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面纱》和小说的核心是不一样的。
电影讲的是爱情,小说讲的是人生。
电影中,凯蒂出轨后,沃特虽然一度很恨她,但从凯蒂进入修道院帮忙开始,他的想法渐渐转变。
凯蒂在钢琴教室弹奏着欢快的歌曲,孩子们在一旁开心地跳着,叫着,沃特从门口走过,驻足观看。
这里沃特开始原谅凯蒂。
柔和的灯光下,凯蒂补着衣服,沃特看着书,聊着天。
沃特笑着说:“我想你是对的,我们寻找对方缺少的品质太傻了。
”此刻,他们彻底和解。
凯蒂被抗议的学生围住,遭遇危险,沃特飞跑过去护着她,牵着她的手。
这一刻,她大概已经爱上他了。
晚上,两人从沃汀顿家回来后,身心交融;第二天早晨,她撑着阳伞,靠着他,坐在船上,游览乡间风景,美如画。
凯蒂怀孕,孩子可能是查理的。
沃特虽然失望伤心,但犹豫后,他说,这个现在不重要了,他抱住凯蒂,表示接纳。
凯蒂完全爱上沃特。
沃特不幸感染霍乱,清醒时,他请求凯蒂原谅自己将她带到湄潭府,原谅自己曾想杀死她。
虽然沃特最后死去,但相对小说,并不算悲剧。
最后,他终于如愿。
正如凯蒂离开湄潭府时的童声歌谣:“我爱你已永不能忘”几年后,凯蒂带着小沃特在伦敦的花店,那个沃特曾经向她求婚的地方。
凯蒂拿着一朵玫瑰说:“看起来是有一点傻,它们不到一周就枯萎了,不值得,你觉得呢?
”小沃特说:“我认为它们很好看。
”是啊,虽然短暂,但美好,是值得的,像凯蒂与沃特的爱情。
走出花店,再遇唐森,凯蒂礼貌平和地打着招呼,转身离去,毫不留恋。
电影与小说大致情节保持一致;两人态度、情感的转变很顺畅;美丽的乡村风景、阳光穿过雾霭的画面也是我想像中的样子……但这,并不是毛姆的《面纱》。
电影《面纱》的这个片名,已经失去了它内在的含义。
毛姆在书中谈了人生、理想、人性、意义、价值,是略带沉重的;相对来说,电影只是个略带苦味的爱情片,很轻松。
小说《面纱》中,凯蒂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上沃特;而沃特从知道妻子出轨的那一刻起,直到死亡,也未放下怨恨。
小说一开始,沃特是个道德高尚、正直理性、智慧专一的人;而凯蒂则是个徒有其表、爱慕虚荣、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此时沃特无望而卑微地爱着凯蒂,包容她的一切。
虽然他知道,她嫁给自己,并不是因为爱,只是为了比妹妹早结婚,远离势力刻薄的母亲。
凯蒂因为愚蠢,与查理产生私情,沃尔特发现后非常气愤。
他认为自己是个好人,而凯蒂则是不知感恩的疯狗。
此后,好人沃特的体内开始滋生毒液。
他被仇恨占据,为了折磨她,甚至杀掉她,他不惜冒赔上自己性命的风险,逼她与自己去湄潭府。
所以,他并非如自己对凯蒂所所表白的,无论凯蒂是怎样的人,他都无条件地爱她。
在湄潭府,凯蒂慢慢改变。
周围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修道院中修女们无私奉献的精神,还有梦幻般的美景、去修道院帮忙……这一切都让凯蒂意识到自己以前的肤浅与愚蠢,让她慢慢成长、痊愈,变得快乐、充实。
沃特在湄潭府不顾自身安危救助病人,这伟大崇高的精神让凯蒂感动,修女们夸起他时,她也会感到自豪,但是她仍然不爱他。
她对修女们的精神世界充满好奇,对沃汀顿的满族女人充满好奇,她开始寻找内心的安宁,寻找爱,追寻人生的意义。
凯蒂改过自新,放下过去后,她希望沃特能原谅她,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沃特自己。
但沃特没办法忘掉过去。
因为他不仅恨背叛自己的凯蒂,更恨在爱情中卑微屈辱的自己。
凯蒂怀孕,孩子很可能是唐森的。
这终于成为压倒沃特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再也无法承受,故意在救治中割伤自己,感染病毒,以结束自己的生命。
沃特躺在病床上时,心中充满怨恨。
正如凯蒂去见他最后一面时所见:“好像此时此刻他的灵魂变成了一只振翅的飞蛾,两只翅膀因为载满怨恨而沉重不堪。
”凯蒂乞求着沃特的原谅,但全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让沃特没有怨恨、轻松地离开这个世界。
这时,弥留之际的沃特才突然醒悟,因而他说“死的却是狗”。
“死的却是狗”出自歌德史密斯的《挽歌》。
大意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一条狗,然而有一天,这条狗突然发疯咬人。
大家都在谴责这个不识好歹的疯狗,并认为这个好人会受伤而死,因而纷纷叹息;但结果,这个人没死,死的却是狗。
沃特以为自己是好人,但其实他被恨意腐蚀殆尽,体内流满毒汁;他以为凯蒂是不知感恩的疯狗,但凯蒂却在湄潭府这人间地狱,完成了自我救赎。
沃特的死之于凯蒂,正如凯蒂母亲的死之于父亲。
他们虽感到遗憾,但也都大松一口气。
他们的死,让父女两可以开始走向新的人生,全然不同于以前的,真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电影《面纱》是倾一座城,成全两个人的爱情;小说《面纱》是倾一座城,让凯蒂揭开生活的面纱,找到人生的真谛。
以前看过这部电影,当时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这次,为了捡捡自己日益颓废的英语,下了部双语版的,因为喜欢男主角,所以能再看一遍,但我发现,最后,我总共看了4-5遍,我惊讶我自己。
我深信,象这样一部优秀的电影,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它,从男主角的演技,从女主角的美丽,从剧情,从音乐,甚至从KITTY走下楼梯的那一瞬间,你可以从任何你喜欢的地方,走入它。
至于我,我想,最打动我的,让我爱上这部电影的,是男主角最后的那句台词:“FORGIVE ME”。
我是因为要捡捡英语,才看双语的电影,但我发现,最后这一段,没有生词,没有晦涩难懂的长句,甚至没有任何必要去听这几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语句,可我发现,我无法回避这一段,因为,我爱这一段,我为它感动的落泪,每一次。
WALTER在经历了漫长的不被自己所爱的人爱着的煎熬,经历了不忠妻子的背叛带来的难以忍受的伤害,在最终得到了KITTY同样深沉的、勇敢的爱情之后,在生命弥留的最后一刻,他所说的话是,“FORGIVE ME”!
出于对这部电影的理解,我更愿意把它翻译成“宽恕我”。
也许,除了WALTER自己,KITTY和其他所有人,都不会认为WALTER还有什么需要别人宽恕的。
是的,WALTER为我们诠释了一个真正的英国绅士,这样一个,优雅、谦逊、富有爱心又宽容的男人,还有什么值得别人宽恕的?
但对于WALTER自己,我想完全不是这样。
这一句“宽恕我”,和那句革命者在临刑前写给妻子的信中说的,“我愿死在你之后”所表达的情感同样深沉和无私。
宽恕我,因为我不够浪漫,没有带你游山玩水,带你去的是威尼斯无聊的画廊;宽恕我,因为我不够活泼,没有带你去SANDWICH打高尔夫,我和你玩的是你根本不感兴趣的桥牌;宽恕我,在你有了情人之前,没有让你爱上我;宽恕我,在你出轨之后,我用我的方式惩罚你,惩罚我自己;宽恕我,因为在我们最后的日子里,才让你揭开我的面纱,让你爱上了我;宽恕我,因为我即将死去,无法继续照顾你,疼爱你,无法完成在花店里,求婚时对你的承诺,“我倾尽我的一切让你快乐”;宽恕我,因为我即将死去,而我的死亡会带给你悲伤。
我和小露坐在电影院里预言着每一个情节的发展。
她会嫁给他的,因为只有嫁给他她才可以摆脱她势利的母亲,摆脱老姑娘的身份,摆脱令她不满的现状。
她不爱他,正如她后来说的她不会因为他是个好人而爱上他。
她一定会有外遇的,跟他那样闷的科学家一起生活,没有外遇才怪。
她是个虚荣而自私的女人,总是认为男人不能让女人爱上他并不是女人的错。
她刚开始有外遇的时候也不是认真的,但是慢慢的,她投入了全部的感情。
门没有开,门外一定是她丈夫。
那个男人绝对不会离婚的,甚至不会承认恋情,她太天真了,这个时候还去找他。
她除了跟丈夫一起去那个暴发瘟疫的地方,别无选择。
他不再看她是因为他怕他还会爱她,他一爱她,就会恨自己。
她只能从别人的称赞中才能得知他的好。
她自已从不懂得去发现,去体会。
她慢慢的会发现她丈夫的好,他的可爱他的真情不是言语可以表达的。
她已经爱上了他,只是她自己还不知道。
他们和好了,他会死的。
导演一定会用他的死来证明她对他的爱。
结束的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和小露异口同声的说,一定要再去买一张DVD来收藏着。
我们说一定要去一次梅谭府,那个美丽得让人产生爱情的地方。
我不想要沃特死,我宁愿他好好的活着。
如果不嫁给他就不会背叛他,不背叛他,他也不会有恨,不恨就不会去那个鬼地方,不去那个鬼地方,他就不会死。
我固执的认为,揭开面纱使他失去了抵抗霍乱的保护伞。
为什么一定要用他的死去惩罚她,可以让她发现他有多好,可以让他永远不再爱她,可以让她后悔一辈子,可以让她穷困,老去,孤单,但是可不可以不要让他死。
在看电影,其实心里想的一直都是自己,也许在每个女人的身边都有一个沃特,至少她们心目中的沃特,可能曾经在想到过要嫁给这样一个人,也可能曾经想到过不能这样去伤害一个好人,但是电影始终是电影,自己的生活还是得自己亲身去体验。
我不会做任何的决定,仅仅为了一部让人感伤的电影。
日期:2007-01-27 作者:安迪 来源:文汇报一一九一九年秋天,毛姆带着他的同性密友哈克斯顿,途经美国,在纽约和芝加哥稍事停留后,来到亚洲。
他们从西贡经香港到上海,然后北上天津、北京,再转回上海,坐船溯扬子江而上,一直到山城重庆。
第二年元月初返回上海,又去香港住了几天,最后取道苏伊士回英伦。
根据在中国历游四个月的见闻经历,毛姆写出了三部作品:随笔集《在中国的屏风上》(1922)、以北京为背景的剧作《苏伊士之东》(1922)和以香港及中国内地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面纱》(The Painted Veil,直译为《彩色的面纱》,1925)。
毛姆在《面纱》的序言中说,这部小说的灵感得自于但丁《神曲·炼狱篇》中的诗句。
一八九四年,毛姆还是医学院的学生时,去佛罗伦萨度假,房东的女儿教他读《神曲·炼狱篇》。
其中有这样几句:“请记住我,我就是那个皮娅,/锡耶纳养育了我,而马雷马却把我毁掉,/那个以前曾取出他的宝石戒指并给我带上的人,/对此应当知晓。
”(黄文捷译文)房东的女儿向他解释说,皮娅(Pia,董桥译作“碧娅”,显然更传神)是锡耶纳的贵妇,她丈夫怀疑她红杏出墙,把她关进马雷马的一处有毒瘴的废宅中。
她居然没有死,她丈夫就把她从窗口扔下去。
拉斐尔前派画家罗塞蒂的名作《碧娅》画的就是这段哀艳的故事。
这段故事激发了毛姆的创作想像力,持续了好多年,一直到他去香港,听到一个类似的故事,寻找到合适的角色,才写出了《面纱》。
二《面纱》的书名出自雪莱的十四行诗:“别揭开这幅彩幕(就是‘彩色的面纱’),它被活人称为生活;/虽然上面所绘的图景显得很不真实。
/只不过是以随随便便涂刷的彩色/来摹拟我们愿信以为真的一切东西;”(吴笛译文)凯蒂是个漂亮而虚荣的女孩,择婿多年,但到了二十五岁还没嫁出去,眼看就要变成老处女了。
这时,一位在香港工作的细菌学家瓦尔特·费恩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凯蒂慌不择路地嫁给了他,并随他一起远赴香港。
婚前没有多少了解,婚后凯蒂更是发现他毫无魅力可言,是一个“矜持、保守、冷漠、自制”的男人。
就在她对瓦尔特越来越厌倦的时候,英俊潇洒的助理布政司查尔斯·唐出现在她面前,两人很快坠入爱河,频频幽会。
某次,他们在凯蒂家中午幽会时,被瓦尔特发现了。
但瓦尔特不揭穿也不声张,而是申请去内地瘟疫流行的“湄潭府”,要凯蒂随他同往。
事到如今,凯蒂只好向丈夫摊牌,她嫁给他是个错误,而此时她全心全意爱的是查尔斯,她要和瓦尔特离婚然后嫁给查尔斯。
凯蒂原以为查尔斯也会像她那样,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她结婚。
但查尔斯一心只想到自己的前途,不愿与妻子离婚,并明确对凯蒂说:“一个男人深深爱一个女人,并非意味着他就希望下半辈子和她共同度过。
”凯蒂绝望之余,只能和瓦尔特一同去霍乱疫区。
在湄潭府,瓦尔特拼命工作,得到了当地军民的爱戴,也得到了在那里救援的法国修女的尊敬。
凯蒂认识了那里的海关助理专员韦丁顿,又在韦的引导下去了修道院帮助那里的修女照顾病人孩子。
在工作中,她逐渐忘了查尔斯,对瓦尔特也慢慢产生了好感。
然而,就在得知凯蒂已怀孕后,瓦尔特却不幸染上霍乱去世。
临终对凯蒂说的一句话是:“死的却是那狗。
”凯蒂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韦丁顿解释说,那是高尔德史密斯《挽歌》中的最后一句,大意是:一个好心人把狗领回来,起先相处融洽,后来狗却发疯了,将人咬伤。
但人活过来了,死的却是那狗。
凯蒂回到香港,查尔斯却让太太把她接到自己家里住。
又和查尔斯重新上了一次床,凯蒂为此极端嫌弃自己,匆匆料理一切后,她回到伦敦,此时她母亲已去世,她就随着父亲一起去了巴哈马群岛。
三这部小说毛姆写得很不顺利,是他第一部写了好几年的小说。
其间他又出了几次远门,直到一九二四年九月才完成。
小说从这年的十一月开始在纽约的一本杂志上连载,十二月起在伦敦的杂志上连载,次年四月在纽约和伦敦同时出版,首印八千册。
小说在连载时,在香港有位和小说主人公同姓的莱恩,要告毛姆的状,毛姆花了两百五十英镑平息了这场官司,并在小说正式出版时把主人公的姓改成费恩。
同时香港助理布政司也认为其名誉受到诽谤,毛姆只得将故事发生的那个殖民地香港改为虚构的“清源”,后来的版本又改回来了。
由于书刊的介绍和这场“侵权”官司,《面纱》出版后几乎成了畅销书,短短几年在伦敦就重印五次,印数高达两万三千册。
以后又改编成舞台剧在伦敦上演,一九三四年又改编成电影,由葛丽塔·嘉宝和赫伯特·马歇尔主演。
最近再一次搬上银幕。
评论界对《面纱》的褒贬很不一致,法国评论家许为经典小说,而英国的《旁观者》杂志却认为“落入俗套、做作、不可信”,英国的著名传记作家林顿·斯特拉奇卧病在床时读了小说,评定为“二等一级”。
四如同毛姆的所有小说的主题,《面纱》所揭示的也是:爱情、婚姻都是不真实的彩色面纱,揭开这层面纱,“将是一条通往宁静的路”。
小说出版后,有评论家认为小说中那位“矜持、保守、冷漠、自制”的瓦尔特就是毛姆本人的写照,但毛姆自己说那是以他哥哥弗里德里克为模特的。
晚年毛姆还跟他侄子罗宾说:“我曾在我写的一本书里描绘了你父亲的肖像,我想就是《面纱》那本书。
”毛姆一辈子和他的这位兄长不和,据罗宾说:“他有许多理由厌恶我父亲——而理由之一是妒嫉。
”而小说中借瓦尔特的口对凯蒂说的话:“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有论者认为这其实说的是毛姆的太太西莉尔。
毛姆和他太太结婚后就后悔,他总觉得是西莉尔设下陷阱害得他娶她的。
他们结婚后共同生活了十年(其间毛姆还不断带着同性密友出游),双方都感到这是不幸的十年。
毛姆对西莉尔的恨伴随了他的一生,因此,在他笔下,是不可能找到感人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
五《面纱》出版后两个月,正在热恋中的陆小曼就读了这部小说,在一九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的日记中,陆小曼写道:“因为没有气力所以耽在床上看完一本《The Painted Veil》,看得我心酸万分;虽然我知道我也许不会像书里的女人那样惨的。
书中的主角为了爱,从千辛万苦中奋斗,才达到目的;可是欢聚了没有多少日子男的就死了,留下她孤零零的跟着老父苦度残年。
摩!
你想人间真有那么残忍的事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为故人担忧,平空哭了半天,哭得我至今心里还是一阵阵的隐隐作痛呢!
想起你更叫我发抖,但愿不幸的事不要寻到我们头上来……”显然,陆小曼误读了《面纱》,却不幸而预示了她自己后来的命运。
(《面纱》[英]W.S.毛姆著阮景林译重庆出版社2006年12月版)
记得当初看甄嬛传的时候,有个弹幕说,你看,皇上不来的时候,沈眉庄看书+当会计,皇后练字+看医书,安小鸟调香+花样滑冰,甄嬛看书弹琴刺绣跳舞,日常生活都有滋有味。
那几个动不动说,长夜难熬的,基本都是没什么正事干的,比如摸砖头的砖妃,比如枯等的华妃,比如梦魇的祺嫔。
kitty前期便让我有如此之感,她感到无聊,感到枯燥,她出轨,她在木屋里心烦意乱的转圈圈,她焦躁的叹气,她各种作死,我唯一感觉就是,闲的,找个班上就好了。
事实上,最后解决问题的,真的是上班。
修道院的工作帮助Kitty从新的视角审视了自己的丈夫,她的视角不再宥于一隅,她听到别人对沃特的评价,对各种修女生活的转述,她认识到了沃特的社会成就,也逐渐寻找到自己的社会属性,影片最后他不愿意离开修道院,我想正是因为他在这里找到了生活的意义,探索到了自我价值。
毕竟,马斯洛最高需求,是自我实现的需求。
沃特重新爱上Kitty的那一刻,正是他看到Kitty沉浸在工作中的那一刻,他弹钢琴的那一刻。
人们评价沃特去疫区是自杀之旅,我一点都不觉得,我恰恰觉得他求生欲大得很,他想疗伤。
他在洗手间和kitty赌气的讲,我忙得很,我一点也没有时间想你。
以前有一次我和我哥喝酒,讲起他早年和嫂子谈恋爱,我说你最佩服我嫂子哪一点。
我哥说,我最佩服你嫂子,我当年和他吵架吵到气到头疼啥也不想干,但是她时间一到她该上班就上班去了,特别牛逼。
从来没有因为情绪耽误上班。
等后面到了我失恋的时候,我一边写文稿一边掉眼泪,看到同事过来了,赶紧头塞到桌子底下擦干净,然后又是标准微笑。
就是那个瞬间,电光火石的,我突然想起来,就是那一瞬间,我突然想明白了,嫂子哪里是想上班,是因为在上班的时候,才能换个思维,·才能把自己从情绪中拉扯出来,才能不那么伤心。
沃特何尝不是如此,安逸的生活可能会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沉浸在悲伤和愤怒,熟悉的场景可能会让他忍不住联想她的奸情,与其精神内耗逼疯自己,倒不如想法逼自己忙起来,远离让自己会无止境联想的场景,让自己抽离,方得置之死地而后生,让自己免于被心碎和嫉妒吞噬。
人呐,得有个爱好或者工作。
有时候可以拯救你。
讽刺的是,当kitty真正爱上沃特的时候,真正如修女所言将爱与责任融为一体的时候,恰逢沃特染病,她永远的失去了他。
怨憎会,爱别离。
人生八苦,这一段感情就让Kitty得尝其二。
至于很多人推崇的那句沃特的表白:“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
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
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
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
”讲道理,这段话恰恰让我觉得,沃特一点也不爱Kitty。
真的爱一个人,你才不会觉得他愚蠢、轻浮、庸俗,她犯傻你会觉得她好可爱,她无能不独立你会觉得啊她好令人心疼,她没有我可怎么活,我可不得好好照顾她。
你自愿肩负起她的命运,你不会觉得陪她做一些事情如受苦役一般需要忍受,而是做得心甘情愿且甘之如饴。
不然你以为为什么会有恋爱脑,会有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说法。
沃特这句话,恰恰说明他不爱她,他只是不甘心,只是偏执,只是想不通,想不通我都对你这么好了,你咋就不能爱我一下呢。
不甘心你这么差我都爱你,给你脸了是吧。
而Kitty,她真的爱唐生么?
你看看她两次都是在什么时候下找的唐生,一次是她觉得沃特特别无聊,一次是她觉得乡村生活和沃特的冷暴力让他无法忍受。
我倒是觉得,她只不过是利用唐生逃避不爱的沃特,利用唐生打发无聊,就好像她利用沃特逃避母亲,堵住家里人的闲言碎语的一样。
当kitty恶狠狠又轻蔑的说出那句“你知道我不爱你你还娶我,你也有责任”时,当她讲自己在和沃特逛画廊的时候多么多么无聊多么多么心烦时,当她声嘶力竭的喊出stop punishing me时,我吓得一个激灵,我突然想起来知乎上关于李小璐的一个回答:不要和一个你不爱但是对你好的人在一起。
他的爱会消失,而你的不爱会愈演愈烈。
呵,这种被熟人不熟人都推荐的电影,大概除了豆瓣我真的说不出真话了。
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这难道不是一部教科书式的后殖民主义该批评的电影吗?
在英国本土或是因为经济或是因为情商而一无是处的男主与女主,在中国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他们给中国带来了新科技、西式交谊舞还有当然的,永远少不了的人权。
那些说影片里中国风光美的人们。
呵呵额呵呵。
再一次textbook style了。
当然了,在宗主国那里,自然是要中国停留在永远的历史中,永远的虚无中。
永远的原始与落后中。
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充当了奴隶与贱民式的背景。
默默无语。
默。
默。
无。
语。
---是的,贱民是没法发声的。
几个中国演员也是充当了昙花一现的配角。
---多说了也就没意思了。
“把电影影评按社科论文的思路来理解你还真是玻璃心了”。
是的。
面对这样的电影,我不仅玻璃心,我还现世了。
把那些仅有的知识努力想要拿出来抖一抖,却又知道根本没法说服身边人。
如果我说简.奥斯汀根本就是玛丽苏的始祖,再把殖民的大背景与她的作品扯上关系---这个才叫做玻璃心。
所以我想来想去都觉得黄哲伦是个伟大的剧作家。
下次我可以先推荐身边人读《蝴蝶君》。
然后等她们哭得死去活来时,"PIA!"地再提后殖民这件在她们看来扫兴的事。
一星给诺顿。
我知道他是个好演员。
一星再给娜奥米。
不为这个演员为那个虚荣又脆弱的角色。
可是非要再倒扣一星。
呵呵,谁要你要用美籍华人宇钢做背景乐呢。
(突然在手机上找到了自己两年前为了在电影社讲解这部电影而写的提纲,感觉还挺有意思的,就发回到豆瓣好了)我们不妨来讨论一下影片标题里所说的“面纱”到底代表着什么。
毛姆在创作原作时,“面纱”这一物象来源于雪莱的《别揭开这神秘的面纱》:莫去掀起那描画的面纱,那芸芸众生,称之为生活。
对于女主角凯蒂而言,这句诗也是她在面纱遮蔽的世界中坎坷的心路历程。
而同时,她虚荣的追求也给她戴上了一副难以摆脱的假面。
这一假面是双向的:你用面纱遮蔽别人的窥探,自己也难睹世界之真实。
只有在男女主逐渐坦诚相待之后,才逐渐地了解到了对方,才揭开了那层神秘的面纱。
最开始,两人之间的故事实在荒唐,相识不久就要结婚、同居。
这看似圆满的开端背后其实是双方极为自我的目的,电影中也对此有所交代:男主是为了获得美人的陪伴,而女主只是为了逃避家里人逼婚的脸色而已。
两人相处不久就发现隔阂,女主更是红杏出墙,两人的矛盾也就此升级,男主一气之下便展开了他自私的报复行为,一来是为了惩罚女主过分的行为,另外也能强制分开女主和唐森。
影片里有一个值得讨论的地方就是:男主有没有爱过女主,以及女主有没有爱过男主。
男主说过一句:“我只是恨自己,恨自己爱过你。
”在女主面前,男主是自卑的。
她漂亮,自信,善于言谈,而站在她面前,他就像一个木讷的呆子,什么话也不敢说。
男主对女主的爱是自私的,也是有些蛮横的,将一个女性带到了疾病肆掠的疫区,这一举动其实已经有些报复的味道了。
而让女主跟随他一起去梅潭府,一方面是独霸女主不让她接近汤森,一方面是间接地让女主认识到了汤森的虚伪。
即使是在“惩罚”她,其实他内心认定不会离开她的。
我们可以从一些小细节中看出:当女主想吃未煮过的沙拉寻死时,男主也毫不犹豫地把盘拿来一起吃。
女主曾问“如果我们都活着出去了会怎么样”,男主说,其实都是可以看出男主宽恕的态度的,女主在最后也被男主的细腻与真诚而感化,女主去过修道院以后,回来想到了丈夫仁慈善良的一面,开始反思自己总用消极的态度看待他的木讷,他的沉默。
女主渐渐地不再将男主看作是只会工作的机器,她感受到了他对于万千生命的热爱和仁慈;而男主在远处静静地观望女主与孩童们一起嬉戏弹琴时,回忆起他们之间的初次见面,似乎也在思考着两人这般冷暴力是为了什么。
本片的台湾译名为《猜心》,两人在揭开面纱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一个相互猜心的过程。
“我们互相寻找对方的缺点太傻了。
”这句话是本片高潮来临之时的一句经典台词,同时也象征着男女主之间隔的那层面纱也就此揭开,在经过了多个事件的磨合之后,两人也都看到了更深层面的彼此。
讲一下对于女主的人生价值实现而言很重要的场景:修道院。
之前女主在路边看到了一个倒毙在路边的乞丐,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了死亡与自己近在咫尺。
那个时候她才真实地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不堪,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一无是处。
她去到法国女人开的天主教修道院,在那里她见证了新生命的诞生,也瞧见了无辜生命的凋零。
也就是在这一次次的视觉冲击和感官刺激之下,她方才醒悟,自己原来选择痛苦而不选择幸福,选择孤立而不选择沟通,是多么愚蠢的选择。
修道院对女主来说应该算是一个灵魂升华的地方, 历史背景:本故事毛姆写于1926年。
故事的背景设定在1925年的中国。
毛姆曾在1919年造访过中国的几个城市,对中国的政治背景以及社会风貌还是有了大致的了解。
而本片的主演爱德华诺顿也是位出了名的“中国通”,不过为了拍这部电影,他还是准备了6年的资料。
导演对中国的理解也不仅仅是停留在对场景的真实描写上,在历史方面,导演也极大程度上地尊重并还原了当时的历史风貌。
黄秋生饰演的官兵带着的是青天白日帽。
他代表着中国国民党军官。
后面出现的穿着西洋式军服的胖子,估计应该是北洋军阀的人,他所派遣的官兵帽子上的五色星,是中华民国建国初期北洋政府的国旗。
影片中的中国元素: 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这么古朴的中国小镇,其实是名列中国四大古镇之一的,位于广西昭平县的黄姚古镇。
片中也出现了不少我们熟悉的中国面孔。
如一口港普的黄秋生,拿锥形瓶喝白兰地的夏雨,对,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夏雨,不是《家有儿女》里的。
导演约翰·卡兰是好莱坞导演,《面纱》可以说是他的代表作了(他的其他作品我也没看过。。
)导演对中国还算是有些了解的,在历史层面上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英国军队侵略中国的事实,可以参照黄秋生与xx的对话。
虽然影片中有些群众演员的中文说的也很一般,不是说普通话说得不好,而是听语调像是外国人?
此方面略有点失真,可能是选角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本电影在64届金球奖荣获了最佳原创配乐奖,其中的片头曲就是朗朗的演奏。
画面和影片节奏:片头出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场景,一个是英国华丽的社交场合,一个是上海街头的仓促求婚,还有则是中国南方(现在我们知道了是广西)的田野, 用错落的场景剪辑完成了影片的开头,将故事的发生地点联系了起来。
本片讲述的是一对英国夫妻在中国的生活经历,为了让影片更具有异域情调,导演在片头将不同时空的场景拼贴在了一起,恰恰让异域的陌生感表现在了视觉上。
影片的场景画面,多以中景和远景来体现,也是为了满足叙事和环境交代的任务。
当镜头切换到男女主角之间的对话时,则采用了正反打光,画面上清晰地展现出了男女主之间暧昧躲闪的眼神。
《面纱》里主人公的台词并不像昆汀的电影里那样台词众多,所以它的镜头也更为细致。
我们可以发现本片中很多镜头捕捉了演员的面部表情,那些段落里不需要娜奥米和诺顿说太多,他们的眼神和躯体就足以表达两人的感情。
这里我们可以举很多例子,男主第一次见到女主时痴迷的表情、两人在那一夜春宵前相互对望的深邃眼神、女主在片尾撕心的哭泣。
与原著的联系和差别: 原著是关于一个女性的自身价值的实现,在原著中,女主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上男主,但通过在梅潭府的经历,让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
毛姆的创作初衷我觉得应该不是要想写什么爱情故事,毛姆听说了他在佛罗伦萨的房东的故事,可能是想写一本关于女性意识觉醒的小说。
小说的结局和本电影完全不同,表达的意思也大相径庭。
我只能说,电影只是套用了原著的人物设定和大致剧情。
由于角色的情感与小说中是有所不同的,所以电影中更是添加了很多小的细节。
幕后趣闻:娜奥米·沃茨在《面纱》中以棕黑色的头发出镜,据介绍,沃茨的造型完全根据毛姆的原著小说中对女主人公的描述设计而成。
《面纱》将是沃茨和导演约翰·卡伦继《爱不再回来》后再度合作。
2005年,爱德华·诺顿到中国来拍《面纱》,总共呆了3个多月,他对合作的香港演员黄秋生的演技念念不忘:“他的表演极有深度,我非常钦佩他,那样的表演我做不到。
” 黄秋生在与爱德华·诺顿互演对手戏后,笑称诺顿确实够神经。
黄秋生甚至说:“我都算个神经病了,但他比我厉害。
我和他演戏时,发觉他已经神经到很恐怖的地步!
” 黄秋生认为拍这部戏对他最大的挑战是台词。
在片场时,他往往说英文台词时,有时会忘了表演,表演时又忘了说词,弄得有点“手忙脚乱”。
纳奥米·沃茨在拍摄一场哭戏时让一个金发女孩担任的替身替她站了近半个小时的位。
她自己则在一边聆听忧伤的音乐,以期快速进入状态。
正式拍摄时,沃茨的哭戏拍了足足15遍。
老演员李滨领着托比·琼斯15次走上山坡,到达女主角的屋前,紧接着,屋里爆发出沃茨撕心裂肺的哭声。
两年前的一天凌晨1点央视六套播出《面纱》,我迟迟不肯睡觉因为第二天我就要离开家去3000公里外的地方上学。
只是想在沙发上多躺一会。
那时我在这部电影里就知道黄秋生和夏雨,觉得女主角很眼熟男主角很有味道我喜欢。
后来我爱上这电影的主题曲,影片的末尾女声和童声合唱的la claire fontaine 很感人。
淤积了很久的眼泪开始飙,我已然分不清是为了离家的舍不得哭泣还是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感动。
其实说白了还是婚外情,可贵的是沃特选择宽容。
写到这我突然想起《巴黎 我爱你》有一个小故事是男人婚外情想离婚,决定摊牌的时候妻子告诉他自己得了白血病快死了。
男人留在妻子身边照顾她后来再一次爱上了她,最后女人死了,男人在很多年后看见穿红色衣服的女人会心痛很久,因为妻子生前最喜欢穿红色的衣服。
詹妮弗安妮斯顿在和布拉德皮特离婚后接受采访时说:What's fantastic about marriage is getting through those ebbs and flows with the same person, and looking across the room and saying, 'I'm still here. And I still love you.' You re-meet, reconnect. You have marriages within marriages within marriages. That's what I love about marriage. That's what I want in marriage. It's unfortunate, but we live in a very disposable society. Those moments where it looks like 'Uh-oh, this isn't working!'—thos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transformative moments. Most couples draw up divorce papers when they're missing out on an amazing moment of deepening and enlightenment and connection翻译过来是:婚姻最神奇之处在于,在经过了那么多漩涡和波浪后,站在你身边的还是同一个人,你仍然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爱着对方。
每次争执,总能让你们重新相遇,重新相知,重新相爱,在婚姻中,你们再展开一段新的婚姻,如此永远延续,没有终点。
这就是我喜欢婚姻的原因,也是我希望从婚姻中得到的。
但是很不幸,我们生活在一个任性的时代里,一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糟糕,过不下去了’,那是最重要、决定性的时刻,因为一旦有了这种想法,人们自然而然就签订了离婚协议,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互相迁就、互相认错、重新证明爱情的机会,那才是最美好的。
说了这么多,我是在感叹如果沃特不用爱宽容kristin的出轨,那么他们不会再次相爱再经历生离死别后承受两个世界的相思悲凉。
但是如果没有,他们又会怎么样。
虚拟语气永远没有答案。
电影里最让我难忘的两个部分,一个是结尾听见主题曲。
另一个是在kristin哭着告诉沃特她怀孕时他俩的对话。
她说 我怀孕了他惊愕 是我的吗?
她哭着摇头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il y a longtemps que je t'aime jamais je ne t'oublierai
在故事的开始,她——Kitty——真的就只是一个虚荣、浅薄的女人。
那是在20年代的伦敦。
他们是在一个舞会上认识的,他对那美貌骄矜的女人一见钟情,简直非她不娶。
他在女人方面的经验太少,不明白一个正处于虚荣心鼎盛时期的女人,是绝不会看上他这样一个内向木讷的男子的。
但是家里逼迫的太厉害——一个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依然待字闺中,对家里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场灾难——她最终答应了他的求婚,带着她还未来得及实现的绮丽的梦,和他一同来到了上海。
Kitty在那里邂逅了她“命定”的白马王子——外交官Charlie。
他英俊潇洒、谈吐风趣、风度翩翩,符合女子在青春期对男人的一切幻想。
俩人一见如故,很快坠入“爱河”。
她丈夫为她精心布置的寝室成了两个人共度良宵的新房。
最后她终于忍不住和他摊牌,她说她和Charlie彼此相爱,希望他能够成全她。
她的丈夫——Walter,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他不能相信这个世上竟然有这样无耻、自私的女人,哦,对了,她甚至愚蠢到把一个成熟男子猎艳的举动当成了爱。
爱。
这世间唯一爱她,如同她父亲一样爱她的男人,就站在她面前,而她却不耐烦的,像对待一只打扰她午睡的苍蝇一样,挥挥手,就想把他打发走。
他看着她若无其事的站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若无其事的滔滔不绝。
他终于忍无可忍的冲上前去,一下子掐住她的脖子,冷冷的看着她:“再敢说一句,我就杀了你。
” 这凉薄、自私、虚荣又愚蠢的女人,哦,他竟然曾经那样真诚的爱过她。
Kitty最终没有和Charlie在一起,答案是显而易见——任何男人都不会为了他们轻而易举就能弄到手的女人放弃自己的家庭。
他觉得自己已经给他所能给的一切——如果性爱也能算一种爱的话——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吧。
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Walter带着Kitty远走霍乱肆虐的中国偏远小镇。
他从一尘不染的研究室走向了瘟疫流行的最前线。
他在那里给那些无助的、可怜的村民治病,甚至在当地开通了干净的、尚未被细菌污染过的水源。
他平凡而枯燥的人生从未焕发过这样的光彩。
然而回到家里,他们依然持续的冷战。
即使两个人坐在客厅里吃饭,他也不看她,他的视线永远凝结在厚厚的医学书籍,或者显微镜下。
他那如玫瑰般美丽的妻子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简直不值得他浪费一秒钟的时间。
直到Kitty开始尝试着在当地的一家修道院里做义工,照顾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
在那样动荡不安的、生命随时转瞬即逝的年代,她飞速的成长,逐渐的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英国上流社会的大小姐。
原来这个世间有那样多的事,远远比伦敦一场盛大的舞会要精彩纷呈的多。
“Walter,你应该原谅我的,就像父亲会原谅他犯了错的女儿。
我们结婚的太仓促,你知道的,那时候我不爱你。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爱玩的女孩,我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完美。
”某一天,她这样对他说。
他们终于和好了,所有爱情故事的情节都是一样的。
只有我始终不能原谅Kitty,那个自私的女人曾经辜负了那样好的一个男人,甚至他们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孩子,她都不能确定是不是他的,我真恨她。
然而那一刻,Walter看着Kitty,他的眼中有一种忧伤而欣慰的神情。
他对她说:“不重要了,在这样一个时刻,这些事已经不重要了。
”她一下子搂住他,她的眼泪流到他的脖颈里,她在他耳畔轻微的呢喃:“是的,不重要了。
”Walter意外感染上了瘟疫,Kitty义无反顾的在床前照顾他。
那天半夜,他忽然醒了过来,他轻唤她的名字:“Kitty.”她立刻醒了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绝望的灰败的神情。
他直直的望着她,拼劲最后的力气,说了三个字:“Forgive me.”他再也没有闭上他的眼睛。
Walter最终患霍乱死去。
一直到他死去,我也没有理解他。
他轻易的原谅了曾经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他对她说:“一切都不重要了。
”怎么会不重要呢,在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这世间简直没有比这件事情更重要的了。
他一生没有对不起她,在死前,他竟然对她说:“Forgive me.”这话何其荒谬,他有什么需要她原谅的呢?
他做了一个丈夫所能做到的全部。
这个男人,简直完美的近乎虚伪,他的一生,就好像在演戏,他过分投入的扮演着一个完美男人的角色。
Kitty带着她的孩子回到伦敦。
某一天,他们从一家花店里出来,她与她的旧情人Charlie在街头不期而遇。
是他先认出她的,或许这些年,他心里也一直念念不忘与这美丽女人短暂的露水情缘,或许他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加的爱她。
这世间最难以琢磨的,永远是男人的心。
他笑着同她攀谈,同她可爱的儿子逗趣,她始终微笑以对,淡然的、温和的、疏离的。
在临走前,他终于闪闪烁烁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将会在伦敦呆上三个星期,他对她还有感觉,那么他们是否……“Goodbye,Mr Townsend.”她平静的打断了他的话,脸上是一种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被她那一刻的表情震撼了,突然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是费恩夫人,而不再是那个叫Kitty的美丽单纯的女人。
她是别人的妻子,从未属于过他。
“Goddbye,Mrs Fane.” 他不敢再多说任何唐突的话,转身离去。
“妈妈,刚才那个人是谁啊?
”小Walter看着他的妈妈,轻声问道。
“谁也不是,亲爱的。
”她牵着他的手,走在春日明媚的伦敦街头。
一直到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他与她。
在那个下午,他微笑的看着她,说:“这些事情现在已经不再重要了。
”是的,已经不再重要了。
她曾经那样幼稚肤浅,她曾经对他不忠,她甚至不能肯定孩子是否是他的,但是所有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了。
因为她是那样的爱着他。
他永远活在她心里,在她的灵魂深处,她甚至能感觉到,他从未离开过她。
他就在她的旁边,他就在那里,在无声无息之中,在那样触手可及的地方。
那个名叫Walter的孩子,确切的说,他不属于任何人,他的存在,只是她对他的一种纪念,他是他曾在这世间活过的一个凭证,如此而已。
我终于明白了最后的那一刻,他望着她的眼睛,说:“Forgive me.”原谅我,撇下你一个人在这孤单单世间。
还有那么多的美好的事情,我还未来得及与你一起做。
在我们彼此相爱以后,在一切都尚未开始的时候,原谅我……她笑着望着他,她的眼泪坠落到了他脸上。
“原谅?
亲爱的,并没有什么事情,是需要我原谅的啊。
”Kitty曾经说过,女人不会因为一个男人崇高的品德而爱他。
那时她正坐在剧院里,满面春色,眼神轻飘飘的荡漾在她的情人Charlie身上。
我太明白这句话的涵义。
在浮躁的青春年代,我们渴望的只有轰轰烈烈,疯狂的爱、绝望与伤害,鲜血淋漓,无怨无悔。
那是一个狂妄的,无知无畏的年代。
而Kitty是幸运的,她最终爱上了一个崇高的男人,她爱他高贵的灵魂,至死不渝。
只是,这世间有那么多像Kitty一样可爱的、骄矜的、迷人的女人,而Walter,他已经永远的离开了。
沃特是一个细菌学家,在一次舞会上爱上了来自中产家庭的吉蒂,但吉蒂对沃特没有感觉,当她无意中听到母亲的一个电话之后,她答应了沃特的求婚,并跟随沃特涉洋来到中国上海,其时是上世纪20年代,沃特在上海为英国政府的实验室工作。
枯燥的生活使吉蒂被迷人的已婚男子,同时又是政府官员的查理引诱。
沃特得知后非常恼怒,他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给吉蒂两个选择,要么跟随他去梅潭府——一个霍乱正疯狂肆虐的重灾区,要么离婚——并且非常不体面。
吉蒂在查理那里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非常失望地答应了沃特。
沃特来带梅潭府,跟随他一起前来的还有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疾病肆虐、因外国殖民入侵而引发的无理由排外行为,等等。
沃特全身心地投入到当年灾民的救助当中去,吉蒂在百无聊赖地度过了一个月之后,终于决定跟随当地的修女一起做义工。
沃特的无私行为感动了吉蒂,她试图重归于好,经过她的努力,在灾难和死亡面前,沃特原谅了她,这时候,周边灾区爆发了更大的疫情,为了阻止疫情的扩散,沃特和当地军方一起建造了难民营,以隔离疫情,遗憾的是在得知吉蒂怀孕后不久,沃特终于被病毒传染,不久离世,吉蒂离开了中国。
这就是好莱坞导演约翰•卡兰执导的新电影《面纱》的故事梗概,改编自毛姆的小说《华丽的面纱》,爱德华•诺顿和娜奥米•沃茨领衔主演,黄秋生、夏雨、吕燕配角。
从故事梗概就能看出来,这几乎又是一部灾难片。
好莱坞有这个爱好,总是喜欢在灾难中寻找真谛,爱或者宽恕,似乎只有经历生与死的考验,人性中美好的部分才会得到彰显。
我自己有一个看片经验,一般来说,结局是相互宽恕的,则主角有可能死亡,而历经灾难的考验且变得比新婚夫妻还恩爱的,主角必死无疑。
仿佛所有不愉快的悲伤的记忆也随之而去,从而赚取观众更多的同情与眼泪。
发表于1925年的小说,时隔9年之后,曾经被搬上银幕,当时的主演是葛丽泰•嘉宝,据说此后还被改编过一次,但我们都无缘看到。
我们看到的诺顿版已经基本远离了毛姆的原著精神,在毛姆的笔下,沃特医生不是中国的白求恩,而吉蒂同样没有得到灵魂的皈依,沃特带吉蒂到疫情严重的灾区,其动机可能是让吉蒂体面地死亡,从而达到报复的目的,不幸的是他报复了自己。
在沃特死后,查理继续和吉蒂在一起。
这样的结局显然不是传统价值观下读者所能忍受的,就毛姆本人一生对自己私生活总是小心翼翼而言,他也不能接受一个堕落的结尾,于是,原著的结尾是吉蒂做义工获得了新生,这和爱已经没有太大的牵连,而是责任。
这是毛姆一贯的风格,刻薄而不堕落。
虽然这个风格是通俗的,也是迎合的,但它显然比目前我们看到的电影结尾更具有现实意义。
《华丽的面纱》不是毛姆最好的小说,毛姆本人对自己的评价很谦虚:“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
”《面纱》曾被利顿•斯特雷切誉为,“二流小说中最好的”。
这样的荣誉可能使毛姆微微觉得尴尬,但没有到影响他小说的创作,有做助产医师的经历使毛姆在处理沃特这个人物时驾轻就熟,甚至有评论认为沃特就是以毛姆自己为原型的。
毛姆的很多小说总能找到现实的依据,《刀锋》影射了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月亮和六便士》说的是画家高更,他最著名的《人生的枷锁》,则是二合一,一部分以画家劳特累克为原型,另一部分则是自传,《寻欢作乐》说的是哈代……就是小说《面纱》,在第一次出版后,也有人找到了自己的原型,那就是与沃特同名的香港助理布政使雷恩(原著中故事的发生地就是香港,而不是电影里的上海),他起诉毛姆在小说中恶意中伤他,为了避免麻烦,毛姆值得改名,并把书收回来重印。
女人在毛姆的小说里一旦成了主角,则很有可能变成毛姆个性的牺牲品。
创作《面纱》的十年前,也就是1915年,毛姆与茜瑞生了一个女儿,此时的茜瑞是有夫之妇,次年成功离婚之后才正式与毛姆结婚。
但这次婚姻对于茜瑞来说是一场悲剧,因为两年前,毛姆在西线服役时认识了小他18岁的美国青年哈克斯顿,两人发生了长达30年的同志恋情,直到哈克斯顿离世。
因此在与茜瑞结婚之后,毛姆便与哈克斯顿携手同行,游览了中国、印度、拉美等地。
毛姆是口吃患者,而哈克斯顿正好成了他与外界连接的桥梁,在旅行过程中,哈克斯顿提供了大量的奇闻轶事,这正好为毛姆的创作提供了便利。
因此,在饱受了长期的冷落之后,1927年茜瑞与毛姆离婚。
在原著中,吉蒂的角色并不受人欢迎:“吉蒂成了一朵交际花。
她既美丽又风趣,很快便使十多位男士坠入爱河。
不过他们当中没有一个合适的,吉蒂高雅地与他们继续友好地交往,同时小心和他们保持着距离。
”“吉蒂和每个人打情骂俏,同时从不忘了在这群男士中挑拨离间,从中取乐”……你可以在阅读中感觉到毛姆刻薄的个性,在发现吉蒂的私情之后,沃特就变成了毛姆自己:“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
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
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己之私跟我结婚。
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
”毛姆之所以被后人称为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同时又是最流行的通俗小说家,其中也许包含着在作品里毛姆从不隐讳自己的个性与观点这个原因,除了同志恋情。
毛姆的创作从不违反人性,在沃特与吉蒂的关系上同样如此,“她承认沃特有着让人钦佩的人品,但不幸的是她偏偏没有喜欢他,却只是厌烦。
”品质从来就不是决定爱情的唯一要素。
在毛姆看来,爱决不是一种包治百病的救赎,否则他大可使吉蒂洗心革面,而沃特亦对她钟爱有加,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
显然,那样做,就不是毛姆了。
需要告诉大家的是,爱德华•诺顿的表演真棒。
如果说这个故事既通俗又乏善可陈的话,那么我告诉你,有诺顿在,电影就会很好看。
请问你还记得他与罗伯特•德尼罗狂飙演技并且几乎不分伯仲的《大买卖》吗?
据说为了《面纱》,已经是中国通的诺顿足足准备了六年,他在电影里加入了原著中没有提及的历史背景与当时的政治局势,使电影更为真实。
而他的演技,当然是我一如既往的评价——简直没说的。
這裡的影片中是記錄下一個二千年前後時期的歌手怎麽以一首歌紅遍全球在講她的生平因為歌首首歌聲動人,感人心弦,像是在講大家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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