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音乐人杰克和女友音乐人艾丽四处奔波还是平平常常,他发现了甲壳虫乐队那些惊世骇俗的歌曲,然后在新经纪人黛布拉的帮助下,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音乐天才也获得了商业上巨大的成功。
由于他隐瞒了所有,女友离开了他另投他抱,他日渐感到恐惧和空虚。
后来碰到甲壳虫的父母,介绍他去找78岁的约翰,约翰按自己的选择生活了一生,追到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一生幸福,虽然不成功,但对他来说幸福就是成功。
杰克豁然开朗。
最后在朋友的演唱会上,他坦诚了甲壳虫乐队存在的事实,并示爱艾丽,最终抱得美人归,也找回了真实的自己。
在人生的舞台上,幸福比成功重要。
幸福的要素就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爱自己爱的人。
有时候成功需要包装和谎言,成功往往意味着利益。
但成功不等于幸福。
人生需要追寻自己的内心,找到那些让自己幸福的因素。
影片开始Jack是一个四处碰壁的音乐人,身边有一个爱他二十年,勾勾手指就屁颠屁颠的过来的红颜知己,他预计的最坏的结果是回去学校教学生唱歌。
影片结束Jack是一个安居一隅的音乐人,他用轰动世界的方法才得到了那个爱他的人,而后开心的在学校教学生唱歌。
你会发现,开始的那个人,其实轻而易举的就能获得结尾的结果。
而整个跌宕起伏的人生过程最后的意义,并不是让生活变得不同,而是让你走入这个生活时的心境变得不同。
物以稀为贵,天天狐朋狗友聚会互相埋汰不亦乐乎,当然名声财富机会梦想更为重要;而一旦坐拥天下,身旁却没有一个可以说心事的人,那自然怅然若失。
所以或许刻薄,但一个功成名就的人向往寻回初心,就和一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向往成功一样,只关乎于与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与什么顿悟人生,参透生活,没什么太大关系。
几个有说道的镜头。
1.黄色潜水艇:谢谢你带他们的歌回来。
是个很好的感动点。
世界上唯三记得Beatles的人,不会唱歌跑去感谢会唱歌的将他们的人生重新完整,而不是因自己没法从如此大的利益中分一杯羹而心生嫉妒,欲毁之后快。
2.Let It Be:三次没有唱完的歌。
见证历史的人,往往都不知道自己正在见证历史。
如果真的有平行时空,在另一个时空里,世界是什么样子?
有没有你最爱的披头士、可口可乐和哈利波特?
而你又是什么样子?
为怀揣你的梦想实现到底,还是妥协于现实?
是跟你爱了一辈子的人在一起,还是遗憾的错过?
编剧应该是十足的披头士迷。
假想着,如果没有披头士,世界该是多么枯燥乏味。
而约翰列侬如果不是成为了披头士中的一员,可能,他还能活着。
虽然,他身上没有光环,却仍可以平静而快乐地过完这一生。
故事一开始就在暗示这世界充满奇迹。
而这个奇迹,就存在于平行时空。
在另一个时空,你可能会更勇敢,更果断,更坚强,更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
这个才华浅薄却深爱竟的男孩总是仰望着披头士的高度,直到进入另一个时空,他可以借披头士的歌到达那个高度。
可随之而来的,是不安、恐惧、和镜花水月般的不真实感。
幸好,在影片的结局处,他终于能看得透彻,原来,所有偷来的都不是自己的。
与其被心魔折磨得快要崩溃,倒不如果敢地迈出那一步:承认自己空有激情而才华溃泛。
本剧最经典的安排就是TODAY那一段。
不是所有事都可以靠激情成全,认清自己的真实,可以选择另一种方式去成全自己的激情。
那些平凡的、细小的瞬间,也许不能万人空巷,却是最妥贴、最真实的存在。
在那样的存在里,你才是踏在了陆地上,脚下是坚实的土地,而不是大海里飘泊的浮萍。
披头士的经典音乐,萦萦绕绕着,便是看此剧最大的享受吧。
本片作为音乐类电影,在视听语言上的表现是匮乏的;对比同类讲述盗用歌曲成名的喜剧片,其对于喜剧效果的追求也显得完全没有野心;甚至本可以轻松卖弄情怀的经典名曲也几乎都被它一带而过。
影片总体太过寡淡,缺了点特色和调味。
但以上这些也使得影片在致敬怀念披头士这一点上显得更纯粹了。
我们能看到主人公在面对生活失意、爱情抉择和人生迷失时,披头士的传世经典对于他的激励和影响。
很爱的一幕是当男主以为自己要因剽窃被幸存歌迷声讨时,歌迷却只是为了表达对他把这些音乐再度带到这个世上的感谢,三个惺惺相惜的人开心地欢呼庆祝,这便是音乐的意义了。
并且,影片为我们献上了珍贵而令人热泪盈眶的一幕。
当看到78岁的约翰列侬平静地向你叙述他幸福的一生,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提起他热爱的事业、挚爱的恋人和在争取权利的斗争中取得的小胜利时,一切对影片的不满都释怀了。
或许,把这个彻头彻尾的老套爱情故事当成是献给披头士的一封情书也就够了。
主角Jack是个郁郁不得志真是有些窝囊的小人物,他父母从印度移民到英国,他喜欢音乐但不是天才,平时在酒吧唱一些没人注意的歌,偶尔有一个参加音乐节的机会,但是听者寥寥。
大部分时间Jack都是在超市里打杂,受超市经理压迫。
好在他有三五个傻乎乎的好朋友,尤其是Ellie,一个头发大部分时间都是毛毛卷卷的爱笑女孩。
Ellie本身是学校老师,但是业余时间充当Jack的经纪人兼粉丝兼司机,陪着Jack在各种地方唱没人听的歌,给他鼓掌。
但是音乐上的挫折最后还是让Jack灰心丧气了,Jack决定放弃音乐梦想,改行做点“正经”工作。
说实话,这部电影是很小众的。
现代社会,知道“披头士”的人很多,但了解披头士的人真的不太多了。
这部片子的看点(梗),其实是披头士的旋律,歌词,专辑,周边产品,社会形象,个人事迹,等等等等;而这些,是那些仅仅“知道披头士”的人非常陌生的。
披头粉一看到台词“当我六十四岁”,“朋友们的一点点帮助”,“再次回到校园,麦克斯韦又装傻”之类,立刻就能会心一笑;而仅仅“知道披头士”的人,只会一脸呆萌地想“这句话很特别吗?
”披头粉一看到男主幻觉中的两只光脚,立刻就会知道“这是保罗”,从而更加了解男主“害怕被披头士本尊踢爆”的心态;一看到观众席里晃动的黄色小玩具,立刻就会知道这是“黄色潜水艇”,从而看懂剧情在交代“这个世界还有别人仍记得披头士”;一看到海边木屋里的主人,披头粉恐怕更是呼吸急促、瞪大双眼,要发出惊呼了:但这一切,非披头粉怎么可能感受到?
那么非披头粉能感受到的是什么呢?
故事。
可惜这个故事太平庸:“撒谎不是好孩子”,这种主题腻了都快;“空降直达巅峰”、“失去地位反获真爱”这种主线剧情,自马克吐温《百万英镑》之后又不知被多少人抄袭过,真的是乏味。
桥段细节也够简陋。
比如男主:他在小有成功的时候,流露出的“窃取功名的愧疚感”太直白生硬,观众早就料到“既然这样,那他一定会道出实情”。
又比如女主:导演给她安排的“黯然离去”的理由完全不够充分,观众明显能预感到“这段情不会完蛋”,从而大大减少“最终复合”时的欢喜。
另一边,女主“离去”后“另遇真爱”的情节又降低了观众对“复合”的期待:男女主如果复合,势必造成那个并不讨厌的第三者的痛苦。
于是,“登台表白”桥段,怎么看都是怪怪的。
多说一句:不过,女主的表演我觉得很棒。
当然,也许是因为正好前几天看了《至暗时刻》,对她心有好感吧。
反正觉得女主很可爱。
总而言之,这部电影的本质,其实是“披头士花絮+披头士歌曲卡拉OK大串联”;就“披头士”这条剧情线来说,想表达的只有一句话:就算披头士的歌放到今天,也能秒杀你们这群后辈。
年轻观众眼里,这就是一部“上古吹”:能不小众吗。
但我还是给了四星:同道们当然知道为什么。
不禁令人对比起夏洛特烦恼。
就算你拥有一些伟大的作品可以令你身家暴富,但都会在生活上遇到各种的麻烦事,而这就要看自身对每件事的处理态度及方法,观影时有时候会再想披头士乐队当年其实也经历过这种麻烦事,怎样从浑浊的大环境中寻找到自我才是这部片所表达的信息。
从这点看,就会看得出国产片和外国片的区别了。
男主与偶像David Bowie拥抱同在结尾时男主说出真相真的好感动。
在普利茅斯艺术影院,周围都是老爷爷老奶奶诶 拿了红酒杯进来喝酒哈哈哈1⃣️第一眼看介绍以为是炒披头士热度的商业片,但是比商业片多了一些有趣和诚意。
见John那里真的很治愈。
拥抱后,“你需要注意心理问题”“再也不需要了”。
没有听清这里john给jack说的生活哲理,但我觉得我感受到了,就是“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就是“boy,you gotta carry that weight”then you will love the life。
2⃣️另一点是披头士音乐真的太强了,随便拎出来一段旋律都给电影增色很多,尤其是电影剪辑和音乐节奏相配合的时候,太棒了。
有时听披头士听久了会忘了他们有多么好,但是和其他音乐放在一起,我还是会被touch到,again and again。
3⃣️这是第一次在国外看电影,虽然是艺术影院,可能不同之处就是大家手里拿了些酒水吧。
我周围没有人看手机,每个人都在享受电影。
到笑点时大家都是憋不住发出的那种压抑的笑声,让笑点更好笑了。
这次后我也知道英式幽默是什么了,下面坐的是英国人,英式幽默真的还蛮对我胃口的。
影院里来的都是老爷爷老奶奶,我前面坐了两对头发花白的couple,我有看到他们在默默抹眼泪。
还听到旁边奶奶在轻轻哼唱,他们年轻时应该都对披头士疯狂过吧,在老年时也不避讳being emotional,这样挺好的。
4⃣️最后,电影里有利物浦的镜头,想到周六我就能看到这些,就忍不住很激动啦!
在美国电影沉溺于宏大叙事,醉心于小人物在全球化之下的大命运时,英国电影更多让大人物回到普通人的生活,专注于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在平凡生活中发掘人生的真谛。
首先从取材和叙事上,后者已经领先,超尘脱俗,云淡风轻,跨过惊涛骇浪,曾经沧海桑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柯蒂斯的系列就是代表《诺丁山》《真爱至上》《四个婚礼一个葬礼》都是如此。
最近的《yesterday》也是如此。
《yesterday》是用流行音乐为主线的电影,有过去的beatles也有最近的Ed Sheeran,什么是英国的文化传承?
在这部电影里可以窥见一斑。
在美国电影里,小人物最后混成大人物,回头看看总有种居高临下之感,而昔日的朋友看他也总带着仰望视角:你如今不同了,你代表我们实现了梦想。
英国电影则截然相反:你怎么这么像那个明星?
我就是那个明星,哦,是吗?
明星的生活很惨吧。
小人物混成了大人物,最后还得回归到小人物。
昔日的朋友不会因为他混成了大人物就仰望,而是提醒他,兄弟,人生就是如此,跟谁不是过,不就一哆嗦?
小人物于是可以在金钱和名利的幻影中保持一点清醒。
这种高贵与平凡之间,彼此关系的不卑不亢,即是英国的民族性格,这是日不落帝国留给人民最丰厚的遗产。
《yesterday》制造了一个突然间没有了The beatles的时空,世界停电几分钟后突然少了一些东西,可口可乐没了,the beatles以及风格类似的乐队没了,harry potter也没了。
一个萨福郡的小伙子Jack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利用beatles的歌成名成家,电影安排了他成名后(被美国流行音乐工业摧残)的寂寞和矛盾,最终安排了他在这个时空里和约翰列侬见面,在这个时空里,约翰列侬没死,也没有beatles,他隐居海边,活到了七十多岁,告诉Jack,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找到你爱的姑娘,告诉他,并且一直爱她,that's it。
他从洛杉矶回归家乡,向世人坦白了一切,但世界仍然需要beatles,他继续重新发现the beatles的歌,和青梅竹马的女友结婚,在学校教小孩儿唱《obla di obla da》,在这其乐融融中,全片结束了。
《Yesterday》的确是beatles歌里最丰富的一个,村上春树甚至以此为灵感写了篇小说,非常好看,和歌词很贴合,这部电影也暗合了歌词。
这首歌是先有旋律才有歌词的,旋律是Paul在梦里得到的,睡醒后赶紧弹出来记下来,他担心是潜意识里听过的别人的歌,到处找人问了都说没听过这旋律,他才确信是自己写的,开始填词,他和约翰列侬一起填词一直填不出满意的,后来这歌几乎成了心病,成天惦记着,也是忽然的灵感,一天他在朋友家度假时忽然找到了韵律,迅速填好了。
我在墨尔本定居后才发现英语流行乐的传统多么强大以及为何强大,有一年孩子在学校有一个学期的音乐课都在学beatles,我也是那时才发现beatles有那么多题材各异的歌,老师教给小孩儿的像《ob-la-di,ob-la-da》,《Penny Lane》这样的歌,我也是在这里生活了几年,过了几年suburb生活后才发现这些歌的好。
开车时扭开广播,有新的流行歌Ed Shreen,更多还是经典,我记得有半年我停在一个频道,几乎每周都能听一遍《wild world》,几首beatles的歌,Billy Joel,这构筑了几代人共同的音乐记忆,音乐传统就是这样形成的,中文歌曲就没这样的传统,以至于零零后会突然发现个“冷门歌手”孙燕姿。
理查柯蒂斯可谓英国小品的专家,他的喜剧一度被评论者认为是政府的文宣(《Love actually》),当然,这种成天宣扬社会“正能量”的电影,的确和Ken Loach的批判现实主义(《I,Danniel blake》)是南辕北辙的,在Ken Loach眼里,英国就是地狱,国家和社会都要完蛋。
在理查柯蒂斯眼里则一切都那么美好,人无论贫富贵贱都过着尊严的平淡是真的生活。
虽然本片导演是大名鼎鼎的丹尼博伊尔,但处处都是编剧理查柯蒂斯的影子,小机灵抖的特别好,他的电影几乎都是这些小机灵组成的,在《about time》里,时光可以停止和重播,男主角父亲对他说我一次次回到过去,读了好几遍《罪与罚》,《yesterday》里,他把美国大牌经理人黑的体无完肤,同时让Ed Shreen把《Hey,Jude》改名《Hey,Dude》,充满英式的自嘲。
更绝的是,他让Jack在一堆beatles的歌里插入了自己创作的一首,结果大部分人听了都说这首不行,还是拿掉吧,Jack非常沮丧的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怀才不遇,而是把创作冲动当成了创作才华。
即便成名成家,别人仍然可以听出自己原创的歌的确不行。
这算是拐着弯儿嘲讽一下许多自以为怀才不遇其实是资质平庸的“艺术家”吧。
回到生活本身,在美国电影里,一个终于走出小地方去大世界闯荡过的人,回到家乡怀旧,发现故乡仍是一个穷乡僻壤,小伙伴留在小地方,穷山恶水,泼妇刁民。
她在家乡受到了更大的伤害,一场冲突后毅然离开再也不会回来(《Straw Dog》),而最后列侬对Jack说的那句:生活没那么复杂,找到你爱的人,告诉她,一直爱她,其实也不容易。
虽然是Danny Boyle和Beatles的脑残粉,但我承认在我进电影院之前刷到豆瓣这才6分多是没报什么太大期待的,刚开始看到演技如此浮夸的男主和女主也一度想中途退场,哪知道到后面竟然有大型真香现场,在椅子上哭到完全停不下来在那个大断片之后,世界上没有了Beatles。
我猜想导演是想用这个设定来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Beatles之所以伟大,到底是因为他们的音乐真的好,还是只是因为他们的legend and fame呢?
导演于是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不惜用如此荒诞的setting,来讲即使抛开“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乐队”这样的名声,即使在一个从来不曾听过他们名字的世界里,大家还是会被他们的音乐打动。
“一个没有Beatles的世界该是一个多么糟糕的世界”所以看到全世界都为男主疯狂,看到他在天台重现Beatles的最后一场演出唱着help的时候,眼泪真的是忍不住,打动我的是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有Beatles真好啊,我们多幸运才有这样美妙的音乐啊影片里埋了太多梗恐怕不熟悉Beatles的观众是get不到的,看到他们在Strawberry field那个红墙面前瞬间想到去年我们也是在那附近追上了magic tour的大巴,以及他们在penny lane的那个理发店扒在窗户里往外看,吐槽White的专辑封面,男主对吉他手说要gently weep,太多乐迷梗了虽然这片子的感情戏实在莫名其妙让人很想吐槽,但我转念一想这估计是导演想为那些非乐迷的观众提供一些可看的桥段吧 hhmmmm
I am happy. That means success. FAB
欣赏不来男主,越看越觉得没劲
7⃣️虽然整体感觉没有达到两位编导的正常水平,先有假设前提,血肉填补得马马虎虎,但珍惜两位的作品在国内上映的机会。没有甲壳虫乐队,绿洲乐队,可口可乐和哈利·波特的世界,我不行。
可口可乐消失了,百事可乐还在,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可口可乐更重要!
John Lennon开门那一下真的眼泪都出来了!之后的每一年看腻了love actually可以看这个了。all you need is love那里简直love actually的婚礼就跑出来了!Richard Curtis真的是末日拯救者!看完顿时一下觉得哎呀还可以再抢救一下,活着还挺好的~
丹尼·博伊尔一封写给Beatles的情书
某一天突然世界最流行的物件和人物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你的偶像也消失了,你凭着日夜背诵偶像的歌成了流行偶像……编剧脑洞很大,但是剧情还是老套到开始反唱片工业资本主义了,近期看的英国喜剧电影都还挺小情小调的
绝对是粉丝向电影,狂奔哭泣!全世界不记得披头士,而平凡人约翰列侬活到了78岁,人们听着那些不知道谁写的歌幸福快乐活下去。
节奏还是差了点 还是预告好看 而且就我一个人纠结世界各地不是同时是黑夜的吗。。
昨天的歌词符合男女主当时的遭遇。去莫斯科助唱回到苏联。失去了可口可乐,绿洲,哈利波特,破碎的世界是无法弥补的。回忆歌词搭配MV喜感极佳。hey jude变成hey dude,经典对于美国市民社会口味而言十分陌生。 感到有责任将这些记忆保存下来。否则人类的一些精神财富就被彻底遗忘了。不足之处可能是台词表意过于明白。
其实挺傻缺一片儿。但全城就一家影院,每天一场,就三天,还是看得很嗨,尤其是那首怎么都想不起来的Eleanor Rigby,美死!结束后没人离场,大概二十个傻缺就坐着听完了整首hey dude(并不是)。哎南方人还是太矜持了,应该大合唱才对啊!
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的症结在于,原创匮乏,传奇没有,浪漫不再——经典经得起时间考验,却摁不住流量的浮躁。能唱好作品的大有人在,能写好作品的却越来越少。分当然是给Beatles的。
披头士金曲回顾。是说很熟悉,原来是“夏洛特烦恼”的味道。
剧情可以说稀烂到浪费设定,爱情线莫名其妙,但是海量虫团梗看得我好快活好快活
我大老远从LA跑到伦敦看了一个从伦敦跑到LA的小伙儿 我图什么
创意讨巧,电影本身也太水了,所有的high点都是披头士和黄老板本身的魅力了。。。
如果说Taymor那部MV大杂烩的Across the Universe里至少还体现了歌曲背景和政治意义的话,这部片子简直空洞无比,白白浪费了音乐和一个不错的概念。收尾讲明真相以及爱情线处理得草率无比。另外Danny Boyle的dutch angle太可怕了,拍个romcom就不要随便乱用了吧...
杀时间还是ok的; after all, it’s about The Beatles. (好巧Yesterday也是我听的第一首他们的歌
伟大的乐队就是,不用再挣扎在作品和金钱之间、精神与物质之间、艺术与柴米之间恶心自己恶心别人,他们可以说,我们用心做出的每一首歌都给所有人免费听!以轻科幻形式营造一个全世界只有三个人听过Beatles 的状况,音乐的最初和最终,都是一种心情表达和精神传递,而不是用来赚钱的“产品”。看一片爱一队可还行。越了解一样事物就越爱他,越了解一个人越能理解他也越爱他,I believe 人性本善。
2.5 本质还是裹了一层音乐怀旧外壳的小资俗套爱情故事 前半段就一直在想:要是这电影再火点估计平时那些整天在网上锤抄袭的网民在电影院就要破口大骂了吧…当然也留下一些思考 其实我觉得要是把剧本改成“主角把歌写出来然后没人能欣赏然后他继续这样平庸了一辈子”更现实…但也是很羡慕国外的音乐市场和商业的配合 不管什么类型 质量够好就可以得到追捧、名气和金钱 也不存在鄙视链 在我国 这样的音乐永远也只能待在地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