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个轻喜剧,完全没必要取个这么壮烈的名字吧''_______"近来看TVB的剧,都是看过就算,心情好写个短评,很少写剧评了。
一年前的怒火街头再拿出来看,其实是可以避免当时很多不理智的追剧热闹,安安静静客观地评判这部剧。
也许正是这原因,我倒更喜欢同类型题材的《真相》,杨怡的比胡杏儿更适合演律师,胡的台词,尤其是在法庭上的台词功夫。。。。
还需锤炼。
真正吸引我写点什么的反而是一些很久不见的老人,曾经或多或少地有些故事,最后回到深水埗这里,演一个匆匆的市井街坊。
说几个一直牵挂着的吧李灿森。
Sam再也不是《香港制造》里的有点神经质的古惑仔,社工这个角色不仅符合他本人的经历,更符合他演艺路程的经历,一路一直演重义气喊打喊杀的古惑仔,到有阿丁这么一个历经叛逆时期、牢狱之灾,最后依旧善良温和的角色。
Sam两颗兔牙真的很萌呀滕丽名。
其实是最心疼滕滕的。
她可是陈三元啊,她可是聂桑青啊,她可是善柔啊,她可是曾经的女主角呀,可是后来她成了高家宝,成了BIBI,成了梁师奶……梁师奶这个角色应该也有些部分取自她本人经历吧老公长期在大陆做生意(魏俊杰长期在内地演戏)实则包上了二奶,不给家用,一个人独自撑着整个家。
陈三元是机智火辣,聂桑青是冷静坚强,善柔是洒脱的侠女,高家宝和BIBI都是打酱油的点缀,只有梁师奶才是滕滕她自己吧?
经历过曾经爱人的背叛,但依旧善良坚强,终换得米佐治的青睐。
看八卦说经过不靠谱的郭政鸿,滕滕现已有可靠男友,真心祝福她如果在爱情之外,在事业再创新成绩就更好啦不过滕滕应该不是很在意事业的人,不然凭她当年的势头,不结婚,或者稍微低下头,不至从女主角跌至师奶,怎样都好,只要她好就行了呀关礼杰。
很惊讶会在这片子看到关礼杰。
依稀记得小时候看过一电视剧,只记得片尾曲是《梦醒时分》,然后关礼杰就一养尊处优的少爷形象出现在片尾了,那个时候真是年轻啊转了一圈又回TVB了,还是演一大叔!!!
关大叔胖了,也老了,眼角的鱼尾纹也出来了,有时候不用维护少爷仔 的形象,反而能挥洒自如了。
林子善是在这些人里是新人,但也打了很多次酱油,演过市井街坊,演过大律师,演技不断在提升,这样一步一步稳扎稳打起来的人我会给高分,看好他男女猪脚。
KC其实和关礼杰有点像,脱下王子啊少爷啊高贵啊这些面具,做个深水埗为民请命的社区律师,平时油嘴滑舌,关键时刻心思缜密,比那些单一的人物形象丰满许多,这次当视帝,比年轻时更加有底气了吧KC的时代来了,可是KC也在逐渐老去,用柴九的话说就是,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未来年纪是KC的宝,也会是KC的瓶颈。
胡杏儿。
嗯,开头就表达过,不喜欢胡杏儿演这个角色,出身草根,进军中环,但演技比起KC来,略显苍白,还需锤炼,台词功底也要加强,上court不是演讲,太用力也不好呀但不可否认她是个努力的演员,她会在TVB的荧幕上活跃更久其他。
何贞贞是让人心疼的角色,也是最接地气的角色,陈敏之的表演中规中矩,也没太大亮点,打个及格分;丁爸丁妈,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为左条仔,真系唔易;琼婶这种常做人哋妈姐的角色,驾轻就熟了;那个越南混血肌肉男这回终于穿上衣服了;最后,我一直觉得黄智雯像陈松伶啊为嘛你们觉得像贾静雯啊摔看得出来TVB的一般80后都开始怀旧了,又有一批人老去又有一批人上位。
前几天在论坛里看着一帖子,一小妹妹发帖吐槽说,为嘛现在电视上都是杨怡的脸啊为嘛呀!!!
这一幕何曾相似,我们以前总说为嘛总是佘诗曼那张脸长期霸占TVB,那个时候杨怡还是女配,默默地打酱油演戏,于是大家说好喜欢这样的杨怡。
现在?
时间真是无情啊对了,前两天KC和刘心悠被踢爆恋情,他说说,他未来的太太也许不会是他最爱的人(大意)。
那么,他最爱的人,会是niki?
还是阿佘?
不知道错过这两位,KC是否后悔过。
后悔或者不后悔都不重要了吧,总是要向前走的,90后们都开始嫌弃杨怡了,未来的事谁说的准呢这剧没有怒火,只有旧人旧事。
自从看了Only you只有您之后,越来越喜欢郑嘉颖了,觉得他真的是有演技,表演也很有想法,外形当然也很好,所以这部怒火街头,光看剧名挺大气的,觉着应该不错,还有看到是KC主演,想着那应该更不会差了,所以刚出第一集就来看看了。
PS:再次推荐下Only you只有您,感动。
第一集开头看到邋遢的KC睡在邋遢的房间里的邋遢的床上,穿着破了洞的背心,在整点15点的时候看看手机爬起来去上网偷菜,嘴里抱怨着别人怎么偷他菜了,然后踩着邋遢的鞋子穿起衣服出门买吃的去买报纸,被卖报纸的大叔说怎么这么大个人还不正经、不去找工作,走在路上看别人杀蛇,接着去电子产品商店询问,想购买可以预防别人偷菜的软件,出来后走在路上看到两女的,其中一年纪大的开始勾搭他,他就陪着嬉皮笑脸。。。
再后面的,我还在继续看着,也不知道后面剧情怎么样,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改变,只是开头KC这样的吊儿郎单突然让人想到了Only you里面的summer,邋遢但是不让人嫌弃。。。
话说对胡杏儿不是那么感冒啊,可是她是女主角。。。
还是再继续关注这部剧吧。。。
5.31
有实力派演员郑嘉颖和胡杏儿座阵,加上一群金牌绿叶,整体演技水平还算可以。
剧情主打深水埗街坊人情味,但因为两位主人公都是饰演大律师,所以很多剧情都是围绕着打官司来展开。
虽然本人不是读法律,但剧情有些官司结果个人还是持有保留意见的,特别是最后蒋柏奇故意谋杀贞贞那单官司,结果却是被蒋柏奇耍了些手段被判误杀,那就有点不够意思了。
虽然LA为了帮王思苦顶罪入狱,但整个事情的真相都是由LA来设计出来,这里就有为法律忠于事件真相的精神了。
虽然槽点不少,但剧情整体还算紧凑,没什么尿点,算是挺好看的港剧。
当年《怒火街头》播出以后引起相当大的回响,口碑好、收视好,郑嘉颖凭着这部剧一连夺了几个奖项,女主角胡杏儿,还有陈敏之、李灿森、林子善等几个演员连带地也备受瞩目。
首先主题曲就让人耳目一新,片头一看就知道不会是正经八百的戏。
这部剧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塑造了好几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当然“Law霸”是当中最经典的一个。
刚开始还有点不习惯罗力亚那稍嫌夸张的演绎,可是慢慢地发觉这是整部剧的呈现方式。
无论是半松脱的裤子、拔鼻毛的罗力亚,还是永远西装笔挺的佐治,其实都是以放大的形式来描绘角色,让角色更立体鲜明也增加了很多趣味。
夸张的手法还包括律师在夜店前撒尿、妓女为了追贼而裸奔等等,这些看似不可思议的情节,却又不能完全否定可能会发生在我们的社会里。
因此观众记住了Law霸、也记住了贞贞。
故事用了很多的篇幅来描绘Law霸这个角色,永远刮不干净的胡渣、穿鞋不穿袜、半露股沟的外形,洗澡时唱儿歌被偷拍,在法庭里滔滔雄辩的正义凌然,还有关于七年前的那段经历,到最后锒铛入狱,其实这更像是一部关于Law霸的传记。
剧中的官司只是用来推展人物,比如常秋萍的凶杀案让罗力亚相隔七年后重新踏入法庭、酒楼的偷窃案带出第五婷这个人物以及阿钉的家庭背景、任圆圆的意外死亡案件让罗力亚和王思苦相知相惜、苗若丽的凶杀案介绍了蒋柏奇的冷峻和深谋远虑等等,所以实在不需要求剧中的案件和官司有多精彩或曲折离奇。
无可否认郑嘉颖饰演的罗力亚在辩论时,尤其是结案呈词时的演讲有一种吸引人的风采,一连几分钟的演讲娓娓道来,时而正气时而悲愤时而君子,不会让人觉得沉闷,虽然有时候还是稍嫌那七情上面的表情夸张了一点,可是放在罗力亚这个痞子律师身上还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王思苦这个女主角,不懂为何总是少了一点好感,也许是她呈现出来的总是给人一种好高骛远、急功近利的感觉,即使跟罗力亚谈情说爱的时候,也少了一些温柔和甜蜜。
反而是佐治、阿钉、贞贞、阿直等配角,让人觉得亲切又可爱。
总的来说,这部剧的成功,是因为人物塑造的成功。
加上以深水埗为大本营,加深了香港人的亲切感和熟悉感,所以才得以凯旋而归,甚至在短时间内可以开拍续集。
观众可以想不起《怒火街头》里的剧情、有过什么官司,可是绝对忘不了Law霸、米佐治、阿钉、王思苦、以及贞贞等人。
因为KC and 杏儿,因为科班学生,因为热爱英国法系,因为想要向《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 的作者致敬(绝对真心!!
) 现在为有兴趣的童鞋作一下《怒火街头》里出现过的法律知识的详细解读。
楼主作为一个很普通的法学学生,纯粹因为热爱KC、杏儿、港剧、律政剧而尝试如 LAIDT 一样写这篇东西,自觉本剧法律场景中肯,不浮夸,不矫揉造作,可以纯粹借以了解香港法律特色 ※※※※※※※※※※※※※※※※※※※※※※※※※※※※※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解读有误之处敬请谅解,也希望有兴趣的童鞋可以跟贴一起讨论!
※※※※※※※※※※※※※※※※※※※※※※※※※※※※※当然,文章会附有许多个人感情倾向,希望跟贴童鞋勿太较真吓怕小女子咧 因为1-5集是一起看的,所以前五集所提到过的法律知识就一起写了: 1、事务律师solicitor与诉讼律师Barrister诉讼律师(barrister),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两种律师种类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没有这样的分级)。
只有诉讼律师能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
诉讼律师俗称为大律师,更不正式的称呼是大状。
正如本剧杏儿的“王大状”、石修的“蒋状”。
在香港的事务律师solicitor,俗称律师,所以第一集KC向警员解释自己是“律师,而且是大的那种……”事务律师其实也出庭的,不过是在基层法院、治安法院出庭。
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本剧第一个案子就在这里审)和终审法院是没有发言权的,即杏儿的助手在法庭上是不能发言的。
如当事人需要在上述法院进行诉讼,必需要由事务律师转聘诉讼律师进行,这是一种法定委托。
所以,大律师一般不能得罪这样的“米饭班主”,特别是很有客源的事务律师!
要在香港成为一名诉讼律师,须在港完成“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后,跟随诉讼律师实习一年(俗称“跟师傅”),双方是一种师徒关系,新丁称为pupil。
在英国法系,律师是很讲究师徒关系的,跟了名师,就相当于未出道已有名气(所以杏儿一直很懊恼自己不是“名厂出品”)。
新丁加入香港大律师公会后方可成为正式的诉讼律师。
大律师出庭,必须由事务律师聘请,大律师不直接从客户处承揽业务,也不单独与客户会面。
因为事务律师轻松好赚钱,所以事务律师的数量是大律师的好几倍。
另外,诉讼律师是“自雇人士”, 自负盈亏,不一定有生意,开销又很巨大,所以收入极端。
2.chamber【英】律师事务所大律师的事务所和事务律师的事务所是不一样,两种身份的律师从“出身”一开始便是两种不同的办事方式。
首先,chamber里的每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所以可能会出现同一个chamber里两个大律师打对台的情况出现,他们仅仅是共同办公的性质,一起承担一些费用而已。
而事务律师事务所则可能是合伙人的关系,具体事物所内人员关系不瞭也不确定,盼有识之士补充。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题外话:1、KC的优质“股”很给力哈2、大家决不觉得杏儿的唇色很美啊?
可以化妆达到这样的效果吗?
求赐教!!
3、杏儿很美……助手很美……KC很帅……其他不帅……更新 第十二集死因裁判法庭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简称死因庭),是香港的一个特别法庭,源于英国的同等机构,由死因裁判官主持,由陪审团商议对案件的裁决。
每逢有死者的亲人或律政司觉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以决定死者的死因。
此外,当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之时,亦会由死因庭裁决死者的死因。
裁判官会引导陪审员各种可选择的裁决。
死因庭的权限只在于决定死者的死因,一切与决定死因无关的内容,例如:嫌凶的行凶动机等,都不会是死因庭的结论。
死因庭的责任是找出事件的真相及死者的死亡原因,也不会涉及民事责任及赔偿。
死因庭的裁判结果,可以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堕胎)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自卫杀人) 10.非法杀人 11.胎儿死亡 12.死因不明根据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条例》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以在律师和相关法律人员中委任“死因裁判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也可以临时委任“暂委死因裁判官”对公民死因进行调查和研讯,当有人在执法机关看管下死亡时,死因裁判官就必须与陪审团组成死因裁判庭对死亡原因进行研讯。
死因裁判官的职责是调查死亡个案死因研讯死因裁判官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死因研讯。
死因研讯是一种针对死亡个案的特别程序,旨在查清死者身分,死者在何时、何处和因何死亡,并作出结论。
不合法被杀不合法杀人(unlawful kill)并不是一项罪名,不合法被杀是死亡原因的一种,导致的结果不一定是杀人罪,甚至不一定是犯罪。
之后会发生什么死因裁判官觉得某人可能已犯刑事罪行,应将此事转给律政司司长,由律政司司长决定是否对有关人员提出检控。
——————————————————————————————题外话:1、Law霸老唱歌太萌拉2、X2玩暧昧的手段太撩人了,自己看都腿软……3、高官太酱油了,还期待着是他杀的人呢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 ——————————————————————————————更新至16集误杀罪 侵犯人身罪之一。
与谋杀罪的区别在于缺少"恶意预谋"的要件,而其余构成要件则是一样的。
误杀罪可分为2种: (1)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2)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事先无预谋,然而是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如激情杀人和自卫过当的杀人。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自愿的非预谋杀人罪。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既无事前的恶意预谋,又无杀人的罪恶心意,杀人结果的造成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所致。
例如,《道路交通条例》中规定的违章驾驶造成他人死亡,《侵害人身罪条例》中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小孩死亡等。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非自愿的非预谋杀人。
按照《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人士如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可判终身监禁,并须缴付法庭所判的罚金。
栏目关键词: 台港澳专题 香港法律 主题词或关键词: 1997年前香港的法律 法律 香港司法体系与制度 ●因事而设的法院系统。
目前香港法院系统除类似内地四级法院的一个终审法院、一个高等法院、一个区域法院、九个裁判法院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遗产承办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和家事法庭,共19个审判机构,构成香港的司法裁判系统。
其中,专门法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只审理一审案件,高等法院的原诉法庭既审理一审案件,又审理不服裁判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终审法院只审理上诉案件。
专业法院实际上与我们以往的一般理解有所差别,可分为三类。
一类相当于司法鉴定机构。
例如,死因裁判处主要进行死因研究,淫亵物品审裁处确认某一物品是否淫亵物品或不雅。
另一类具有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相同的权力。
例如,土地审裁处对收地、赔偿、物业差饷租值等案件进行审理,不服其裁决,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再有一类相当于专业基层法院。
例如,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对其裁决不服可向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上诉。
香港的少年法庭仅设于东区、九龙城、荃湾、沙田及屯门五个裁判法院,审理18岁以下少年案件。
裁判法院相当于我们的基层法院,裁判官对多种刑事罪行具有审裁权,一般审理每项罪行可判监2年及罚款10万元的案件、个别条例授权可判三年监禁及巨额罚款,最高达500万元。
所有可公诉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均从裁判法院开始,因此全港按地域设有九个裁判法院。
区域法院在民事方面受理涉及60万元以下的案件及年租等不超过24万元的地产诉讼;刑事方面受理监禁7年以下的案件,但谋杀、误杀和强奸除外。
高等法院分为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
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原诉法庭和区域法院移交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土地审裁处的上诉案件,及对其他等级较低法院所提交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
原诉法庭审理民事和刑事及有关海事、破产、公司清算、家事、领养、遗嘱认证及精神健康等案件。
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如谋杀、误杀、强奸、抢劫、复杂商业诈骗、毒品等案件。
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上诉法院,代表香港司法独立形象,维护香港法治。
其审理范围包括:不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最终判决,争议事项所涉金额或价值达港币100万或以上的案件;上诉法庭或终审法院认为该上诉涉及的问题重大等理由而必须由终审法院裁决的,可酌情决定是否受理。
因此,每年能在终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极少。
从以上法院管辖情况可见,香港法院是因事而设,非因级别而设。
●法官制度确保行使职权不受干涉。
香港法院没有类似内地法院的院长、庭长等政法合一的领导,香港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仅服从于法律,其所发表的言论,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保障“司法人员不受民事起诉”的豁免权。
同时,在法官的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方面确保司法独立。
法官由特区行政长官按照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是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设立的一个独立法定组织,由本地法官、法律专业人士及各界知名人士组成。
所有法官和裁判官必须具备香港或另一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执业资格,并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同时,法官的任期均受保障,不可以像内地法官那样在审判与行政部门之间调动。
法官于任职期间薪俸固定,不得减少,为保持其廉洁,报酬优厚。
据了解,一个基层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月薪可达10多万元。
同时,向法官提供履行职能的充足资源,包括配备相关设施,以及充分的人身安全保障。
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个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如属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审议庭须由行政长官任命,并由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
而且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免职,事前还须征得立法会同意。
●陪审团制度使民众真正影响直至决定案件结果。
在香港的司法体系中,陪审团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司法制度。
在需陪审团参加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陪审团是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胜负或者罪名成立的裁判主体,而法官和书记则仅仅是主持裁判程序和记录陪审团裁决意见的主体。
决定案件胜败的裁判权掌握在陪审团手里。
香港的陪审团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机构,其组成和裁判方式,决定其不受任何干扰。
香港陪审员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依照两年一次例行的选择、公告依法确定,陪审员必须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普通市民,从事政府公职等17种职业者除外。
某个案件陪审团成员的组成则是由司法常务官在公开的法庭程序中两次抽签随即产生,当事人及律师可拒绝5名而不需任何理由。
超过5名时则须有说服力的理由。
陪审团成员在法庭上确定、宣誓并被告知陪审的案件后,即被集中和隔离,受到严格的监控,禁止与外界接触,禁止与法院有关人员就案件交换意见,直到就案件的事实作出裁决意见为止。
●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人权。
所有刑事诉讼均由裁判法院开始。
虽然没有审限,但如果被告人被羁押,最多两天就要开庭审理。
律政司司长视每个案件的案情决定是否申请将案件转到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
也就是说,裁判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在大致确定案件的情况下,由律政司(主控官,类似我们的公诉人)向法院申请将某些案件移送至高一级法院审裁。
案件审理中,控方必须将办案过程中收集的一切证据及相关材料无遗漏地提交给法庭及辩方,无论对辩方有利或不利的材料。
庭审中,控方除了要对证据链进行论证外,还要证实其所有取证程序、手段都是合法的,以证明证据的效力。
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材料都要一一澄清,以供陪审团审查确认被告是否构成所控犯罪。
被告可以根据米兰达规则保持缄默(即使在警方询问过程中),拒绝回答警方的问题或选择不在法庭上作供,法院或陪审团不能因他行使缄默权而对其作出不利的推断。
被告不必上庭作供,如果控方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须开庭审理,直接驳回。
如果控方的证据不确定,则判无罪,不得退回补充侦察。
控方一旦上庭,不允许延迟审理,除非证人缺席或增加新证人。
刑事审判实行诉辩交易制度。
如果被告认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如果不认罪,一旦确定有罪,则刑期加重三分之一。
因此,香港刑事案件的认罪率达到80%。
如果不实行这种制度,香港法院就要增加4倍的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
目前区域法院有33个法官的编制,但实际上只有25位法官在职工作,可见其效率之高。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
说说港剧吧。。
这么多年了就是这么个老套路,可在闲来无事的假日里最能用来打发时光,最百看不厌的还是港剧尤其是走律政医生路线滴 从情感来说,其实结局也很俗套,配角们总得死几个才算赚到观众的一些眼泪,原本美好的三对,最后有好结果的却只剩一对从法律角度来说,一如之前的几部剧,宣扬了香港法律的精神,起到了非常正面的作用,印象最深的当然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用来保护被告的法条却被某些律师用于玩弄法律总的来说,全剧前面几个案子比较老套,不过最后一个确实有够刺激!
够感动!
够心跳!!
于是我还是免不了俗滴说了个赞!!
期待下一部啊,听说为了给2腾个好位子,TVB各种缩减《护花危情》啊,真是有够大牌啊喂
煲完怒火街头。
这片子当成师奶剧来看质素还成,开场三个烂友对着垃圾箱比吐核那段就超级乐,而且片头曲居然用了陈奂仁(我现在看见这个名就会想起冠希肿么回事|||,不过当成法庭剧来看就整一垃圾片,且不说案情或者庭辩戏是多么的弱,就说LA我真没感受到他是个多么牛X的大状,除了通过别人的说辞和崇拜来映衬,他在多起案件中有起到什么关键作用吗,甚至在根叔和最后一单杀人案里,为了结果、为了道德上或者说政治上的正义凛然踩过界,这种行为在我眼里甚至不如他在七年前那单case里的作为。
程序正义是法律平等的基础,情节设置上的牵强可以忍受,但这种违背法律精神的设定和导向实在不堪入眼,即便这只是部师奶剧。
如今的tvb在我眼里越来越失去港人的法制与专业精神,据说开篇两个case还是抄袭的棒子剧,当真无语望天。。。
演员方面胡杏儿我实在受不了她那张苦大仇深的浮夸脸,白白糟蹋了一副好造型,挤眉弄眼还要整出沟来不是= =b…郑嘉颖也很夸,尤其是庭辩部分真心接受不到|||,但是平常极尽卖萌之能事,也太TMD可爱了>//<。
几个配角确实出彩,丁家富和MJ都比LA有坚持,演员表演也很到位,还有思苦的女助手,这姑娘肿么看都不像个陪衬,拜托乃表这么霸气外露好吗乃会不会演配角啊|||。
滕丽名和关礼杰,我真想45度角悲伤望天,腾姐在我脑内可是冷艳得逆天啊,不过好在这种师奶化只是为了角色并非不可逆,但关哥就...我没话说了orz今年tvb我也就看了潜行狙击和怒火,都不是神马好货色,我简直怀疑tvb现在的工作人员都是内地过去的= =b,完全无视司法理念和逻辑,每次看完都忍不住翻以前的剧来补脑。
顺便还关心了一下万千星辉,kc火得有点里离谱,作为老粉心中其实五味陈杂,咨询了还在娱乐圈混的老妹,才知是芒果台有个剧叫步步惊心,又捧红了两个老男人(喂!
就像电影一样,说着国产大片多么多么脑残,还是有无数人前赴后继贡献票房,不管我再怎么批判师奶化的tvb,每年还是会追上2、3部新剧,这就是所谓的自作孽吧。
香港,这个被称作东方好莱坞的城市,在同一个镜头下却呈现着完全不一样的气质——电影中的香港,充塞着数不清的怪力乱神和奇隐技巧,她或是如《线人》中的黑暗得令人憎恶,或是在王家卫的镜头下迷幻婉转颠倒众生,或是在老杜的枪中幻化成烟清冷孤寂,或是在《无间道》中东西方交替各种势力角力的斗场。
电视中的香港,却是温情脉脉家长里短,即便家庭纷争最终也终究逃不过亲情的召唤。
这种分歧,也体现在对待法律的问题上。
香港导演陈可辛在《武侠》之中,曾经对法的精神做过一番探究——姜武话假如法不能叫人变成好人,那法有什么用?
而金城武则回答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谁犯了法那就得到惩罚。
最近看《真相》和《怒火街头》这两部TVB的电视剧集,里面法律的完全变作了另一番模样。
虽然律师辩护、法官判案都要依照程序一板一眼,但是法理的精神在这里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即人是律法的主体,虽然要接受法律的制约但是却依然有着能够超出法律限制的些许自由。
这些剧集通过案件详尽的讲述了司法的程序,既是故事片同样也对“法制社会”起到了宣传和教育的作用,真的很了不起;而更不得了的是,看这些剧集的人不会对这种软性宣传反感,我想这或许就是对一个开放公允的执政方的肯定了。
剧集中的律师雄辩滔滔,在立于理证情况下归纳详尽——在官僚的审判机构和严格的司法程序中,这些律师无疑戴着镣铐也能翩翩起舞的优秀舞者;而他们同时具备寻找细小漏洞的工程师般的嗅觉和强大逻辑推理的专家。
因为在他们的法律程序中,这个人群几乎就是受害者或原告的代表人,也是法院中仅仅次于法官和陪审团的具有话语权的人,所以难怪这群人能够赚大钱,连周星星同学也要梦想这样的职业了。
陪审团制度真的是很好玩的制度——它是适用于刑事案件的最终判定事件性质的方法,在香港象征着最权威的法律审判。
由政府随机抽取的市民,经过法院和辩述双方共同认定的这一团体,是市民对事件认定的代表,也是当下社会对案件的基本看法——这不由得叫我想起了“药家鑫”一案中法院采取问卷调查来考察公众的态度的事,也是法院采取这一原则的稳妥做法,却被批得体无完肤;而同时有些许人则仗着公众的资源企图影响公众视听——这样的情况不得不让公众对法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产生极大的怀疑。
法律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还是要尽量保持公平公正的独立姿态?
“辛普森杀人案”是公众影响法律判断的极有名的例子,也应该是每一个订立和执行法律的人尽量避免的困境;而如果法律仅仅是通过极有限的案例和法理做出判断,则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但是我倒是希望看到内地的影视剧中出现那句“在我的律师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讲”,虽然态度依然很嚣张,但比起那句“我爸是李刚”来得有理智得多,也至少体现了些许对规则的尊重。
因为自由发言的权利和保持沉默的权利,在一个人没有被判为犯罪分子之前,都应当是他基本的权利。
当大家都把目光聚焦在Law霸和王思苦这对欢喜冤家上时,其实更让我待见的是阿钉与贞贞之间那纯纯的爱恋。
他爱她,所以,在她家楼下,赶走了所有的客人,不是想独占,只是不忍心;她爱他,所以,冲破自己心理防线也要和他在一起,却在他父母得知自己职业的时候,为了他与父亲向来恶劣的关系不要再恶化,毅然放逐自己,逼自己退出,却在定店名的时候曝露了自己的心事。
我好想回到他们初次相遇的时候,和阿钉说,贞贞后来死了,你知道么。
所以,请你无论如何也不要放开她的手。
在她骂你的时候,不要负气转身离去。
在你父亲骂她的时候,请一定站在她这边,不要让她孤独。
在你得知她心意的时候,请尽快找到她。
在找她的时候,请你用心。
因为,贞贞最后死了。
再也没有一个女孩会想到用你的纹身做她开的餐厅的LOGO;再也没有一个女孩教你怎么和爸爸相处;再也没有一个女孩赤裸着身体,能值得你用臂弯去温暖她。
你们相处的时光太短,这点我好想要在你们第一次见面的书摊前告诉你。
阿钉,请你珍惜她。
你们将来会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太少。
所以,当她言不由衷想要甩开你的手的时候,也请抓住她的手不要放,请你抓紧。
因为最后,你再也握不到她的手了,你们之间的时光只有这么短,请珍惜她。
贞贞后来死了,你知道么。
怒火完结了,最后一集还是哭了。
同房说我哭点低,这一点我一直都不怀疑。
一个男人,能够为了你放弃自己的事业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还能够安贫乐道坚守自己的原则,这样的人,能有几个?
在现在的Tvb,我愿意给五分。
最近的律师戏里,不停的在拷问良心。
也正是因为有那么一些用“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只要我的当事人一天都没认罪,没有人可以说他有罪”为了自己功成名就让良心把自己的心磨平知道再也感觉不到伤痛的律师们,让人们或多或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着某些程度的保留意见。
当然,像LA Law这样的律师也一定有,并且成为社会法制的中坚力量。
只是在很多制度下,并不是法律高于一切,总有各种各样的其他因素影响着法律的那杆秤。
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我一直觉得,能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能够诚实的面对自己良心的谴责是最难的一件事情。
能做到公道自在己心,仰无愧于天,俯无愧于地,一生也就无憾了。
只是生活中,好像很少有矛盾那么尖锐的时候,好像能量一直都没有什么发挥的余地,不知道是我太迟钝了还是缺少发现生活的眼睛。
1 常秋萍案简介:马卓尔德指使司机黎木根杀死自己先生的秘书常秋萍。
评想:马太外表光鲜亮丽,有风度有教养,又怎么能想象到她人前人后判若两人,可以砸玻璃,可以歇斯底里,可以压榨一个人没有假期随传随到,可以冷酷冷血的强迫一个人夺走另一个人的生命,可以寄恐怖变态的照片文章,可以利用昏迷的根嫂只给她基本的照顾不给她治病把她当做控制根叔的筹码,可以没有同情心没有怜悯心没有悔恨之心视人命如草芥。
有时候,撕开假面具,却发现人心可以丑恶麻木到这种地步,比如虐猫女,比如恃强凌弱,比如对弱势群体缺乏最基本尊重甚至肆意践踏别人尊严的衣冠楚楚们。
对于这样的人,只有狠狠的给她迎头一击,狠狠的让她为她做过的事情负责,才能长出一口闷气,尽管她可能还是不知悔改还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有各种各样的特权。
马生也果然是个狠角色,不论男女若是真的无情起来可以断了对方的一切后路。
马生的暗示在给王思苦打定心针,马生激怒马太也是为了让王思苦发现马太的所谓真面目。
王思苦的表现是很好的,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循循善诱自己的证人讲出即使对自己当事人不利的真相。
相信也就是因为这单官司,让LA Law对王思苦刮目相看,因为这个初出茅庐心高气盛的小丫头没有走那条违背良心的路,没有犯LA七年前的错误,即使输也输得虽败犹荣。
2 福元酒家失窃案简介:福元酒家老板丁福元冤枉酒店员工第五婷偷钱评想:什么叫做为富不仁,什么叫做吝啬,在这个越来越拜金的社会,这样落井下石压迫员工的绝对不是少数。
理想中的企业,要么好像路边车仔档一样充满人情味烟火气,有乡邻帮衬,说是老板员工其实更是朋友,每天其乐融融好像一家人,赚多少钱都不如大家一起吃饭开心重要;要么好像外企,制度明确,分工合作,人际关系不需要错综复杂,各司其职,好像小小螺丝钉大有大用小有小用,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过着安静的简单的白领生活。
本来一向以为,白手起家创立事业的企业家总是能够特别的体谅社会底层的生活,也更加有社会良心和责任感,所谓饮水思源忆苦思甜,丁福元却显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
因为当年抱着两个水胆飘来香港,所以特别吝啬,能省则省,能压则压,不顾底层群众的疾苦,也不关心他们的死活,只着眼于眼前利益忽略了长远利益。
看到他,想到的,是李自成,是洪秀全,顺便飘过袁世凯,当然,又是我想多了。
Ps很佩服梁师奶宁愿自己辛苦赚钱养家也不去申请综援因为不想让子女习惯依靠别人。
很为阿丁他们社工的工作而感动。
那样才是真正的社工的工作和生活,那样才能真的为有需要的人做些什么,而不是那些不痛不痒的表面工夫。
3 任圆圆案简介:任圆圆与自己暗恋的异父异母的哥哥吵架发生意外评想:在看惯了各种家庭内部的不完满,武侠片中各种伦常挑战动不动跳出来说那个人才是你爸/妈/哥/妹….,还有现代片中亲兄弟尚且斗个你死我活更何况异父异母,觉得这件案真的很感人。
父亲和母亲彼此相爱相敬如宾,哥哥把妹妹当做亲妹妹一样宠爱,哥哥理解母亲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继父相信继子并为他请律师即使他是杀害自己亲生女儿的嫌疑人,继子没用过家里一分钱一直自食其力,这样的家庭,正如LA Law所说,是宁愿相信这是一个意外给这个家庭重聚温暖的机会,还是相信这是一个有违伦常的爱情引发的不幸,让活着的三个善良无辜的人承受余下的伤痛。
虽然这样打,就好像辩论赛中打价值打升华了。
可是意外这种东西,之所以称作意外,就是因为,几乎无法重复,也很难证实。
至少,相信,社会还有幸福在。
其实这件案,整个只是为了引出LA七年前的那件事,也就是聂美欣案吧。
4 聂美欣案简介:LA Law七年前利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将暗恋妹妹的哥哥摆上法庭帮真凶脱罪结果导致哥哥自杀评想:这两件案想说的,其实是,虽然将一个无辜的人摆上台,提供另外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的推测,可以帮助当事人脱罪,但是作为律师,这样做了,并不仅仅只有一个短期的影响,对于那个无辜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一辈子。
因为他将永远被蒙上有可能犯罪这样一顶帽子,尤其是,当可能犯案的动机比较特殊的时候。
而对于做人,在做一件事情一个决定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到可以解燃眉之急,更要考虑到会不会有长期的不良影响,以及是否有消除这种影响的方法。
否则,即使不是直接加害者,至少也有间接的责任。
不要给自己任何的借口和机会,不要心存侥幸,别想逃得过良心的责备。
5 苗若丽案简介:蒋柏奇帮杀害自己妻子的杨国驹脱罪评想:5和6这样的案子其实在tvb的制作里面算不上什么经典,也无法让人眼前一亮。
这就是很典型的所谓埋没了良心的律师。
在听到案子的那一刻就想好了一切的对策帮当事人想好了一条万全之策,甚至在劝说无牌医生出庭作证的时候还能讲的那么义正词严。
有这样的律师,或许对当事人是一种“幸运”,对公理公义来讲,却是最危险的敌人。
因为他了解游戏规则,并且懂得怎样去利用游戏规则。
即使无法全赢,也可以技术上不输。
6 第五婷伤人案简介:第五婷被丈夫梁风冤枉伤人评想:人至贱则无敌,但太贱总会遭天谴。
7 群殴误杀案简介:一群年轻人酒后殴人致死蒋柏奇试图令其中无权无势有案底的人顶全部的罪评想:其实如果明明知道自己亲近的人犯了错,有多少人能够大义灭亲?
要知道,这一赎罪,可能背上的就是一生的记号。
相比较而言,MJ劝说自己的父亲上庭讲明自己的不伦之恋,只是为了还死者和生者一个公道,失掉的是名声和多年的清誉,挽回的是明镜之心和尊重。
8 何利贞案简介:何利贞因拍到蒋柏奇从事不法交易的证据而被蒋误杀评想:何利贞真的很不容易,虽然从事着一般人都看不起都不接受的职业,却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和自己的价值观。
她是整个故事里面人格最完整性格最鲜明最令人敬佩的角色。
她比任何人都相信法律相信公正,也比任何人都有勇气向罪恶和不公平抗争。
她不在意别人看自己的眼光,即使已经伤痕累累,即使已经连哭都没有力气,还是坚持着,追求梦想和幸福。
“要让别人尊重你,首先自己要懂得尊重自己。
”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应该怎样的努力生活。
赞郑嘉颖,陈敏之,李灿森,关礼杰的表演。
因为他们每一个人,才坚持把这部戏看下去,才让每一个人物都生动个性。
不过20集实在有点短,最后的几个故事也有点刻意为之,主线剧情仿佛刚刚展开,就匆匆走向了结局。
第二部没有陈敏之,应该会很可惜吧。
周丽淇的气场,不够强大。
看了一篇豆友的影评,写的是陈三元的未来,很有感触,可惜找不到了。
1 看了这部戏,才初步了解了香港的宁纵勿枉的法律制度。
在这样的制度下,举证责任在于控方。
控方不仅仅要证明辩方有动机和提供证物,还要排除所有其它人同样拥有犯罪条件的可能性。
若是有疑点,则利益归于被告。
“宁可放过三千,不能错杀一个。
”这样的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为辩方提供了保障。
2 弱势社群的法律问题一直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
LA的最大贡献,就是让法律这个从前人们都认为是富人的玩具的东西深入到贫困社区,为相对弱势的人取得一个公平的申明自己立场的权利。
或许LA的许多做法有些说教的意味,但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矫枉必须过正,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个LA。
顺便贴一个之前在人人上看到的帖子。
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还社会一个干净和简单。
http://blog.renren.com/share/222792271/72786610973 Feel到自己的client有问题怎么办?
真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到底是应该跟着所谓律师的操守还是良心的指引?
到底应该争取所谓的胜利还是接受理所应得的败诉?
真理越辩越明,社会却总是以成败论英雄。
虽然很多事情上两边都有话可说,可万一真的是一边倒的呢?
自己的client还处在明显犯错的位置上呢?
没有一气呵成,反而变得有点像流水账。
不深刻,也不抒情。
就写给自己看吧。
郑嘉颖居然还不错,难道老了就不再挑了
好难看的剧,居然能在榜单里,就是说,没有一对cp有cp感,而且男女主非常不行,人设演技都不合理。别说男女主,男女配也很烦。没有一处对!
如果是从翩翩君子温润如玉的八爷转到这部戏,那实在是接受不了如此巨大的差异,LAW霸邋遢的造型+并不十分吸引人的剧情,剧然没让我看到底.
男人们都够可爱~可以不帅,可以邋遢,但是一定要有❤~
LAW霸认真搞笑
TVB其实是非常民粹的,sometimes还反智
最近TVB最好看得剧了,搞得我居然不讨厌我以前一直特别恶心的郑嘉颖了,奇迹。。。
李灿森李灿森李灿森
很喜欢陈奂仁的歌啊。
law霸和思苦真心爱啊爱~! 滕丽名的师奶角色竟然越看越顺眼了。。。陈敏之死的那会儿我还真是哭了。。。 每一个case都精彩的不行~ 总之这部剧看着真心无憾了!
胡编乱造
剧情幽默、案件高潮迭起~ 同样喜欢李灿森那件一边红一边蓝的格子衬衫~ 今次这部戏深水埗4位港男都演得十分出色,还有各位配角,差人毕直,社工阿钉,律师米佐治,师奶师爷第五婷,凤姐贞贞全部都好有实力。这些配角中其中不乏以前的当家花旦小生,转型好成功哦~
对于胡杏儿只有一句,人丑不要化浓妆好吗
以为出了第二部表示很好看于是开始看第一部,但是。。。唉。。。我居然还看完了,直接放弃第二部
没觉得男女主有多聪明 女主的发型真的丑死了
真他妈狗血。编剧每次到结局都尼玛像急着投胎一样不好好写。
八爷 你肿么了 八爷。。。。
KC这角色延续《ONLY U》的痞子风,但是一看到他在法庭上的辩论手势就觉得真是演技弱到爆!!!胡杏儿发型奇怪眼妆浓法令纹深整个囧,李灿森莫名其妙乱冲动,陈敏之命苦的美腿啦。剧情不顺,逻辑有不通,看惯美剧律政剧的再看这里的上庭简直要笑死。TVB的剧还真是只给师奶看啊!!!
在整体衰落的港剧大环境下,这部剧算是很不错的了,让人看着畅快~郑嘉颖这次耍贱很成功~~
这类型的有点看腻了,没什么亮点,一集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