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
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
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
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
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
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
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
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
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
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
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
《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
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第一次注册写影评,感觉很新鲜和兴奋,没想到竟然是为马戏之王,在豆瓣浏览了那么多年了之后,呵呵。
言归正传,此片绝对值得大家走进电影院,歌曲太好听了,就像现场演唱会加歌舞表演,有如一场晚会,太适合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了,而且最合适全家老少一起去。
圣诞节一个人去电影院看完,回家就下载所有歌曲听了好几天了,最爱瑞贝卡,从碟中谍开始,尽管歌曲是Loren Allred唱的,但是不影响瑞贝卡女神形象。
长胡子夫人是全美著名歌手Keala Settle唱的,本色演出,本人除了没胡子外,呵呵,也是信手拈来啊。
当然Michelle Williams长得好唱的也好啊,真赞👍。
Zac Efron和Zendaya也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还有两个童声Ziv Zaifman的A Million Dreams也非常好听啊。
当然最出色是狼叔,一直在FB里关注狼叔和他这部电影的动态,果然值得好评!
马克一下,第一篇影评。
祝大家节日快乐 Happy Holidays!
P.T.巴纳姆的奇异博物馆和马戏团大受欢迎是因为人们普遍拥有猎奇心理。
猎奇心理的定义:美国心理学协会把猎奇(Novelty Seeking)定义为非常希望拥有新体验的一种人格特质。
喜欢猎奇的人会愿意承担一定的风险,在体验过新的东西后体内的多巴胺和肾上腺素都会升高。
在英文里有时候也会把猎奇叫做“sensation seeking” 或 ”neophilia”。
影响因素:1) 遗传:有些研究显示,在11号染色体的多巴胺接收器D4基因和猎奇心理有关。
2) 多巴胺:分泌的多巴胺越多, 猎奇值越高。
3) 年龄:一般来说,年纪越大的人越不喜欢猎奇。
现实生活中的体现:1964年一位名叫Marvin Zuckerman的美国心理学家把猎奇的原因分成了四大类:1) 追求刺激和冒险:热爱有些危险的极限运动, 比如高空跳伞、玩跳楼机。
2) 追求体验:喜欢感受不同的感觉和想法,比如去陌生的地方旅行、去网红餐厅体验、认识新朋友。
3) 消除约束:喜欢体验没有约束的感觉,沉醉于性、酒精、毒品等。
4) 极容易感到无聊:很经常觉得熟悉或重复的事情和人索然无味。
有的人会因为现实生活太无聊而选择去看恐怖片、去核泄漏的切尔诺贝利旅行、看网上死刑犯的临终遗言、分享每天便便的样子、看各种明星八卦、和无节制地剁手购物。
大到吉尼斯纪录(世界之最)、奥林匹克运动会(最强运动员),小到播放量超级庞大的“最”系列盘点的油管、B站视频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
广告很多时候也会充分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
它们采用新媒体、新颖的形式、有特点的内容等特殊手法使消费者产生强烈的好奇心,从而引发购买欲望。
当然,它的奇特程度不能超过人们的接受能力。
猎奇心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
比如,《人类简史》里就写道人们通过无聊时的闲言碎语去甄别和什么样的人一起合作会更靠谱。
对宇宙间其他星球的好奇也促进了人们对外太空的探索。
*看在电影里有帅气逼人的狼叔和那几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的面子上打了个及格分。
剧情太过单薄,音乐都挺敷衍(跟普通的流行歌曲没什么区别)。
目前我心中的最爱还是妮可基德曼和伊万·麦克格雷戈2001年的歌舞片《红磨坊》和2016年的那部《爱乐之城》。
*我的微博(aka爱读书的丸子)上有更多电影/电视剧推荐,欢迎大家关注!
https://weibo.com/u/3179898575 参考资料:https://en.wikipedia.org/wiki/Novelty_seeking#::text=In%20psychology%2C%20novelty%20seeking%20(NS,temper%2C%20and%20avoidance%20of%20frustration.https://wiki.mbalib.com/wiki/%E5%B9%BF%E5%91%8A%E7%8C%8E%E5%A5%87%E5%BF%83%E7%90%86%E6%88%98%E7%95%A5https://www.sciencedirect.com/topics/psychology/novelty-seeking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us/blog/the-athletes-way/201311/the-perils-novelty-seekinghttps://www.nytimes.com/2012/02/14/science/novelty-seeking-neophilia-can-be-a-predictor-of-well-being.htmlhttps://dictionary.apa.org/novelty-seekinghttps://www.dana.org/article/desperately-seeking-sensation/
《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影评人的评分平均下来不高,而观众们则用票房表达了喜爱。
艺术与娱乐当真是水火不容的吗?
这种冲突又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启示呢?
《马戏之王》的影评人与观众口碑的巨大差异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烂番茄上只有55%的媒体给出了好评,但却有90%的关众喜欢;在metacritic上影评人给出了48/100的评分,但用户却给出了7.7/10的评分。
普通观众对《马戏之王》的喜爱造就了一匹本不被人看好的票房黑马。
《马戏之王》的遭遇,与它所反映的传主巴纳姆当年的遭遇如出一辙。
巴纳姆被称为“马戏团鼻祖”,其马戏给众多观众带来欢乐,但也被当年的批评家认为低俗、不入流。
当然,历史上真实的巴纳姆要比电影所表现的更加低俗,欺骗、炒作都是他的常用手段。
《马戏之王》虽然是基于真人真事,但它更像是从真人真事中提炼出自己想用的故事,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想法。
这个想法被掩盖在它华丽的歌舞之下,当然也被掩盖在它苍白的剧本之下。
在说这个想法之前,还是来说说华丽的歌舞和苍白的剧本吧——这是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和不喜欢这部电影的人各自观点的落脚点。
客观地讲,两边的人都有道理。
电影的歌舞设计夺人眼球,气氛高潮之时令人的每一个毛孔都震悚起来;而电影的剧本也确实异常简单且套路,尤其是其传记元素压缩严重,传主的几个人生关键点都一带而过。
但歌舞与剧本,都不是今天我想评价的。
我今天想说的,是“评价”本身。
我认为这是这部电影——或许可以称它为歌舞传记片——的一个主题。
电影中巴纳姆所创的表演艺术,是非常具有争议,人们对它的评价两极分化(当然,历史上的巴纳姆还要更受争议)。
比如,巴纳姆深谙人们就喜欢猎奇,于是到处搜集能人异士,利用他们的一些生理缺陷赚钱,很多人为此不齿。
可是,当他叩开拇指将军汤姆紧闭的房门,说他看到了一位将军时,汤姆的脸上并不全然是怀疑,还有憧憬。
这时我又暗自思忖:难道这些人自己在房间中封闭一辈子,就是更好的选择吗?
巴纳姆如是说:他们无论怎样都会笑你,干脆收他们点钱。
这不失为一种底层人的智慧。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评价的差异永远存在。
问题是,你要如何对待它?
《马戏之王》中的巴纳姆,出身卑微,却娶了来自上流社会的妻子。
尽管妻子非常爱他,但阶级的鸿沟(具体而言,就是他与他岳父的矛盾)仍旧影响了巴纳姆的艺术观。
尽管他早年以不入流的马戏表演起家,但他心底里却努力去追求上流社会的认同。
为此,他才不惜担着风险邀请“瑞典夜莺”珍妮·林德来美国并力捧她。
然而,巴纳姆骨子里注定与上流社会无缘,他与林德关系破裂导致破产,这次获得上流社会认同的努力以惨败告终。
在这里,电影做了一次非常大胆的对史实的篡改——历史上,巴纳姆因为“瑞典夜莺”狠赚了一笔,而其破产则是因为投资了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却经营不善。
但电影将两件事合二为一,是为了突出其主题。
这个主题首先是由巴纳姆的妻子查芮蒂点明的,在巴纳姆失败前她就劝说道:你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
而一直看不惯巴纳姆马戏的批评家詹姆斯则在博物馆烧毁后进一步点拨说:我永远不会将你的马戏称为艺术……但你将这些人聚到一起,或许可以称之为“人性的狂欢”。
我们看到,詹姆斯全片唯一一次有节制地鼓掌,是在林德的演唱会上。
由此可见,他确实是一位颇为挑剔的艺术批评家;但同时,它也具备某些自诩上流人士的人所不具备的开明之心。
无论是查芮蒂还是詹姆斯,他们都表达了同样的主题:一个创作者的作品是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而且更进一步地,即使你的作品没有艺术价值,也不代表它没有存在的意义。
也许它不能世代流传,但它能给当时的人们带去快乐,这便已经足够了。
在电影结尾,巴纳姆正是被这些当初自己以赚钱目的招来的“奇人异士”的快乐所感染,看到了自己那“不入流”的马戏存在的意义。
于是明白了:最崇高的艺术就是使人快乐。
The noblest art is to make others happy.
《马戏之王》用巴纳姆面对的争议,乃至它自己上映后所面对的评价两极分化,在顶级的歌舞之外,还给了我们一些关于艺术评价的小建议。
任何电影——包括那些不被人看作艺术的电影——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每个人的心里也都有一杆秤来衡量这些优点与缺点。
你喜欢看光影构图,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哲学思辨,没有问题;你喜欢看古典大师,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你就喜欢看血腥暴力,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唱歌跳舞,没有问题;你就喜欢看帅哥美女,也没有问题。
《马戏之王》看上去是一部励志片,因为巴纳姆的妻子一直告诉他:活出自己。
每个人都想活出自己,活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所以说,活出自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
这部电影就差把“美国梦”这三个字通过角色之口说出来了(如果中国电影,100%会说明这个核心主题)。
烂俗到令人疲倦的故事:一个穷小子通过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开创了“马戏”这一表演形式,成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
可在他事业红火的时候,他却迷失了自我,为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抛弃”了妻子和马戏团的同伴。
但之后还是回头是岸,最终收获了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美满。
观影的过程中,我的脑海里不停地跳出“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想法,并联想到了另一部电影——《喜剧之王》。
我觉得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都是有相近之处的,值得放在一起对比说明。
两部电影相似之处首先体现在主角人物设定上,都是心怀梦想的穷小子——一个是成为演员,一个是想让妻子过上美好的生活;其次,他们在梦想实现后,都迷失了自己,也都伤害了一直无怨无悔陪伴他们的那个“她”——《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在片场大放异彩后,在鹃姐的帮助下进入了“上流社会”,迷失于其中的他早就把飘飘忘在脑后,甚至与鹃姐之间存在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之情。
但飘飘却因为他,默默忍受着一切磨难;《马戏之王》里,巴纳姆在珍妮·林德的帮助下,受到了“上流社会”的认可。
他十分享受那些“尊贵的客人”的掌声,于是“抛弃”了妻女和马戏团的伙伴们,和林德一起去举办巡回演出,甚至与林德也产生了情愫。
两部电影的导演都在这段剧情中使用了交叉剪辑的手法——《喜剧之王》里,当尹天仇与鹃姐在舞会里翩翩起舞的时候,飘飘却在夜店里忍受着一位“大老板”的殴打,被打的原因在于:飘飘为了尹天仇,拒绝了老板的无礼要求;《马戏之王》里,当巴纳姆与林德在各地巡回演出,享受着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她的妻子夏洛蒂只能在家中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在女儿芭蕾演出的片段,先是给了夏洛蒂一个中近景镜头,随后的拉镜头,展示出了她旁边空空如也的一个座位。
紧接着的一个女儿的近景镜头中,原本喜笑颜开的女儿发现只有母亲一人来之后,情绪立刻低落了;之后在家中的餐桌上,母女三人都在开开心心地打闹玩耍。
一个摇移镜头,画面的前景中出现了一把空无一人的椅子。
两把空椅子,从侧面反映了巴纳姆的离去,也暗示了这个家庭事实上已经“分裂”了。
两部影片中,交叉蒙太奇的使用,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也使得观众对“被抛弃”的弱势一方产生了同情与怜悯之心。
不过,这也是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展示两人的行为给爱他们的人产生了多么深刻的伤害,为烘托他们之后的转变作铺垫。
然而,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还是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的。
首先是成长轨迹上:尹天仇的追梦过程可谓是坎坷的,多次被剧组扫地出门,连盒饭都吃不上,被各种人欺辱。
这样的设计是周星驰标志性的“笑中带泪”的喜剧风格,也是一个标准的小人物的故事;而巴纳姆的追梦过程都不能用简单的一帆风顺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心想事成!
或许这个是历史的事实,就跟《血战钢锯岭》里道斯的所创造的奇迹一样,但如果这只是编剧设计的情节,那么它未免太过于“童话”式的想当然。
还有就是影片的结局,尹天仇用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立了面向街坊邻居的演员训练班;而巴纳姆除了在马戏表演上大放异彩外,更收获了美满的的家庭,可谓是事业、家庭双丰收。
影片的故事缺乏可陈,一个标准的,带有明显好莱坞流水线式生产印记的歌舞片版“美国梦”。
结合当时美国西进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巴纳姆就是在大街上听到了修建通往西部铁路的宣传,影片将美国描绘成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国度,任何人,只要心怀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式的电影,自然要展现主人公从小到大的一些事迹。
影片在介绍巴纳姆童年时,只用了一首歌曲,辅以重复蒙太奇和交叉蒙太奇的使用,说明了:巴纳姆的父亲去世,他成为了流浪的孤儿。
但他仍与夏洛蒂保持了紧密的书信联系,两人之间萌生了爱情的火花等几件大事。
相较于华纳拍摄的《正义联盟》在介绍人物时又臭又长的铺垫,《马戏之王》的短小精悍无疑更胜一筹。
不过,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在铺垫阶段大放异彩,可在后面的占主要篇幅的巴纳姆的奋斗阶段,就显得有些随意了。
为什么我不喜欢大鹏的作品,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煎饼侠》、《父子雄兵》还是《缝纫机乐队》,大鹏解决问题的方式永远都是喝场酒,吃顿饭,这个矛盾冲突点就被化解了,没有掀起丝毫波澜!
《马戏之王》也一样,只需要一首歌、一只舞,麻烦迎刃而解,随意到令人发指。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鹏电影的思路与《马戏之王》可以说是如出一辙,连人物的成长规律也近乎一致)。
尤其是巴纳姆在林德演出结束后的庆祝会上,为了“面子”,拒绝马戏团的员工们进入宴会厅,并毫不迟疑地把门关上了。
这种“忘恩负义”的冷血行为,让我以为他的员工们会因此离他而去,尤其是马戏团众人在“贵宾”云集的大厅里,在示威者聚集的大街上,忘我地唱出了“This is me”,我甚至根据套路脑补出了后面的剧情:众叛亲离的巴纳姆事业受到沉重的打击,一无所有的他终于懂得珍惜过往的种种,于是他先求得了妻子的原谅,然后竭尽全力挽回了离去的员工,大家一起携手努力,再创美好光辉的事业!
结果,马戏团员工一句:“也许你是个骗子,也许你只是想挣钱,但你给了我们真正的家”,就化解了这个极为重要的矛盾冲突!
与此同时,导演对于林德这个关键角色的处理也让人莫名其妙,她宣布退出巡回演出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好像她的存在只是让巴纳德上演“浪子回头”的戏码。
还有就是菲利普和惠勒这条感情线的处理。
由于编剧在两人之间并无着太多笔墨,所以两人感情的发展可以说是十分莫名其妙,观众能看出菲利普爱上惠勒的原因只有漂亮,仅此而已,人物动机极为缺乏:是什么能让菲利普打破身份等级的差距,不顾一切地爱上惠勒的?
导演不妨去学习一下詹姆斯·卡梅隆在《泰坦尼克号》的处理手法。
其实,这只是影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导演想讲述的内容、想讨论的问题都太多,但在电影时长的限制下,影片的叙事节奏在音乐配合下过快,段与段之间衔接得过紧,常常在上一部分内容刚刚展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下一段,导致上一部分的内容还未立住便草率地进入下一部分内容。
这其实是“历史传记”类的电影的同病,比如说《建国大业》、《建党伟业》、《辛亥革命》以及《活着》。
不过,影片在视听元素的运用上可谓是极其出色的。
首先是镜头运动上,由于是歌舞片的缘故,镜头运动极为华丽:在歌舞片段中,经常使用大范围的摇、移等运动镜头,摄像机如同精灵一般,穿梭在人群中,轻盈灵动,带有一种奇特的飘逸感,甚至还出现了环绕演员两圈的旋转长镜头!
(《爱乐之城》在结尾的“闪回”歌舞片段中也有使用)除此之外,在马戏团演出的群舞片段,导演使用了上帝视角,伴随着演员们繁杂的移动走位,呈现出绚丽的万花筒式的效果。
那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黄金好莱坞时期的百老汇舞台,在观赏一部音乐舞台剧!
其实这种拍摄手法十分常见,比如说陈凯歌在《妖猫传》的极乐之宴片段就使用了这种手法;张艺谋在《满城尽带黄金甲》之中使用的次数就更多了。
作为一部歌舞电影,影片在歌舞片段,演员的一举一动甚至是影片的节奏都精准地契合音乐,尤其是巴纳姆在酒馆邀请菲利普加入马戏团的片段,无论是正反打镜头切换的速率,还是影片剪辑的节奏,都紧密跟随音乐的节拍,其中多次对称构图的使用,更是展现出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紧张与激烈,以至于给我一种”西部片”中牛仔对决的错觉,略感滑稽有趣。
影片在转场方面也是花样繁多。
虽然没有像《挚爱梵高·星空之谜》那样,带给我一种惊艳的观感——因为作为一部油画电影,它的画面是由各种线条和色彩堆砌而成的。
转场时,那些线条便活动起来,缠绕汇聚后便产生了下一个场景,这种手法可谓是充满新意,着实让人眼前一亮;而《马戏之王》中,导演惯用在摇移镜头中,通过窗户等前景遮挡物进行转场,这与《爱乐之城》结尾的那段极致绚丽的“闪回”歌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两部影片都喜欢使用快速的甩镜头,采用技术拼接的手段连接两个场景。
除此之外,两部影片都会借助相似的场景完成转场。
不过,在《爱乐之城》的歌舞片段,导演也经常采用由乔治·梅里爱在《月球旅行记》中开创的“叠画”手法,以及由格里菲斯导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开创的圆形缩放画幅,像《猫和老鼠》和《海上钢琴师》的结尾都使用了这种手法,极其复古。
近年来,在我国院线上映的歌舞类电影,可能就只有《冰雪奇缘》、《美女与野兽》、《爱乐之城》以及《马戏之王》了。
(《欢乐好声音》没看过,因此不敢确定)我觉得,可以将《爱乐之城》与《马戏之王》作一个横向比较。
首先,两部电影给我最直观的印象是:《爱乐之城》用复古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爱情故事,即“旧瓶装新酒”;《马戏之王》则是用现代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历史故事,即“新瓶装旧酒”。
《爱乐之城》的导演达米安·沙泽勒和《布达佩斯大饭店》的导演韦斯·安德森一样,都是好莱坞黄金时期古典美学的狂热爱好者。
《爱乐之城》中,达米安使用了古老的西尼玛斯科普式宽银幕,除此之外,明明是实景拍摄,却呈现出虚幻厚重的棚拍感。
结尾那个花体的“THE END”,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常看的《猫和老鼠》,古典的气息扑面而来。
沙泽勒在结尾处的那段“闪回”歌舞表演中,再现了传统摄影棚中:荒蛮的西部种植园、五光十色的百老汇舞台和清幽的小镇运河,带有浓厚的舞台戏剧风格。
那优雅的华尔兹和悠扬的爵士乐,总带给观众一种虚幻的隔阂与不真实感——因为它们不属于这个时代;而在《马戏之王》中,虽然时代背景是19世纪,可马戏表演与现代可谓是别无两样。
演员的舞蹈在百老汇风格中融入了踢踏和恰恰等多种现代舞蹈风格,音乐也是富有能量、激情澎湃,将现代的摇滚与流行与百老汇风格音乐巧妙地融合,给观众的代入感与亲切程度极强。
除此之外,《爱乐之城》与传统的歌舞电影都有一个通病——歌舞与故事通常都是割裂的,这个毛病在印度的歌舞电影中尤其明显,通俗点来说就是:一言不合就跳舞。
歌舞片段存在的意义,好像只是为了让导演炫技,让演员展现自己罢了。
这些歌舞的存在与否,对电影不会造成断层般致命的影响(不过在《爱乐之城》里,导演对于歌舞的安排其实颇具深意——因为歌舞越梦幻、越美好,歌舞结束之后的分崩离析就越让观众感到心疼。
不得不承认,沙泽勒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真的十分到位,一度让观众心中关于美好的天平失衡:观众既期待看到华丽的歌舞,又恐惧于歌舞结束之后现实的残酷无情。
这种“欲抑先扬”的手法,使观众完完全全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而“马戏之王”里的歌舞,则是参与到叙事之中,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歌舞的魅力、丰富了电影的层次,更烘托并放大了人物的情绪——因为歌舞片段在影片中占有极大的篇幅,一些非主线的剧情内容便采用“春秋笔法”,用歌舞的形式一笔带过:比如巴纳姆和夏洛蒂从青梅竹马时懵懂爱情的萌发,到两人成年后的结婚生子这一段在时间线上跨越了10年的故事,导演只用了一曲“A Million Dreams”便完成了。
该片段中无论是剪辑速率、镜头运动还是演员调度方面都呈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流畅感,无愧于一场“视听的盛宴”!
配乐:9.5分剪辑:9.5分舞美:9.5分摄影:9分剧本:6分
马戏之王当你进入剧情,就已经输了。
因为这部电影的剧情甚至可以一眼望穿,所以如果是要来看PT的一生是怎样过的,那么就完全浪费了别出心裁的视听盛宴。
一秒也不愿意,也不需要进入剧情,就完全沉浸在歌舞中醉生梦死就好。
与去年的《爱乐之城》相比,歌舞不知道要高出几个档次了,一个是顶尖,一个是业余。
但不得不说,爱乐之城把重点放在了故事和戏剧张力上了,与马戏之王侧重点还是不同的。
爱乐之城马戏之王的剧情基本也属于类型片了,说剧本分数低只是单纯的说剧本,并不是说电影不好。
反倒是,这样的剧本和出色的歌舞十分的合适,给视听效果留出了无限大的发挥空间,而不是沉浸在情节中不能自拔。
这是讲世界上最伟大的大娱乐家PT的传记,PT的一生都用完美的方式进行过渡,各种过渡都十分的有美感,不禁想起了最爱的《雨中曲》,和马戏之王相同的是,都是歌舞片,都是传记。
不过雨中曲记录的是当下,才成为经典。
马戏之王与之比较像的还有就是,讲述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不被接受的问题。
世界上第一场马戏演出多么的门庭冷落,世界上第一部有声电影又遭受了多大的质疑和抨击。
虽然历史洪流不能阻挡。
如今院线哪还有什么无声电影,甚至歌舞片都少之又少。
说到这里,其实当年有声电影遭受抨击也是有依据的,对于当时的一些电影理论家的理解,无声电影要想讲好故事,必须要利用好动作语言,毕竟也只有动作言语。
然后有声电影的出来,必定冲击了那些靠动作来说话的演员。
想象一下卓别林如果突然开口讲话了,说:“我的帽子哪儿去了?
”而不是东张西望的情景,该减少多少有趣的动作元素。
所以当年批判有声电影也是有一些依据,不过相对于利弊分析来说,声音的出现,还是给电影艺术带来了更多无限的可能,打破了很多束缚,也能更加多元化(不适用于国产某些烂片)。
雨中曲20世纪20年代末,歌舞片和有声电影一同问世。
而雨中曲(1952)就是演绎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的故事,不同于百老汇,雨中曲的歌舞和故事核都还是非常先进的。
传世的舞蹈加上永恒的戏剧力量,将它推向了电影之巅,那种质感让人着迷,有时候会很荣幸自己出生在20世纪不论是初还是末,都觉得自己经过了这一百年。
最后还是认为,歌舞片不需要电影的某些逻辑。
反而,恰好,不需要一个太完美的剧本来喧宾夺主,如果你视听设计真的完美的话。
毕竟电影艺术无国界,无国籍,又无限。
在小年这天看《马戏之王》真是很爽,如同提前看了一场春晚,只不过这场春晚是好莱坞办的。
歌舞部分华丽高燃,但正是太过高调的歌舞群像,反倒掩盖了影片本身的传记属性,剧情是它最大的诟病,既单调又急促,不过在电影院看歌舞类电影是很值回票价的,几分钟一个燃点,一个燃点一次泪目,马戏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不论你是平民百姓,还是富贵的上流人士,总能从中获取到最廉价的快乐;而每一个不被社会接受的“怪人”,无论你是侏儒还是巨人,无论你的肤色是黑是白,都能在马戏团中找到家的感觉。
马戏之王的经历告诉我们,不要忘记你的初心,当你被浮华蒙蔽了双眼,请摸着你的胸口,细细感受那里是否还有一颗为梦想跳动的心。
This is the greatest show.
导语2017年的歌舞电影《马戏之王》(The Greatest Showman)以绚丽的舞台和激昂的歌曲再现了P.T.巴纳姆的“造梦传奇”。
影片的主角是美国娱乐产业的先锋人物,他被描述为一个逆袭成功的商业天才,带领一群被边缘化的人群,追求梦想并打破成见。
表面上,这是一则充满希望的逐梦童话,但深挖影片内核,我们却不得不直面其在历史与文化叙述上的复杂性。
这部作品不仅避重就轻地粉饰了巴纳姆的剥削与猎奇商业模式,还在无意间唤起了杰克逊民主时代至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某种政治文化隐喻。
1. 白人男性的“逆袭”神话:虚构的平等叙事《马戏之王》的核心是一则白人男性从贫民到富翁的励志故事,这种叙事框架在美国文化中由来已久。
巴纳姆的成功被描绘成天赋、毅力和机遇的结晶,而影片却有意无视了其剥削边缘群体的历史现实。
从马戏团中那些被定义为“怪胎”的演员来看,巴纳姆实际上是通过商品化他们的“非正常性”来迎合主流社会的猎奇心理。
这种叙事与19世纪杰克逊民主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当时的美国政治以白人男性的权利扩张为中心,强调“平民”对抗精英,但这种平民主义并未惠及女性、非洲裔、原住民或移民。
在《马戏之王》中,巴纳姆的“成功”同样未能真正赋权于那些“怪胎演员”,反而将他们变成展示其雄心壮志的工具。
2. 猎奇与商品化:马戏团的娱乐政治影片对边缘群体的描绘充满矛盾。
一方面,歌舞场景中“怪胎演员”似乎在庆祝个体独特性的胜利;另一方面,他们的故事和身份却始终服务于巴纳姆的商业成功。
历史上的P.T.巴纳姆以夸大宣传和猎奇展览闻名,这与杰克逊时代的娱乐文化如出一辙。
19世纪的美国社会以民粹主义为基础,推动“平等”叙事的同时,也在文化消费中大肆迎合平民的好奇心和对“他者”的排斥心理。
今天,电影工业的成功公式依然延续这一传统,通过精心包装来吸引观众,却鲜少对其伦理后果进行反思。
3. 杰克逊民主的影子:从历史到当代巴纳姆的故事与杰克逊时代的“平民崛起”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二者都以白人男性的成功为中心,通过削弱传统精英的控制,来吸引底层民众的情感认同。
然而,这种“平等”仅仅是表象,实际却巩固了主流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压迫。
2017年,《马戏之王》的上映恰逢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政治背景。
特朗普的竞选策略也借助了“民粹”包装的娱乐元素:夸张的竞选集会、对政治精英的抨击、以及对白人蓝领阶层的直接吸引。
这种政治表演同巴纳姆的商业表演如出一辙——通过煽动感性认同来实现自身的目标,同时抹去边缘群体的真实声音。
4. 身份政治与文化复兴的悖论在《马戏之王》的歌词中,个性与团结的主题不断被反复歌唱,似乎是一种对多元文化的肯定。
然而,影片并未深入探讨这些边缘群体如何真正获得主体性。
相反,这种“团结”更多地服务于巴纳姆的个人传奇,最终加深了“造梦大师”本身的权威性。
身份政治的兴起在奥巴马执政期间达到顶峰,但到了特朗普时代,这种政治话语却被反转为对“精英左派”和“政治正确”的强烈反弹。
《马戏之王》的成功与这一社会情绪密切相关,它利用了怀旧情感和普遍认同的励志叙事,为观众提供了一种逃避现实的文化消费体验。
结语:娱乐与政治的交织隐喻《马戏之王》表面上是一部娱乐性强的商业大片,但在其光鲜外表下却掩盖了更深层次的文化矛盾。
它无意中再现了从杰克逊时代到特朗普时代的政治文化轨迹——通过虚假的平等叙事和商品化的猎奇娱乐,重新塑造了白人男性主导的“成功”神话。
这样的故事令人沉迷,但也值得我们质疑:靠身份政治上位的民主党白左政客把进步主义谈得光鲜亮丽,他们在强调梦想和希望的同时,它是否再次将边缘群体的声音排斥在外?
文:Xi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artag畸形秀的兴衰畸形秀顾名思义,指展示具有异常生物特征的人,例如侏儒、巨人、双性人、身患疾病外貌畸变的人等等,有大量纹身和穿孔的人、吞剑和吃火表演有时也会出现在畸形秀中,表演者均为能使观众惊异的怪人。
在16世纪中叶,畸形秀首先在英格兰兴起,畸形人被当作娱乐的对象,人们蜂拥去看他们被展览。
除了疯狂的展览,畸形秀在酒馆和露天游乐场也很受欢迎,通常穿插有才艺表演。
例如在18世纪,一名叫Matthias Buchinger的男人天生没有手臂和小腿,他以出众的魔术和音乐才能在英格兰和爱尔兰谋生。
Matthias Buchinger畸形秀在19世纪作为一种成功的商业行业达到成熟,并席卷了美国。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中产阶级崛起,美国文化发生转变,人们开始认为休闲娱乐活动和工作同样有益,这促使了畸形秀的风靡,使畸形秀遍布游乐园、马戏团、廉价博物馆等地(畸形秀常作为马戏的穿插表演,是马戏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什么恐怖的畸形秀能在19世纪成为一项娱乐活动呢?
主要是因为科学落后。
那时人们普遍认为畸形是上帝的惩罚,通过虚假和夸大宣传的畸形人都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常被宣传为一个灭绝的种族或人类进化链上缺失的链条,再请几个医学砖家来证实,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好奇心。
对畸形的狂热甚至促进了科学的发展,学者们开始关注畸形的成因,畸形学(teratology)兴起。
19世纪的畸形秀海报到了20世纪,随着医学的进步,畸形被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例如“狗脸男孩”实际上是因为多毛症、“米尼翁企鹅女孩”身患海豹肢症、“龙虾手男孩”患先天性缺趾……畸形人通过医学的解释不再神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畸形秀是对畸形人的压榨, 最后在1984年被抗议不尊重残疾人后淡出了历史舞台。
“狗脸男孩”Jo-Jo
“米尼翁企鹅女孩” 露丝·戴维斯
“毛毛虫人”兰迪恩患先天性四肢切断症,然而他乐观坚强,靠表演赚了许多钱,最后与爱自己的女人结婚,生了五个小孩。
“龙虾手男孩”小格雷迪-斯泰尔斯家族的多位成员患先天性缺趾。
斯泰尔斯家族延续到现在,依然有家庭成员在从事畸形秀的演出。
真实的马戏之王巴纳姆(P. T. Barnum,1810 – 1891)在电影《马戏之王》中被塑造成了一位正能量的“造梦大师”,虽然他现实中的确是最出色的马戏团运营者之一,被奉为现代广告之父,但是人品堪忧。
他的营销中充满了虚假宣传等道德失范行为,他这么为自己辩解,“我不相信欺骗公众,但是我相信要首先吸引他们,然后取悦他们。
”
"Hum-Bug": a cartoon by H. L. Stephens (1851)“Humbug”意为欺骗,画家把巴纳姆画成“Hum-Bug”(嗡嗡虫),讽刺他是个骗子。
他号称“每一分钟都有人上当受骗”,因为他的节目中包含了每个人都喜欢的成分,这种套路在1948年被心理学家命名为“巴勒姆效应”,指每个人都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自己。
“巴纳姆效应”是“主观验证”的作用,人们如果想要相信一件事,总可以搜集到各种各样支持自己的证据。
巴纳姆把人的这种心理特点运用得炉火纯青,编造的模棱两可的奇闻轶事很容易让观众相信。
巴纳姆的成功可以说是建立在欺骗上的,其中还掺杂着鲜血。
1835年,年仅25岁的巴纳姆靠压榨一名叫Joice Heth(1756 – 1836)的黑人女奴获取了第一桶金。
他购买了这名女奴,对外谎称她161岁,是华盛顿总统童年的护士。
年迈的女奴眼瞎且几乎全瘫,还被迫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一遍一遍向观众讲述编造的小华盛顿的故事,为巴纳姆带来了每周1,500美金的可观收入。
最后女奴过劳死,死后还被公开解剖揭露真实年龄,每名参观者需缴纳50美分,被巴纳姆榨取得一点儿不剩。
黑人老妇展览的宣传海报行骗获利后的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纽约市百老汇大街的Scudder's American Museum,,后更名为巴纳姆美国博物馆(Barnum's American Museum)。
他故技重施,在次年创造了著名的斐济美人鱼骗局——把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对外宣称是捕获的人鱼标本。
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混合标本的造假方法直到今天还不断被模仿。
斐济美人鱼画像巴纳姆美国博物馆的另一招牌是“拇指将军汤姆”,即侏儒Charles Stratton。
巴纳姆谎称当时年仅4岁的拇指将军为11岁。
经过训练,拇指将军5岁能饮酒,7岁就能抽雪茄,擅于模仿大力神和拿破仑。
他与巴纳姆来到欧洲巡演,广受欢迎,甚至受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接见。
Charles Sherwood Stratton and Lavinia Warren marriage在欧洲巡演期间,巴纳姆结识了“瑞典夜莺”Jenny Lind,高价邀请她到美国巡演,意图利用美国人对欧洲高雅文化的憧憬大赚一笔。
与电影不同,巴纳姆和Jenny Lind并无任何暧昧,两人完全不是一路人,巴纳姆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而Jenny Lind演出是为了慈善事业。
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合作不到一年便分道扬镳。
电影中的Jenny Lind
Jenny Lind画像,Eduard Magnus, 1862通过音乐会获得的巨额收益,巴纳姆进一步施展自己的商业抱负,建戏院、举办选美比赛、建水族馆、设立蜡像专区等等。
随着博物馆的壮大,馆内的怪人也越来越多。
连体兄弟Chang and Eng以艺名"Bunker"活动,为了供自己的十几个孩子上大学(很多畸形秀表演者虽然身体残疾,但都建立了家庭生儿育女),他们直到晚年还各处巡演,1860年末曾在巴纳姆的博物馆表演6周。
The Bunkers in their later years在1860年,博物馆有档案记载的畸形秀表演者有13位,包括三名侏儒、一位黑人母亲和两个白化病孩子、来自瑞士长胡子的女士、高地胖男孩、智力低下的黑人等,随后又加入了女巨人Anna Swan和新一代拇指将军Commodore Nutt。
在美国内战期间,巴纳姆博物馆吸引了大量观众,为大众逃避现实冲突提供了娱乐场所。
Anna Haining Bates
Barnum with Commodore Nutt, photograph by Charles DeForest Fredricks然而好景不长,一场起因不明的火灾在1865年摧毁了巴纳姆美国博物馆,巴纳姆后来重建的博物馆在1868年也因为火灾毁灭,接连两次打击让巴纳姆损失惨重,在60高龄才决定进军马戏团产业,最后成为了马戏之王。
马戏团的名字几经修改,曾经被命名为“P.T. Barnum's Greatest Show On Earth”,电影主题曲“the Greatest Show”就是由此而来。
Barnum & Bailey Greatest Show on Earth poster, c. 1899畸形秀的是与非尽管畸形秀一直到20世纪初才没落,对畸形秀的谴责早就存在,很多中产阶级认为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表演,正如电影中的剧评人所说“是人性的狂欢”。
然而畸形秀并不完全是罪恶的,一些学者认为畸形秀使美国文化对待畸形更包容。
更重要的是,对于天生畸形无法从事普通工作的人来说,畸形秀是唯一的谋生途径,出名后可获得较为丰厚的报酬(巴纳姆付的酬劳就很公道)。
大卫·林奇在1980年拍摄了一部以真实故事改变的电影《象人》(The Elephant Man),电影的主人公名叫梅里克(Joseph Merrick),他罹患怪病严重畸形,整个身体布满了肿瘤和赘生物,只能靠在畸形秀演出谋生。
经纪人给他取名“象人”,称他的症状是因为其母亲在怀他时被马戏团的大象撞到后受惊而产生的,把他宣传为半人半象的怪物。
但即使在畸形秀流行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象人也因可怕的外貌被禁止演出,在警察查封时,经纪人愤怒地说道“He is a freak!
How else will he live?”
电影《象人》截图
现实中“象人”的照片,1889由于无法表演没有收入,经纪人把气都撒在象人身上,使象人受尽了非人的虐待。
梅里克的悲惨遭遇让一位名叫特里夫斯的年轻医生同情,他回忆梅里克是 “我见过长得最恶心的人……我从未遇见过如此畸形,如此形单影只的人。
”他把梅里克从黑心的经纪人手中救出,在医院给他提供了永久的住所,梅里克第一次有了做人的尊严。
特里夫斯医生邀请梅里克到自己家做客,医生的妻子与梅里克握手问好,梅里克第一次被人以礼相待(特别是女人),第一次知道正常人的居所是怎样的。
然而梅里克真的在医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
事实上他在医院依然无法摆脱被展示的命运,他被用于医学研究,上流社会出于好奇不断前来拜访。
这些拜访者并不是真的关心梅里克,他们内心鄙视梅里克,只是把结识怪人当作时髦,特里夫斯医生也因此出名。
特里夫斯医生感到困惑,不禁问自己“这都是为了什么?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是个好人还是个坏人?
”纯粹的善良也许并不存在,但虽然医院无法让梅里克过上自由独立的生活,礼貌的歧视总比赤裸裸的歧视更能让人接受。
《马戏之王》所倡导的人权平等和畸形秀充满了矛盾,畸形秀本身就充满了歧视,这种歧视存在于外部的观众,也存在于马戏团内部。
畸形人在畸形秀中被看做是动物,而非平等的人,当人如此简单的愿望对他们来说确是奢求。
梅里克在被围观后发出的呐喊著名重口味动漫《少女椿》的故事就跟马戏团有关,剧中马戏团集齐了畸形秀中常见的各类异人,其中有一位能够将自己塞进狭窄玻璃瓶的侏儒魔术师,魔术师很受欢迎,然而有一天因为魔术失灵受到了观众的讽刺,嘲笑他是“小人侏儒”,这激怒了魔术师,愤怒地批判观众,“你们这些自私、贪婪的懦夫,没有同情心,我恨你们所有人!
”接着用幻术让观众全部畸形扭曲。
这反应了畸形秀表演者对观众的真实态度,他们并非不知道观众的冷漠,表演只是为了生存的无奈之举。
愤怒的魔术师
畸变的观众电影《畸形人》(Freaks)也饱受争议,影片围绕马戏团里一群畸形人展开。
马戏团中的侏儒汉斯爱上了美貌的秋千表演者克里奥佩特拉,然而克里奥佩特拉只想嫁给汉斯后杀害他获得财产。
在两人的婚礼上,马戏团中的畸形人欢迎克里奥佩特拉成为他们的一员,这让克里奥佩特拉感到恶心,大喊道“你们这些肮脏污秽的怪胎,从这里滚出去!
”虽然同在马戏团,杂技表演者的地位要高于畸形人,即使身处底层,也要歧视更底层的人来获取优越感。
最后畸形人实施报复,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让克里奥佩特拉真正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克里奥佩特拉遭到报复,成为了真正的畸形人人真的生而平等吗?
这或许是个伪命题,至少对畸形秀表演者来说不平等。
有些不幸是无法规避的,但看到不幸而努力生活的人总可以感受到一种让人自惭形秽的生命力。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缺陷,在现有的条件下努力乐观地生活吧,虽然快乐虚幻且短暂......
原文:畸形秀 | 《马戏之王》背后的人性暗流
看过电影有一段时间了,并没有马上发影评,也对市场票房没有多少关注,只零星转发了几条信息。
为啥么尼?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想到了很多,于是写下观影感受。
作为一部类型片,你不得不第一位的把它归类成歌舞片。
美国电影市场好莱坞百老汇对歌舞片是有一定情结的,从巅峰时期的《西区故事》、《雨中曲》、《音乐之声》;个人非常喜欢的《舞出我人生》系列;2017年的《爱乐之城》,有意无意间的都在对歌舞片致敬。
《马戏之王》无疑是2018年的歌舞片之首,做为类型电影,歌舞的部分非常精彩。
大致有几个段落和关键词,巴纳姆团长和妻子的部分为舒适,胡子女士和马戏团成员的部分为激昂,瑞典夜莺珍妮·琳德的部分为优雅,Phillip和Anne的爱情部分为炙热和奔放。
从音乐和舞蹈的角度来说,每一个段落都能让观影者跟着音乐律动,感受着演员们的悲喜。
这也算是歌舞片的魅力和讨巧之处。
就像马戏这个概念。
马戏团这个概念对于稍有些年纪的人来说并不陌生,我6、7几岁的时候,还真的看过国内的野场子马戏团表演,在公园里面演员和观众在一个很大的帐篷里,看一些怪力乱神。
有些记忆都模糊了,但记忆犹新的是侏儒,现在称为袖珍人的表演。
那时候的我们看这些人多半觉得是非常奇异,明明是成年人画着妖冶的状,却有着孩童的面颊和声音,咋就长成这样?
是不是妖怪?
在一个信息和科学普及不够迅捷的时代,马戏团这个概念无非是抓住了人们猎奇的心里。
所以可以想象,在一个没有屏幕传导的时代,马戏团是多么有意思的娱乐方式。
它的成功是一个时代的特性所决定,而它的没落也必然是科技进步的结果。
伴随着人们对于动物虐待的更加关注,马戏团的没落是毫无疑问的,随着有133年历史的Ringling兄弟马戏团的破产(也是它当年收购了巴纳姆的马戏团),我们相信,这部电影终将成为这个时代产物的最后一曲挽歌。
说说电影的一个三观内核吧,电影的创作者抛开了历史的原貌,将巴纳姆的一些行为进行了美化处理,并未提及他本身是个骗子的事实,哈哈。
影片强调了种族歧视的问题,当然在这里并不是指民族问题,而是转化为外貌(主要)与普罗大众不同的一些人。
他们在最初不被人接受,认为是异类,内心自卑、恐惧、忧伤。
马戏团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让他们尽情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从某个角度让他们得到了释放和为之抗争下去的理由。
所以你在看那段団舞部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心情为之激荡很久。
现代人们观影,越来越对电影情节和所谓逻辑有着出发点似的的执着,其实,开放的观点应该是让逻辑的电影有逻辑,让没有逻辑的电影保持本色。
之所以要强调这个问题,是我曾经看过有大量的声音去质疑,为什么这个男的要这样做?
为什么这个女的要做这些?
这些不合逻辑。
比如电影《极盗车神》。
当你陷在这种无休止的个人认知陷阱里时,反而是对电影和创作者的大不敬。
所以,对于这部电影情节和发展的简单粗暴,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好争辩的,一部不到2个小时的电影,穿插着大量的歌舞表演,还要推动情节发展,还要符合逻辑定律,还要照顾观影者的感受,我只能说,我的要求其实没那么多。
歌舞太强,故事太弱,每一段关系的发展都进行的非常仓促,本质上还是讲述PT在事业、生活道路上的遭遇,至于他费心找来的那些畸形人,编导像PT一样只是把他们设置成了噱头罢了。几处转场还是挺不错的,这是一场轻飘飘的梦幻马戏歌舞,看过享受过这一个半小时就好。
噼里啪啦这个大战那个的动作片都不需要剧情,歌舞片要啥剧情?编成这样已经不错了。我太喜欢休叔唱唱跳跳了,我妈也喜欢。真人版迪士尼动画片。歌好听,舞好看,对话不尴尬,我打7.5。比变形啊联盟啊那些好看。
一个野心勃勃智计百出擅长游说与投资的精明男主角,一群饱经摧残畸形百态犹如来自地狱的残障儿,一座冠冕堂皇利用怪疾和伤痛吸引眼球的华丽剧院。这题材是多么浑然天成的绮丽与暗黑啊,然后导演生生拍成了《欢乐好声音》升级鸡汤版……还好歌舞是真漂亮,漂亮到几乎忘了米歇尔恐怖的苹果肌
休叔大长腿前面,Zac就跟小侏儒似的,真是个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的世界。歌曲单独拎出来都不错,放在一起就有点跳脱。不过整体观影还是很顺畅的,只不过原以为会更好。
加坡首映看的.本来想给四星因为感觉故事有些掉线,Miss Lynn休唱了之后没有交代了.但歌曲和编舞太赞!关于马戏团的剧情不拍成音乐剧就太浪费了, 没有场地限制,舞蹈可以跟杂技结合.Zac那肥脸... 第一次觉得Jackman大叔辣么帅!!Rebecca惊艳到我都认不出了!!被Zendaya圈粉,她有给我傻脸的感觉
非常不喜欢。从形式上就没做好,这是歌舞片,不是MV锦集,一个工业时代的歌舞片子,却拍出了时间煮雨的感觉。也就不忍心说电影的剧本多烂了,故事都在一个MV里讲完了,怎么奢求演员发挥的空间呢?这就是在借形式偷懒,以为叙事简洁有力,其实是比马拉松费力,看得人抓耳挠腮。剧本就是烂,节奏狂飙,没有必要的东西拍得美轮美奂,却没有合适的收尾,真就MV轮播吗?然而,这些还能够包容,歌好听啊。但是,就算是商业片,起码要有一个内核,不求有多好,只是要有现代人的思考。当今我们回望马戏团的历史时,依旧站在如何塑造一个“马戏之王”的层面,就错得离谱,我只看到资本家那点嘴脸,暴发户洋洋得意的丑态。说到底,这部电影何尝不是资本家对消费弱势群体的又一美化呢?还更歹毒了,以往明着要钱,现在和人谈梦想了,,,
歌挺好听,剧情就是《欢乐好声音》的变体了。真人传记电影居然也能拍得这么迪士尼动画感,男主跟瑞典夜莺眼神都快交配了你给我说男主完全没有出轨心……
音乐、服装、表演都是顶级的,影片里宣扬不同肤色、不同外观的人生来平等,我也很赞同。歌舞片嘛,从头唱到尾也没什么,但像“dream”“free”这种词汇用个几次还可以,电影里出现的次数太多了,让人腻的慌。七分吧。
太冷漠太煎熬了。通常而言,我会享受一部歌舞片是因为它的歌舞带动了情绪。这种情绪作用或反作用于人物和情节,才能打动我,而并不是因为它像MV。看到不少“歌舞片就是看歌舞啊要什么剧情”的言论,可以理解,但不认可。歌舞是讲述故事的一种方式,从来不是捷径。
基本是一个有关寻求认同捍卫尊严的故事,不管是巴纳姆个人还是畸形人群体,原本都颇具看点大有可为,可惜叙事浮皮潦草未能深入,剧情显得单薄无力。歌舞部分的场面调度比较炫酷流畅,但编曲编舞的整体风格都过于现代、过于轻快,与故事的时代背景、主题情感等不协调、不搭调,不免有尬歌尬舞之嫌。
隱諱的仇富電影。豪門妻子責備巴納姆汲汲營營於事業、貴族歌后責備他不夠風流,卻忘了,她倆有立場譴責巴納姆追逐名利錢權的醜態,是因為她們一出生就已擁有這些;她們有本錢選擇放棄,鞋匠之子巴納姆卻沒有。他童年的一百萬個夢想的真面目是富貴,又何足為奇?戲子之王再偉大,終究仍只是戲子而已。
愿对好莱坞歌舞片持续献上坚定不移的偏见。歌舞片 = 空洞,尴尬,然后用喧闹的形式主义填补这种尴尬
承转启合都有 就是没有共情。一切发生得太过流畅 歌也不喜欢 Opera singer还没有beard lady唱得好。
要是真的排成传记片应该比这个有意思的多吧。
两星半。不可否认,它的歌舞部分非常的出色,华丽又燃情,当然,几个演员唱跳俱佳的表演为电影增色不少。但这个故事实在是屎一样,主线剧情俗套单调,还拍得特别急促,很多东西都没站牢靠就进入了下一个阶段,有时候很随性的想讲到哪讲到哪,歌舞片那种断层感,它毫无保留的暴露了出来,特别不自然。
Rebecca Ferguson真是美到让人窒息!!!剧本弱,故事满满套路,歌舞场景非常棒。原创歌曲每一首都好听。This is me和Never enough尤其出彩。Zac终于没有在卖肉了,和狼叔在酒吧里的对唱也很有意思。
只是比拉拉蓝夸张了一点点啦
What a great show!年度最佳原声,比《爱乐之城》还精彩的pop musicals,这应该是整个二月份最值得去电影院看的电影了。故事是比较屎,人物性格转折比较生硬,大卖政治正确,可其实那些号称正剧的人物传记片也大抵不过尔尔。演休叔童年的小正太超撩,又要弯了。
影片的主线冲突实在太荒谬,很难想象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嫁给一个男人,过着连芭蕾舞鞋都买不起的贫困生活,还觉得自己“太幸福了!老公不要出去打工!请陪伴我!贫穷赛高!”可能我始终是个下流社会的人吧……不懂你们高贵的上流社会。
P.T. 巴纳姆(1810年-1891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地区6个州之一,也是新英格兰区域中最偏南的一州。英国移民父亲是裁缝,15岁的时候他辍学回家当店员,17岁就开始经营自己的杂货铺(是祖父的遗产),包括当时火热的彩票生意。19岁就创办了自己的报社,还因为撰写诽谤文章被关了2个月。1835年,巴纳姆25岁,美国为打击犯罪,下令中断了彩票交易,阻断了他的重要收入于是他关掉生意来到纽约。1841年巴纳姆买下了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一座废弃博物馆。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珍妮·林德瑞典夜莺。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