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色调的不同,可以将电影分成四个时间段。
第一个时间段是小时候。
导演用的是生机的绿色调,给人一种强大的生命力,就像主角小时候一样,背上吉他,追赶火车,明明小小年纪却有着远超过同龄人的眼界与人生故事,无论面对谁,都可以信守捏来的应对。
第二个时间段用的是黑白色调,我觉得导演选用此色调真的是神来之笔。
思来想去,确实只有黑白色调才能表现出当时社会时局的动荡与人物内心的混乱。
历史总是相似的,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远超那个时代,那他就会成为那个时代的人眼里的“小丑”,只有时间才能以最公平的视角来为他们正名。
鲍勃迪伦真的是一位纯粹的理想主义者。
无论他把自己包裹的再混蛋,他还是那个对音乐纯粹,想通过音乐唤醒人们意识的一位艺术领袖。
鲍勃迪伦绝对是infj(笑)。
多说一句,cate的演技真的好绝,几个动作就把人物在大环境下的疲惫与人物本身灵动演了出来。
第三个色调是冷的蓝绿色调,讲述了主角的恋爱故事。
从两人相遇便持续了此色调,或许这就是导演就从这时便暗示了两人的结局。
此颜色也是主角内心的外化,不管他对外表现的多么张扬与夸夸其谈,其实内心一直都是冷漠与理性的,就像他自己说的,爱或许是他一生都无法理解的事情。
第四个色调是暖黄色,此色调用做了两个时间段,这两个时间段第一个是通过伪纪录片的形式来讲述他的中年时段,第二个一切回归平静的老年时期。
暖黄的色调就好像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的心境,平静,但却有着生命的重量。
影片最后最后主角又一次跳上了火车,或许他从来就没有变过,经历了复杂又精彩的一生之后,他还是之前那个在火车上弹着吉他,说走就走的流浪少年。
导演的功力真的好高,几个时间段的故事讲述的都非常不错,有始有终。
几段故事的穿插也非常的丝滑。
音乐的加入也恰到好处,因为有故事情节的支撑,即使放了很多首音乐也没有让电影沦为一部大型mv现场。
cate的演技真的每次看都会被她折服。
——简评《I’m Not There》 文/老丁 有说迪伦是被拍传记片最多的音乐人,当然这种说法没有人去确切考证,况且也并非不是,因为迪伦自己人还健在,还远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
但可以确定的是,之前的迪伦传记片普遍没有什么影响力,之前马丁·斯科塞斯拍的《No Direction Home》只能算是人物纪录片,但为什么之前那么多人的拍摄甚至编排成舞台剧都只能以失败告终,也许是迪伦不像猫王或者迈克尔·杰克逊一样拥有庞大的大众票房号召力或者商业价值,还有大家肯定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共识——迪伦实在是太难拍了。
迪伦在流行音乐上的革命意义已经彪炳史册,有关他的歌词的文艺意义也几乎成为一门“显学”,几多次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并且就在几个月前还被授予普利策奖,但美国的传媒界却几乎众口一词——不是迪论需要普利策奖,而是普利策奖需要迪论,他早已经成为一个标签化的人,一座丰碑式的期待形象,一个凌驾于大众之上的精神偶像。
而他个人后期与外界的相对隔离,他成名之后对记者的若即若离,以及他自己卓越的个人保护意识以及能力,都让“迪伦”这个符号被严重界定,但迪伦这个人又是一个非常不想自我界定或者被外界界定的人,这种虚虚实实的在场和不在场让迪伦成为影象的最佳素材,也是最难触碰并且最难表现的鲜活样本。
好在世界上不只有迪伦一个聪明人,在音乐上,在文学上,在政治态度和生活理想,不同的领域有各自的卓绝人士在维系着生命伦理。
领域之间有共融和互通,比如一切文学都是人学,所以迪伦也就并非不可表现,一种合理合适的影象,体现一个音乐人的生命历程在越发显得珠联壁合。
有鬼才导演之称的托德·海因斯就是一个聪明人,这个在《Velvet Goldmine》(丝绒金矿)已经可见一斑,还有一层意义,据说之前好莱坞过去10多年已经准备了大把的银子等着迪伦点头授权,但迪伦最终只认证了《I’m Not There》的版本,并向托德·海因斯的剧组送上祝福,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看作是迪伦和托德·海因斯两人的通融。
一直被看作是噱头的多人分饰一角其实并非没有先例,早前就有一个音乐剧在表现同样伟大的约翰·列侬,不同肤色不同性别不同国家用了9个演员来体现列侬一贯主张的“世界大同”。
和托德·海因斯自己也承认,从《I’m Not There》还在酝酿的时候,他就早准备好了跳出《Ray》和《Walk the Line》的套路,用一种气象万千的张力来呼应迪伦,所以克里斯汀·贝尔、希斯·莱杰、理查·基尔、本·威士肖等人的面孔才浮出水面,而在茱丽安·摩尔等一干女演员试镜之后,在确定由影后凯特·布兰切特中标,熟悉电影的人会会心一笑,因为单纯从选角这一项,就可看出托德·海因斯慧眼独具之外绝对有谱。
望眼欲穿之后,影片先在威尼斯收获一个评委会大奖和凯特·布兰切特的最佳女主角,这几乎是意料之中的事,金狮输给的是张艺谋做主席的《色,戒》,但大家都已经不太在意。
略为在意的是凯特·布兰切特在奥斯卡最佳女配角中败北,大家也都知道,是届奥斯卡,凯特·布兰切特是最为风光的女明星,这些都是题外话。
而真正影片开始的时候,迪伦首先是一个叫伍迪的黑人小孩,抱着把写着“法西斯”的吉他到处游荡,好感立即又来了,因为大家还都知道,是谁真正影响了迪伦,而伍迪·格斯里才是“迪伦”这个符号真正意义上的父亲。
随后克里斯汀·贝尔扮演的民谣歌手杰克,以及那个叫约翰的“再生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迪伦后期对基督和福音音乐的热衷;新生代传奇的希斯·莱杰扮演的拥有和迪伦一样的婚姻生活的罗比,一个因为私人生活面临分崩离析而被受纠缠的丈夫和父亲;理查·基尔在错乱的时空中高深莫测的老牛仔,隐喻因为摩托事故而从公众视线中遁离的时段;本·威士肖版本的阿瑟因为一直迷恋19世纪的法国诗人兰波而一直在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怀疑人生;更为惊艳的当然是凯特·布兰切特,黑白影象,现实和超现实交织,亦真亦幻,阴郁并且细腻,表情飘忽闪烁不定,脾气古怪不着四六,分明就是在英国巡演和《Don’t Look Back》时代的迪伦,在汽车里和艾伦·金斯博格隔窗对话的场景惟妙惟肖,坐卧的姿势和弹吉他的背影都让人叫绝…… 更让人叫绝的,是托德·海因斯称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生活中的真实迪伦,更没有为了电影去采访或者请教他,只是通过迪伦的唱片和影象资料来接近,一种保持着距离的接近,一种艺术上的逻辑接近,一种断裂的破碎接近,托德·海因斯自己说:“电影从他的生活中汲取素材,6位迪伦会站在一起告诉我们,这个拒绝自己以往扮演的任何角色,不断前进而又不断否定自己的人到底是谁。
”虽然启用了不少好莱坞明星,但影片《I’m Not There》还真是拍给迪伦自己看的,拍给迪伦的研究专家和崇尚文艺的知识分子们,因为其中有关迪伦自己的生长背景,有关迪伦生长过程中经历的垮掉一代、越战、黑人解放、女权运动等时代背景,包涵了太多的“在场”信息。
对于同时代的人或者研究迪伦的人来说,这些信息的存在是绝对必要的,而对于一般的迪伦粉丝,或者普通的观众来说,就显得晦涩并且了无生趣,所以托德·海因斯剑走偏锋,丝毫没有讨好大众的意思;更难能可贵的是,就是对于那些标榜研究迪伦的专业人士也不啻为一种折磨,庞大繁杂的资讯在很短的时间内不断切换跳跃,在一种措手不及中完成着场景和画片的转接,故弄玄虚并且出其不意,不知道下一步衔接的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这种方式的确相当“迪伦”。
曾经在美国研究过迪伦的国内乐评人袁越(著有《来自民间的叛逆》,其中有大量篇幅讲解迪伦),看过《I’m Not There》影片后曾放言,“我相信国内能够真正全部看懂这部电影的人不超过10个”,他的意思应该自己是看懂的10个人中间的一个,这种说法还是一种可爱的执拗。
其实电影的名字已经是“我不在场”或者“我不在那儿”,懂和不懂又有什么的界限。
因为单纯从电影看,这是一部文艺片而非商业片,这是一种以迪伦的方式拍迪伦的影片,这也是之前拍过的林林总总迪伦传记电影甚至音乐人传记电影中非常出色的一部。
而迪伦自己之所以选择离开公众视野,也许正是有那么多的人想“弄懂他”,弄懂他为什么一直在变,弄懂他为什么可以“给时代代言”,弄懂他的音乐和他的歌词之间到底是在讲什么,甚至弄懂他和琼·贝茨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而又为什么分手。
那么多人想把迪伦这个人神化,神化之后又有那么多人想把迪伦这个神还原成为人,于是人神之间来回折腾,直到迪伦自己都厌倦了,于是选择“不在场”,谁知道“不在场”竟然也是一种“在场”,哲学意义宗教意义上的诠释纷至沓来。
所以不管迪伦自己是不是被拍传记片最多的音乐人,但肯定是养活评论家最多的音乐人,猫王和列侬没有活他这么时间长,杰克逊又没有像他这样会写歌词。
于是就他这样的差劲嗓子,一个一般意义上绝对的糟糕歌手,让流行音乐不在只是音乐,从这个意义上说,托德·海因斯拍出来的《I’m Not There》真是善莫大焉。
“我不是什么代言人,我只是月光下裸体的舞者”,成名后的真实迪伦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实在是有趣,有趣到无趣,因为已经被过多的阐释,被过多的神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阐释甚至还不如一定要爬到迪伦家房顶上窥探他私生活的行为更为可爱,但是没有办法,他自己有这个能耐成为一个能够“预测风向的人”,即使到了后期躲进小楼,还是有各类的奖项等着颁誉。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无法脱离公众,就如同作为一个现代人无法脱离现代,一个“在场”的人必须在场一样。
“I’m Not There”出自迪伦一张没有正式发行的专辑《The Basement Tapes》,据说歌词中有这样的句子,“我总是在诱惑面前犹豫不决/现在诱惑不再跟随我/但我已不在那里/我已远去。
”年近七旬的迪伦回首前尘往事也许会万般寂寞,但其实,从电影《I’m Not There》中,从一干为电影做配乐的Pavement、Yeah Yeah Yeahs、My Morning Jacket、Pearl Jam、Television以及Wilco乐队主唱全数在列,还有Sufjan Stevens和Cat Power,Sonic Youth和Yo La Tengo,老一辈的Willie Nelson以及迪伦多年的好友Ramblin' Jack Elliott……其实大可不必寂寞,聪明人还是大大的有,迪伦自己应该还是可以欣慰的。
加上另外几个片子一起说吧,其他片子包括,No Direction Home (Bob Dylon)American Hardcore (Black Flag等)The Decline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Part II: The Metal Years (Megadeth等)Joe Strummer: The Future Is Unwritten(Clash)大致先这些老梆子们比较下来,就数Bob Dylan最狡诈。
他对世界喋喋不休,但有几句不是反话呢?
I'am not there片名是个非常到位的自我评估,这些从No direction home里面也摆明了。
两个片子都提到了Bob Dylan在60s "反战"年间的记者招待会,记者问他您作为一代青年的政治偶像。。。
如何如何,Bob装的一脸惶恐,说谁是政治偶像?
记者又问您的政治民谣是否表达了... Bob又是装傻,谁说我唱的是民谣。
于是记者就更兴奋了,I’am not there里面的BBC二楞子就是这样被挑逗了。
很多人觉得Bob铁肩担道义挺痛苦的,还要不时接受各路记者的骚扰,其实Bob特清楚,什么叫半推半就,什么叫挑逗,什么叫利用。
当你们觉得他很政治的时候,他会告诉你我自己都不知道唱的是什么,当你们觉得他很精神很垮掉很找不到回家的路的时候,他会告诉你他其实想当一个中产,也很注重锻炼身体。
这个”精神代表“随时准备逃跑,但又不跑远,跑几步还让媒体摸两把,暴暴光,出个CD,脱了裤子再跑,这不是垮掉的一代,这不是无家可归,这是游记队长,我们永远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儿,所以我们永远会议论他,我们永远会认真思考他的废话,这不是滚石,这是持久战策略。
继续说Black Flag这样的(见American Hardcore)。
Hardcore比较厚道的,在自己年代反抗自己头上的东西,比如里根,比如中产生活。
这是有时限的,时代过去了,就迅速自觉下岗,下一代的东西让下一代反抗,这样的反抗更有效率,更直接。
没有工夫跟媒体打情骂俏,媒体对这样的以单调群殴为主业的,也兴趣寥寥。
这是接班型的持久战策略。
最后是自己栽进去的,比如80年代的金属党,比如Joe Strummer这样以为会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
金属党就比较可怜了,从纪录片看,他们的理想大多很李逵,生活也很李逵,摇滚不死,我要成名,我要大钱,我要大波妹。
没了。
时过境迁,没成名的可能死了或者在养猪,成名的也被阳痿了,心脏病了,吸毒后遗症连水都倒不准。
Joe Strummer比较2,跟Sex pistal干上了,告诉大家自己不是无政府,自己是铁肩,跑到纽约不但要巡演,还溜到街上对纽约市民的政治立场进行采样并予以启迪。
最后当群众都把他当政治标杆了,他干不动了,可怜巴巴的说我真的没想到我会被安排成拯救世界,然后就崩溃了回家带孩子。
您怪谁呢?
这是无组织无纪律被媒体左右的起事,从古到今,下场都雷同,都会突然惘然,惘然中感到屁股一阵刺痛,被体制走了后门。
小心翼翼的比较后,我还是感慨Bob Dylan的狡猾,I'm not there无论拍的怎么样,至少片名告诉我们,玩得开还是老狐狸。
非常丰满的一部片子。
用不同年龄段的6个角色描述了鲍勃迪伦精彩的一生。
一直很喜欢民谣,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喜欢的理由。
看了这部电影才发现,因为民谣接近生活,他唱的就是身边的故事。
而很多所谓的流行音乐过于矫揉造作,反而失去了音乐或者声音本身的味道。
鲍勃迪伦真的很像一个艺术家,有天赋,有自己独特的洞见,有无畏的批判精神和一针见血的破坏力。
艺术家从来不屑于讨好任何人,他们或许偏激,或许愚蠢,或许一无是处,但是他们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可爱群体,他们给这个社会带来很多的美好。
我曾今以为我们一生的追求就是自由,而他告诉我,你追求的自由可能让你更加不自由。
在这个片子里,我看到了感动,看到了无助,看到了孤独,看到了绝望,看到了梦境……他一个人站在台上,在路边,在酒吧,在任何一个地方举办他的演唱会,他不讨好任何人,他用自己理解表达他对世界的看法。
他吹着口哨,直勾勾的看着你。
(芷宁写于2008年1月3日)人还健在,就给拍了别具一格的传记片,而且还深怕解读的不够,找了6位演员分别诠释此人的不同人生阶段以展现其丰富的人生历程、独特的内心世界和灵魂气质,恐怕这种特殊待遇非鲍勃·迪伦莫属了。
早在2003年,曾自不量力地打算为鲍勃大叔做个生平足迹专题,却被来自香港的大老板以“如今的年轻人谁还关心鲍勃·迪伦”为由给否了,然而给迪伦这位拥有随心所欲哲学观、神秘艺术气质以及最具时代先锋精神的老人家做个Cover,一直是本人未了的心愿,故而在看影片《我不在那儿》(I’m Not There)时,心情有一点点不平静。
不似其他传记片,不了解其生平的人也能通过传记影片了解一二,《我不在那儿》仿佛是拍给鲍勃迷或至少是知道鲍勃生平的人看的,同时鉴于这部影片拍摄手法新颖,特别就影像技术和影片的艺术性而言,加之6人分试一角又形态各异,更有性别年龄的差异,片长还不短,不太了解鲍叔的观众很容易给看晕了,不仅有可能兴味索然,还有可能越看越迷糊,所以建议时间紧且对迪伦没什么兴趣的人可以不看,这也是这部在结构立意、拍摄手法上创意频出的影片注定要付出的观影代价。
影片采用了一种近似人物事件摘要的手法将鲍叔一生按时间顺序串联起来,编剧兼导演托德·海因斯向来善于“独辟蹊径”(以其所拍卡朋特传记短片《超级明星》为例),此次在这部其导演的第七部作品中,他将这位堪称教父级摇滚大师的人生拆分打散而后又有机衔接,以6种演绎方式来解读剖析鲍勃的心路历程和精神内核,有主观成分,也有猜测成分,更有合理化的推论,而该片原名《我不在那儿,一部关于迪伦诸多猜想的电影》似乎更能说明缘何采用了这种独特的创作手法。
海因斯曾表示:“多年来,鲍勃·迪伦从来都拒绝自己以往扮演的角色。
他不断地前进又不断地否定自己。
我的想法就是用不同的演员扮演同一个人,用差异来诠释这个永远在路上的人。
”而海因斯在接受《娱乐周刊》采访时所说的话似乎更能解释其创作理念——“电影从他的生活中汲取素材,6位鲍勃·迪伦会站在一起告诉我们,鲍勃·迪伦到底是谁。
”而现实中的鲍勃究竟是怎样的?
他可能是所有人,也可能谁也不是!
一开始,鲍勃·迪伦被设定为生活在上世纪50年代的小黑孩伍迪(马考斯·卡尔·富兰克林饰演),这是6个人中唯一的黑人和未成年人,代表着鲍勃的童年时期,且伍迪这个名字取得很有意味,大有向鲍勃·迪伦敬重的美国民谣鼻祖伍迪·格斯致敬之意,也有迪伦是格斯精神的传承者之意。
片中的小伍迪很有个性和理想,虽是个小孩,却满嘴的国家和时代,一心想当另一个伍迪·格斯,背着和自己身高相差无几的吉他四处流浪,口中哼唱着30年代的民谣。
而迪伦的音乐的确深受黑人节奏布鲁斯的影响,并视伍迪·格斯为偶像(具体细节可查阅朋友袁越(此人也叫土摩托、廖福美)所著《来自民间的叛逆——美国民歌传奇》一书),启用黑人小演员出演,并以伍迪命名这个角色,其用意昭然若揭——代表鲍勃·迪伦音乐的两种起源。
片中小伍迪吉他上的“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字样便出自伍迪·格斯那把著名的吉他。
不久,鲍勃又成了迷恋19世纪法国诗人兰波的叛逆青年亚瑟(本·韦肖饰演),此段影片以法庭审判的形式呈现,借用了兰波曾经出逃去巴黎,被当作流窜少年关起来的经历,以暗示兰波对鲍勃诗性这方面的激发作用。
不可否认,鲍叔创作的歌词很有文学性,很像诗歌,而诗歌对他的影响非常大——他给自己起的姓氏即来自于诗人迪伦·托马斯的名字,曾有过气诗人问鲍叔:“有没有诗人曾激发你的灵感?
”鲍叔回答:“只有两个人,艾米莉·狄金森和兰波。
” 接着,著名民谣歌手杰克(克里斯蒂安·贝尔饰演)登场了,并以一曲《The Times They A-Changin》掀起了前卫音乐的风潮。
而由朱莉安·摩尔扮演的女歌手爱丽丝乍一露面就令人猜到她扮演的原型是琼·贝茨(贝茨和迪伦相识于1961年,是音乐上的知音,所持观点却大不同,终各走各路)。
此段影片采用了人物回访加演出画面重放的形式,讲述了曾经的热血青年杰克是如何随着时光的流逝和打磨从一位民权运动音乐人转变成了谦和而平静的宗教皈依者的,暗指了鲍叔后来对基督教和福音音乐的心系。
不论激情青少年还是温和中老年,不论愤怒前卫还是宁静安详,这种经历世事变迁而归于平静的必然,令人感慨怅然。
然后是迷失自我、喜怒无常的演员罗宾(希斯·莱杰饰演),在好莱坞拍一部名为《一粒沙子》的电影。
他与女画家克莱尔(夏洛特·甘斯布特饰演,原型即鲍勃的第一任妻子Sara)迅速堕入爱河,婚后生有两个孩子。
这是一段比较私密的鲍勃往事,这种状态的鲍勃不太为人知,属于家庭却面临着瓦解,受大众欢迎却并不快乐,不仅家庭即将分崩离析,朋友也渐行渐远。
接下来,最具震撼版的鲍勃·迪伦上场了,许是在鲍叔男人的皮囊下还隐藏着一些别的什么——在新英格兰爵士与民谣节上,裘德(凯特·布兰切特饰演)勇敢地迈出了向电声转变的第一步。
台上的他激情肆意,台下的他细腻而敏感,阴郁而孤独,神情飘忽而闪烁,举止神秘而离奇,或许正因为此时的裘德是一位处在音乐转型期的名人,他的力图改变引发了争议,他必须接受一些采访、参加一些活动和时尚派对,回答一些不着四六的问题,这种压抑无趣的气氛令他踌躇困惑不安,脾气行为也越发古怪,或许他自己也不明确想要的发展方向。
很显然,这虽是女扮男装的表演,但行头、举止却很像鲍叔本人,而那大大的墨镜、卷曲的乱发、深陷的双颊正是鲍叔在《告别过去》时期的经典造型,导演的这种安排似乎颇具意味。
最后这段仿佛寓意着迪伦对公众关注的逃逸,看似应照了迪伦遭遇致命摩托事故后,消失于公众视线的一段经历。
导演将鲍叔变身为隐居在小镇的通缉犯比利(里察·基尔饰演,在历史上确有比利其人,属亦正亦邪类劫匪,很多西部片都以他为主角),隐居山林的比利躲避着追捕,却无法就此隐没自己的个性,在弱小遭受欺凌时,他依旧挺身而出,从而再次入狱,又从牢里逃出,重复逃亡之路,当他跳上火车时,发现了一把写有“This Machine Kills Fascists”字样的吉他,暗示着不论怎样,鲍勃·迪伦都无法放弃他音乐的烙印。
可以说,《我不在那儿》已非传统意义上的传记片,在结构节奏和演员使用等方面都突破了惯例俗套,每段故事都表现了迪伦那善变多样性格中的一面或几面,并以出人意料的解读方式将其人性的多面与身份、角色充分搭配,且分别与不同的主题相契合,配以各个时期鲍勃的音乐作为其内心或行为的注解,十分讨巧。
同时,导演还在影像画面上做了创新,场景调度大且丰富,色彩也随所表现主题而做着相应改变,仿佛在迪伦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之间做着不同层面的探求。
如在亚瑟和裘德这两段故事里,采用了黑白画面,小伍迪、罗宾和比利这三段则采用彩色画面,杰克这段在表现回忆时为黑白,呈现现实时又用彩色。
当然过于丰富的影像变换不见得各个都用的有效果,如裘德段落演唱会的表演又穿插着非现实的快速剪辑的光影元素,该片原本就繁复冗长,又在这段黑白纪实的影像风格中加入了眩目的MV感,显得不搭调,从而消弱了这段在精神层面的那种沉思凝神感。
另外,这部影片充满了太多的时代信息,战争泥沼、总统遇刺、黑人解放、著名演讲、女权运动、音乐革命等等,不少观众在看时会觉得有点累,其中,很多彼时美国名人相继出现在纪实画面里,也令人分神。
有时候,一部影片给予的太多,不一定都好,观众既要琢磨6人分饰的同一角色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内心层面,又要欣赏影像场景、光影技法的独特新鲜,还要辨析上世纪60年代画面的颗粒感,偶尔在色彩上还须甄别其是在寻觅精神轨迹还是在呈现世俗风貌,2小时的观看时间,全身心都很忙,虽然这对导演海因斯的粉丝和迪伦拥趸们来说不算什么,但并不利于影片在大范围内的进一步推广。
就各演员的表演而言,小孩马考斯·卡尔·富兰克林的伍迪十分讨巧,孩子的身躯大人的思想却还能做到令人观看舒服,实属难得。
克里斯蒂安·贝尔最为神似的,也最为真实自然,鲍勃那“乡下人的口音”、那似被烟熏火燎过的歌喉、那吹口琴时的微微低头、回答问题时的古怪神情,几乎令人以为那就是年轻时的鲍勃。
而影后凯特·布兰切特的迪伦则最为形似的,将身处争议时期的迪伦拿捏的颇到位,表演很有层次感,神秘而苍白,疲惫又桀骜,放浪且尖刻,有思想却矛盾,那吸烟的样子、那摸着下巴鼻子的模样、那走路的姿势,宛如鲍叔入镜。
也正因为她的反串表演,令观众感觉到这不是主创们在单纯的还原或模仿的鲍勃·迪伦,而是探索、寻求、试问鲍勃·迪伦。
其他3个迪伦表现一般,理查·基尔不出彩也不掉价,本·韦肖貌似有点过、有点拿劲,希斯·莱杰表演平淡,可在表现鲍勃发脾气时又有点出头,如鲍叔对待无聊记者的态度顶多是不搭理冷冷地走开,而非希斯·莱杰表演的那样像冯导似的骂着“去战斗”。
其他配角如夏洛特·甘布斯和朱利安·摩尔的演技则一如既往的出色。
片名源于鲍勃·迪伦的一首并不算出名的情歌,出自《地下室磁带》,这是一张极具试验性的私自出版专辑,发行于上世纪60年代末,歌词大意是男主人公打算离开他爱的姑娘独自上路。
歌中这样写道:“我总是在诱惑面前犹豫不决,现在诱惑不再跟随我,但我已不在那里,我已远去。
”或许,鲍勃也并不在这部影片中,谁知道呢,或许答案在风中……(http://nicolew.blog.hexun.com/16159911_d.html)
這是一部很精采的電影但是他的精采包含著龐大的背景知識如果只是平常從報章雜誌裡聽過他的名子在廣播裡聽過幾首他的音樂.....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進去之後雖然不會到看不懂甚至可能覺得很精采但是很多有趣的連結會通通接不上而出現一種好似在霧中看的見卻看不清的感覺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因為這就是我第一次看之後的感覺 XD之後我看了很多的文獻資料聽了很多他的音樂慢慢去思考電影的橋段再重新看一次電影我才多了解一些事情以下有很多是我自己的猜想實際上也許並非如此也說不定我認為這部電影是專門為Bob Dylan所拍攝的並且以Bob一貫的顛覆手法企圖顛覆所有的觀影人最主要的目標是那些BOB Dylan的專家或是崇尚文藝的知識份子這些人可能會在這部電影裡面著了道而迷了路至於不懂這些的人不會有這種類型的顛覆但是那一堆看不懂的聯結本身就是一種顛覆了 XD導演故意用一種很混亂很繁雜而龐大的資訊在很短的片段不斷地切換並且不作任何解釋不斷跳換(那種...如果你是專家...那你應該了解...應該接得上的感覺)企圖惡整這些"內行"人士為什麼呢?我猜是因為...這種手法是向Bob致敬的最佳方式!!怎麼說呢?第一、Bob一輩子所從事的事情民謠歌手、藍調歌手、左派抗議歌手、搖滾樂手、福音歌手Nobel文學獎提名人、流浪四方的吟遊詩人Bob在每一個領域幾乎都邁向最顛峰位置(這讓我想起了達文西....)所以把這些不同面向的Bob藉由不同的人物角色去詮釋試圖表達這在平常人的身上只能作到其中一項就已很不容易了而能合在一人身上是很稀少的第二、到達頂峰的人生並不是像我們所想的那般有趣成名後的Bob深為自身極高的名氣所擾他試圖藉由很多出軌的行徑想要毀掉自己所建立起的名聲然後又跳到另外一個領域裡灌注自己的才華再次發光發熱還記得片中有一段搖滾樂被台下的群眾噓嗎?台下的群眾很多是當時的文藝青年他們覺得玩搖滾的Bob背叛了他們也背叛了Bob自己但其實根本就沒有背叛誰文青的意識形態和形式主義的作祟讓他們只能看的見形式、聽不見內容進而變成瞎子這也不是專屬於文藝青年的通病所有的族群都有著這樣的一種記號類似心裡疾病的污名化Bob認為被冠上某某權威或是某某教父之類的對他而言其實是一種污名化這讓所有的人被一種框架的刻板印象困住讓這些人變成了某種神或是物體而不被當成一個人來看待當然...這種事情古今中外皆然只是民風不同而有所變化第三、我猜想Bob並不是"為了顛覆而顛覆"(就像是為了寫詩而寫詩、為了賺錢而賺錢...)他看見事情的發展他覺得應該怎麼作不問後果地就去作就去嘗試和改變也許改變的當下他遭遇很大的阻力但他還是繼續"變"下去最後、若是如此那我猜導演也同時傳遞了一個訊息其實不是Bob偉大所以他能在這麼多領域裡出類拔萃而是他"敢作改變並且堅持"因為大部分的人並不習慣太大的改變(我們雖然喜歡變換口味,但喜歡事物的基調是不變的)不斷地推翻自己(而不是推翻別人)這樣的自己才有可能有所不同(自己果然是最大的敵人,最難跨越的框架!!!)整部電影在劇情和Bob的音樂中慢慢度過是一部非常用心與好看的電影
要把八部半看了。。。
Different sections of the film were inspired by different cinematic sources. The "Jude" section was inspired by 8½ (1963), the "Billy" section was inspired by the so-called "hippie westerns" of the late 60s and early 70s (such as Sam Peckinpah's films) and the "Robbie" section was inspired by the films of Jean-Luc Godard, especially Masculin féminin: 15 faits précis (1966).
不得不说,今年还是看到了一些好片的,可惜这部是去年的。
只不过刚好今年在百老汇上映而已。
Todd Haynes的片子真是不用说什么了,就是一个字“好”。
和我一起看电影的是鲍勃•迪伦的粉丝,甚至还专门买了口琴来学。
观影过程中还给我解答了很多特别设置的点,使我对此片的理解加深了一步。
对于鲍勃•迪伦的生平我不了解,传记也没有看过,听过的歌曲仅限最出名的几首,还是在英语课堂上听的。
所以想必了解此人的观众会更加对这部电影感到认同。
电影结束我对旁边的朋友说,这种程度的实验性质是我刚好可以接受的放入电影的分量,起到了让观众理解电影又不恶俗的良好作用。
《I'm not there》延续了《天鹅绒金矿》里的实验风格并且更进一层,启用了6名演员描述同一个人的一生,从肤色到年龄甚至性别都不一样,和题目《我不在场》呼应的刚好。
里面具体的那许多闪光点我就不一一来说了,相信大家在人人阅片无数的今天也能够分辨出来。
这次决定来谈谈关于实验手法运用于电影的问题(这句语法真官方)。
一般来说我们把电影分成:剧情,记录,实验三种,当然近几年出现了Dramadocu等形式,也只是变体而已。
在学校学实验片时,大家都觉得只是好玩,但没什么用,你拍的那么虚幻80%得靠导演自己解释怎么可能有观众,最多只能把自己标榜为搞艺术的附庸风雅而已。
后来老师说了一句话让我恍然大悟,他说学实验片的目的是为了把实验元素加到电影里。
于是后来用来举例的片子《迷魂列车》《橡皮头》等等都成为了我的最爱影片。
实验手法用好了绝对能让观众更加贴近电影深刻理解人物心情,起码也具有教人眼前一亮原来电影还能这么拍的欣喜。
说起实验手法David Lynch是不得不提的,当然他更加实验,而Todd Haynes偏商业。
《穆荷兰道》似乎有些过于实验了,以至于大家看不懂剧情,但David Lynch的牛X就是他什么都不解释,让所有的影评家自己去想,于是在做完这部片子的Research后,我觉得这片子太厉害了,也不知道是本来就有这些意思还是影评家的想象力让这电影变得更加有意思,然后发现David Lynch其实是实验了观影者。
回到《I'm not there》,一部片子是商业好还是不商业好这样的万年难题搁到一边,不管怎么样专业和非专业都喜欢的片子肯定是好片子。
音乐人传记类的片子是极容易拍的恶俗的,相信大家也看了不少这类按时间顺序描写,整段铺垫音乐的电影。
能在看似无法突破的题材上有所建树,方可见导演编剧功力。
昨天Michael Jackson过世的消息几乎是所有新闻的头条,我也宁可相信这不是真的,但是在这样的年龄结束他绚丽的一生似乎刚好。
相信马上就会有Michael Jackson的传记电影出现,我还是希望让Todd Haynes来展现天王的一生,太担心别的导演毁了MJ。
1.never trust a cop in a raincoat.2.beware of enthusiasm and of love.each is temporary and quick to sway.3.when asked if you care about the world's problems,look deep into the eyes of he who asks.he will not ask you again.4.never give your real name.5.if ever told to look at yourself,never look.6.never say or do anything the person standing in front of you cannot understand.7.never create anything.it will be misinterpreted.it will chain you and follow you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and it will never change.
我对鲍伯迪伦不甚了解,有一本分别介绍他与披头士的双封面图书(两者各为封面),也是翻翻就忘了,这并不影响我看关于他的电影。
事实证明,这部人物传记式电影绝不需要你对迪伦本人有多少认识,你只要跟着时而黑白,时而彩色画面的感觉走就行;电影彻底地将迪伦分解得七零八落,大玩结解构主义,你可以把它看作是5、6个互不相干的人组成的拼贴故事,只是恐怕迪伦他老人家自己都会说:“It is somebody else,not me.”我不知道原来凯特布兰切特更适合做一个男人。
她烫卷毛、穿细窄裤、戴苍蝇镜,这是化妆师的功劳;可是她模仿迪伦时不时搓搓鼻翼,微缩肩膀,哦,还有她在片中初次登场,上舞台拿话筒吼叫的范儿,将过去或纤弱敏感,或高贵妩媚的女性形象统统颠覆。
尽管她是女人,却是最接近迪伦为大众熟知的歌星身份的一个。
布兰切特演的这一段同样含有大量的虚幻成份(像摇滚一样电影),但借助鲍伯之口,更为讽喻和抨击现实。
而希斯莱杰演的那段,纯然是迪伦的罗曼史,可以把它当作有些伤感的恋爱小说。
李察尔基那段,则是老来归隐田园。
人生终结于一片田园风光里,必是自幼飘零的迪伦应许之地。
这部电影里有许多足可玩味的细节,各领风骚的大牌明星,关键是,它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传记电影,由迪伦这个点延伸出无数条色彩斑斓的线。
蝙蝠侠迪伦vs小丑迪伦
趁演唱会之前把片子看完了。。。作为纪录片拍的很有新意。。。要没看简介就看的摸不着头脑了。。。凯特布兰切特把我惊艳到了,我要是拉拉就要找那样儿的!鲍勃迪伦的口音还真奇怪。。。一水儿的演员都模仿他的口音就突然特滑稽。。。
令人喜欢的传记片拍法:每一个角度、每一块“碎片”的纪录再去还原和拼成一个完整的他。几个部分的演绎和质量都挺高的,但最爱的画面是Richard Gere在火车上唱着“She's gone like the rainbow”,最喜欢的扮相是Cate在车上说着“不是民谣歌手”。爱Todd Haynes更多一点。
还是家庭那一段最动容.
为何总是对音乐电影有感觉,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很容易就进入故事情绪中了,值得一看的片子
极散的叙事,6人分饰配上大量穿插,甚至比《玫瑰人生》更“胜”一筹。建议先看《No Direction Home》: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1419445/
所有的部分只有造型和状态的简单呈现,说实话,弄三个部分好好拍好好挖就好,形式上面面俱到了却把鲍勃迪伦丢了,好吧,题目的真正意思就是电影跟鲍勃迪伦无关无所谓吗,只是一个电影形式的实验,那我个人认为是失败的。
想法挺超前,无奈还是玩脱了。碎片化的拼图原意是想让观众自行感受千面鲍勃迪伦,不过导演忘了“少即是多”啊,全靠歌撑着。凯特女王是神了还有啥说的。
电影没搞懂,但,这不是重点。CB太帅了!!!!
Woody、Arthur、Jack、Jude、Robbie和Billy
bob dylan的歌没怎么听过,不过美国60年代的状况,倒是有很多电影展现过了,很多好听的歌,和穿越苍穹类似
我说CATE再这么演下去,连男演员也不要混了...令人发指的劲爆...几段各有韵味,不过不管怎样,CATE演出的那些段黑白是电影里最精彩的部分,影像太帅了
电影的呈现方式和主人公的气质十分契合,带有诗意的凌乱篇章,晦涩中却有清晰的主心骨。说不上有多大的耐心来看这样的片子,本来只想给三星半,但专门为导演加上半颗星。
It's not very easy to follow without knowing much about the life of Dtkab, One of best Biography films I've seen though.
想法很好,执行起来的剧本又落入俗套,大魔王感觉是李宇春配的音(开玩笑)
如果用这片来做电影的尺度,只好说我不喜欢电影。(传记片拍得让看前对dylan没兴趣的人看后不但没喜欢上还觉得烦也是厉害……
六人饰一角,人生皆碎片。我不在我在的地方,我总在我不在的地方。
极具创意的形式,可惜非乐迷真的会比较无感吧,挺喜欢cb在里面的表演,比她演凯瑟琳赫本顺眼太多了。
片段式的叙事方式不喜欢 不够了解Bob Dylon看不懂 歌一点也不喜欢 Cate和Christian的表演还是那么好
想把做字幕的人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