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黑帮》是一部形式严谨的美国黑帮片。
这种严谨性或者说形式感体现在影片各个方面。
人物设置上,正反双方一开始即被刻意设置为对立面。
两人一黑一白,一警一匪,Frank注重家庭,社区,自律(family, community, discipline),这些与其导师,当时主宰Harlem的黑帮首脑Bumpy的言传身教是分不开的。
Bumpy死后Harlem陷入混乱,人人都想分一杯羹,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用老婆大人的话来说,他对得起职业良心却对不起家庭( 当然,这话其实已被我篡改,原话更狠:you don't take the money for one reason, to buy being dishonest with everything else)。
两条叙事线开始时各自为政,用大段落平行剪辑不断交替。
两线的汇合颇值得注意,时间上处于影片正中,Frank这条叙事线上则对应gangster的兴衰转折。
其时Frank正处于其命运的顶峰,商场上迫使意大利Mafia家族俯首称臣;情场上亦春风得意,新婚在即。
此刻Frank携美人观看Muhammed Ali的拳王争霸赛,台上台下尽显黑人兄弟的王者风范。
只可惜,所谓最顶峰说得就是从此之后便一往无前地走在下坡路上。
此前Frank谨记Bumpy的教诲,行事低调,只是这一次,或许他太得意,太需要庆贺一下了,不仅一反常态地衣着张扬,席间更与黑手党谈笑风生,还坐在比黑手党首脑更好的位置上,这些当然都引起了Robert的注意。
其后Frank的命运急转直下,新婚第一天即受到腐化的纽约警察Trupo的敲诈,其后又与另一帮派发生冲突,并遭枪袭。。。
**********************我要剧透****************************我真剧透了嘛?
这种类型片的结局难道还猜不到嘛?******直至最后越战结束,切断了Frank的运输路线,而Robert则掌握了Frank一干人等贩毒的证据,将其送至被告席上。
两位主人公中Robert的角色有些薄弱,虽然影片也为他设置了arc,从开始畏惧公开演说到结尾在评审团前侃侃而谈,并最终成为律师,这个角色有变化,他反贪的信念也可能是逐渐增强的,但仍然缺乏厚度。
尤其是心理动机交代不清,他缘何两次拒收那一百万,完全可以交代得更清晰更有说服力一些(Frank被捕后,称愿意在他车后厢放上一百万以收买他--这一设置与之前那次构成对称)。
而Frank的角色无疑完整许多。
他童年目睹三K党身份的警察对其亲人无端欺凌,从小便树立起对警方,政府这些"秩序维护者"的极端不信任。
后来他跟随Bumpy,后者为他指明了道路。
影片开场,一扇门拉开,Bumpy向台下的Harlem贫民欢呼Happy Thanksgiving,然后发放火鸡。
Frank在台下默默注视这一切,注视着台上的英雄,他的Martin Luther King,这扇门的拉开也是他美国梦的开始(伴随门的拉开还有光线的变化,暗喻enlightening)。
其时美国深陷越战泥潭,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越战是政府对于公民的欺骗。
与此相应的则是警方的贪污腐败,Trupo便是一个的典型,他甚至敢于主动出击,勒索黑帮老大Frank。
还有军方的腐败,Frank通过士兵棺木进行大规模贩毒无疑已买通了军方高层。
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正不断被剥离(moral decline)。
小店被超市所取代,糖果店成了麦当劳,服务业变得这么impersonal,正如美国本身成了一台impersonal的国家机器。
如此种种传统的式微可以用Bumpy死前的那句话来解释--No one's in charge。
年老的Bumpy对此已愈来愈力不从心,只能"forget it",说话间一个远景镜头,画面远端的Bumpy与Frank被近处一台台巨大的电视机,一排排挂灯所over-shadow,Bumpy说完话,便断了气。
Bumpy虽然死了,但他对Harlem秩序的维护,他的行事风格却在Frank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如果没人在维护秩序,那么他就应当站出来恢复秩序,恢复美国人对于家庭,对于社区的commitment,恢复传统的价值观。
他成功了,并且倚赖地正是家族产业,正是整个Harlem对他的支持,不过另一方面他的成功倚赖的也是毒品,他与腐败警方军方的合作。
他成功了,但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毒品手中,千千万万的家庭毁于一旦。
影片一处对比蒙太奇触目惊心,先是Frank与其一大家子在铺着白色桌布的西式餐桌两旁,手挽着手,做餐前祷告;随后几个快切镜头,一个又一个junkie注射毒品,然后一个个瘫倒在地,家破人亡,其惨状诸位看官可以借Requiem for a Dream的结尾来visualize一下。
容我插几句话说说影片的剪辑,应该说此片的一大看点便是剪辑。
剪辑点的选择(飞机,车,复习/考试的时空跳跃,非常利索),同质影像的插入式剪辑(伪造护照的笔/注射毒品的针筒,etc),声画对位的运用--Robert抓住Frank一个手下的把柄,声空间是Robert的威胁之语,画面空间是后者在厕所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绑上窃听器。
声画对应于不同时空,但因果关系强(声音->画面),且简洁有力又加快了叙事节奏。
此片还用了不少蒙太奇,洗练的镜语交代了Frank毒品的贩运;加工;流入市场;其势力的崛起。
有几处平行剪辑也颇直一提:比如Frank把他一帮堂兄弟拉来扩充自己的实力对应于Robert挑选人手组成缉毒调查组。
更有力的一处是影片高潮时Trupo在Frank家搜索Frank的逃命钱对应Robert在机场搜查Frank的毒品,让人直觉得Frank大势已去,其后他与家人一如既往地去教堂做礼拜时,教堂钟声仿佛是为他而敲的丧钟。
待他走出教堂,便已被警方包围(教堂这段也与影片开始Bumpy的丧礼,中间Frank的婚礼相对应,其意义不言而喻)。
Frank最终选择了与Robert合作,共同剿灭警方与黑帮的犯罪分子。
其实,虽然表面上看这两人处处不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并不是敌人,他们的敌人是各自阵营中腐化分子。
Robert在Frank表示愿意供出黑帮犯罪分子时说"I will take them too",显示出他更关心的其实是警方内部的腐败。
而Frank的夺权如前所述是因为对于混乱现实的不满(当然,这是艺术作品中的拔高,现实中的Frank的动机就不那么简单了)。
这一警一匪,都对这没有法制的社会甚为不满,都希望改变这种状况,只不过,他们有不同的处事原则。
Frank是传统家庭伦理的拥护者,而Robert则是性解放运动的产物(我瞎说的,崩信),在性关系上极为随便。
但这一差别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于改变社会现状的vision。
最后Frank因为合作态度好,坦白(难怪叫Frank)从宽,得以减刑至15年。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是他15年后走出监狱,踏上纽约街头,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听到的是不绝于耳的黑人RAP。
他身后的监狱大门拉下,与片首Bumpy在Harlem施舍时大门的拉起相应,表明Frank Lucas美国梦的终结。
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越战结束了,以对美国人最好的方式结束了(end with the best way);警方名目张胆搞腐败的时代也终结了,以最好的方式终结了(Trupo的自杀)。
所谓的American Gangster大概也不只是被黑帮的gangster,也包括了那个混乱时代一切为非作歹的人。
时代背景在此片中至关重要,这是越战,民权运动,吸大麻,性解放的时代,一切价值均被颠覆,重估,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在那个时代真不是那么容易说清的。
这个时代对于Frank来说,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的传奇离不开这个chaotic的时代,他的成功正在于他抓住了时代赋予他的契机,而他的失败则是这个时代终结的大势所趋。
在Frank出狱时美国已经进入里根时代,Frank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连同它的梦想,它或许丑恶但却富有魅力的一面。
电影一开始就显示除了黑帮片的特色:老大的离去、接班人的沉稳、黑帮势力的勾心斗角。
在电影里,黑人演员们每一个人我都觉得非常的卖力,那些在毒品加工厂里裸体的黑人姑娘们让人惊喜。
在金三角地区,如实的提到了那里被一些国民军队占领的事实。
只是觉得电影最后让警察和黑帮头目互相惺惺相惜的段落未免短了一些,显得敷衍。
可能导演是想还原历史,杜撰的部分想要稍稍的减少一些。
最后电影结束的镜头意味深长,出狱后的黑帮大佬笑着过马路,被警察朋友伸手拦住,因为马路上有疾驰而过的汽车。
这个镜头我甚至觉得是电影结尾的经典之笔。
end
2022.01.10
黑人弗兰克·卢卡斯从小目睹了警察的暴行,不相信这个社会有什么正义公平。
所以在黑帮老大暴毙后他借机上位,开始大手笔贩毒,从东南亚毒品的种植地源头直接进货,省掉中间商赚差价,贿赂正在越南战场上打仗的美军运输机来运毒,要五万,给十万,贿赂纽约警察和政府官员,他把家族成员几乎都拉进了他的贩毒帝国,依靠物美价廉不掺假的毒品,规模很快不可思议的超过纽约各黑帮贩毒团伙。
偏偏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油盐不进,还因查获百万美金不动心而遭到大多数警察同事的嫉恨。
警察里奇•罗伯茨还是个“一根筋”,什么事都“轴”的要命,凭着这一股契而不舍的精神,最终扳倒弗兰克。
里奇在弗兰克的合作下,给纽约警界来了一个大地震,使四分之三的纽约市缉毒局的人员被判有罪,弗兰克家族的三十名成员以运毒罪被判入狱,而弗兰克被判七十年徒刑,没收在美国和海外资产两亿五千万美元,也就是最后保了一条命。
里奇·罗伯兹辞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成为了一名辩护律师。
影片树立了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廉政警察形象,但是结局并不美好,他这样的警察往往是不被他周围的人所接受,甚至排斥和敌视。
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社会体制问题远远不是一个警察能够解决的。
一个因廉洁和正义而被孤立于污水横流的警界的小警察,一个因黑人身份而被排斥于黑帮社会的黑老大,一正一邪却有着同样被同族视为异类的悲凉处境,当两人因共同的遭遇而惺惺相惜时,很容易联想到《喋血双雄》中的杀手与警察最后面悲壮的结局。
但本片中卢卡斯和罗伯茨的联手却给了我们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大团圆结尾。
罗伯茨利用卢卡斯的证词成功地指证了警局缉毒部门四分之三的警员以及政府部门其他涉黑人员共计150多名公职人员的受贿及犯罪事实。
一举摧毁了纽约的毒品王国和政府及警界的腐败网络,真是大快人心。
而由警察转作律师的罗伯茨又成功地将卢卡斯70年的监禁时间缩短为15年。
当卢卡斯刑满出狱后,两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走在纽约街头时,就像两个旧时的老友,这一黑一白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安宁和幸福,结局没有落入是英雄就要以悲剧收场的俗套,非常给力,很过瘾,好人有好报,坏人下地狱。
原先并不起眼的Frank倚靠自己的胆识,从越南丛林深处直接进得高纯度的海洛因,以低廉价格出售优质"产品",一举占领纽约毒品市场,在这段权力真空期跻身上位;另一条叙事线上的主人公Robert则正处于同事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危机中。
他如数上缴了截获的一百万美元赃款,在当时贪污腐化的警局这么有职业道德自然是千夫所指;另一方面他热心工作而怠慢了家庭,并且不能停止不断在外寻花问柳,终至老婆把他告上法庭,要剥夺他对儿子的抚养权。
1,要想赚钱,就要占有市场,就要有产品,就要有创新,而且一定要保证产品标准不降低,像apple。
2,真正有实力的人,往往默不作声,越是叫嚷的,很多时候是最没实力的,只是为内心的懦弱在寻找平衡。
3,真正控制局面的人,往往都在幕后,你看不到,也最好不要让人知道。
4,要记住,人外有人,永远都有比你厉害的角色存在。
5,一定要有原则,并且要捍卫自己的原则,这样才能让别人恐惧。
6,人生就是一出戏,你根本就不知道过程是如何的,结果又会怎么样。
7,一个人要知道感恩,更要知道学习。
8,一定要找出问题的关键在哪,如何去解决,更要去学会如何向别人表达出自己的决心,一颗勇敢的心是最少的。
9,每个人都是这样,没有完美的,在你觉的自己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并且坚守原则的同时,你却可能在生活上一塌糊涂。
10,记住,生活中总会有一小撮与众不同的人,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生活了。
一、大方,但事情要办得扎实(启示:办事靠谱与报酬丰厚之间没有必然先后关系)1.1 去警局拿被收缴的钱,给了相关人员一叠💰1.1 d品运费5万就够,给了10万;机组人员把d品送到车后备箱,又单独给了一笔钱1.2 验货人试纯度后想拿一点,给了一整包二、教训兄弟低调—-高调出席拳王争霸赛被多方注意(启示:穷人要咋呼,富人要低调)三、用一件事掩盖另外一件事(启示:Don‘t do that.)
影片最后,演员表出后,Frank一枪把谁崩了?
是不是把他送进监狱的警察?
因为那么长时间的监狱生活之后,也只有送他入狱的人还会留在他心里吧?
黑帮大哥是黑人,正义警察是白人。
大哥以为黑道白道他都能搞定,于是有了处变不惊的丹泽尔·华盛顿;警察坚信正义迟早战胜邪恶,于是有了拒腐蚀永不沾的罗素·克劳 。
丹泽尔·华盛顿试图在自己的领域内重建秩序,而且他成功了;而罗素·克劳则信誓旦旦要瓦解这种秩序,他也成功了。
两个特立独行、事必躬亲的人处在对立面上或者说谋生的手段不同,且都相信个人力量超越一切,而集体主义则意味着虚伪、狡诈和欺骗。
所以,丹泽尔·华盛顿在大肆犯罪的同时亦不忘营造和睦的家庭场面;罗素·克劳则不惜失去家人的理解和信赖孤身周旋于浊流之中,这使得整个影片遍布淡淡的美国式温情。
作为观众,我不觉得即使用美军士兵的棺材偷运毒品的丹泽尔·华盛顿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也不认为作为警察的罗素·克劳就是道德楷模。
在这两个人的博弈过程中,他们身边的人并不是各自所在阵营的牺牲品,他们身处的环境也远远谈不上是美国社会的缩影。
电影只是想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反对你的人或者势力永远存在,你不会得到所有人的支持,你必须奋起对抗而不是坐以待毙。
《美国黑帮》将时间背景设置在1970年代,镜头里充斥着复古发型、复古衣着、复古街区、复古对白甚至还有拳王阿里的复古拳击比赛·······这是奥斯卡评委们喜欢的史诗型电影味道。
弗兰克是个人才,绝对是,但肯定不是天才——天生的人才,他的成才源于老黑帮头头10多年的言传身教,当然还有他自己的谦虚好学外加心狠手辣,结果呢,他成才了,毕业了,等到老黑帮头头翘辫子后,他开始实践了,然后,取得阶段性的成功,成为了新一代黑帮头头。
警察里奇是个人才,绝对是,并且还是个情圣,影片短短几个镜头,很隐晦很暧昧交代了里奇绝对是万人迷,不过里奇还是很敬业的,泡妞只是休闲时光的娱乐内容,正事上里奇绝对不马虎,不但粗中有细,而且擅长文武之道,更重要的是,里奇有原则,那个时代有原则的警察不多,有那么几个也都快和流氓一样了,而里奇却能在一锅烂泥里面不染,绝对是人才!
是戏剧就要有冲突,哪怕是真人真事改编,只要是要变成movie,那么就要制造冲突,于是,两个人才借助毒品为媒介,针尖麦芒般对立上了。
我们说,弗兰克很强,是个人才,里奇也很强,也是人才,这样强强对话肯定很精彩,但是胜负很难说,为了塑造人才的高大全,所以错误不能出在这两个影帝身上,那么决定这场胜负的任务就交给了人才下面的人才,我们称之为人才梯队。
弗兰克效仿意大利黑手党的做法,以家族血亲作为人才梯队的选拔基础,用血浓于水的亲情作为信任的纽带,或者可以看做一种模式的肥水不流外人田,所以很短时间,建立了自己的贩毒网络,使得事业做大,弗兰克开始有资金在各个阶层如鱼得水,也捎带脚给自己整了一个世界小姐当老婆。
但是弗兰克疏忽了一件事,那就是人才是需要培养的,自己也是被敲打了10多年才修成正果,而自己的人才梯队都是从社会最底层找出来的,从一穷二白变成大富大贵,这些人还没有系统被培训和锻炼,就开始面对唾手而得的财富,人的劣根性就变得无可阻挡。
弗兰克自己很克制,很隐忍很低调,但是下面的人没有被他带到这个思想境界,这就埋下了失败的引子,最后连他自己都被引的一不留神,穿了件5万美金的皮袍子出席拳击比赛,而导致被里奇敏锐的察觉到他是条大鱼,事后,烧掉袍子的一刻,我相信他在做很深刻的自我批评,可惜,晚了,里奇已经用钉子把他牢牢钉在了嫌疑人黑板的最高处。
反过来,看警察方面的里奇,他被委以重任后,也要找自己的人才梯队,相比来说,他的遴选规则更明确,就是那些忠于职守但是郁郁不得志的未被腐化的警察,虽然前面说了,这些人有些就像流氓一样,但是他们保有了警察最基本的原则,只这一点,就难能可贵。
因为他们是警察,所以他们的基础比较好,素质比较高,综合性价比要远远超过弗兰克的人才梯队。
于是,兵对兵,将对将,一盘棋,弗兰克最终输在了基础建设不牢固。
影片结尾,弗兰克作为污点证人几乎帮助里奇连根拔起了真个毒品网络,从而15年后提前刑满释放。
走出监狱门口,迎接他的是既是对手又是合作伙伴的里奇。
两人并肩要穿过马路,刹那间,一辆车飞驰而过,里奇手疾眼快拉住了弗兰克,两人一起转头探视路端,镜头凝住,定格,镜头中,弗兰克有些心悸的慌张和里奇平和自然的皱眉浅笑相互映衬,意味深长。
敘事缺乏焦點與高潮鋪排,看到後邊有些厭倦了。
警察和黑帮无法避免的对抗与共谋,展现了一段为我所陌生的美国上世纪某个年代的社会场景,但似乎太过冗长了。
作品保守中庸但娓娓道来 平铺直叙 些许GTA情结 深长的结尾 传记电影的出彩之作
呃,这样的片子,太漫长了也。
剧情感觉不是讲的很清楚,个人觉得一般吧
“咖啡兑牛奶就能叫拿铁?”,就记着这句了
我只能说冗长。。。无趣。。。
take it,change it,leave it
怎一个差字了得
丹尼尔华盛顿把一个毒贩子演的如此伟光正,一脸正义的样子令人反感
导演自己都混乱
最真实的黑帮片,所以会让人感到突兀。始终觉得华盛顿邪气不足,不像是统治纽约毒品市场的大毒枭,可想想,谁又能否认真正的卢卡斯不是这样的?
不错,华盛顿演的很有性格
这部片刚出的时候据说很有奥斯卡相,其实也蛮不错的,作为新时代的黑帮片,尤其是两大中生代重量级影星russel crowe & denzel washington的对手戏,但此片却在奥斯卡上毫无斩获,如果我是奥斯卡评委,我绝对会把颁给朱诺和赎罪的所有奖项颁给这部。
太主旋律了吧
这部片子看的异常艰难,记得大学的时候已经关注此片,dvd出的时候,也下载了,看了一般没有看完。但ms一次硬盘格掉就没再下载了,直到这两天,pps更新了此片,直接看高清了,喜欢这两位演员,丹泽尔华盛顿,罗素克劳!发现和雷洛传有异曲同工之妙,当然,美国的更写实。
结果是最佳女配角提名,有意思。
shi.t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总让人觉得很牛逼
功勋导演,王牌编剧,演技派巨星华盛顿加罗素克劳,最能展示史诗格局的黑帮毒品网络题材,出来的影片却没有登峰造极的好,为什么?除了过于的保守和规矩之外,影片在开头把华盛顿当作伟大枭雄教父在塑造,却在结尾泄了气,虽然符合事实,但未免让人觉得经典性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