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晚上还是和朋友去看了《达·芬奇密码》。
之前看IMDB上该片评分是6.2,打分走两个极端,几乎是一半给10分,一半给1分。
不知道给10分的是不是没看过原著的观众,1分的是不是看过原著的。
今天的票房肯定是相当火爆,我们看10点场,居然只能坐在第三排。
第三排就第三排吧,凑合了。
不过在观看的过程中,我发现除了晕以外,太近还有另一个弊病,后面再说。
直到我坐在第三排,我才想起这部电影导演朗·霍华德的前作《铁拳男人》,糟糕的镜头语言讲一个传奇讲的犹如白开水一般平淡无味。
不禁使我担心这一次朗·霍华德能不能把故事讲好。
开场不久,这种担心果然多多少少变成了现实。
如果朗·霍华德能做到完完全全的重现原著的话,倒是也不错,但是很显然电影只是复制了小说的情节但没有复制出原作的精髓。
开拍前,朗·霍华德就面临着这样的一个问题,这部电影到底要怎么拍?
是忠于原著还是改编?
结果看来他是选择了前者。
但是他又面临另一个问题,一个对于大量读者来说已经没有悬念的故事,到底该怎么讲好。
在这个问题上,朗·霍华德做了个最错误的选择。
为了避免失去悬念而显得无趣,导演将电影的侧重放到了冒险上。
难怪嘎纳的评论会把这部电影和《夺宝奇兵》相提并论。
其实,很多读者去看电影并非要获得什么新鲜感,而是希望能从电影中再次获得阅读时的快乐。
《达·芬奇密码》的阅读快感在哪里呢?
显然大部分并不在冒险上。
我看来,《达·芬奇密码》原作属于伪学术小说。
这里的伪并不是说不好,而是作者将一些和科学相关的知识、事物采用戏说的方式揉合到故事里,使读者有一种思维和获取的快感。
选取冒险故事的形式更多的是为了保证故事的节奏明快。
而电影在这一点上可以说相当的失败。
两个半小时的片长应该说不短,但是由于几乎完全复制了小说的情节使得故事主人公在这两个半小时里几乎一刻不得停歇,一路狂飙直到结束。
观众看到的只是两个主人公不停的在欧洲狂奔,小说中最精彩的对密码推衍破解的思维过程被过度的行为戏挤压,思维的快感全部抵消掉。
也许是受到去年的仿作《国家宝藏》的影响,朗·霍华德把《达·芬奇密码》表现的冒险风格过于突出而文戏由于没有时间空间展现而萎缩到了极致。
没办法想怎么办,直接告诉观众吧。
这样的方式下,所有关于隐修会历史、基督教历史、密码破解的内容几乎都以直白的方式表达出来。
其实《达·芬奇密码》原著的实质恰恰相反,是冒险故事的外壳和推理故事的内涵两者相得益彰。
而电影把两者彻底倒置了。
而倒置的结果是大部分观众看完后抱怨两个问题。
第一、没什么意思,显然是由于思维快感的缺失;第二、乱糟糟的,不看原著的话看不太明白,显然是由于对原著情节毫无取舍的复制。
还要说改编,仔细回忆一下原著,故事的每个情节几乎都发生在室内,卢浮宫、银行、别墅、教堂等等。
电影也是这么拍的,但是由于内景空间狭小的特点,使得影片里中近景过多,从始至终给观众一种潜在的压抑感无法释放。
为数不多的几场动作戏本来可以画龙点睛,却因为镜头使用的不当而大打折扣。
比如汽车追逐的镜头,手提拍摄来增强不稳定感,但是镜头摇晃太过剧烈,导致我根本看不清发生了什么。
而那个倒驶汽车的桥段似乎也不太新鲜了。
用光上的无特色也相当明显。
较多的夜景对于用光并不是什么坏事。
但影片中大量含混的轮廓光使用,使得人物形象失风格化。
光线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作用在影片中微乎其微。
稍有印象的是女主角用手按摩男主人公面部来减轻幽闭综合征时,车窗射进来的亮光打在男主人公面部。
此处仪式化的用光暗示了女主人公的神圣背景,还算是有趣。
此外还有几处女主角的侧逆光也有类似作用。
不过电影中类似此场景的风格化用光太少见。
使得本来就因为文戏比重太低造成的人物形象单薄变的更加严重。
当然,总体上说这部电影还算忠于原著,在两个半小时的时间里讲了一个相当复杂且有趣的故事。
尤其对于那些没看过原著的观众。
首先,当然喽,这是一本畅销小说,然后么,就是我对太畅销的东东天生有排斥感,但是这本书却看了好多遍。
第一遍是中文的,情节很吸引人,于是乎眼珠子跳跳跳啊的很快就扫完了,第二遍是原版的,被一些单词难住了,看得慢了一点,突然发现了情节以外的有趣的东西,读的同时又下了《圣经》来听,自然就很仔细了,第三遍刚好遇到我做présentation,好死不死挑到宗教战争这一题,欧洲那一笔纠缠不清的历史叫我这个从小受马克思教育的人看得头皮发麻,这时候又想到了Da Vinci Code,于是找到法语版又重新读了一遍,其中单词之巨大,语法之艰难,就不一一来说了。
美国跟欧洲的情况不同,老师老早就讲过了,那是一个更加自由松散的体制,有很多不受教庭管制的教会,名字都很古怪,研究的东西也稀奇,在读完Dan Brown的几部作品之后,我几乎可以肯定这家伙一定是某个奇怪教会的一员,才会这么不遗余力地得罪教庭,乐此不彼。
Da Vinci Code自问世以来,遇到的麻烦就不是一点两点,先是在美国保守的天主教管制区引起了涛天巨浪,接着又牵扯到抄袭的丑闻里去,但是无论如何,这是一本很妙的书,妙在它够胡思乱想,而且胡思乱想的挺有逻辑。
看法文版的时候,很自然的,我跟着主人公的脚步,把巴黎一路游来,书里提到的,都是脚下的景致,别有一番亲切。
那个时候Louvre正在办Da Vinci展览,有画放画,没画的就放仿制品也好,于是书里提到的画也都有幸细细站到前面去端详,怎么说呢,Da Vinci的画确实有这么点诡异,跟其他金黄翠绿,姿态端庄的宗教画相比,他的画一方面用偏暗的色调和巨大的阴影突出了神秘感,另一方面呢又用自然的姿态和丰富的表情突出了人性,所以常常体会不到在看一幅宗教画的感觉。
踩在书最后提到的玫瑰线上,俯视Louvre底下的小金字塔,并没有心潮澎湃的感觉,我看着小金字塔,始终觉得那是个冰冷没有生命的东西,里面也不可能藏着千年的秘密,那一刻,才感到害怕,如果说神性是人性的一部分,那恐怕我的某部分早早的已经被扼杀了。
神性是人性的一部分吗?
Dan Brown并没有强调这一点,但通过Robert Langdon教授的表述,我们听到了这样的置疑,究竟神是一种绝对的存在呢,还是只在人的感知里存在着。
这是西方和东方的不同了,或者说是古代文明跟现代文明的不同,中国有幸作为仅存的古代文明的完整传承者,用自己的历史和现代证实了这一点。
我们的文明,艺术也好,哲学体系也好,社会形态也好,其中自然有宗教的参与,但起到决定作用的始终是人,无神论者在中国是自古就有的,且有很多,因为孔老夫子对鬼神之说是“存而不论”,基本上是54的意思,而孔夫子的门生遍布天下,所以说古中国有多么迷信之类的只能在低层人民中说说,真正的大儒是不屑于这一套的。
我们的文明,就在人类对自我的约束和反省当中一步步走过来了,神来过,但它既没有在水上行走,也没有能把水变成酒,女娲创造了人,但共工也触了不周山,如来佛法力无边,但玉皇和王母也结了婚,三清道观香火鼎胜的时候,民间传说中的各路神仙还在为爱情挣扎。
我们的画也是先有山水鱼虫,才有的人物,最后有的神仙。
我的皇帝从来也没有因为哪位神而被罢黜过,以前有打着宗教旗帜起义的,也都失败了,因为炎黄子孙,从祖宗辈开始,就不吃这一套。
我们的文明,向来是烟火气十足的,不打算被别人轻易来打扰来控制的,只想好好的生活,我们拜神许愿,是因为相信它们对我们有用。
任何文明到了N千年的时候,都会变得这么现实。
法国人在欧洲人里是走得最快的一个,法国皇帝第一个说“君权神授”,把教皇丢到了一边,他们最早提出政教分离,从而把上帝也丢到了一边,他们最先砍掉了国王的脑袋,把皇权丢到了一边。
我问老师现在法国的天主教徒还多么,身为法共人士的老师偏偏脑袋:自称的还挺多。
上帝已经在文化中死去了,虽然曾经一度,它是欧洲文明的基础。
哥特式的教堂是为了更接近它,古典绘画是为了更好的描绘它,雕塑也是为了刻画它的样子,还有那些纸卷,那些彩绘玻璃,一切的一切。
我是一个铁齿的人,却常常也会做一些自己也觉得无稽的事情。
人类真的有坚强成这样吗?
真的有坚强到在跌落到漆黑的井里一天一夜之后,仍然不祈祷吗,不忏悔吗,不去希望和懊恼吗?
有人说上帝即是希望,如果是这样,上帝永远都是存在的,从人类有知的那一刻开始到人类灭绝的那一天为止,如果动物也有希望的话,上帝至少是与地球同在了,可惜我们无法去证实这一点。
希望为什么不可以是上帝呢?
神是没有形态的,你喜欢它是什么就是什么,多好。
所以神性也可以是人性喽。
但是有人不这么认为,Leigh Teabing爵士于是成了这部小说里我最为敬佩的人物,一开始是源于他的渊博的知识和可爱的刻板,到的结局的时候,却是为了他如此纯粹的“人性”。
第一次发现终极Boss原来是可以敬佩的人物,尽管他的作为让我觉得有些可怕,但是他说的并没有错,历史把多少刺客变成了英雄啊,况且假如他真的摆脱了神的束缚生活了至今的话,他的为人根本不在我的道德标准约束之内。
Teabing爵士失败的那一刻,我的感受真的是非常奇妙的。
人只能选择自己的立场,并且要求与自己同一立场的人,而站另一边的人,你没有权利批评他错了,只能说他选择了同你不一样的利益,而我们被伤害了,仅此而已。
你不能说蛰你的小蜜蜂是错的,它是另外一种生物要生活。
而人类,并不因为长得跟我一个样子就成为和我同一样的人类,生物的分类学只在灵魂以外的地方有用。
扯太远了,回到电影上吧。
电影不外乎就这么几种,要不然够娱乐,让观众的感觉如坐过山车,浪漫也好刺激也行甚至快乐也是其中一味,要不然够深刻,让观众的回味如坐有轨电车,人性也好社会也好甚至动物也可以是其中一员,要不然够实验,让观众的脑细胞如走迷宫,这一类的电影我简直提也不想再提,提起来就是一脑门的瞌睡虫。
占着第一样有票房,占着最后一样有奖。
Da Vinci Code刚好是个三不占。
大家都是找圣杯,Langdon教授跟Indiana Jonse不同,后者是枪里来刀里去,美女里来土著里去,有的是狂奔搏斗和眉来眼去,前者就可怜了,符号里来密码里去,教士里来圣经里去,有的是思考解谜和历史问题。
书里好歹还有Sophie美女亲亲抱抱,安慰一下教授孤独的心灵,电影里居然连这点福利也没有。
原著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内心独白加上回忆加上作者讲解,好不容易才把一顿纠缠不清的历史艺术和宗教问题纠缠得更加紧密,把读者绕得跟个线团一样,电影就没可能满屏字幕的把这些过程都交待清楚,只好借助影像,这下教授的对白自然不可能百分百正常了,有些只能内心OS,正常人根本不会讲的话,教授也只好说给观众听,不然观众没法follow剧情。
剧情方面,要是按照原著那么一样的拍,可以学魔戒那么拍出个N部来,所以也是能省则省,能砍则砍,就因为这甚至把教授跟美女的爱情戏也给砍掉了。
可惜这是个寻宝游戏,具体的步骤还是一样都不能少,于是乎好好的一部寻宝传奇在去掉了漂亮的头发,美丽的皮肤,均匀的肌肉之后,就只剩下一副流水账式的骨头,啃了无味,弃了可惜。
开始进入Louvre的一段就感觉明显是节奏快了,气氛都没有出来一个谜题业已解开,紧跟着进入下一题,观众还在调整情绪,下一个谜又解开了,这样还好玩吗?
不好玩。
直到Teabing爵士出现,电影也步入一部惊险片的正轨,子弹也来了,阴谋也来了,闪回也来了,这时候我的情绪好歹也起来了,渐渐的有点找着导演的拍子了,但结局时那个收尾又明显拖沓了。
演员方面,我不是说Tom Hanks不好,但是跟英俊潇洒这四个字总是搭不上了吧,Rober并不需要多少演技来演,只要看上去够聪明就行了,阿甘还需要减肥啊。
Audrey Tautou一直给我精灵的感觉,跟她演过的角色自然有关系,但这个苗条的黑发女郎,大大的眼睛,微翘的嘴角看上去总有那么点顽皮的意思,要演一个法国女警还是解码专家,说服力小了点。
在法国女演员中,她算是英语讲得不错的,带着原著里面本来就有要求的口音,但是很流利,情绪也表达到了,只不过好像一搭配上这口外国话,她原本丰富过人的表现力就不见了,别说嘎纳记者,就是我也失望一把的。
这部片子在嘎纳被批得什么一样,据说是有记者中途退场的,我这边的观众也有等不到结束就退场的。
怎么说呢,这是一部我强烈建议先把原著遗忘掉再去看的电影,也许就不是失望,而能体会到看电影的乐趣。
对了,如果是中国观众的话,需要事先补相关的宗教知识,表再问我基督教和天主教有什么区别这种傻问题了。
尽管我在事前知道,对一部电影所抱的希望越大,往往看完以后的失望也就越大,我也知道,评论界对于“达芬奇密码”的看法即使在还没有上映的时候就已经是贬多褒少,主要是角色的选择,故事的演绎等等问题,我还知道,中国天主教界前几天还闹出了抵制影片的闹剧,不过,为了我读过的这本精彩小说改编的电影,我还是很有兴趣的看了这部电影,并且在走出电影院以后很久都不能平复激动的情绪——这绝对是我在一年以来,准确的说,是我在看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以来,最爽的一次观影经历。
先来说说缺点。
在我心目中,这部电影最大的缺点就是,太短了。
对于电影来说,两个半小时不算短暂,但是对于由一部情节如此出彩,涉及知识如此广泛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来说,两个半小时实在是太短了。
我恨不得电影延长到24个小时,将每一个情节娓娓道来,将每一个推理的细节都梳理清楚,将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地更加深刻一点。
这是一部情节推动故事发展的电影,而不是人物推动故事发展,所以如何讲故事是成功与否的关键。
霍华德是位非常优秀的导演,他也尽力而为了,但是时间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导致一些情节的修改和交代不清,还有节奏上的发展过快。
从电影结束后大部分观众的反应来看,大概90%以上的观众根本没有看明白或者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如果没有读过小说,外加有一定的对于宗教的了解,确实会让本来就距离上帝很远的中国人困扰不已。
我暗自希望以后能有一部美剧,上中下三集就足够了,好好说一个完整的故事。
除了这个缺点和这个缺点引发的那些小问题,整部影片作为商业片来说完美无暇。
汉克斯这样的好演员扮演兰登驾轻就熟,中年略发福的他梳着背头,很有学者的风采;托图还是天使那样的可爱样子;塞拉斯的每一次出场都让旁边的两位女士吓了一跳;伊安的提彬教授虽然是反派,却因为不俗的谈吐,引来最多的笑声;雷诺仍然强壮,可靠的警察形象;就连扮演主教的演员,也是非常到位,后来我才想起来,这不是“蜘蛛侠2”当中的章鱼博士吗?
几乎每一个人物都和我脑海中的形象对上了号,我现在的思维完全处在一个满足的限定之中,没有能力去想像还有更加适合的演员阵容,不可想像。
整个观影的过程不但是欣赏,更是印证。
印证是一种乐趣,一种和带着悬念观影完全不同的乐趣。
结局都在脑海当中,想知道的只是导演怎么通过他的画面来和我脑海中的画面产生共鸣。
每一个场景出现,我都会想,这个和书里的那一段是否能够符合,和我脑海中想像的是否差不多。
我会理解导演对于某些情节的简化——比如密码筒从两层看成了一层,还有某些情节的改变——比如利用手机去查询关键词,我会赞叹导演对于《最后的晚餐》的解读方式,还有Smart,路虎的表现,我也会对某些地方的仓促处理以及更改感到遗憾。
不管怎样,当最后兰登顿悟,跑出宾馆,沿着玫瑰线,来到玻璃金字塔前,发现了圣杯的真正所在的时候,那个时候,基默大师的配乐响起,那个时候,我被感动。
我感谢导演和演员,完成了我的一个梦想,有朝一日,我们去罗马,我们会循着“罗马假日”的路线游览罗马;有朝一日,我们去巴黎和伦敦,我们也一定会去寻找传说中的圣杯,去看看卢浮宫,《蒙娜丽莎》《岩间圣母》《最后的晚餐》,玻璃金字塔,玫瑰线,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圣殿教堂,牛顿墓,罗斯林教堂,去感受一下真假难辨的世界。
“以往,我们和历史之间隔着一层叫做时间的玻璃,而现在,我们就在历史当中,我们在创造历史”
大学时期有段时间非常沉迷宗教电影,《达芬奇密码》就是其中一部,最近又找来小说重看了一遍。
总体来说,小说应该更精彩。
这部电影其实就讲了两个问题,以及围绕这两个问题呈现的几个角色。
这两个问题分别是——圣杯是什么?
圣杯在哪里?
圣杯是什么?
简单来说,圣杯就是耶稣的妻子——抹大拉。
具体来说,圣杯是抹大拉的尸骨和记载了她一生的材料。
本质上说,这些证据能把耶稣从神坛上拉下来,证明他不过是凡人,并非什么上帝的儿子,从而动摇天主教的信仰基础和统治基础。
圣杯在哪里?
“圣杯在古老的罗斯林教堂下面等待。
剑刃和圣杯一道看护着她的门外。
她躺在大师们令人钟爱的杰作的怀抱里。
在繁星闪烁的天底下终于得到了安息。
”这揭示了圣杯的所在之处。
“罗斯林教堂”并非是教堂,而是古老的本初子午线(玫瑰线,rose line),卢浮宫在此线之上。
“剑刃和圣杯”指卢浮宫外部的倒金字塔延伸到内部形成的倒三角与卢浮宫内部与之相对的小正金字塔一起组成了最基本简单的男性与女性的符号。
而卢浮宫正是大师们杰作的收藏之地,所以,圣杯藏在卢浮宫。
以上就是电影的主旨了,结果很简单,可过程却很精彩。
看完这部电影,我想说的是性与宗教的话题。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把性当做大敌,宗教提倡禁欲。
禁欲禁欲,禁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欲恐怕非性欲莫属了。
但有人之初,并不是这样的。
性的第一目的是生殖,任何生物的终极目的都是生出下一代,让自己的基因传下去。
因此,在原始人看来,人通过性交让女人生出子嗣,这是一件神奇而神圣的事,是必须崇拜的事。
从对生殖的重视出发,诞生了两种崇拜,一个是性崇拜或者叫生殖崇拜,因性能繁衍后代;另一个是女性崇拜,因只有女性才能生出孩子。
后来所谓的男性崇拜,已经是很晚的事了。
电影中郇山隐修会的性仪式和女性主义,正是这两种原始崇拜的演化。
可人的性毕竟与动物的交配不一样。
它除了生殖功能以外,还有快乐功能。
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性快感,而且是强烈的快感。
这一点,与所有动物都不同。
莫里斯的《裸猿》中说,性快感是人独有的。
因为,雌性动物没有高潮也没有快感,雄性动物有高潮,但是因为交配时间短(如大猩猩只有7秒),也谈不上有多少快感。
对动物来说,性仅仅是繁衍的途径,繁衍才是关键,能生出后代就好了,沉迷于此反而不利于生存。
真正有性快感的,只有人。
这种快感的强烈程度和愉悦程度,让人上瘾,以至于弗洛伊德将性冲动看做是一切欲望的来源。
于是,慢慢地,性的生殖功能不再受到重视,反而是快乐功能变成了重要的。
这自然而然,就受到宗教的排斥。
宗教排斥一切欲望,甚至排斥快乐,欲望的根源、快乐的顶峰——性,肯定就要压制压制再压制。
所以,作为上帝之子的耶稣,怎么能娶妻生子呢?
他必须是单身汉。
要是人类的性不会有快感,而只有动物般的生殖功能,只怕性与宗教一定能和平共处。
昨天去电影院看了传说以久的《达芬奇密码》,由于我历来对老达着迷,很久以前又曾经钻研过一段玫瑰大十字教的秘密,这部电影实在是正中下怀呀看得我十分过瘾,回来立刻把一直鄙夷不屑的畅销书《密码》下载,连夜攻读了一遍,结果大失所望。
本来以为里面会有更多的关于圣殿骑士和玫瑰十字教的详尽的历史和清晰分析,结果根本就是电影里演的那些。
很多人认为电影又不如书,恰恰相反,我觉得书写得无聊透顶,也许翻译得很差,完全没有文字美感,而且整个叙事也粗糙浅薄,毫无微妙和乐趣可言。
倒是电影里天使艾美丽拉,甘道夫拉,白血病苦修徒之类完美的演出令人欣慰,很多惊险的打斗追逐的场景也颇有娱乐效果。
感觉就是一个探讨宗教和图象学的学术科普片套用了一件娱乐的外衣。
书比我想象得还要粗浅,我以为是会象《傅克摆》那样,大量的哲学思考,美学反思,神秘暗示结合到一起,很有思维快感,文字美感,智慧光芒的小说。
不过我还是象上了发条一样,浪费了一夜加半天的时间,把它从头到尾读完了。
任何收获也没有,还败坏了电影的胃口。
老达真不愧是我的偶像,机智,幽默,深邃,神秘,而且技术超强,回来之后我还迫不及待的重新研究了老达的《最后的晚餐》和《岩间圣母》,那些神秘的暗示,和符号学带来的历史风俗,用潘诺夫斯基的图象学的分析方法来看,布郎真是个娱乐天才,太准确了。
看起来早已烂与胸中的无聊而无用的美术史知识,终于在这个时候排上了用场。
但是,可悲的是,我只了解图象学,却不够了解精神博大的历史学唉汉克斯的天才角色叫我艳羡得不得了只好以后试试用这一套玩玩中国美术史吧。
哈哈,中国文革时期真是很有创造力的年代,不是曾经有人在芦苇从中看出反动口号的吗?
另外,这种类似析山隐修会的邪教,大概都是天蝎座的人生造出来的吧,这是他们这种人的生存必须品。
能够有理由为保护这样巨大的秘密而生存,也许真的是人生的一大幸福的。
但是,但是,我连值得保守的秘密都没有,人生真是很失败呢。
书里面没有看懂的一些情节通过电影得到了直观地诠释,尤其是讲解《最后的晚餐》的时候。
看了书又看了电影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人先是一心一意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然后再殚精竭虑的把复杂问题简单化。
特为抗议天主教会,昨天下午老子去看了《达芬奇密码》,说不上好看,也不难看,不过既然出于道德目的,好看与否也就没所谓了。
对于其历史背景我知之甚少,没权力评论,不过仅从逻辑上讲,如果真有抹大拉是耶稣之妻的记录,那么作为一个文艺作品,这片子有采用这背景的权利,如果此事完全是杜撰,那么也不过是一个猜想而已,但凡天主教会有那么一点儿自信心的话,也没必要像中X部一样下什么禁令。
所谓尊重与否的问题,我想只有当人们面对一个具体的人的时候才有意义,无论这个人是不是宗教信徒;而当有人宣扬对一种宗教的经书的尊重时,逻辑就出问题了,因为那往往意味着他们要求你尊重他们对它的解释权的垄断。
当一个男人要求你尊重他的女朋友时,并不是说请你为她拉开椅子,而是警告你不要触碰她的身体,宗教人士所谓的对宗教尊重,与此庶几相同。
显而易见的是,天主教的历史上出了很多品德高尚的人,但非天主教的历史上同样出了很多品德高尚的人。
如果说在品德方面天主教会有什么明显的作为的话,那么就是他们架起火刑架、抓捕女巫、发起对异教徒的战争,制造了文明倒退的中世纪。
如此恶行累累的团体,直到今日仍不顾廉耻利用信众,我只能说体现了历史最复杂的一面:最黑暗的事物在最文明的时代仍有余澜。
余/杰等人最近觐见小布什,以中国一亿地/下/教/徒的代言人身份要求布什像里根解放东欧一样解放他们。
即便我是个对美国大有好感的人,对此也难免深感恶心。
我也喜欢美国,但是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
我喜欢的是民主自由和文明,是人们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是阳光照耀在每个年轻人脸上,是无拘无束,是心地单纯,甚至是美国梦——如果说这些事与宗教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就是它们完全是宗教的反面。
一个中国人拥抱宗教可能是桩很自然的事情,甚至比美国人皈依天主还要自然,有人寻求麻醉,有人寻求一个温和的价值观,有人想给如此空洞沉闷的此生一个解释,可是最终,人们无非给自己套上了新枷锁,以忘掉旧监牢。
我尊重每一个倾心于任何一种宗教的人,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不欺骗自己是更好的选择。
在电影中,汤姆.汉克斯最终还让女主角自己选择是改变历史还是维持现状,这是一个不错的结尾。
作者自己大概也无法做出选择,至少不是那么敢于明确说出。
如果是我们自己获知了达芬奇们保守的秘密,恐怕也很难做出选择。
历史太强大了,以致汉克斯同学最终也跪在了星空下,我想最合理的解释是,他是在体会一个单独生命突然直面整个人类生活时的极度震惊之情。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最高尚的事情就是做一个人,关于宗教我能接受的底线是,你可以信,但不要试图传教,因为它极其显然的是一个谬种流传的谎言,更不要利用宗教谋得任何一点儿俗世利益。
最后一句话:以终极真理之名行恶,2000年前不新鲜,在当代中国更不新鲜,对抗这种鸡巴事很难,但是不信这种事很容易,只需要用黄豆那么大一块儿脑子想一下就行了。
知道这本书,还是两年前,俺一同学借阅了一个学期,也没能在课堂上完成该书的阅读工作.鉴于此俺放弃了,因为对国外的作品本来就不太爱好.如今,看完影片,看了几位的评论,俺庆幸俺没读过原著.单从电影角度来讲,觉得不错,至少很吸引我看下去,也不是我讨厌的恐怖电影,也许很多同学喜欢的就是书中营造的那份恐怖.我不是电影工作者,我也不是影评人,我不会从导演,配乐这些方面上去细化,去点评,我只是仅从娱乐的角度来看,汤姆汉克斯我还比较喜欢,情节发展也有些意外,比较紧凑,比较有味道,这就可以了,电影不就是要达到一个娱乐大众的效果么?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去和原著相比较.至于涉及到的宗教问题,其实就像兰顿说的"你相信谁?"是人或是神,重要的是在心里你相信谁.我不信上帝,我是无神论者,所以我更倾向于耶酥人性化的推论,佩服作者拥有这样的思维.我喜欢这句话:[圣经]不是上帝传真给我们的,它是人编的.
和看原著一樣因為劇情緊湊而用嘞兩晚的時間看完小說最后髮現原來要找的東西就在自己曾經迷茫的地方第一感覺:被緊張的劇情牽扯住嘞,最后囬到原點,有點被騙的感覺而看嘞電影,最后一刻,依然有這種感覺,但,很喜歡這種感覺,因為我喜歡它的故事.我是基督徒,故事裏有點反耶穌,對我來說,雖然有點諷刺,但,用這個假設來做故事,的確是很大的膽量.而且也不影響我的信仰.TOM HANSJean RenoAudrey Tautou都是我最喜歡的縯員加上我最喜歡的故事,因此,這不電影也是我最喜歡的雖然整天有被欺騙的感覺,但我很快樂
初中时候看过书,当时觉得没看懂,最终也没有读完,其实没看懂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这本书涉及到问题是在太大,以初中生的心智确实是过于深奥了。
很多人说没有看懂这个电影讲了什么,如果不是当年看过书了解故事的发展,我想我也早在前三十分钟就退场了。
而现在则不然,这部电影看的我惊叹不已!!
实话!!
人固有的认知一旦被颠覆你该怎么样面对这个世界?
举个例子,你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什么事都懂了,有一天你知道你的父母不是亲生父母,你是什么感情?
我想对于一些人来讲,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便是这么一种感情,甚至是这种感情放大数倍。
这本书自问世以来引起无数争议与批判便在于此。
整个电影其实就想说明一件事:尽管受到万众敬仰,但是耶稣是人,而不是神。
故事要从基督问世以前开始讲起:在基督问世以前的数个世纪,世界上自然是没有基督教的,但彼时人们不乏自己的信仰。
到了罗马康士坦丁时,基督教兴起吸引了无数人信奉,罗马皇帝康士坦丁本来信奉其他宗教(后来被称为异教),但是迫于大势,才把基督教定为国教,康士坦丁终身都是异教徒,人们以为他是基督教徒实际上只是一个误解,康士坦丁仅仅是把基督教作为一个统治国家的工具而已。
因为要用基督教来统治人们的思想,所以基督必须为神,但是实际上基督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也是事情发生分歧的开始。
圣殿骑士团在守卫所罗门圣殿时发现了基督的秘密,从此得到了无上的权利(可能是因为以此来逼迫教会所以才得到了权利,仅仅为猜测),并把这个秘密永久的保留下来。
当初教会为了消灭基督是人的证据而保证基督神的地位对圣殿骑士团进行了严酷的镇压,但是仍然有个别人存活下来并把这个秘密一直传递了几个世纪,后来负责保守秘密的就是郇山隐修会,连牛顿,雨果都是郇山隐修会的成员。
直到我们所处的今天,教会依然想彻底铲除圣殿骑士团的后人,也就是郇山隐修会成员,彻底把耶稣是人的秘密抹平,从而高枕无忧。
小说,电影就是以此为背景展开的。
整个故事中充满了对宗教的讽刺意味:塞拉尔,手染鲜血的杀人犯,自虐的行径让人以为他心里不正常,而他是主最忠诚的信徒,法希,自己为判断兰登绝对是杀人凶手,不过是主教,主的化身手里的一枚棋子。
加上影片中大段对圣杯线索的分析,让人不由自主的以为基督教就是一个天大的骗局,骗了无数的人,骗了长达数个世纪。
然而,也许是作者并不想对含义极端处理,才有了兰登幽闭症的描写。
兰登在影片的最后说的话非常让人值得思考:如果全世界人知道了这个秘密,那么会因此而放弃信仰吗?
我当年如果不是因为想着心里有主,我不是一个人在忍受着黑暗与井水,我也活不下来。
所以你看,信仰这东西,让无数人获得了力量,也夺走了无数人的生命。
本篇全为流水帐,并没有对行为结构做什么设计,甚至题目也是瞬间的感觉:如果你跳出地球看上面的人类,你会觉得这是一群不可思议的生物,智慧,牛逼到无以附加的地步。
在原本我们能看到物质空间的基础上,又创造了无限的精神领域的空间。
除了惊叹还是惊叹!
人类永远在探索质疑解释,永远在大幅前进着,却又永远都看不透自己。
不知道是不是我没看过原著的关系,导致我没看懂这个3小时的电影。又或者是我没看过圣经,不大懂宗教,我完全没看懂这个电影= =(这是我近期看的最认真的电影,结果还是没看懂。)
商业片,书是颠覆性的,影片不敢恭维·
这种题材还是要看书
书更好看。
看了原著很多年后再来看电影,反而看不下去了。
烂
我书是看懂了 可是我电影真没看懂 而且电影还是在看书之后看的。。。
一般看看,认真就输了。看过书再看比较好一点。
我觉得原著比电影要更好一点 话说我YY了
想象力固然重要,但是刻意拼凑 篡改历史 装腔作势 自作聪明的想象力 就毫无可爱之处了。牛顿扯进来,卢浮宫扯进来,达芬奇扯进来,可见作者的科学见识,艺术见识真是局限的可悲。同样题材讲Jesus后代的悬疑电影,不如去看‘this man from earth’。
看起来又是一部传教片,但是构思精密,叫人眼前一亮。节奏比《国家宝藏》慢一些,紧迫感不足
塔图看起来为什么那么老
看小说去
还是保罗贝塔尼最抢眼
幸亏我看了小说的。。。
真失望。。。应该看书的,每次都被我猜中
一直都搞不懂,为什么大家都信基督,但是却要分成那么多不同的派别,最大的区别也就是对圣经的解释不同,却要互相找出证据证实对方的不对,为什么不和手找到事实真相呢?难道还要愚弄教徒几百几千年?
被俺爹这个教徒边看边讲结果还是有点不懂。。PB这个白化病苦行者形象好美好惊艳!
玷污了原著小说
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