、精神空虚,促使她援交的直接原因是她想要一副价值不菲的耳环,促使她想死的直接原因是她喜欢上了她的客人并得知这必然无果。
那个凶手丁子聪呢?
悲惨的幼时丧母经历和他加入黑社会、好色、杀人、麻木分尸有联系吗?
影片试图从这个视角去剖析他分尸的根由,可我以为二者并无必然关系。
也许是我看的版本不同,我所看到的肢解过程是虚化的,大部分通过丁子聪口供描述,血腥的镜头一晃而过。
所以当听到他漠然的说出拆肋骨、揭人皮,并以劏猪作类比时,感觉不是恶心,而是感慨:更戏剧化的原来是生活,一直是生活。
人在犯错的时候,总喜欢在周围寻找迫不得已的客观原因。
但其实即使身处同样的环境,不同选择的人仍然可以活出不一样的人生,譬如佳梅的姐姐。
这部电影的主演几乎包揽了大大小小华语电影奖项的最佳表演奖,演员的表现自然是观影最不能忽略的部分。
在我看来,白只和金燕玲演得最好。
春夏有渐入佳境的感觉,在公园落泪的那场戏还不错。
郭富城的警察颠覆了以前大家对他的印象,与前妻的几场戏也给他加了分。
看完电影,带着沉重的心情,走在夜色初上的街头,看着车水马龙、人群熙攘,知道绝大部分的人都在认真努力地、好好地活着,真好。
看完电影我产生了一份极为晦暗的念头:《踏血寻梅》与今年某部不能具名的片子一样,是同一个命题作文下的两种写作方式。
某部不能具名的片子乃显,本片则是隐。
隐藏在危险的暗涌之下的隐。
如果将本片命案当事两人喻为一中一港。
两人温存片刻,然我知你一心寻死,且不惧于死,而我亦望破俗尘,助你一扼之力。
你的结局早已注定,我脱不了干系,早晚步了你的后尘。
一损具损,是为寓言的另一种。
这想法太晦暗,连我自己都不得不强烈地否地自己。
那便退一步吧。
容我罗嗦几句。
一切要从跟随家人赴港的佳梅说起。
佳梅的英文名叫Kama,Kama有两层意思,其一来自于印度佛教词语,意为欲望。
在古代印度,这个单字特别被用来指性欲,以及对于世间物质的爱好。
佳梅的体内正蕴含着各种复杂的欲望。
于他者,她同样是欲望的化生和来源。
休了学一头扎入花花世界中,搵两份工赚更多的钱,做嫩模戴耳环,渴望而不可拥有的爱情。
欲望不褒不贬,素是中性的。
导演没有在她身上加以苛责的批判,毕竟欲望的普遍性放诸四海(特别在这繁华靡丽的香港)皆准。
以佳梅为镜瞥眼自己,每个人都会看到自己,熟悉的和不熟悉的自己。
Kama的另一个意思是一种镰刀。
镰刀让人想到死神的武器。
佳梅让人想到死亡。
佳梅早就选择了死亡。
在那桩耸人听闻的凶杀案里,有人悲恸,有人懊悔,有人追问,佳梅反而是最释怀的一个。
总之佳梅死了。
我们在电影的中段就清楚了命案的凶手,以及他可能的作案手法。
行至此处,电影并没有结束。
导演安排了臧sir来继续探寻为何而死(为何而杀)。
佳梅和臧sir这一对从未碰面的受害者与督察,确是本片的男女主角。
这让我想到刘以鬯先生的《对倒》。
在他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几乎平行地生活在香港,以双线发展的情节去交代两个对比强烈的故事。
两个故事的主角,一个年纪老迈、饱经忧患;一个青春活泼、对未来充满憧憬。
他们只曾在电影院里碰过一次头。
故事纵横交错地把两个互不相干的人在同一时间而在不同空间的心理活动和实际行动分别表达出来。
和电影不同的是佳梅和臧sir算是同一空间而不同时间,从未遇见过女主角的男主角,在探案的过程中慢慢地揭开了女主角存在过的痕迹。
臧sir对于死亡原因(杀人动机)的探求,大约是电影中最温柔的部分,通过沿路捡拾的谜案碎片,厘清佳梅这个被人遗忘的生命的脉络,重新还原案情的真相。
臧sir 的每一次调查的新发现,都会蒙太奇回过去的某一个节点,交待褪色的回忆里佳梅或子聪的某一个片段。
这种风格化的非直线叙事手法,仿似一柄手术刀,对惨案的背后进行深度解剖,并将香港的社会问题切割揉碎。
我们快进到影片的最后。
在探视间里,臧sir宣告了他的推论:因母亲早亡,过度自责,慢慢地产生了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现象。
后来又被慕容玩弄,所以导致了不信任女人,憎恶女人。
子聪的回应是什么呢——「你想太多了。
」子聪的网名叫做「悬崖上的聪儿」。
大体上子聪不是一个恶人。
他至少努力的工作营生,乖乖地缅怀亡母,为了喜欢的女生竭尽所能,慕容出于同情要献身于他时他先犹豫拒绝,甚至在杀佳梅时一度下不了手。
他只是有那么一点木讷,一点胖(相信我,如果这个角色由吴彦祖来演,一定会博得不少好感),只是被逼上了悬崖。
佳梅为何要死?
子聪为何要杀?
佳梅说:「要我做什么都好,我就是不想做人,活着就会痛、会恨、会想着怎样才能活得更好。
我也想坚强,但是也会累,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子聪说:「我不讨厌王佳梅,甚至还喜欢她。
我也不讨厌女人,我讨厌的是人,我不想要佳梅当人。
」佳梅为子聪念《圣经》——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
在那一刻,他们谢绝了神的恩赐。
影片由性高潮带来了戏剧高潮(多么美妙!
)。
在体验的欲望的极致,在翻越了悬崖的边缘之后,死意便和杀意相交。
总有那么一刻,我想做上帝的弃儿。
生是一种本能,死也是。
有意思的是,除了臧sir以外的剧中人都不在意真相为何,毕竟凶手子聪已自首归案。
警察只想早点结案审判,家属只想速速置凶手于死地。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究竟谁才是凶手?
谁才是受害者?
我不说,我不说。
郭富城演得并非绝佳,但和当届金像奖诸位比起来确实诠释得好多了。
白只祭出了不逊于最佳男女主角的演技。
谭耀文俨然是个不抢戏的戏精。
蔡洁经过各个配角的锤炼出落成了靠谱的后起之秀。
梁小冰(她就是阿珂啊)好久不见。
邵美琪还是邵美琪。
至于金燕玲老师,呼出的每一口烟都能让时间凝固啊。
而我们的最佳女主角——颁金像奖的那晚我正在香港看直播。
春夏获奖的时候一脸的错愕,坐在她旁边的是林嘉欣、杨千嬅们,杜可风站起挥拳大佬般为她喝彩,她上台后粤普夹杂地讲没有显然没有事先预备的感谢词。
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那部无法具名的影片取代她成为当晚争议的焦点。
于她倒也是幸事,默默地成长吧,完成王佳梅没能做到的事。
其实不能严格的说是影评,看了电影,想到很多事很多人,仅此记录。
(一)今天的香港落着不大不小的雨。
坐在家可以看到环抱着九龙半岛的狮子山,云雾缭绕,曾经香港精神的象征,现在看起来如此的安静,九龙半岛依旧机械化的运作着,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是,零零星星的橘色灯光照亮微凉的夜,的士司机还在不知疲倦的奔驰,还有刚从party回来的少男少女在楼下嬉笑,这似乎是座没有睡眠的城市,每个人都好像理所当然的生活,有自己的位置。
昨晚看完《踏血寻梅》回来,还是久久没能出戏。
这是我好久之前就想碰触的一个题材,却因为经历不够不敢去写,直到看了导演略有点偏执却又精准的剖析,我才敢去下手,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挺像电影里郭富城演的警探,太较真,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是不是活的累一些。
但是我仍然想记录一点什么。
就像当初写林森浩一样,多余的人,总是孤独。
我希望,你们都不是一个人。
从台湾的回来的时候,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对于香港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
说喜欢,我并不是那么喜欢,只有在台湾或者在大陆,我可能才能感受到那种心灵相通的文化,人与人之前最赤裸的感情,说来也是奇怪,相比于那种处于良好的教养的习惯性动作,我好像更适应那种土生土长的俗气和随便,就好像我是个典型的中国胃,吃不惯西餐,这么多年还是不习惯刀叉,却爱街头小巷的鸡蛋饼。
可是说不喜欢香港吗,我又很珍惜这里每一点一滴的人情味——学校里袒护我的阿姨,热心为我介绍工作的家长朋友,教我说广东话的小朋友,平时给我送小礼物给我贴纸的小朋友们,还有在现实的城市里遇到的每一个为理想坚持的朋友,我觉得我似乎已经在这座城市扎下了细细的根。
很多人提到香港,都说对这里又爱又恨,我却很难再去找一个词去形容。
就好像鱼上了钩,心甘情愿的接受,却又疼痛的挣扎。
当我好不容易快融入一座城市的时候,却很快又要匆匆离开。
我很快又要变成一只自由的鱼了,放回水里了,但那是自由吗,我像一只被驯服的野犬,不知道是回归大森林还是迷失在钢筋水泥里。
复活节之后,我找了一份兼职来补贴生活,坦白说,在香港,一万多的工资根本是不够花的,加上动辄5000+的房租,以及你需要的享受,物质——是的,很自然,就会变得物质,至今,我还控制不好自己想买东西的心,控制自己不去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推送,不去看某某品牌的打折消息,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乱买。
我应该是感谢香港的,也许以后回去,我并不会因为艳羡丰富的物质而被生活绑架,会珍惜一点一滴最平凡的小幸福。
朋友打趣,潘潘啊,你什么时候这么爱赚钱了?
你以前不是最不爱钱的吗?
其实我自己都说不清。
有一晚,补课到九点多回家,坐在回家的列车上,迷迷糊糊差点就睡着了,到楼下吃了顿饭,心里才好受点,但摸着刚拿到的热乎乎的钱,心里满满的都是满足感,回家打着电话就睡着了。
醒来是三点多,才发现开着灯就睡着了。
我会坚持每天泡脚,做面膜,煮好吃的给自己,少吃垃圾食品,生病了就要好好吃药,照顾好自己,好像到现在,来了香港两年,才学会怎么生活。
还记得昨天,我买了一个50港币的Godiva冰激凌,我得意地跟妈妈说,我终于狠心吃了一个五十块的冰激凌,说的好像很可怜的样子。
是啊,我想吃那个好久好久了,每次看到价格,想想现在的工资,以前过的物质的日子,在橱窗边就会忍忍,那就好像是一个动力,好像,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老妈回了一句,“啊哟!
不挣外快都舍不得吃啊,不至于吧!
我们家小公主什么时候这么省啦!
”“吃的心安理得嘛。
”我得意的说道,有时候,并不是吃得起吃不起的问题,而是一个成人需要克制自己个体的欲望,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生活。
“吃就吃,想那么多。
”老妈啼笑皆非。
是啊,什么时候自己好像不再是小公主了,不会拿着家里人给的钱到处花,不会再取多少花多少,不会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全部买下来,我会想着,什么时候能攒一点钱,也许可以给自己买个相机?
可以买一只想要的一个包包?
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来买。
阿淼跟我说,你不要把吃苦当做一种体验,没事不要去体验吃苦,不要当成习惯。
是啊,他说的也对,有时候敏感的意识到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二)这个城市还有太多像王佳梅一样的孤儿。
第一次去补习,是帮我搬家的司机,叫他肥彭好了,他正好想为自己女儿找一个英文老师,知道我在国际幼稚园,便问我有没有可以介绍的外教,我没放过这个机会,就自告奋勇的毛遂自荐,他答应了。
时薪不多,130一个小时,那时候的我好似做慈善,单纯只是想去体验,觉得有钱就可以,本来自己也很喜欢教书嘛。
补习的前一天,孩子的爸爸发来自己家的详细地址,说,我家住在油麻地的劏房,你不要介意噢。
怎么会,我当然不会。
我心里想。
还记得小时候看TVB的《谈情说案》,杨怡家住在油麻地,林峰家在半山别墅,当时电视里的阶级意识让我觉得很别扭,怎么能因为一个人住在哪而去判断一个人呢。
但在香港生活了近两年,慢慢的,也开始明白平民眼中的挣扎。
很多人的理想,就是想去中环和尖沙咀上班啊。
就好像我五年前第一次来香港,那个女孩说——我的梦想就是穿着精致的白衬衫和短裙,从中环的金融大楼里走出来。
不知为何,相比于港岛的良好精致,我还是很喜欢这一代的local情节,我喜欢大家穿着随便一些,喜欢大声吆喝的小贩,看热闹的群众,我不觉得危险,却感觉更像家。
顺着上海路一直走一直走,走过热热闹闹的旺角,几个月前刚刚经历暴动的朗豪坊好像没事一样运转着,穿过灯红酒绿的油麻地和佐敦,我拿着手机里的定位找了又找,才发现一不小心已经走过了,回头仔仔细细看门牌号,终于在一扇老旧的门旁停了下来,那扇门真的很窄,只容许一个人通过,黑夜里一不小心就忽略了。
没有密码,门一推就开了,楼梯里灯有点暗,有时候还会一闪一闪,和港片里的一模一样,一节一节爬到三楼,有一个大门,进去又是三个小门,肥彭家就是其中一间。
劏房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我不知道如何描述,所谓的厨房,只不过是房间角落的一个洗手池而已,为了节省空间,一家人睡着上下铺,孩子和妈妈睡在上面,孩子说,爸爸睡在下面,因为爸爸回来很晚啊。
房顶上的管道挂着全家人的衣服,他们不经常买衣服,因为整个家也不过八九平方米。
对于第一次来香港的人来说,更是很难想象。
有一次,孩子和在日本的奶奶视频,我坐在旁边,孩子把我介绍她奶奶,得意的说是英文老师。
奶奶说,月月呀,奶奶想你了,你还住在那个小房子里吗?
爸爸妈妈工作是不是很辛苦,孩子淡淡的说,嗯。
脸上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
其实孩子的成绩很好,字写的很工整大方,我无数次跟孩子的妈妈爸爸说过,这个孩子的成绩已经比我幼儿园的大多数同龄人要好很多,但是孩子的爸爸妈妈还是很担心,所以爸爸才会成天辛苦的工作到深夜,不停帮人搬家,妈妈也会在周六周日还去打工补贴家用。
这大概只是我对香港的一个小角落的窥探吧。
曾经遗憾自己没有住过港岛,在新界住了一年,九龙住了一年,却没有真正体会过港岛人的生活。
一些香港人其实把阶级划分的很明确,住在港岛的同事会带着一丝优越感的跟我介绍香港,在她眼里,她就新界的就会土一些,九龙是很接地气的香港。
我只是笑笑,并不说话。
不知何故,我对九龙的感情却越来越深,我爱这片人间烟火的土地,爱老旧的唐楼,爱唐楼里脱落的墙壁,爱穿着背心从唐楼里走出来的大叔,爱拥挤的茶餐厅,曾经最害怕的人潮,却在最孤独的时候陪伴我走过一天一天,这里无数在底层挣扎的人都告诉我,你并不孤单,你很幸福。
(三)相比之下,自己教的学生过的幸福多了。
国际幼儿园的学费一个月就要6800,半日班也要4800之多,一年下来就是数万,对于普通的家庭的确很难负担。
当然,也有负担不起还硬撑着的,哲哲就是其中的一个。
还记得2011年左右那阵大陆孕妇跨境生子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政府采取了措施控制孕妇入境,事情也就得到了控制。
哲哲就是那时候出生的跨境儿童。
哲哲比同龄人要长得胖,在班上老是受同学嘲笑,有一点机灵的男孩子都知道捉弄他,但是他从来不会真的生气,向我打完小报告,一会又和大家打成一片。
平时接他放学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爸爸妈妈在香港的朋友,爸爸是普通工人,很辛苦的成日打工,妈妈没有香港身份,在深圳过不来,每次放长假的时候,哲哲都会跟我得意的说,“潘老师你不知道啊,我就要回深圳啦!
”满眼都是幸福的表情。
有时候还会问我一句:“老师,你想不想爸爸妈妈啊?
你的爸爸妈妈呢?
”问的我哑口无言,暗地里直掉眼泪,只好说,“乖,他们在家呢。
”按资质来说,哲哲其实上普通政府的幼儿园更好,但在香港,哪个父母不想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呢?
国际幼儿园的确有优势,语言的多元性,外教的配备,两文三语的良好熏陶,艰深的功课,K2(中班)就已经达到了小学一年级的程度,但是哲哲并不适合这样的教育。
首先,他平日里回香港的“家”,并没有父母辅导功课,爸妈的朋友也不会像香港的爸爸妈妈一样平日里跟他讲英文培养他的语言能力,第二,在香港,1岁开始上playgroup早教班,从2岁幼儿园开始补习就蔚然成风,而上国际学校本身负担就很重,家里人也没有多余的钱送他去补习英文,第三,他的认知反应的确偏慢,很简单的知识点跟他讲解很久他也似懂非懂。
有一次问他,冬天天气怎么样,他答道,冬天天气热,自我介绍也是无语伦次,写字教很多遍都是在本子上乱花,橡皮都快把纸擦通了,英文更是一窍不通,每次都引发哄堂大笑。
尽管我让其他人不要笑哲哲,但我还是很担心,小时候的挫折会不会在他心理埋下阴影,所以我试着去鼓励他,希望能培养他的自信。
其实,哲哲只是不擅长学习,但是他有很多优点啊,比如他很会玩“煮饭仔”,每次都装上一盘美美的菜送给我吃,装饰精美,我想他以后也许还会是个很好的厨师,那也不错呀。
他不记仇,有的孩子一点点小事就耿耿于怀,但哲哲似乎下一秒就忘了。
有时候,哲哲的天真让我难过,有一次,他突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跟我说,老师,你知不知道呀,我的奶奶很坏,在家欺负我妈妈。
我生怕其他同学听见,把哲哲喊到面前,悄悄抱了抱他,跟他说,乖,不怕。
其他孩子哪知道爸妈工作辛苦,有一次讲到妈妈,我说你们要感谢妈妈哦,妈妈很辛苦的,有的孩子却说,我的妈妈才不辛苦呢,我说妈妈给你们做饭,给你们赚钱上学,孩子却天真的说,妈妈才不辛苦呢,做饭都是工人姐姐,爸爸才上班。
每次站在门口,看爸爸妈妈来接送,总有种说不出的辛酸,香港那么大,还有多少人像哲哲一样过着这样的日子。
早上关门了,很多家长扒在门缝里看好久才走,知道亲眼看到孩子走进教室,背影消失才安心,好像再也看不见似的。
下午不到四点半,就有好多家长排好队站在门口,爸爸拿着公仔在门口逗小女孩,小女孩扑倒爸爸的怀里,“爹地,爹地!
”我不知道是不是想家了,几次眼睛都湿了。
(四)天亮了。
明天还会继续。
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美心面包店的姑娘走出来,地铁里奔驰着的上班族,路过中环把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金融男,妆容精致的prada女王,开着货车的司机,搬面包来学校的小哥,每个人生活好似都不易。
还记得去看猛男秀的时候,来的大多数都是金发碧眼的混血,也许在这座城市,最幸福的是不是他们?
香港的矛盾。
香港的挣扎。
那并不是一种人情味的缺失,而是一种文化身份的迷失。
人情味是有的,而且是在现实中的惺惺相惜,只是人们已经没有时间去顾及彼此的内心了,偌大的城市,无数颗孤独的内心,在夜晚到来的时刻一盏盏灯照亮了城市,温暖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躲在那片阴暗的角落里孤独着。
无数个丁子聪,坐在角落抽烟。
无数个王佳梅,与你擦肩而过。
香港人的矛盾,在于一种文化认同,最早的香港精神是白手起家、勇于奋斗,那是香港的一个黄金年代,在北角,在油尖旺,大家敢闯敢拼,那时候我们有理想,有梦,如今,无论是大陆人还是香港人,尤其是在底层挣扎的香港人,都会迷惘,不幸的人都是相似的。
民主不似民主,中国式的传统和西方式的自由开放,大陆人心灵的徘徊,语言本身的障碍,香港人的犹豫,新移民的困境,大家你猜我猜,变成了保护自己的动物,试探着小心翼翼的去交往,我还记得一群人拿着手机唱《海阔天空》,手机照亮整片天,有时候并不是民主的东西,而是身份认同和意识形态的矛盾,我们都在找寻自己,找寻更好的生活,可是出路在哪里呢,万一没有出路怎么办?
或者说,只要出路还没到来的那天,我们都要好好生活,好好过自己的日子,这里容不下太多的感性。
艺术的力量,在于给人以心灵的栖息吧,至少我们不是一个人。
这是一座每天都会天亮天黑的城市。
夜深了,孤儿们醒来了,拔枪四顾心茫然,可是生活还会继续啊,不可以太清醒。
香港电影,越来越陷入文艺的怪圈,多了一些哗众取宠,少了许多朴实和简单。
想当年,香港拍这种题材的电影可是相当有性格的,比如人肉叉烧、孽杀、伊波拉,相当经典且久久令人难以忘怀。
最近看过的几部,踏雪寻梅、还有一部张家辉主演的什么鬼片,要惊悚无惊悚,要情色没情色,还喜欢模仿西片大神的叙事手段,穿来插去,搞得一个本来简简单单的故事,非要弄得神叨叨。
然而,在真正吸引观众眼球的戏份上,却没有任何造诣。
犯罪分子的复杂扭曲的心理、受害者至死的心路历程,反映得太过肤浅,如果说这是一部侦探片,则无法与沉默的羔羊同日而语;如果说是一部惊悚片,又无法与人皮客栈相提并论;如果说是要透过极端故事反映社会底层的现实,又无法做到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那般的朴实。
总之,香港片和香港某些占中的人群一样,开始陷入自娱自乐、孤芳自赏的境界,居然影片还能获奖,我真想说,让幕后的大咖们卸下光环吧,来大陆,民间的许多小制作小导演小故事,都能完胜他们,比如心迷宫。
最后说一句,弄一个大陆的春夏,来增加一些情色的场面,实在是很可耻,为什么不用香港本土的女演员呢?
难道这是一路向西里的广西人莫绮雯吗?
然而春夏居然还能因为这部电影或最佳女主角,真不知道评审的标准到底有几分。
我看完后脊背一阵阵发凉,因为,我竟然如此的感同身受王佳梅为何想死的心情,身在这周遭,却如油水之隔,上一代制造压抑的绝望,未来空留迷茫的悲切。活着然后死了,谈不上解脱,也并不可怕。一切都是如此无所谓。死,只是一个平常的事件,如同吐出的一口烟,消散不留痕迹。还期待什么呢?
改编自轰动一时的王嘉梅命案,案情简单且明了,于是导演选择了一开始就把案情讲掉,然后以臧Sir的视角来探讨案件发生的心理原因,分段,分层,分述,最终完成对凶手与死者的心理建构,兼反映社会现实。导演版的手法带有很重的作者意识和个性,而且很黄很血腥,想必不会是最终公映版。【香港文化中心】
简简单单一个故事,非要拍摄的神神叨叨的,是知道在剧情上面没得拍嘛,所以开始故弄玄虚的各种时间点,各种安排,然后男主警察也设置一个一点也不干练的人设…… 没啥好说的,普普通通一个电影,还想要拍的让人看不懂,还想要让人去思考,实际上屁内涵没有——
若是人心,便无觅处。
想想细路祥、香港制造,踏血是远远不及的,但依稀还有些影子,那街道和剪影,其实都是杜可风、杜笃之、张叔平给予的,这一批人老去,还有香港电影吗?
2.5,處理零碎敘事的能力不太足夠,2015.07.11@tiff-新光
看你们捧的
还不错吧!不喜欢春夏!没有为什么的那种不喜欢
一种看不懂的郭富城浪漫,太骚。
虽然心里有些堵得慌,但不得不说这样的叙述和拍摄,让原本更沉重更无法面对的惨剧变得可以被冲淡被消化被接受了。人总要勇敢直面事实,然后才可以跨得过去,回避只会让伤口继续萌芽越长越大。难得我写这么多字的评论。
阴暗,拥挤的房间内憧憬外面的风景。
整个一“踏梅寻血”,人物塑造太扁平化了,既然案情推理不是重点.......
整个片子就是一个特稿。郭富城作为特稿记者(误)推动故事进展,多重角度,受害者、嫌疑人、受害者家属、嫌疑人的原生家庭、各自的前女友前男友……信源丰富!王佳梅买耳环,贴上陌生女子的肖像照等等,细节完整!郭富城说我不是想知道你为什么杀人,就想知道事情怎么发生的。完完全全就是一篇特稿!
自己想死就请去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自杀,死了还要找人垫背是很浪费公共资源的。这部电影逻辑不通,犯人既然已经千辛万苦的毁尸灭迹,那就是不想让人找到证据,更不可能自首。导演居然给杀人分尸找了一个小清新的理由:不想让她做人。这个理由不仅牵强而且做作,更没常识,脱离实际。整部电影使用大量注水的方式让观众的注意力脱离案件本身的重点,把变态残忍凶杀案的重心转移到了受害人与犯人的日常小清新生活中,思考人生,思考社会,看似深刻,实则装逼。主要矛盾不抓,抓着次要矛盾大做文章,这是香港人思维的普遍缺点。说到底就是玩受害者有罪,犯罪者有苦衷的那一套逻辑。看完电影之后有种吃了苍蝇的恶心感。
两个变态的共鸣,无条件彼此信任,一个一心求死一个有意成全,于是杀戮变成了终结与救赎...我去你个大头鬼!那么想死自己死去啊,无端牵连他人作甚?想杀人就别标榜自己的行径好像是正义的一样,美化这种变态行为有什么意义?我是真的很反感这类的文艺片,并不是完全不能理解片子要表达的,只是一件实打实的杀人碎尸案,为什么就非要以这种方式去给凶手洗?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凶手有什么隐情,真别把真实案件当儿戏可好,这种带有强烈个人臆想的错误引导就完全不应该得到这么高的评价。
疯狂魔改原案件是在洗白罪犯嘛...如果把这种称之为“艺术加工”那我觉得还是不要再拍了 因为我只觉得是“博眼球”
城城祖籍東莞石龍
过了哈,导演版的剪辑只能说,意识流了,我是有点文艺在身上的,但是这个未免太无病呻吟了,为赋新词强说愁哇(无碟,infuse avec bb)
少一口氣。兩名當事人之間的衝突應該是兩段不幸的最終交織。全片至此像是差了一口氣就匆忙結束了。尤其是雙方的初接觸。僅僅是簡短的幾分鐘qq對白。事實上兩人聊了很久。兩個人的命運因此交織。這種幾言幾語就生死相寄。過於急促了。很大程度上破壞了之前的鋪陳。
剪辑、画面、配乐都很强,成功营造出异常压抑的氛围。不推荐,在这种恶性案件上发挥一下底层人士情感共鸣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