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刚开始我给这部电影打的是五颗星。
当时刚看完,特别兴奋,有小帅哥的原因,有大叔的原因,也有众望所归的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的原因。
可是睡醒一觉,我还是觉得这电影充其量只有四星。
原因很简单,一部用严谨的推理和紧凑的情节来吸引观众的电影,如果有漏洞岂不是很要命。
所以这四颗星分别是给两位男主角,不错的点子,和看电影是内份激动的心情的。
我得说有些情节真的很奇怪,比如片头老头子的出场,然后老头子为什么会在谋杀之前对妻子说那么一翻话?
又为什么会对小帅哥做了那么多的调查?
小帅哥明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去医院,还去法官那里要了什么?
莫非这些情节纯粹是在渲染气氛?
那可真够矫情的。。。
更何况该交代的就要交代出来。
我开始想不明白老头怎么会知道nunally跟他有一样的枪,后来才反应过来。
应该是他先知道自己老婆给他头上抹绿了,然后他就调查是哪个男的那么cao dan,然后想,诶,我要是买一把跟他一样的枪,我就能怎么着怎么着了。
应该是这样,否则就解释不通了。。。
其实老头子就是太过执念,如果他不置妻子于死地,什么事都没有了。
小帅哥拿不到子弹,这案子也没办法再审,nunally已经死了,妻子植物人了还破了相了,何必呢?
人家nunally也说了,一共才约过两次会,你至于吗?
而且我不喜欢内结局,干吗非得又把开庭演出来。。。
真是戛然而止啊,好像导演有一种【终于完了啊。。。
赶快拍完了结束了】的感觉。。。
而且小帅哥没和美上司在一起,尽管我不喜欢姐弟恋,美上司这个人物也很多余,但还是有点遗憾。
真的是高智商电影,要看懂不光要有点智商,还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绝对是上乘之作。
说是烂片的朋友们,拜托你们看完此文再看一次电影安东尼第一次被起诉时,罪名是谋杀未遂(他老婆还没)。
因为没有证据,他被无罪释放第二次起诉时,老婆已经死了,他的起诉的罪名是一级谋杀罪,一个新的case,新的罪名,并不违法一罪不二审的原则,当然不能起诉他以拔掉呼吸机来谋杀,这样又要重新收集证据,起诉他枪杀老婆致死,枪和子弹的证据都找到了记得第一次安东尼已经认罪(confession),为什么法官认定他的认罪书无效吗?
这就是毒果原则(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为逮捕他并让他签署认罪书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给他绿帽子),法官有理由怀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认罪书, 这就像毒树上长出的果子一样也是有毒的,如果基于这份非法取得的认罪书进行合法的审判,那审判的结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认罪书不能成为审判时的证据,小高只好从新去找证据。
美国的法律就是这么搞笑,案发现场就有两人,其中一人中了枪,那开枪的必然是例外一个人,这是常识,全世界人都知道。
但是常识不能说服陪审团,只有证据才能定一个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当然是重要的证据。
但美国法律对于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谨慎的,著名的米兰达条例(有权保持沉默。。。
)就是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证其罪。
美国法律严谨到感觉是在保护凶手,很多情况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凶手就是他,但如果没有证据,能再法律程序上证明他的确是凶手,说服陪审团,那他还是不能被判罪此片中的安东尼就这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差点逍遥法外,其实这种事情在美国屡见不鲜,最著名的美国”辛普森案“,大家兴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无罪后,竟然出书描写自己的作案过程,简直是对美国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和嘲笑但是这美国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吗?
嫌疑犯作为一个个人或组织,与整个国家机器比起来还是太渺小了,为了保证嫌犯的权利和审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须严格限制国家对于司法权利的使用,从而达到某种意义上的公平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发生在中国,检方哪会辛辛苦苦去找什么枪,直接让安东尼3天不能睡觉,估计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枪毙,皆大欢喜。
然而这种制度虽然枪毙了一个安东尼,却会制造出无数个窦娥冤为了公平,我们只好放弃一部分的正义
大体情节应该没有人没看懂,但导演为了结局不落入俗套,故意没有讲得很明白,让悬疑片影迷很不爽,悬疑片影迷一般都需要一个比较确定的结果,就算是禁闭岛那种,结尾两派也都能自圆其说,各信各的,撕不起来。
这部电影明显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有罪,还是无罪?
不管选哪边,都没个确切答案。
首先很多评论里提到的认罪录音可以排除。
前面说了,导演最不想落入的就是同类型片的窠臼,而侦探去套话让嫌疑人自己认罪,这种“审死官”式的桥段别说二十一世纪的好莱坞三流类型片了,可能在上个世纪的片里就已经被淘汰了吧。
都不需要去专门提什么“毒果原则”,从根上起这个念头就是低级的。
不管是从法律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电影艺术性上来说,这是导演最想避开的一种解决方案。
接下来说认枪的重要性。
评论区里的主要声音说:即使证明了枪是凶器,却无法证明老头是凶手,老头还是铁赢。
次要声音说:枪其实也不重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受到明显外部枪击,那这个枪哪来的重要吗?
抓他丫的就是了。
我觉得这两种唯逻辑论都忽略了证据链条的概念。
何谓证据链条?
我们经常在推理小说中看到密室杀人,其中一个非要布置密室不可的理由是:如果警察和控方解不开杀人手法,即使在嫌疑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是无法被判有罪的。
其它诡计也是一样,如果这部电影中的高司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手法,那即使自白书不失效,霍普金斯也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我们观众其实不知道自白书上写了什么,所以让自白书无效,找凶器的重要性就更显现出来了。
那么一旦找到凶器了,在并不证据确凿(比如子弹也一样,也没有我的指纹,不能证明你说的就一定对)的情况下,是否霍普金斯还是稳赢呢?
也并不是,同样的证据链条,高司令通过已有证据的合理解释,补齐了凶器的这一环,这时候再加上之前的与死者共处一室的条件,环环相扣组成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利用园丁证言和监控视频证明后者,逻辑链就有了证据链的支撑,高司令检察方就有了自己的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说法,不再完全被动,和霍普金斯站在了平等的控辩地位上,胜负五五开。
而霍普金斯有可能因为之前太想秀,真的坐实了自己与死者共处一室这个不利条件,稍微陷入了一点被动,结果变成了四六开。
但因为电影中仅有的一些信息,如持枪警察自杀,子弹没有特定指向来源,旅馆监控无法证明调包事实等等,霍普金斯虽然底牌被掀稍显被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打。
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高司令还是单刀赴会,霍普金斯这边反倒律师攒动,和之前霍普金斯的心不在焉对比鲜明,强弱之势已易。
如果说整部电影讲了一个年轻恃才的检察官成长的主线,那这整个弧光最后落到的就是这一个场景,电影真正的表意是在这里:我终于不靠造伪证,也不靠非法录音,只凭我的实力,抓住你的破绽,获得和你平起平坐,再公平地打一场官司的机会,不再是哪一方单方碾压,我们的对决现在才刚刚开始。
这并不是什么留白。
同样,去看霍普金斯,他的眼神带有敬意,代表他也完成了一个人物的转变:“从现在开始,我才把你看成真正的对手。
”对于以智商作为最高行事准则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
甚至他开头对妻子口说的爱,也远不如这种情感来得深沉。
创作者想避开的第一条被走烂的路是直接伏法,第二条路逍遥法外,也觉得太俗,于是选了中间的第三条路,这条路虽然电影没有拍完,但也是一条确定的路。
导演的确没有落入俗套,但要谈多有新意呢,也谈不上。
最后一点补充,霍普金斯的破绽很明显,不是枪的诡计被人识破,而是他意气用事将妻子拔管带来的连锁反应,他没有想到这给了他第二次上法庭的机会。
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我在此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这里的罪指的是罪名而不是罪行,他拔管是在医院的合法程序下进行的,不存在什么违反高司令从哪里搞来的山寨禁令的情况,他的罪行始终只有那一桩。
但是罪名从谋杀未遂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谋杀,毕竟死亡的确是被指控行为造成的。
高司令玩了这么一出偷换概念,算是擦着边的把他送上了新法庭。
《论语.里仁篇》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 --题记美国电影《破绽》讲述了智商超群的建筑工程师特德·克劳福(安东尼•霍普金斯饰)因为妻子出轨而设计将妻子珍妮佛枪杀并嫁祸于那个给他带了绿帽子的警察罗布,从而引发的检察官威利与之斗智斗勇并最终扳回一局的故事。
故事悬念迭起情节烧脑,值得一看。
而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是年轻的检察官威利为什么会一直坚持要跟老谋深算的凶手斗到底。
在故事开始我们可以看到威利作为检察官,是一个收入非常低微的公职人员,他的办公环境也能看出拥挤老旧,而作为在这个行业里面崭露头角的年轻才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向他伸出橄榄枝,除了非常好的薪水,还有已经被他打动吸引的女上司,可谓名利兼得。
但最后他放弃这一切,孤注一掷,要把枪击案的事实查个水落石出。
除了他那颗年轻气盛不服输的心,更重要的是他的信仰,虽然这一点甚至被特德来来调侃和打击,可是就是因为有这一点,才让威利有一颗仁爱之心,有一颗追求公正之心。
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威利在病房面对昏迷的珍妮佛,那么渴望对方能够醒来,他眼中的那种仁慈和关切与特德要拔掉插管的冷漠残酷的眼神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照。
虽然面对高薪职位的诱惑,但是如果需要他放弃自己所追求的仁与义之道,不往也!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
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
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这又是一个百万富翁谋杀妻子的故事,《超完美谋杀案》是我看过的另一部丈夫谋杀妻子的电影,非常经典。
两个案件动机有一致的部分,那就是妻子出轨,对丈夫不忠。
这部片子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百万富翁克劳福德是绝对的主角,与此相反,瑞恩.高斯林扮演的控方律师威利则成为绿叶。
不得不佩服安东尼.霍普金斯出神入化的演技和强大的气场。
克劳福德是百万富翁,在航空公司工作,显然他是那个发号施令的人,可以精准找出问题所在,也是解决问题的高手,他有豪车、有豪宅,还有美丽的妻子,是人生赢家。
克劳福德应该不是一下子才发现妻子出轨的,他早有准备,从公司回家途中,他直接把车停在妻子和情夫纽奈利偷情的酒店旁。
克劳福德是个极其聪明之人,他给大都会部打电话找纽奈利部长,得知纽奈利部长今晚6点才来,确认眼前和妻子偷情的男人就是纽奈利。
克劳福德躲过摄像头,进入到妻子和纽奈利的酒店房间,把纽奈利的手枪和自己的手枪对换,这是整个谋杀案的关键,直到最后才被揭晓。
克劳福德一直等到老婆詹回家,他表达了对詹的爱意,然后点出妻子和别人出轨的事实。
“知识带来痛苦,我正在习惯它”,多么经典。
知识使得克劳福德比别人更聪明,也更强大。
克劳福德毫不犹豫地朝妻子的头开枪,詹立刻倒下,就连击中的位置都有极其精准的把控,克劳福德不希望妻子死,又想让她受到惩罚,结果把妻子变成了植物人。
克劳福德把子弹藏起,冷静地朝着传呼射击四枪,把自己的衣服烧掉,用热水洗澡,换了身干净衣服。
他故意让园丁报警,把警察引过来。
果然纽奈利过来了,他是洛杉矶警察局的人质调解员,克劳福德也算准了他会来。
克劳福德要求纽奈利一个人进来,两人放下枪,实际上克劳福德是在为换枪做准备。
他告诉纽奈利,他朝妻子开枪了,纽奈利看到家里的画知道了克劳福德的妻子正是他的情人,纽奈利愤怒不已,攻击克劳福德。
在此之前,克劳福德再次把纽奈利的枪和自己的枪对调。
当克劳福德被制服后,纽奈利拿着那把杀害詹的枪走了,他并不知情,所以警察无论怎么找也找不到那把枪。
那把枪仿佛是凭空消失了。
至此,克劳福德制造了完美的凶杀案。
威利是个年轻有为的律师,野心勃勃,他接手了这个看似简单的谋杀妻子案件,结果却出乎意料。
克劳福德不需要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
之前签署的认罪书,因为纽奈利和克劳福德妻子偷情而完全不可采信。
至此,克劳福德把证据聪明隐藏起来,而且检方简直拿他没办法。
纽奈利在法庭上失态,攻击克劳福德。
年轻的威利一次又一次查找真相,甚至不惜冒着前途被毁的危险。
他决心寻找真相。
事情直到纽奈利自杀,手枪被检验出是克劳福德谋杀妻子那把枪。
克劳福德犯得最致命的错误在于他把妻子的氧气管给拔掉,妻子死亡。
这样,警方就能取出克劳福德妻子脑部的子弹。
至此,克劳福德完美的犯罪露出了致命破绽。
案件真相得以还原。
奸夫和妻子都死掉了,我想,这是克劳福德最想要的结果,至于自己进不进监狱,好像意义也不是很大了。
克劳福德的故事给我的启示:启示一:做事要讲究证据,有逻辑,不要意气用事。
威利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找到证据,还是没放弃,寻觅到蛛丝马迹,终于找出了克劳福德的破绽。
启示二:为人妻,为人夫,要忠于另一半。
好像谋杀事情总是发生在一方出轨另一方的故事中。
启示仨:克劳福德思维缜密,逻辑清晰,遇事冷静,源自于他的知识。
知识带给他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他成功的秘密。
《破绽》。
8分。
格里高利·霍布里特导演,安东尼·霍普金斯、瑞恩·高斯林、裴淳华主演作品。
这真是一部值得讨论的电影,它开放的结局给了观众太多的想象空间。
这种空间既是对故事对案件的复盘,也是对美国法律的讨论。
在美国,甚至在部分州,何为有罪?
如何定罪?
好莱坞很多电影都探讨过这个问题,这一部尤其好。
霍爷饰演的富商特德冷静谨慎,面对自己妻子的出轨,他悄悄掌握好了证据然后十分平静的完成了对妻子的射杀,制造绑架假象并通过监控看着园丁报警,然后销毁相关证据坐等谈判警察的到来。
但在法庭接受审判时,却突然爆料那个进房间和他谈判的警察跟他的妻子有染。
根据法律,特德被当庭无罪释放。
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威利瞬间陷入巨大的漏洞旋涡中。
面对霍爷布下的深渊,威利该如何翻盘?
他找得出破绽吗?
霍爷在法庭上讲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很遗憾直到影片结束也没有被解读——即便是一个坏了的闹钟,它每天也有两次时间是准的。
知道霍普金斯总是最拿手这类老谋深算神经兮兮的"坏蛋", 得承认我是冲着胡子剃干净了的Ryan Gosling去的,还搭上个一直以来就觉得美得不可方物的Rosamund Pike.片头就交待了凶杀案发生的奇因经过,顺便故意漫不经心埋下日后整个case裂痕所在的伏笔。
剩下的大部分篇幅就是看一老一小如何在剧情中,在表演上斗法。
前四分之三的故事铺陈里,Ryan饰演的年轻律师Willy从原本春风得意左右逢源的事业爱情中被逼得抓耳挠腮连连后退直到死角,不过电影尽了最大努力去避开“热血方刚却过于理想化因此坚信真理所以勤能补拙”的律师角色套路,Willy开始被修理得措手不及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三心二意并没有对案件给与足够重视。
他是一个有事业野心,有大智慧亦有小聪明的现实主义者,随着对手Crawford(霍普金斯)计谋滴水不漏的老辣本色渐渐显露,Willy最适合于律师的那种坚持正义,坚持以正义的手段去赢得正义的公平的品质才一点一点的展现在观众面前。
这种随着剧情铺陈而逐渐挖深人物性格的表现手法更具有写实风格,也更容易让人对角色产生亲近感。
Rosamund Pike扮演的Ryan的女上司兼女友,一个更加实际的律师。
这个角色除了给电影在斗智斗勇的氛围里增加一些女性气质外,也是为了衬托Will品格中那难能可贵的坚持正义,坚持原则的部分。
霍普金斯我就不说了,老姜么实在没啥可说的。。。
关于故事本身,在演员精湛演技的互飙之下,情节性的不足是被掩盖了大半。
比如导致整个案件情势急转的“fracture”真是过于刻意兼薄弱了,就那么一个点,足以影响甚至改变整个案情,并且,一堆人来回找来回找死活找不出,非要设计成“就藏在眼皮底下”的效果。。。
羞愧的是太久不看此类型片,俺脑子也秀逗了,也非要等到出现换错手机的那个情节才恍然大悟这个“fracture”这个转折点被导演藏藏掖掖的放在哪儿了。。。
给自己留点儿面子不如就夸奖一下导演藏得好吧= =|||。。。
还是很欣慰Gosiling的选片眼光的,顺便欣慰下他跟俺喜欢的美女Pike来段姐弟恋还挺有火花的呢。
摘录一段片中Willy给受害人念的诗,个人很喜欢:Do you dare stay out?Do you dare go in?How much can you lose?How much can you win?And if you go in, should you turn left or right?Or right and three-quarters? Or maybe not quite?You can get so confused...that you'll start in to a race...down long wiggled roads at a break-necking pace...and grind on for miles across weirdish wild space...headed I fear towards a most useless place...the waiting place.For people just waiting.Waiting for a train to go...or for a bus to come...or a plane to go...or the mail to come...or the rain to go...or the phone to ring or the snow to snow...or waiting around for a yes or no...or a string of pearls or a pair of pants...or a wig with curls...or another chance.
不得不说我非常不喜欢这部电影。
总体感觉就是情节拖沓,让人看着昏昏欲睡。
最后的结局也不是很让人满意。
老霍出场看出核磁共振都无法看出的问题,肯定是个科学大拿,开着跑车,思维严密。
直到枪杀妻子以及警官进入房间,达到了情节的第一次小高潮。
可惜,而后是无尽的过场。
先说情节:我一直不明白律师的新律师事务所的意义何在?
我一直不太理解律师的女上司在情节推动上有啥作用?
那一场庭审其实也没太多的意义。
砍掉过场戏,就是描述的小律师寻枪最后骗了老头子的过程。
老头子既没有使用其深厚的背景难为小律师,进而体现其卓绝的意志。
老头子也没有使用精湛的科学技术隐藏犯罪过程。
再说细节:老头子杀妻子后穆然向摄像头望去的那一眼,以及家里那复杂的“滚动珠子的仪器”都让我对犯罪圈套浮想联翩.....可是,可是,可是谜团并没有一层层拨开,就是小律师看到两个一样的手机,一拍脑袋,我明白了!
最后老头子就是换了把枪!
就像美女穿着制服诱惑你半天,在你面前大秀钢管舞,而后又是脱衣舞,然后,然后突然美女就走了........ 就走了.........走了.......看完之后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开始10分钟就猜到到底怎么回事了所以看起来也就没意思了结尾不好,人物都不丰满,不知道导演着重刻画的是哪位?
看的不舒服
故事情节全靠情绪推进,关键人物几乎没有推理,一直在发火。妄想用一颗银色子弹发大招,形成一个“绝妙”的局,可一点都不妙啊。
操,没懂
看多了柯南一定就能解这谜
不喜欢结局啊!!!第一次这么想让反派逍遥法外啊!!!
看着霍普金森的大肚子,心里一阵难过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
故弄玄虚,又臭又长。
年轻诉讼律师心路成长记,好无聊
很巧妙~
手法无甚惊艳之处,整个故事叙述得非常无聊。
破绽?
有点给《沉默的羔羊》狗尾续貂的感觉
没想到就是换一换啊= =囧~~
2个人说都放下枪我就猜到要换枪。
难看的一逼
我还一度想过,破绽是藏在老头儿那个精密仪器中...
一老一新对决,智力与正义的博弈,探讨高智商犯罪能否凌驾于法律之上。
很一般 结局很傻 没有什么突破 真的很一般的剧情
情節簡明,敘述得宜,角色圓潤,對白深刻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