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来就只讲述真相——布莱恩·梅 和 罗杰·泰勒一、温馨提示在观看这部电影之前,要牢记一条:这是一部关于皇后乐队(Queen)主唱Freddie Mercury的传记电影,不是皇后乐队的传记片,也不是纪录片。
Freddie是男主角,Brian May,Roger Taylor和John Deacon是打酱油的(他们的原话),所以这三人的人生经历都不太涉及。
这部电影只讲述到1985年的Live Aid,之后Freddie和Queen发行了《A Kind Of Magic》 (1986), 并在当年完成了乐队史上规模最大最成功的世界巡演,之后是《The Miracle 》(1989), 《Innuendo》 (1991) 。
他个人与上个月刚刚去世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女高音歌唱家之一、来自西班牙的卡巴耶发行了史上第一张摇滚古典跨界专辑《Barcelona》(1988),同名歌曲成为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主题曲,成为传世经典。
Freddie去世后,根据Freddie生前遗愿,乐队成员整理了他生前录音片段,发行了皇后乐队最后一张录音室专辑《Made In Heaven》(1995),之后三位成员发行了一首单曲《No One But You (Only The Good Die Young》纪念Freddie。
电影之所以选择只讲到Live Aid,大概是因为皇后乐队的成员不想将Freddie最后备受病魔折磨和死亡的痛苦在世人面前再现,这对于他们而言是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痛,拍下去,他们大概会再次彻底崩溃。
而Freddie本人当年也是不愿让世人知道自己痛苦的样子,尽管他坚持出镜拍摄MV,甚至是最后走都走不动时拍摄了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
所以这部电影的基调就是赞颂、致敬Freddie的伟大才华和作品,以及真实呈现Freddie的人性。
因为Freddie是在1987年4月被确诊患艾滋病的,如果以1985年结束,就无法涉及后面的命运了。
电影就调整了时间线,虚构和修改了故事,能让人在这一部电影中了解Freddie的一生。
虽然改动了事实,但这些情节却是Freddie和乐队之后状况的真实提前。
如果想准确了解Freddie和乐队的历史事实,建议观看他们的纪录片,推荐去B站看《Days Of Our Lives》(资深粉游萦大大倾情翻译),前不久刚发行的讲1977年《News Of The World》专辑和巡演的《Queen Rock The World》,Freddie的纪录片《The Great Pretender》,还有很多很多。
嗯,别忘了阅读大量的Freddie和皇后乐队的传记,比如Brian May写的乐队3D图片摄影传记《Queen In 3-D》,Freddie私人助理Peter Freestone写的《谁愿永生:弗雷迪·莫库里传 Freddie Mercury: An Intimate Memoir by the Man Who Knew Him Best》、Freddie的“老公”Jim Hutton写的《Mercury and Me》,乐队巡演工作人员Peter Hince写的《Queen Unseen: My Life with the Greatest Rock Band of the 20th Century》,Freddie的第一任男友David Minns写的《THIS WAS THE REAL LIFE: The Tale of Freddie Mercury》、以Freddie生前公开和私下采访谈话编写的《Freddie Mercury - A Life In His Own Words》、和《Somebody To Love - The Life, Death And Legacy Of Freddie Mercury》等。
而Q杂志主编Mark Blake写的皇后乐队传记《Is This The Real Life - The Untold Story of Queen》中文版即将出版。
由微博网友、资深Queen粉@席虎牙 翻译。
名人去世后,总会有身边的人跳出来写传记回忆录大爆猛料挖黑圈钱,可是读了这些Freddie的传记后,会发现这些他身边的人讲述的Freddie的故事都那么感伤动人,他们在书中寄托的是对Freddie的尊重、敬仰、爱和思念。
没有一个人说他不好。
当然,最好的了解Freddie和皇后乐队的方式,就是研究他们的音乐——这是成功饰演Freddie的拉米的经验。
这部电影之所以服装造型道具舞台都神还原,自然是有Brian May和Roger Taylor的保驾护航,他们频频出入片场,尤其在演唱会情节亲自指导。
此外,皇后乐队拥有一个数量庞大的档案资料库(得益于某些同志一辈子都不扔东西orz),由御用档案员Greg Brooks掌管,当年的神马奇怪的玩意儿都能信手拈来。
更厉害的是,Freddie的私人助理Peter Freestone就天天坐在导演和编剧身边,导演拍了一幕后问;我觉得拉米这段拍得不错,你觉得Freddie会是这样的反应吗?
Peter:挺好的……不过……也许Freddie可能会那样……导演:好的!
再拍一次!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就是你的三观。
如果你认为电影只是美国式的理想主义、好莱坞式的虚情假意、平庸、俗套、无聊的家庭伦理片,对不起,你走错片场了,三观不合,无法欣赏。
因为电影讲述的就是Freddie和皇后乐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他们是传统的、受过良好的家庭和高等教育的英国绅士)。
如果你了解这些人,了解他们的音乐,就知道他们就是普普通通的人,人生经历很简单,没有什么惊世狗血戏剧冲突的八卦,创作作品也就是自己脑子里想一想,洗个澡(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做个梦(The Prophet’s Song、We Will Rock You)就成就传世经典的天才,但同时,你能深刻地体会到他们积极上进、努力工作、追求梦想、力争完美,同时也时刻反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倡导爱、和平与平等的正能量精神。
对不起,这就是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就是教科书上的模范精神——而他们就是影响一代又一代的楷模。
而“我们是一家人”,也并非口号,是事实。
他们就是携手同行、相亲相爱,即使有过迷茫、有过分歧,即使天天在录音室吵架,即使一段时间冷战,但最后都像争吵过的老夫老妻一样,老老实实地回到一起,继续创作和表演的温暖家庭。
他们永远都深爱着彼此——Freddie去世27年后,目前仍在进行的Queen+Adam Lambert全球巡演,以及花了近十年的时间拍摄这部电影,正表达了乐队对Freddie的爱与思念——若不是他们亲自把关,他们心爱的Freddie不知道会被别人歪曲成什么样子。
这部电影也正是乐队献给他的礼物。
所以,不要把娱乐圈、滚圈的所谓习以为常的三观和行为套在Freddie和皇后乐队身上,正如Deacy在电影中说的:Every band is not Queen.二、真实与虚构,梗和槽点@席虎牙 之前已经帮大家梳理了一下,请务必在阅读下文之前阅读这篇文章(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303517090199704#_0),本文只是在这一篇的基础上的补充。
1、 Freddie 在希思罗机场搬运行李,背景音乐放的是为了这部电影Smile乐队原班人马Tim Staffell、Brian 和Roger在艾比路录音室新录制的现场版本的Doing Alright,歌词与Freddie当时的生存状态高度吻合。
2、 大家都知道Freddie因为和Tim是Ealing College of Art的同班同学兼室友,认识了Smile,成为天天死缠烂打还出言不逊提建议的乐队最大的“骨肉皮(groupie)”。
电影时间太短简化成悄悄跟踪的狂热粉。
电影中Freddie观看Smile表演时眼神留恋在Roger和Brian身上,爱意满满。
顺便说一句,Tim的演员是演员Tim Roth的儿子。
3、 Tim离开Smile,Brian和Roger反省自身不足,Roger说周末我有更好的事可以做,我可以把她们的名字告诉你,从这里就明显还原了花花的花花本质。
Freddie说要加入Smile,Roger说你那牙不行,能看出来Freddie其实是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他对此一直都很自卑。
但他后来说他因为多长出四颗牙导致龅牙,却令他音域更广是原话。
4、 Brian在一次校园音乐会上认识了Mary,与她约会,但追求未果。
Freddie一直以为Mary是Brian的女友,暗恋Mary近半年,后忍不住弱弱地问Brian,Brian说她不是我女友啊,遂鼓励Freddie与Mary约会。
电影修改了情节,是为了强化Mary对Freddie大胆追求自我和梦想的强大的支持力。
因为没有Mary的支持,也就不会成就后来的Freddie。
Biba那段,Freddie看上了女式的裤子,说又没有标签,男女都可以穿,这正反映了Freddie和皇后乐队不以任何标签束缚自己的精神,他们经常男女式衣服混穿,以雌雄同体、超越性别的形象示人(话说四个男人起了个Queen的名字就说明一切了)。
5、 Queen第一次和Deacy同台演出,电影安排Brian说不清Freddie的名字是有所用意的,Brian介绍Roger是乐队最大牌的成员是事实。
当时Roger回到故乡Cornwall俨然以传奇鼓手自居,连海报上都是Roger Taylor and Queen,Roger名字超大,Queen超小,参见Queen+Paul Rodgers和Queen+Adam Lambert的宣传logo。
台下立刻有女生尖叫Roger,并且这种场景延续在之后很多现场演出中——这是事实,貌美如花的Roger最受小女生欢迎,他的粉丝(骨肉皮)也最多。
6、 Freddie在车站等队友时电影背景放的Keep Yourself Alive的那几句歌词正是当时乐队状况的真实旁白。
7、 Freddie带着Mary父母和乐队去见家长这种情形大概在当年是常态。
他们五个家庭都走得很近,Freddie和Roger后来住一起在肯辛顿市场卖仿古服饰时,Roger的妈妈还曾经过来探望(检查卫生),吓得两个小子提前慌乱收拾一通。
Freddie有次去Roger家玩,Roger的妈妈还夸他性感美丽。
他们几只的父母也爱相互串门,妈妈们也爱在一起聊聊你家儿子我家儿子拉拉家常。
Mary的父母是一对聋哑人,而饰演Mary父亲的演员就是真正的聋哑演员。
8、 几位父母和梅花炯交流问他们的学业,Brian说父母不让他搞音乐——事实。
Brian和父亲为此几年都不说话,夹在父子间的母亲几次崩溃,直到1977年Brian请父母来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演出后父亲才真正理解了儿子。
其实他们四家的父母都反对儿子搞音乐:高学历的学霸工作自动找上门,Brian当时博士论文就差最后一稿,实习时研究导弹设计,国家科学实验室已经点名要他了。。。。
乐队能当饭吃吗???
9、 在家里聊过去经历时Freddie唱了段Lazy On A Sunday Afternoon ,那句歌词在这里很有深意。
10、在Freddie家中Roger出言勾搭Freddie的妹妹Kashmira,正好又体现其花花本质。
11、Freddie穿着“愤怒是蜥蜴”去见John Reid,被三个路过的光头党骂wanker,是真的发生过。
Deacy问Freddie能否把衣服借给他周日去教堂穿:Deacy的妻子Veronica是天主教徒。
12、BBC的Top of The Pops节目中,某个摄影师一直盯着Freddie的下半身看——每个粉丝都明白这个用意,就连当年的媒体也对Freddie的某个部位(甚至包括胸毛)大肆讥讽,认为都是假的。
Freddie自然是暴怒。
13、Freddie躺在床上,床上放的那个记事本上就是Freddie手绘的乐队纹章和图标。
两只狮子代表Roger和Deacy的星座狮子座,螃蟹是Brian的巨蟹座,两只小仙女是Freddie的处女座,Q字母代表Queen,上面是一只凤凰,不是普通大鸟。
14、Freddie反手弹钢琴,弹出了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前奏——Freddie经常反手弹钢琴,莫扎特也这样,而Freddie当年就被人称作摇滚莫扎特。
波米的旋律,在很早以前就有雏形了。
15、Freddie缠着Mary舍不得让她离开去上班,Mary说,如果我被炒了,谁来养活你?
这是他俩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
当时他俩很穷,住得和电影里一样,把钢琴当床头。
Freddie搞乐队只有花钱没有收入,全靠Mary打工养他。
此外乐队还依赖Roger和其他成员的奖学金糊口。
大家都是互相救济。
Mary若丢掉了工作,Freddie就彻底没饭吃了。
但是Freddie说了一句我会照顾你一辈子,这就是他之后一辈子遵守的誓言,泪目。
16、求婚的真实时间其实是某个平安夜,Freddie递给Mary一个盒子,大盒子里套着小盒子,小盒子里套着迷你盒子。
Mary打开了无数个盒子,发现里面有一枚玉戒指,之后就说了电影中一模一样的对白。
但是后来Freddie再也没有提结婚的事情,Mary偶尔提示无果。
所以很多人认为Mary是Freddie的妻子、前妻是不准确的。
他们只是订过婚,没有结婚。
但是Freddie将她视作自己的“法定妻子”,认为他和Mary在一起的那段经历就是婚姻。
17、其他三只闯入Freddie家中报告美国巡演的消息时,Roger叫错了姑娘的名字,大概是确有其事(他太花。。。。
)18、Adam Lambert作为卡车司机出现的背景音乐是Fat Bottomed Girls,作者是Brian。
被戏称为摇滚乐史上最伟大的骨肉皮之歌,Brian却说写歌的时候想到的是Freddie。
歌曲画面从大巴切入到现场表演视觉效果非常赞,而在大巴中Roger左搂右抱两个美女呼呼大睡,正好又体现他花花的本性。
但是FBG这首是1978年发行的,当时Freddie的发型是中长发,不是第一次美国巡演时的长发。
电影把这首歌放在这里,为的是突出Freddie的巡演生涯爆发式发展后其感情生活的变化。
19、Paul安排几个人入住,把Freddie安排到最大的房间——现实生活中Freddie也的确是最大牌,什么都要住最好的,Roger有时候就退而求其次住个第二大的,Brian也会这样,不过Deacy似乎一向低调(在电影中被Paul欺负了,Paul,你也不看看本团真正的大boss是谁)20、Paul强吻Freddie——其实他是1977年才当上Queen的经理人的,并未参与《A Night At The Opera》这张专辑和波米的创作。
但是电影这样的改动能够紧凑突出他的这条线。
Freddie的第一任男友是唱片高管David Minns,他说Love Of My Life, You Take My Breath Away是写给他的,不过官方盖章是Mary。
所以Freddie对Paul说这首歌是写给Mary的,Paul说:你说是就是。
Freddie和Paul貌似有过一段关系,但从未听说过他是正牌男友。
而且Queen的其他成员和周围的人非常讨厌他。
据说Paul就是靠着和Freddie的这段关系威胁他(MD这个男人太坏了!!!
)21、Deacy没有参与皇后任何歌曲的和声,因为他自称五音不全。
但是在舞台上他是有唱的,只是麦克风是被关掉的。
当然也有出现技术失误麦克风忘关的时候哈哈哈可怜的炯炯。
22、Freddie在Mike Myers饰演的EMI高管面前放卡巴耶唱的歌剧——Freddie是后来才爱上卡巴耶的,当时他特别喜欢将卡巴耶的唱片带到录音室,放大音量,一遍又一遍地听,沉醉其中。
而Jim Beach表示自己爱歌剧是事实。
他是上流社会的律师出身,非常喜爱歌剧、芭蕾、艺术品、品酒等高雅文化,并推荐给Freddie。
至于John Reid嘛,谁不爱高雅音乐呢23、Jim Beach说EMI高管当年出了平克弗洛伊德的《Dark Side Of The Moon》,里面的歌超长。。。。
24、Kenny Everett拿到波米那张单曲碟的时候看到的是I’m In Love With My Car,Freddie说是另一面——皇后乐队经典八卦:Roger为了让这首歌作为波米B面发行,将自己关在柜子里,队友答应才罢休。
为啥电影没拍?
难道只是个段子么?
25、Queen是在1985年才去里约热内卢的。
电影为了突出Mary作为Love Of My Life的主题,提前到分手出柜的70年代。
当年看到Mary描述出柜那段,脑海中无数次想象会是怎样的情景,没想到电影就原封不动地把当事人的台词和场景表演出来,泪崩。
26、1980年代Freddie改变了形象,短发胡子就是当年某一部分同性恋的标志形象,源自美国的Castro地区(而今年电影也在该地区点映,当地已经成为LGBTQ的平权地区,看的人都哭得稀里哗啦)。
电影讲到分手出柜后下一个镜头就变成这个形象非常鲜明地跨入到Freddie正式接受自己过着同性恋的生活。
(虽然从7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
)27、所以We Will Rock You(1977)的诞生也将Freddie的形象改成了80年代,为的是剧情的衔接与流畅。
28、电影从头至尾都出现的几位女性,都是乐队成员的女友(Brian的Chrissy, Deacy的Veronica, Roger的Dominique),后来都成为了他们的妻子(除了Mary)。
29、电影中Freddie和Mary开关灯的事,是真实发生过的,我爆哭!!!
30、Freddie奢华狂野派对时穿的那套服饰,是1986年Queen最后一次巡演时的谢幕装,因为电影无法涉及1985年以后的故事,特地让这套经典服饰出场。
有两个人踩着单车,被Freddie拍了屁股,是为了向Bicycle Race的裸女自行车赛MV致敬。
31、Freddie向宾客撒礼物,说金钱无法买来幸福,但是馈赠可以带来快乐,这正是他的人生信条。
他非常慷慨大方,花了很多很多的钱给别人买礼物。
任何一个与他有点关系,为他做过事的人都会得到他的馈赠。
他随身带着一个生日本,记满了他的亲朋好友的生日,他会随时拿出来翻看,以免漏掉任何一个人的生日,因为他会为每一个人精心准备生日礼物。
他去世后一个月,Elton John还收到了他的圣诞礼物,因为早在他去世前,他就安排好了。
32、宴会上Paul仗势欺人,让梅花炯不满。
Brian吐槽Freddie你是摇滚乐队的成员,不是Village People乐队的成员。
VP是美国的一支走夜店风的乐队,全员都是gay,Freddie的警察形象就有点cos他们的形象。
Brian在这里提示Freddie,diss Paul,说他不该和Paul混在一起搞这种类型的音乐。
Roger嘲笑他养了一个宠物,Freddie说忠诚最重要,还特地问Dominique对不对——这句话非常伤人,因为花花就是很花,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指责对方的私生活,还问对方女友,难怪其他三只立马走人,Brian还生气地骂了他一句。
Freddie连忙道歉说是开玩笑的,奈何他被Paul拉走了——他骑在Paul的肩膀上,cos了Freddie在舞台上骑在各种各样的英雄人物身上唱歌的形象,比如超人、黑武士、圣诞老人等等。
33、荒诞狂野派对结束后的Freddie一个人在钢琴上弹了几个音,超级熟悉的曲调,但是我就是想不起来是哪首歌了。。。。
明明派对上那么嗨,Freddie为什么事后那么沮丧呢?
因为Paul他们一帮酒肉朋友利用组织参加派对的机会,利用Freddie的金钱大肆为自己牟利,Freddie非常愤怒和沮丧。
Freddie骚扰Jim Hutton,被骂后道歉,之后两人促膝谈心一见钟情。
这个情节是虚构的,但是虚构中夹杂着大量事实。
Freddie是在1983年年底在一个同性恋酒吧见到了Jim,他是一位理发师。
因为他长得像他的偶像,前不久刚刚去世的好莱坞传奇影星Burt Reynolds(伯特·雷诺兹),所以才看上他的(他俩真的真的超级像orz,迷弟太可怕orz)。
Freddie以为他买酒为名搭讪,被他拒绝(要他滚蛋orz),因为他有男友,正好去洗手间了。
Freddie就乖乖滴滚蛋了。
Jim当时完全不知道Queen,更不知道Freddie,即使他男友告诉他的身份,他也毫无概念。
之后在1985年3月23日,Jim早已与男友分手,一个人在酒吧时,Freddie又凑过来要给他买酒,勾搭成功。
Freddie勾搭成功后的第一句话通常是How big is your dick? (其实他是开玩笑的ORZ)。
Jim很不爽。
所以电影中Freddie反复提到要给Jim拿啤酒喝,Jim骂Freddie竟然有胆(蛋)骚扰他,Freddie说如果你喝了我的啤酒就知道我有多大胆(蛋)了就是当事人对话的神运用。
此外,Freddie的确喜欢穿制服的男人……Freddie与Jim聊人生的那段并非在现实中不可能。
他俩还真的经常会谈心(一起歪在沙发上或者躺在床上看电视聊天),谈谈孤独感,谈谈朋友,谈谈人生中需要的是什么,反正还是蛮深刻的orz。
因为电影只讲到Live Aid,他和Jim交往才几个月,没法深入地去表现他俩的感情经历,所以就把日常又深刻的片段浓缩了。
乍一看胡编乱造,实际上非常真实深入。
电影后面虚构了Freddie在伦敦找遍了同名同姓的Jim Hutton,找了他两年才找到,其实也算是真实事件的神改编。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Jim后来才知道,这两年间他是被Freddie和他指派的“小弟”秘密跟踪,最后伺机下手的orz。
Freddie不是自己坐着车,就是派“小弟”开车溜到Jim经常光顾的酒吧去偷偷查看他在不在那里(真特么可怕的跟踪狂!!!
)然后他会开心地说:看,我男人在那儿!!!
(无力吐槽。。。。
这和找遍伦敦有啥两样orz)34、Freddie和大家吵架,Deacy弹了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 前奏贝斯,就灭火了。
这让我想起Brian曾经说的一个冷笑话:夫妻吵架时,Deacy一弹起贝斯,就不吵了。
在这段争执中,Paul插了几句支持Disco舞曲风的话被骂,其实也体现了后来的Hot Space专辑,Freddie也是受到了Paul的支持走funk路线(Paul当年是贝尔法斯特的DJ),所以梅花更讨厌他。
(不过别忘了Deacy好这口。
)35、记者会太神了,完全就是媒体和Freddie的原话,甚至其他三人的表现也是真实复刻。
这一段非常非常经典,无论粉丝与否都应该每个字每个字地学习研究,不仅高度还原当事人的话语,还深刻剖析了Freddie的内心。
36、Freddie过得很艰难,突然画面一转but life still goes on的歌声出来,歌词剧情神契合。
Brian穿的那件性感粉色蕾丝睡裙就是Brian将当年自己穿的原版睡裙拿出来贡献给了电影(有点绕口ing)。
37、家人闹翻那一场,被很多歌迷质疑虚构。
但Brian在洛杉矶首映式上被粉丝询问电影中哪段最真实时,却指出了这一段。
他说本来电影最后要删掉这一段,被他极力制止,因为这段就是真实发生过的。
I Want To Break Free在美国被MTV禁播,Freddie生气说的那几句都是当时媒体对他的评价,Freddie说我们帮助MTV的诞生却被他们禁,这是事实。
波米是第一部将MV用作歌曲商业推广的,Queen helped the birth of MTV。
Freddie后来说的那些气话都是原话。
但是Queen由此失去美国市场的很大部分原因是Paul从中作梗,拒绝很多宣传机会,一心想让Freddie脱离Queen,被他所掌控。
但是Freddie并非乐队第一个出个人单曲和专辑的,Roger早在70年代就出了,Brian也和别人合作。
问题不在于solo,在于乐队的凝聚力不强,大家都厌倦和失去信心了。
Freddie还说如果没有我你Brian就是天体物理学博士——超级虐,Brian就是失去Freddie多年后重新回到帝国理工,60岁那年以优异成绩拿到了天体物理学博士。
38、这段中Brian说我们是一家人,Freddie当时就爆发了,说我们不是一家人,你们有家庭有老婆孩子,我呢,我什么都没有——这句话是原话啊原话啊原话啊啊啊啊!!!
哭得肝肠寸断。
由此可见Freddie多么孤独多么害怕,因为性向问题加上当时感情生活的不稳定,他一直处于非常没有安全感的状态——而电影对他这方面的刻画十分到位,飙泪。。。。
39、Mary给Freddie打电话被Paul截下时,Freddie在钢琴上弹的是I Was Born To Love You。
40、雨中,Mary说Freddie你是被爱着的,被我、Brian、Deacy、Roger爱着的,这不是煽情,千真万确!!!
这部电影就是最好的例子,暴风哭泣。
之后Under Pressure这首歌的歌词也超级契合剧情,跪了。。。。
41、Freddie后来成了Mary孩子的教父,教他学会说tractor和guitar。
42、Freddie将Paul开除的真正原因是他其实早就知道Paul不是好人,而且暗中利用他的财务乱搞,Freddie不是一个爱与人当面交锋的人,他心肠太软。
Queen当初对Paul不满意与他解除合约后,Freddie却将他留下当自己的经理人,其中除了他是gay, 对他表面上言听计从可以陪着他一起玩(他太孤独了,时刻都需要人陪伴),还有就是Freddie不忍心开除任何人(他真的真的非常善良,不愿意做让人伤心的事)。
但是Paul到后来俨然掌控他的生活,将他与乐队与他人隔绝开来,带着他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他也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这是错误的。
电影中Freddie不理会Paul的片段也表现了这一点。
最后一次,Paul趁他不在家,带着一帮狐朋狗友,在他家胡闹,把他心爱的Garden Lodge(Live Aid之后搬进去的著名豪宅)搞得乱七八糟,就成了导火索,他一怒之下让Paul滚蛋。
Paul就拿了65000英镑,把Freddie卖给了《太阳报》,虽然他并没有像电影里一样接受电视采访,但在当时对同性恋仇视的年代,在除了圈内人士都不知道Freddie的性取向的年代,因为Paul提供的猛料,太阳报连篇累牍地报道了大量Freddie的同性恋生活,把他的所有男友一网打尽,还有和那些男人们的私密照片,其中最可怕的是,提到了Freddie的两个前男友死于艾滋病,说Freddie非常害怕,向Paul倾诉。
电影中Freddie的父亲看到报纸上的All Queen’s Men那篇报道就是完美复刻当年的报道orz。
当然,最让Freddie愤怒的是,Paul居然还爆料Freddie的现任男友是Jim Hutton。
Freddie一直都小心翼翼地保护Jim的隐私,Jim也不希望自己的家人通过媒体知道他与Freddie的恋爱关系,只希望自己亲口告诉家人。
Paul之后还恬不知耻地给Freddie打电话,想解释他是被媒体纠缠太狠才让步的,Freddie根本不接他的电话。
43、Freddie和队友讲和的那个片段有好多话都是原话,比如说four aging Queens,比如说dinosaurs等等,非常有意思。
44、Freddie在家里喜爱穿丝质的睡衣与和服,都怀疑电影里拿的是原版货。。。。
而且明显看到Freddie家中的中式椅子,他就爱这些东方的玩意儿。
45、一提到艾滋,背景音乐就放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这不就是自己虐自己么,哭1986年温布利,实际上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身患绝症的Freddie在现场说,除非我们都死了,Queen永远不会解散,之后就唱这首,太特么虐了!
46、Freddie一个人去医院检查,被诊断罹患艾滋,这也相当真实。
当时他就是一个人去医院确诊的,没有人知道他得病。
他是后来一个个告诉身边的人的。
可见他一个人承受多大的痛苦。
最早告诉的是Jim Hutton,当时Freddie说,如果你离开我,我也能理解的。
Jim说,但是我爱你Freddie,我不会抛弃你的。
所以Jim一直陪伴照顾他到最后。
Jim也被感染HIV,但他是2010年因肺癌去世的,Brian还写了一篇动人的悼文纪念他,说他对名利和滚圈毫无兴趣,只是充当吃瓜群众,精心打造Freddie的花园。
说他俩放到今天,就是Civil Union(英国2010年还不承认同性恋婚姻),Freddie也一直称Jim是他的老公,他们互赠婚戒,他去世时手上还戴着这枚戒指,和Jim送给他的小泰迪熊公仔一起火化。
47、Freddie和队友一起为了Live Aid排练,嗓子状况不太好,说是vulture’s crotch,这也是他的精妙言论之一。
48、Freddie向队友告知病情这段是将时间线提前到Live Aid之前。
实际情况是大概是87-88年左右,Queen全家一起吃饭时,有人抱怨感冒,Freddie伸出一只因为免疫力缺失受伤流血无法愈合的脚告诉他们,你们看看我经受的一切,才使得Queen知道了他的病情。
(Jim Beach早就知道了)。
其实乐队成员早就隐隐感到不对,Deacy甚至亲自小心地询问Jim Hutton。
Jim为了保护Freddie的隐私,违心地撒了谎(你们都那么爱他啊)。
但这段对话中大家的反应是相当真实地反映了每个人的性格。
特别是Freddie后面说的那些话,希望他们保密,不想打艾滋同情牌,只想创作到最后一刻真的都是原话啊啊啊啊啊啊!!!!!
再次暴风哭泣!!!!!
最后他抱着大家,说即使你们哭得像个小姑娘,我依然爱你们也许就是原话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真的真的很爱这个乐队,爱着Brian,Roger和Deacy。
看看 A Winter’s Tale和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的歌词,你们就能体会乐队成员之间深厚的爱。
而乐队得知Freddie的病情以后,更是紧紧地保护着Freddie,不向任何外人透露风声,天天向媒体撒谎,直到他去世前一天向全世界宣布自己罹患艾滋,希望大家与他一起抗击这个病魔(他是多么地勇敢无畏——Brian说他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得肺炎去世的,可是他偏要承认自己得了艾滋引发的肺炎)。
到后来Freddie病情恶化,Brian决定暂停他个人专辑的宣传以防他随时不测时,Freddie却说你的个人音乐生涯才刚刚开始,如果我死了正好可以帮你的专辑做宣传555555。。。。
49、Freddie在Live Aid当天才找到Jim自然是虚构的,实际情况是Jim当天从理发店下班回来,Freddie才说要去Live Aid。
从来没去过演唱会的Jim一脸懵逼地跟着去了,见证了摇滚音乐史上最伟大的演出,主角还是他男友(这人太幸福了orz)。
更搞笑的是,David Bowie当天的头发就是Jim前几天剪的。
Freddie说安排一个人来剪头发,Jim就接到一个预约电话。
结果那个神马大卫琼斯半天都不来,Jim急得要下班,打了好几个电话催促(威胁),对方说好好好琼斯先生这就出来了,进店一看,原来是宝爷。
Jim不认识Freddie和Queen,却认识时尚先锋宝爷,不过他一句话没说,直到剪完了才跟他确认了身份。
Live Aid当天,Freddie在宝爷面前得意洋洋地晒Jim:你还记得他吗?
宝爷一脸木然。
Freddie急了:谁给你剪的头发???
宝爷依然木然……Freddie自从认识Jim之后,不仅自己直要Jim剪头发,还强迫家里人都找Jim剪头发……无力吐槽我大皇后的family business 的光荣传统 orz。
50、Freddie当天并未来得及带着Jim去见家长,但是他带着Jim见过好几次家长。
而且电影里父母妹妹与他俩的对话就是原话原话原话!!!
Freddie从未当着Jim的面向父母揭示他俩的真实关系,但是父母都心知肚明,对Jim也很好。
在Freddie最后一次探望父母时,Freddie的父亲还陪着Jim逛花园,指着一株枯萎的玫瑰花感叹道,这株树已经失去了生命力了,Jim不知道他指的是玫瑰还是Freddie。。。。
51、Live Aid每个乐队的音量都是有限的,所以贴了个纸条不许动,电影里Jim Beach做贼似的调高了音量,把贴纸换了地方,导致Queen的音量比其他的乐队大得多,这也是Queen最成功的原因之一,当然,这是事实,只不过调音量的是Queen的御用调音师,不是迈阿密海滩爷爷。
52、Queen上场之前的乐队是Dire Straits,不是从Freddie侧身而过的U2。
大概是U2更好认吧但电影放了Dire Straits演唱的音乐片段。
53、电影中未收录的Live Aid上的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 和We Will Rock You今后也会发行。
54、Queen在唱了20分钟后下场,到晚上集体结束大合唱之前Freddie和Brian又上场,唱了Is This The World We Created?
他们是唯一一支在同一个舞台上两次登场的乐队,可见已经封王了。
之后乐队还参加了Do They Know It’s Christmas?
的大合唱,就是难以找到炯 lol。
Freddie穿着红背心,刚刚在台上尽显霸主地位的他却非常低调不爱出风头,还把话筒让给别人。
而且歌词不记得瞎混,基本只会唱歌名的那一句。
就这么个大合唱,大家都想尽办法跑到最显著地方唱歌露脸,而他却恰恰相反,正体现了他内敛朴实的一面(果然和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55、Mary和Jim在台上看演出时,Mary激动地靠向Jim——他俩在Freddie生前关系是不错的,Jim甚至在和Freddie闹矛盾时还跑到Mary那里诉苦。
56、Freddie去世后将豪宅Garden Lodge和一半财产和音乐版权全部留给了Mary,并将骨灰交给她埋葬(这句话有点怪),嘱咐她埋葬在一个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的地方。
所以这个世界上只有Mary才知道Freddie到底埋在了哪里。
57、Freddie留给了Jim 50万英镑,以及与他共同在爱尔兰老家投资建造的房子。
Jim一直住在那里到去世。
58、作为世界上最有名的家庭作坊,据说Queen成员和家眷都伪装成了群演……据说包括梅花……据说Brian是Live Aid群演……可是茫茫人海……貌似至今还没有人能找到……以上就是这些,还有哪些漏掉的欢迎补充。
微信:QueenRockBand里面有好几篇涉及到上述内容的科普文章,大家可以看一下。
最后说一句:拉米·马雷克应该拿奥斯卡。
看完电影对 Freddie 和Mary的故事很好奇,所以动手搜索了一下相关资料,也顺便分享给感兴趣的同道。
这篇文是根据几篇外网新闻和杂志文章翻译而来的,因为我着急睡觉,所以草翻了一下,不是很流畅,感兴趣可以看原文https://www.elle.com/culture/movies-tv/a26449346/who-is-mary-austin-freddie-mercury-fiance/https://www.thevintagenews.com/2018/11/22/mary-austin-freddie-mercury/https://spinditty.com/industry/Mary-Austin-Her-Epic-Romance-with-Freddie-Mercury微时相遇玛丽·奥斯汀(Mary Austin)于1951年出生于伦敦西区富勒姆的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
她的父亲是一个壁纸修剪师(wallpaper trimmer),她的母亲是一名女仆。
父母双方都是聋哑人,因此,这个家庭的日常交流都采用手语和嘴唇(影片中也有细节体现这一背景信息)。
为了帮助家庭维持生计,玛丽15岁时就辍学并成为一名接待员。
不久之后,她进入了高级时装行业,并在保罗·麦卡特尼和米克·贾格尔等超级明星经常光顾的精品时装店Biba工作。
年轻时的玛丽,19701969年,玛丽·奥斯汀和弗雷迪·摩克瑞(Freddie Mercury)相遇,这一年,她19岁,他24岁,而他们独一无二的亲密关系从此将持续终生。
在玛丽与弗雷迪相遇之前,她和女王吉他手布莱恩曾经有过短暂的约会。
但他们在还未正式交往时,便友好地分道扬镳了。
因为布莱恩的缘故,玛丽结识了当时他所在的一个初出茅庐的乐队——这将成为音乐史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女王乐队。
而与此同时,他们的主唱弗雷迪被她迷住了。
24岁的弗雷迪此时刚刚从艺术学院毕业,成为了皇后乐队的主唱,业余时间也和女王鼓手罗杰·泰勒在Biba附近的肯辛顿市场经营着一个衣服摊位,在那里他们售卖着旧爱德华时代的各色衣服和围巾。
对玛丽的迷恋促使着弗雷迪长期徘徊在Biba,用行动表达着他沉默的爱意。
但是整整六个月之后,这个在舞台上看起来热情而桀骜的歌手才鼓起勇气向玛丽发出了约会的邀请。
生命之爱即使在那时,弗雷迪就散发出一种癫狂与耀眼的气质,尽管他生活里害羞而内向,而这与玛丽静谧却又包容一切的风度相得益彰。
在短暂的约会后,他们很快坠入爱河,并在一个狭窄的公寓里开始了同居生活。
这时的日子还很甜蜜,他们在外人看起来就像新婚夫妻。
弗雷迪的妈妈,博尔萨拉夫人在多年后回忆起对玛丽的印象:“她很惹人喜爱,常常来我们家吃饭,我当时很希望他们能够结婚。
”与此同时,女王乐队的人气在1970年起蓬勃发展,并获得了在海外演出的机会,弗雷迪也随乐团辗转于世界各地。
这几年里,弗莱迪的舞台风格相较从前更为夸张炫目,并且也在尝试后来被人指责为异装癖的服装,但由于玛丽在他身边,没有人质疑他的性取向。
1973年,他将歌曲“我的生命之爱”(Love Of my Life)献给她。
恋爱时的弗莱迪和玛丽,1974在交往了四年后,玛丽迎来了弗莱迪的求婚。
在1973年的圣诞节,玛丽收到了来自弗莱迪的礼物——一个大盒子。
多年以后,玛丽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盒子)里面是另一个盒子,然后又嵌套另一个盒子,这就像一个有趣的游戏。
最后,我在最后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了一个可爱的玉戒指。
”奥斯汀说,“我看着它,一下子愣住了,因此这是我此前从未预料到的。
所以我问他,‘我应该把它放在哪一只手上?
'他说,'左手,无名指。
'然后他继续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是低声说'是的,我会。
是的,我会(Yes, I do)”一朝变故 求婚仪式令人印象深刻。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结婚却久久没有下文。
玛丽心底疑虑,却从来没有直接向弗莱迪问起,只是偶尔用一些别的方式提醒这件事情的存在。
一次,她在小商店里发现了一件漂亮的古董婚纱,就询问弗莱迪,“我是时候买这件衣服了吗?
”但他说“不”。
这样的否认似乎就暗示了弗莱迪没有了结婚的打算。
玛丽对他的反应感到很失望,她此前从未想过这样的对话会在他们之间出现。
事情似乎朝一个复杂的方向发展起来,两个人的关系变得微妙而紧张。
最终,当弗莱迪向她坦言自己的性取向时,玛丽所有的不安、疑虑和怪异感才有了可以名状的根源。
虽然他们在一起已经七年了,但直到那天她才最终了解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性向。
“有点天真,我花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真相。
后来他终于告诉我他是双性恋,他感觉很好。
”玛丽回忆道。
她还记得她当时回答他的内容,“不,弗雷迪,我不认为你是双性恋。
我觉得你是同性恋。
”(No,Freddie. I don’t think you are a bi-sexual, you are a gay.)终身相依走到这一步,两人只能分手,但他们的关系仍然非常亲密。
玛丽搬进了弗莱迪住所附近的公寓,这由他的音乐出版公司为她出资购买。
虽然他们已经不是名义上的恋人,但却形成了一种更加亲密的关系。
玛丽成为了乐队团队的一员,在20世纪80年代,她经常与女王一起巡回演出,担任出版业务的秘书。
并且,当弗莱迪陷于毒品、滥交和精神孤独时,他总能从玛丽那里找到强大的精神支持。
80年代的弗莱迪和玛丽玛丽于弗雷迪之重要,可以从他1985年的一段访谈中得知一二,“我所有的恋人都问我为什么不能取代玛丽,但这就不可能。
我唯一的、真正的朋友是玛丽,我不想要任何其他人。
对我来说,她是我的合法妻子。
对我而言,我们的关系是一场婚姻......我们彼此相信对方,对我而言,这就已经足够了。
我不能像爱玛丽一样再爱上其他任何一个人。
”的确,弗莱迪在玛丽之后还有过不少恋人。
其中跟他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吉姆·赫顿,一位来自卡洛郡的理发师,他们从1985年开始交往,直至1991年弗莱迪因病逝世吉姆仍旧守在他的身边。
奥斯汀后来则和画家皮尔斯·卡梅隆交往并结婚,诞下了两个儿子理查德和杰米,弗雷迪还是玛丽长子的教父,她的第二个孩子则在他去世后不久出生。
弗莱迪和玛丽的大儿子未亡之人1987年,弗雷迪被诊断身患艾滋病,并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玛丽,在伤心欲绝的同时,玛丽也和弗莱迪的男友、助理、佣人和朋友投身于对他的照顾。
在1991年弗莱迪去世后,根据他的遗嘱,玛丽继承了他的一半现金资产(1000万英镑)、他在肯辛顿的花园别墅、两栋房子和他未来的音乐版权。
他另外一半现金资产则留给了父母和妹妹,而他的厨师、私人助理和男友则每人分得了50万英镑。
据说,他的母亲批准了他的决定,声称玛丽和她一样是家人。
弗莱迪在遗嘱中对玛丽写道,“如果事情曾会有不同,你早就是我的妻子,这些无论如何都早已是你的了。
” (If things had been different,。
you would have been my wife, and this would have been yours anyway.)
玛丽和乐队成员参加弗莱迪的葬礼,1991同时,弗莱迪在临终前也嘱托玛丽处理他的骨灰,希望能让他安葬在一个无名之所。
为避免记者的关注,她在弗莱迪逝世两年后,才在某一天悄悄出门,将他的骨灰埋在一个无人知晓的位置——这是她至今仍保留的秘密。
如今的玛丽,仍住在弗雷迪生前长住的肯辛顿别墅。
Mary has told the Daily Mail. ““I lost my family, really, when Freddie died,he was everything to me, apart from my sons. He was like no one I had met before.” And the most important and definitive statement of Freddie Mercury speaking about his love life is perhaps this: “I couldn’t fall in love with a man the way I could with a girl. Love is the hardest thing to achieve and the one thing in this business that can let you down the most. I have built up an immense bond with Mary. She has gone through just about everything and always been there for me.”
一个正经写作的狂热艺术分子《波西米亚狂想曲》下线了。
比起电影的光环和感动,我更感谢背后努力让这个片子上映的团队。
QUEEN本应该在1985年庆祝中英建交来华,却被威猛截胡,这一次上映,终于在皇后错过中国的30多年后,来了一场“迟到但不缺席”的盛筵。
▲ 这期节目一个字一个字的讲解了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首歌的来历片尾《don’t stop me now》一开腔,不知道有多少人就起身离开了,但我只是一直盯着freddie最好时光的样子,沉浸在一个人,一个时代的顶峰中,不舍得起身,想象着如果当年QUEEN来了中国,不知道中国的摇滚界将开启怎样的篇章。
这或许是唯一一次,(虽然我看过太多摇滚乐队的电影、演唱会),在国内的大屏幕上触摸到我最迷恋时代的一点点余温。
他们曾经站在世界的阴影中发光,他们曾经与世界为敌,可这世界改变太多了,不知道当年20世纪的摇滚战士到了互联网时代,还会不会在年轻时候背着吉他去地下酒吧冒险,甘愿在世界背面燃烧,管他什么网红什么流量,先有老子再说!
▲ 英国乐队HONNE,小众流量新代表,迷妹众多,想看漂亮姑娘可以去现场,亲测,但是比录音差了很多有很多音乐人,听原声比听现场好,比如最近一直很火的HONNE,专辑里的声音就像在一个木屋里,一旁是壁炉中暧昧又火烈的篝火,外面是一场下不完的欧洲冬雨,而面前坐着两个从林子深处走出来的驯鹿人,唱着游离的曲调,将凄凉一扫而光。
可是现场乏善可陈,和一般的流行乐队并无二异,吵闹而无力,木屋崩塌了。
但是真正好的音乐人,自然现场比录音要更有魔力。
LIVE AID的《波西米亚狂想曲》,让全世界和他一起吶喊不是没有原因。
▲ LIVE AID是摇滚史的最高潮,QUEEN的演出是LIVE AID的最高潮,15亿人同时观看一场演出,空前绝后比起《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首神曲,更令人着迷的是歌词之谜。
关于这首歌到底是讲述什么,众多猜测,几十年也没个结论,Freddie本人解释过“如果都说出来了就没意思了”,算是一种解答。
当然人们面对“迷”的时候,就想破脑袋想要解开,于是就有了很多说法,结合他的生平、某个诗歌、当时的环境等等。
但是我相信一种猜测,就是Freddie参考了加缪的《局外人》的说法。
▲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缪于1942年出版的《局外人》,成为其成名作和代表作之一。
讲述了普通职员默尔索母亲去世后,意外枪杀犯罪后被审判的故事。
主人公虽然是杀人犯,但是比杀人更荒谬的是指控他的世界。
作为存在主义派最著名的文学家,加缪描写的是一种不可名状的人类荒诞。
这个“局外人”,母亲去世未哭丧而被鄙夷,又因杀人后的冷淡和甘愿,被判决离开人间时的漠视,对神父及信仰的不屑,成为当时世界的炸雷。
“如果你母亲去世你都没有哭,那你一定是个杀人犯!
” -- 小说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有了义士牌照,为道德挺身而出,拿出各种明目的法典指控眼前的人。
而关于这个人本身怎样想,世界并不关心,不按照规则来的人,就应该接受以上帝名义的审判,枪决杀人犯的是谁?
处决者?
法官?
上帝?
加缪?
还是某种教条?
杀人犯的又是谁?
罪犯?
作恶者?
无神论者?
还是每一个人?
加缪笔下的荒诞,不仅是一个杀人者被审判,一个灵魂被凝视,一个生命被抹去,更是一种强加的道德和期许,一个正常和伦理的重新解读,以及生命的终极意义。
我最爱这部小说的一句话是:“一个没有对生活绝望的人,就不会爱上生活。
”就像Freddie的一生,每个人都可以肆意评判他,指责他,用道德枪口对准他的灵魂。
而Freddie最初的回击,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
▲ 如果你只看了国内引进版,一定没有看到这里。
对生活绝望后,Jim出现了,并且帮助他重新爱上了生活,燃烧了第二次生命。
在Freddie最后的人生里,是爱陪伴他走到最后,Jim最后也染上了艾滋,坚持到2012年去世。
没几个人知道Freddie有没有读过《局外人》,或者写这首歌时,是否就是受《局外人》的启发,然而我确定,Freddie一定与局外人强烈的连接着,他这一生,都是局外人啊。
一个移民到世界中心的异族人,家庭中不按常理出牌的“第四个人”,摇滚乐圈开先河不被乐评人接受的人,一个当时離經叛道的爱同性的“异性恋”,他歌词里举着的那把枪,枪口对准的是谁,是不接受他这个局外人的世界吗,还是他始终无法愈合的伤口和孤寂。
在最早挖掘自己内心的道路上,他始终举着枪直视前方。
就像《局外人》的默尔索,他错了吗,他错了,没有人有权力无故夺走另一个人的性命,但是他被审判的错了吗?
就像《黑镜》圣诞特辑中把杀人犯关在egg里的警察,是谁给了他权力让一个人赎罪千年?
Freddie一生只想做自己,他错了吗,或许有一些,但是有人有权力审判他,蹉跎他的生命吗?
Freddie没有用复仇,没有用地狱,他只是开枪了,他杀的,是绝望,还是自我。
总之已经落幕,没有绝望彻底,就不会有复苏的温暖。
例如这几句歌词▼
Mama, just killed a man,妈妈,刚刚(我)杀了人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用枪抵着他的头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扣动了扳机,现在他已经死了Mama, life had just begun,妈妈,人生刚刚开始But now I've gone and thrown it all away -但是现在我却把它完全毁掉了Goodbye everybody - I've got to go -再见各位,我得走了Gotta leave you all behind and face the truth -得离开你们去面对真相Mama, woo -妈妈,呜呜I don't want to die,我不想死I 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 -我有时候希望我从未存在过这首歌不仅唱出了Freddie的灵魂,也唱出了每一个“局外人”的热切,不被接受的自己,结束了的生命,绝望的灵魂,却又如此热爱这世界,如此留恋不舍,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畅快的事情啊。
《波西米亚狂想曲》用音乐描述杀人的时刻,身临其境就像听歌的每一个人都举起一把枪,如果一定要有个结论,我相信,是自己杀了自己。
不够绝望,就不会真正爱上生活的珍贵。
不杀了自己,就不知道有多热爱生命的珍贵。
摇滚乐迷恋死亡,质问灵魂,歌唱自由,如果让我写一位哲学家,我一定让他最热爱交响乐和摇滚,因为他们身上都肩负着全人类对宇宙发出的质疑。
▲ 摇滚史上最决绝的主唱之一,kurt,结束自己的生命,恐怕是20世纪摇滚乐队主唱们对自由的终极追逐除了《波西米亚狂想曲》,还有一首讲述杀人的歌名垂青史,Johnny cash的folsom prison。
和猫王齐名,唱了半个世纪,最出名的事之一,就是他拉着制作团队去监狱录音,和最“穷凶极恶”的人,狠狠的唱了一把。
他唱道:“我向他开枪了,并且看着他死去。
”Johnny一生站在底层阶级一边,为了他们的心声吟唱,他杀人的枪口,对准了可笑的富人阶层。
比起Freddie,他是幸运的,他没有深幽的痛楚,所以他的枪口,对准的不是自己。
Joaquin Phoenix主演的《与歌同行》,把这段故事好好的讲了一遍。
不仅是表演还有献唱,都足以让生前指定他出演的Johnny cash吹个满意的口哨了。
▲《与歌同行》这部电影,女主Reese Witherspoon凭此拿走了小金人,男主Joaquin Phoenix得最佳提名,他们俩是Johnny cash夫妇俩生前钦点的两个主角folsom prison这首歌是在监狱中现场收声录制的其中一首,电影中复原了这个场景,站在台上的Johnny举起吉他,就像举起一把杀人的枪,台下的罪犯们从没有这样的权利,看着伟大的人物为了他们的权益挺身而出,荷尔蒙、臭汗伴着罪欲,邪恶突然和音符交织,变成了挑衅世界的武器。
▲Joaquin Phoenix的版本,更加亦正亦邪,和在《她》中的表演判若两人,Phoenix家族真是出天才可以这么说,杀人这件事在音乐中(尤其摇滚乐)中是个常见的题材,哪个乐队没“杀过几个人”,但是可以把杀人唱的载入史册,实在不多,除了Freddie和Johnny,还有一位是贯穿我整个青春的,大门乐队的Jim Morrison。
▲如果没有做摇滚主唱,Jim Morrison一定会去做个诗人,他的歌词中充满了神秘和迷幻的诗词。
比起Freddie对准自己的枪口,Johnny对准不同阶级的枪口,Jim的枪口更加石破天惊,正符合希腊悲剧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
这位摇滚主唱和俄狄浦斯最大的相同,就是人生的悲剧早已注定。
生命最初就已经设定好了最穷极的光和最幽深的渊。
THE END,11分钟的神曲,描写了大量的诗歌场景,7分20秒左右,Jim Morrison喊出那句石破天惊的“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 Mother, I want to ……”这是摇滚反抗精神最诗意和幻灭的时刻了。
20世纪真是令人怀念的时代,“少数人”不断出现精神领袖,文学、音乐、艺术、哲学,不断有人掀翻世界的盖头,而现在的这样的精神,恐怕只有广告词中了,当路边灯箱广告都印刷着生而无畏,活出你的伟大,你很难想明白这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时代还是那个时代已经远去。
当世界每个角落都被人踏足,每个领域都有人尝试,当每天都有无数人怂恿你远离舒适区,20世纪的精神是延续了,还是被营销了。
《波西米亚狂想曲》不会再有,Johnny cash在监狱里录现场收音专辑也不会再有,连LIVE AID中年轻先锋麦当娜,都已经随时代要远去了。
但是无所谓,像我这样胆小的人,所有关于冒险的实际事情,潜水、滑雪、跳伞都和我无缘,站在悬崖上飞上天空还是跳入大海,都是一生不可及的事情,但是无妨,我从不向往身体的决绝,但是思想上,对,灵魂上,生命上,我愿意和这些伟大的人一起冒险,即使需要自己杀了自己。
哪怕可以像LIVE AID上那样感受辉煌一天,就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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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电影就是不及格的!
内容不尊重事实,各种想当然,而且表述和模仿都太流于表面,幼稚而且肤浅。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讲艺术被商业迫害,要知道摇滚在那个时代就是主流,更不要讲皇后乐队就是靠着八十年代的商业现场发家和扬名的,有什么立场在这里装受害者,装可怜?
导演到底知不知道为何皇后在乐评界不受待见,就是因为过于商业化同时作品的艺术性和摇滚风格不够,电影的这种描述方式是想给洗白吗?
可笑的是还在因为异装的负面新闻苦恼,还在觉得六分钟的曲子过长,仿佛皇后开创了异装和摇滚长曲,这种意味不明而且不符合事实的夸赞实在让人反感。
如果说异装会成文众矢之的,那么大卫鲍伊必然首当其冲,但事实如何呢,宝爷没有因此挫折,反而开创了华丽摇滚,并在当时形成了一种潮流,你现在和我讲墨丘利因此被负面新闻困扰,简直是无理取闹。
再来讲讲曲子的时间问题,摇滚长曲在当时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齐柏林的专辑拉出来,里面几乎每首都是七八分钟,还不是大卖?
平克的月之暗面,其中作为hit曲目的Money有六分半钟。
所以电影试图用坚持长曲的方式来渲染皇后的艺术和摇滚精神,在我看来真是无比可笑。
再谈谈电影本身。
人物的塑造简直灾难,各种脸谱化、想当然、立人设,没有一个人物形象是立起来了的,包括墨丘利。
反复强调梅校长是物理学家,罗杰是牙医,这和当今娱乐圈立人设的风气有什么区别,我知道有人要讲他们是有真才实学,但是这种刻意的强调难道不是突兀而且别有居心吗?
完全看不出为电影服务的地方,倒是引起了反感。
电影里的罗杰就不停在怼人,约翰时不时来理性一把,保罗就像男宠一样分裂乐队成员感情,墨丘利从一开始就是受害者,是不为世人所理解的天才,每个人在电影里的性格甚至作用都过于扁平、单一、脸谱化,你说这是一个传记?
不好意思,我感觉简直就是小学生作文的水平。
电影整体的结构松散,从头到尾就只是想讲一个不为大众所理解的音乐天才站上舞台,受挫,然后在绝症之下重新辉煌的套路故事,一切都在围绕这种意淫展开,至于事实是什么样的,人物是什么样的,导演似乎从未关心过。
而且剪辑凌乱幼稚,谁讲话谁就切谁,每一处特写都相当刻意和尴尬,就这样还能拿奥斯卡最佳剪辑,简直把观众当瞎子看。
电影基本就照着维基百科念了一遍,过于拔高皇后的地位,还有各种想当然的、意淫的成分在其中,作为改编电影估计都难以合格,更不要讲这是一个传记!
最最基本地,请尊重事实!
我就讲一个吧 Rami Malek和Lucy Boynton因为这部戏结缘 互相成就 戏里戏外的两个人
在看电影的时候就感觉到两个人的眼神里的流露出来的那种感情和默契 戏里挚友 戏外挚爱真好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一百四十字
《波西米亚狂想曲》一薄伽丘在《十日谈》中讲述过诗人圭多·卡瓦尔坎蒂的故事。
卡瓦尔坎蒂喜欢在教堂的墓地里边散步边思考。
佛罗伦萨的豪门子弟见他不愿与他们一起寻欢作乐,于是,骑马来到墓地里挖苦他。
卡瓦尔坎蒂看见自己被包围了,说道:「你们在自己的老家里,爱怎么跟我说话就怎么说吧。
」他这么说着,就一手按在坟墓上,施展出矫捷的身手,一下子跳了过去,摆脱他们的包围。
卡瓦尔坎蒂这一跃,让卡尔维诺为之沉醉,他区分过「轻佻的轻」和「庄重的轻」,卡瓦尔坎显然是后者。
他甚至坦言,要是为走向新的千年选择一个吉祥物的话,他会选择卡瓦尔坎蒂从沉重的大地一跃而起的形象:庄重蕴含着轻巧,而那些被人们视为生活的东西,诸如喧闹、寻衅、夹马刺、马蹄嗒嗒等等,都属于死亡的王国。
《波西米亚狂想曲》看罢《波西米亚狂想曲》,我觉得Freddie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卡瓦尔蒂。
我会把那一跃而起的卡瓦尔坎蒂想象成Freddie Mercury。
现实中,Freddie脾气火爆,喜欢挑起冲突,只有强烈的情绪波动,才能刺激创作。
他烟瘾强烈,平均一天要抽四十根烟,沉溺酗酒和吸毒,在慕尼黑时,甚至因此导致痉挛和昏迷。
他纵情欢愉,放浪形骸,时常去酒吧猎艳。
他对感情不忠,走马灯似地换情人,却不允许情人背叛自己。
但他们总是劈腿,勾搭比他年轻英俊的男人。
要是生命中仅仅只有这些,Freddie也只可能过着一种「轻佻的轻」的生活,和佛罗伦萨的贵族子弟们无异。
真正让他像卡瓦尔坎蒂那样,以轻盈的姿态,从浅薄中突围出的,是他的创作。
后者让他拥有了「庄重的轻」。
在歌曲里,他写爱情的痛苦,写忧愁,写心灵深处无法触及的幽暗。
生活里的声色犬马,琳琅满目,因为有了深沉且体谅的审视,变得温柔,平远。
《波西米亚狂想曲》他以音乐救赎自己,克服悲怆的外部世界,从绝望和压抑中逃脱出来。
较之于U2等其它摇滚歌手们的「重」,他确实够「轻」。
他对摇滚乐介入政治,没有丝毫热情。
他不关心人类,只关心深植在个体情感里的哀愁。
他热衷的是喧闹的聚会,舞台上的奇装异服,夸张怪诞的迈步,带着些许妖媚的装扮。
Freddie说,成败永远由最后一场演出决定。
因而他对每一场演出都极尽苛刻。
Live Aid上的他,热烈奔放。
他「轻」得像鸟,疾病,沮丧,疑虑,所有的俗世痛苦,似乎都羁绊不了他。
倘若不再贪恋人世,他随时可以飞走,不再回来。
二
《波西米亚狂想曲》出生在某些年代真是够幸运的,同时见证米克·贾格尔,大卫·鲍依,埃尔顿·约翰,保罗·麦卡特尼, The Who,Led Zeppelin,鲍勃·迪伦等的黄金时代。
Queen也诞生在这样一个年代。
刚到伦敦定居时,那个还叫Farrokh Bulsara的青年,并不知道自己将成为Queen的灵魂人物。
混迹在伦敦肯辛顿的他,羞涩敏感,为摆脱移民身份带来的自卑感,改名叫Freddie Mercury。
他和父亲的关系一直很糟糕,父亲将「崇高的思想,美好的语言,有意义的作为」视为人该去渴望的东西,他则认为这些对人生毫无用处。
《波西米亚狂想曲》他一直在酒吧听Smile乐队的演出,在某次演出结束后,主动找了他们。
因主唱的离开,乐队只剩下吉他手Brian和鼓手Roger。
他毛遂自荐,唱了《Doing All Rright》,并解释他比常人多长了四颗门牙,口内的空间更大,音域更宽。
他们接纳了他,听从他建议,将乐队名字改成了Queen。
乐队的演出非常顺利,埃尔顿·约翰的经纪人约翰·里德,成为了他们的经纪人。
专辑登上美国唱片销量排行榜,乐队在美国展开巡演。
Queen获得空前成功的同时,Freddie却陷入人生的灰暗。
他向相恋七年的女友Mary,坦白自己的双性恋身份。
她对他说:「你的生活将会无比艰辛。
」的确,没人能理解他。
他的体内住着两个Freddie,其中一个在舞台上光芒四射,受万人瞩目,犹如君临天下。
另一个内心虚弱,需要借助喧嚣转移注意力。
他不断举办聚会,在人们的簇拥下逃避孤独。
可是,筵席终散,在杯盘狼藉中,只留下他蜷缩在沙发上,独自悲戚。
《波西米亚狂想曲》《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歌词,是Freddie身上敏感,犹疑,矛盾,惶惑的最好体现。
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让他渴求着所爱之人的谅解。
在经历人生低谷,以及与乐队成员的龃龉后,他重回Queen。
影片最后的十四分钟,再现了Queen昔日的辉煌。
这场Live Aid在伦敦和纽约同时举办,吸引总计十七万人到现场观看,超过十九亿的观众通过电视转播观看。
镜头从人们的头顶掠过,聚焦在这个摇滚传奇挥舞的臂膀上。
他像一根孤独又漂亮的芒刺,聚光灯是他的落锥之地,让他不至于飘向虚无。
三
《波西米亚狂想曲》电影没有表现Freddie生命的最后几年,把他得知患病的消息放到了1985年之前。
实则在1987年,他才确认感染艾滋病。
以LiveAid结束,无疑是为了让亲人和朋友们,不必再承受Freddie饱受病痛折磨的记忆。
我始终觉得,按照Freddie的性格,即便在Live Aid之前,知晓身患艾滋或死亡临近,他也会如电影中那样做选择。
这在彼得·弗里斯通写的传记中,得到作证。
在弗里斯通的记录下,Freddie从未对疾病表现得自怨自艾,他把剩下的时间全都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完成了三张专辑。
1990年,他着手制作最后一张专辑《讽刺》,每天玩命工作,直至深夜。
拍摄MV的过程中,他形容枯槁,必须通过夸张的妆容和假发,才能让外界觉得他并未病入膏肓。
在去世前一天,他对外宣布患艾滋病的消息。
在此之前,他的身体状况始终是个谜。
《波西米亚狂想曲》这大概是一个天才最后的倔强。
他没尝试过自杀,自杀在他看来是对生命丧失掌控力的表现。
他厌恶衰老,看不惯米克·贾格尔,埃尔顿·约翰和The Who那帮摇滚乐老人们,那么大岁数还上台表演。
但极度热爱舞台的他,恐怕真到那个岁数,也会控制不住演出的欲望。
我们无从见到,他的生命定格在了四十五岁。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出一个叫托马斯的小说人物,在遇到特雷莎之前,他一直在追求生命之轻,生活得风流而快活。
特蕾莎带给了他婚姻的重负,他逃离了一段时间,但因为无法再回归到先前虚无缥缈的生存状态中,而选择回到布拉格,回到特蕾莎身边,找回生命的重量。
《波西米亚狂想曲》对Freddie而言,Mary是特雷莎这样的爱人,但他没有为她改变生存方式。
他始终是那个没有任何重负的托马斯。
不过,轻浮和滑稽仅仅是表象,他用「轻」隐瞒了所有生命之重。
和Mary分开后,他曾拨通电话,要求她站在窗口,用灯光的明灭来彼此呼应。
她敷衍回应。
他放下电话,黯然神伤,没法再故作轻松。
他只字不提移民前的经历。
他的人生是从十七岁来到伦敦,在肯辛顿的维多利亚路生活开始的。
从那时起,他离开家人,独立生活,决心做自己。
他把爱和性分开,流连一晌贪欢,直到死亡让他意识到重量:原本可以继续精彩的人生,被曾经的天真和放纵毁掉。
《波西米亚狂想曲》戈达尔的《法外之徒》里,男主阿瑟临死前,旁白响起:「他看到印第安神话中的奇鸟,他生来没有脚,永远不能落在地上,它御风而起,只有临死的人才能看到那比鹰还长的透明翅膀。
慢慢合上时,变得比手还小。
」王家卫的《阿飞正传》中,那段「无脚鸟」的台词,就是来源于此。
Freddie就是这样的一只「无脚鸟」。
他始终在以疼痛取悦人世,内心有多孤独,舞台上的感染力就有多强大。
可是,疼痛和孤独,亦不曾将他拉回地上,甚至死亡也没有。
我愿意相信,在Live Aid上的他,按住了死亡,像卡瓦尔坎蒂一样,从世间所有重量上,飞跃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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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号:夜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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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每当看到这句英文,在脑子里不是想念出来,而是想唱出来,还会想跟着这歌的节拍“跺脚——跺脚——拍手——”。
这首歌是世界最著名十大摇滚乐队之一“皇后乐队”的《we will rock you》,可以说,这首歌在全世界摇滚乐迷心中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连同《we will rock you》唱响世界的,还有《We are the champions》(我们是冠军),这两首歌,因为在比赛场合十分应景,甚至在政治场合都非常适合,以至于传唱度极高。
而皇后乐队经典的歌曲不止这两首,乐队在英国的地位,可以直接和披头士比肩。
而且在英国,德国,荷兰,奥地利,新西兰等国家史上专辑销量上,皇后乐队的专辑销量,至今一直保持第一名。
如此伟大的皇后乐队,终于,有了自己的传记片——《波西米亚狂想曲》。
影片讲述由主唱龅牙叔(佛莱迪.摩克瑞),带领着乐队成员成就最辉煌的音乐之路。
《波西米亚狂想曲》目前海外上映日期为11月2日,敢在11和12月上映的电影,都是为了冲击明年各种颁奖季的,这样会给评委留下更多的印象分。
也正因为如此,这两个月上映的电影,都是重量级别的,《波西米亚狂想曲》能在这个月份上映,也侧面说明影片的质量不会很差。
再看出品公司,是 二十 世纪福克斯,去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水形物语》,正是旗下探照灯公司出品。
影片编剧则有专门撰写传记的安东尼.麦卡腾和皮特.摩根操刀。
安东尼.麦卡腾写过电影《至暗时刻》,《万物理论》。
皮特.摩根写过英剧《王冠》,电影《对话尼克松》。
这些都属于在影视剧里极为成功的传记作品,两位编剧强强联合,《波西米亚狂想曲》在故事上首先得到了质的保证。
再来是影片的导演有两位,主要导演是布莱恩.辛格,曾经拍过《非常嫌疑犯》,《纳粹追凶》,《X战警:天启》,可谓文艺商业素质兼并。
为了找到和主唱龅牙叔形象相似的演员,影片找到了多次获得电视类提名的拉米.马雷克,加上一套龅牙,还真和龅牙叔有几分神似(猜得出哪张是真人吗)。
在今年5月,《波西米亚狂想曲》首播预告,在YouTube平台点击量24小时内就超过了500万,成为最受欢迎的传记预告片。
该影片在2010年就开始筹备,在经过多方调整之后,好事多磨,影片终于在去年7月在英国拍摄,直到今年1月,影片才拍摄结束,这为期半年多的长周期拍摄,在好莱坞工业水准已经是大片级别了。
此外,片名《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是皇后乐队最经典的一首歌,也是乐队的成名曲。
在海外,其实这首歌比《we will rock you》和《we are the champions》还要火爆,是英国史上目前销售量最高单曲,没有之一。
光《波西米亚狂想曲》封面拍摄的姿势、构图,就被后人不断模仿。
《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首歌因为制作复杂,还成为当时制作成本最贵的歌曲,一整首歌下来,居然能分割成6个部分,而且每个部分都不重样,甚至没有所谓的副歌。
整首歌分别定义为序曲,歌谣,吉他solo,歌剧,硬摇滚,尾声,将近6分钟的歌完整听完,如同感受了一趟诗和幻想的旅程,这场听觉盛宴,如同歌名一般,就像带人参与了一场波西米亚的狂想曲。
皇后乐队从《波西米亚狂想曲》之后,也确立了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和复杂的结构,把歌剧,民谣,迷幻摇滚,竞技场摇滚,流行摇滚等融入改造,成为皇后乐队专属的特色。
就在7月17日,影片又送出一波预告片,该预告片集结了皇后乐队前面说的最经典的三首歌,还有另外一些传唱度极高的歌曲,交织成2分半的剧场版预告片。
从预告片透露的信息,我们能了解到,影片会从皇后乐队成立初期开始描述,从龅牙叔加入前的小作坊乐队“smile”,到变成如今家喻户晓的“皇后乐队”展开。
关于主唱龅牙叔佛莱迪.摩克瑞,当然也是影片主动着重展开的故事线,龅牙叔一生充满着传奇色彩,他血统属于印度波斯人,出生在东非桑给巴尔,这个君主制的国家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桑给巴尔在1964年时成为人民共和国,并入坦桑尼亚。
之后龅牙叔又在印度经历了他的青少年时光(龅牙辨识度100%),才随着家人辗转来到英国的米德尔赛克,于1970年和布莱恩.梅他们组建皇后乐队。
预告片中还展现了乐队制作经典歌曲的心路历程,包括如何在《波西米亚狂想曲》加入“妈妈咪呀”歌剧元素。
还有《we will rock you》加入洗脑的“跺脚,跺脚,拍手”节奏。
相信影片上映之后,我们能更直观了解皇后乐队的创作历程。
此外,预告片最重要的展现了1985年7月13日LIVE AID(拯救生命)的大型摇滚乐演唱会。
这个空前伟大的演唱会,被誉为是迄今人类最伟大的一次表演。
该演唱会分别在英国伦敦和美国费城同时举行,目的是为发生在埃塞俄比亚非洲范围的饥荒筹集资金。
这场空前盛世的演唱会持续时间有16小时,从白天唱到晚上,集结了当时音乐界所有的大HIGH腕。
其中就包括皇后乐队,当然还有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U2,披头士的保罗.麦卡特尼,诺贝尔文学奖的鲍勃.迪伦等等。
高晓松曾经在某期节目中,就聊到大师辈出的八十年代,大师精华就在这场大型的演唱会上,用矮大紧的话说,那场演唱会的大师,因为时间关系,就算是大high腕,都只能组队上,能单独演出的,除非是殿堂级的宗师了。
很多当时很出名的歌手乐队,像U2,也只能在台上唱一首歌。
皇后乐队自然属于能单独演出的级别,但表演时间是长达将近半小时!
而且还有晚间返场演出!
皇后乐队也成为那次演出停留在舞台最长,演唱曲目最多的乐队!
皇后乐队第一次出场在傍晚6点40,这个时间算是演唱会的黄金时间了,皇后乐队唱的第一首正是电影片名《波西米亚狂想曲》。
从当年的纪录片可以看到,主唱龅牙叔的台风和号召力独领风骚,让人看了热血沸腾!
预告片有几个画面,重现了当年皇后乐队的辉煌瞬间,其中就有经典的《we will rock you》的节拍。
皇后乐队如此伟大的高光时刻,我们有幸在今年的《波西米亚狂想曲》,亲眼进电影院目睹,还能感受八十年代辉煌的音乐大师印记。
说不准,影片还会有更多我们熟悉的歌手乐队出现呢。
总之,大聪不轻易推荐影片,像《波西米亚狂想曲》这种级别的人物传记片,还是不要错过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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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波西米亚狂想曲》,不够狂,也不够幻想。
不客气地说,影片就像是有关皇后乐队的影像版维基百科,全面而笼统,处处浅尝辄止。
它能够提供的是人物简介和生平事迹,并运用简单的时间线和因果链穿起人物命运,却无法提供更深度、更复杂的解读空间。
其实我能体会导演的难处,他的面前站着两群人:影迷和乐迷。
他可以选择像鲍勃·迪伦的传记片《我不在场》那样,拍一个纯电影化的作品。
不复刻经典瞬间,也不制造回忆杀,而是试图走进一个传奇人物的内心世界,最终看见芸芸众生的普世烦恼。
也可以像迈克尔·杰克逊的纪录片《就是这样》,做个完全粉丝向的作品,诉诸于真实再现和屏幕前的狂热,以及最终的煽情时刻和完美落幕。
但是很显然,导演想要得更多。
他想同时抓住乐迷和影迷,让他们在同一部影片中各取所需。
这个想法当然不错,可问题在于,他忽略了这两个群体的需求实际有着天然的矛盾。
乐迷要的是朝圣般的体验,是在影像中看见偶像精神的复活。
而影迷要的是真实可信的人物,哪怕是传奇巨星,也无法豁免于人性的幽暗。
这两者就像是一道“是非题”的两端,鲜有中间地带。
而《波西米亚狂想曲》却试图找出第三种答案。
这样的寻找当然是很无力的。
转化为影片中的尴尬就是,导演每每有深入人物内心的企图,却又因为束手束脚而显得局促。
他只有小心翼翼地收起锋芒,对所有可能失控的指摘都点到为止。
比如主唱弗莱迪这个人物的复杂性。
他是个同性恋者,生在传统的宗教家庭,又是移民伦敦的少数族裔。
他在很长时间都无法接纳自己的性向,甚至一度结婚、离婚。
再比如弗莱迪与乐队成员的决裂。
在皇后乐队如日中天之时,弗莱迪选择单飞,很不成功,于是终日沉湎于性爱和毒品。
这两处堪称人物的至暗时刻,极为珍贵。
拍一个无懈可击的人物有什么意思?
传记片要捕捉的就是光环表面的裂缝,那才是真正走进人物内心的机会。
可是影片对此的态度,却显得极为保守,甚至有些想当然。
先是引出父权和宗教的压力,让它们成为笼罩在弗莱迪头顶的第一片乌云。
随后把弗莱迪对妻子玛丽的情感,由起初的懵懂之爱,到坦然出柜,再到后来如“缪斯女神”般的眷恋,完全规避掉了任何可能的道德瑕疵。
至于弗莱迪与乐队的决裂,则干脆把责任全都推在“男宠”保罗的身上,底层逻辑其实与“红颜祸水,女人误国”无异。
如此近乎于“甩锅”的做法,使得弗莱迪这个舞台上的王者,成了生活中彻底的无辜者。
而无辜者的另一个别称,是局外人。
于是我们渴望看到的那个舞台之外真实的弗莱迪,却被“生活局外人”的处境重新逼回了舞台,以至于走近他的所有努力,最终全部落空。
这种尴尬的处境,也反映在影片的剧情脉络上。
前面110分钟,导演以好莱坞经典叙事进入一个前卫人物的内心世界,却不可避免地使得人物的先锋性被很大程度平庸化了。
而后面20分钟,影片以极高的还原度重现了皇后乐队在85年Live Aid上的精彩演出,才像是历尽千帆后,终于寻回了人物的灵魂。
这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的真实写照,它的好都在舞台和排练室里,而对于人物的生活和内心却始终无力观照。
2一部好的传记片,到底要看什么呢?
我想起2016年的电影《飞鹰艾迪》,也是《波西米亚狂想曲》导演德克斯特·弗莱彻的前作。
与《波西》不同,《飞鹰》的主人公艾迪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当然这个失败是世俗意义上的失败。
艾迪患有腿疾,却是个天生的梦想家,他很小就立誓要参加奥运会,后来历经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竟然真的参加了1988年冬奥会的高台滑雪项目。
可最终的结果没有奇迹,艾迪排名垫底,以远远落后于其他选手的成绩获得最后一名。
就在艾迪完成最后一跳之前,他在电梯间与世界冠军马蒂相遇。
马蒂说,“你知道吗?
你跳得很烂。
”艾迪不知怎么回答。
马蒂接着说,“不不不,你误会了我的意思。
我是说你之前有过更好的表现。
”实际上,艾迪这次跳了60.5米,比他的最好成绩只少了0.5米,而马蒂刚刚跳出了114.5米。
马蒂接下来的话格外动人,“其实名次啊,输赢啊,这些不过是渺小的人们在乎的游戏。
记住,你的滑道上没有我,我的滑道上也没有你,我们这样的人从来都不是为冠军而起跳的,我们为的是释放灵魂,感受飞翔。
”听到这段话,相信你能瞬间明白一部传记片的意义。
看一部传记片,就是看“特殊”如何走向“一般”。
是从一个刁钻的切口进入,最后走向广阔世界,走向芸芸众生。
尽管屏幕上的人物是传奇巨星、旷世奇才或奇葩loser,但最终在这个特殊的生命身上,我们却看到了更普世的困境和与之反抗的精神。
再比如《艾德·伍德》,讲好莱坞烂片之王艾德·伍德的传奇经历。
他一生拍了无数烂片,一败再败,却从未停止追梦。
这个堂吉诃德式的人物,实在无法提供给我们任何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整个观影过程,也像是看一个中二的奇葩如何一次又一次狼狈亮相并承受观众的臭鸡蛋。
直到影片最后,艾德在一家酒馆偶遇了奥逊·威尔斯。
从谈话中我们恍然明白,原来天才也好,蠢材也好,面临的困难是相似的。
他们同样苦恼于灵感和资金的匮乏,以及蛮横制片的无理要求。
哪怕天才如奥逊·威尔斯,电影同样要从第一个镜头艰难的起步。
最后艾德问道,“你觉得这一切值得吗?
”奥逊·威尔斯回答:“只要电影开拍了,就值得了。
”这场烂片之王和影史最伟大导演之间的对话,为我们拉开了一个时空,把世间一切的追梦人都囊括其中。
它也让我们从一个奇葩身上,看见了自己,看见了那些自以为独特的困境,不过是每个人都在经历的寻常。
于是特殊就此走向了一般。
于是那一次次失败,成了比成功本身还要迷人的“追梦”本质。
这是身为影迷的我,最希望看到的那种传记片。
我当然也乐见于传奇的上演,但那只是开胃菜,不是目的地,我更想绕到传奇的后台去看看。
或者说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传奇,不是因为他站上舞台的一刻,而是因为他在寻常困境中爆发出的超越常人的能量。
这才是真正的“励志”。
一个天才,理所当然地成功了,我们会为他喝彩。
一个loser,毫无悬念地失败了,但他付出的所有,却构成了一个真正可以挑战世俗“成功”概念的励志榜样。
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也成功了,而且注定更动人。
说起英国的摇滚音乐史,绕不开两支传奇乐队的名字:披头士(The Beatles)和皇后乐队(Queen)。
前者不用过多介绍,披头士和他们的摇滚乐早已成为现代流行文化史上的一座高峰,而后者则凭借多元风格的“摇滚歌剧”而影响了之后的摇滚乐和流行音乐。
皇后乐队究竟有多火?
这支成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摇滚乐队,曾对世界乐坛留下深远影响,尤其是在英国国内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英国史上专辑畅销榜的前10名中,他们占了两个名额,分别是第一和第七,唱片销量在1.5亿到3亿张之间。
同时他们还创造了英国史上专辑畅销最久的纪录,销售榜周数总计达1322周,长达27年之久,为史上第一。
即使你并非英国摇滚乐迷,也一定听过他们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旋律。
当那首经典的“WE WILL WE WILL ROCK YOU!
”响起的时候,你有没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跺脚的冲动;当体育赛场上的运动员赛场拼搏之后,响起夺冠专属BGM“WeAretheChampions”的时候,你也曾为之激动泪目吧。
如今这些经典名曲早已脍炙人口,但却少有人了解这些创作出风靡半个世纪的伟大音乐家背后的故事,而就在最近的好莱坞颁奖季,一部讲述皇后乐队生平的传记片引发了热议。
这部电影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
这部传记电影自去年北美上映以来,便引发了轰动。
不仅在全球收获了高达7.5亿美金的惊人票房,更是凭借18万人打出IMDb8.3的评分,强势杀入IMDb影史TOP250的第137位。
而在国内的豆瓣上,影片也拿下了8.9的高分。
在前不久刚刚结束的金球奖颁奖礼上,影片更是揽活了最佳影片和最佳男主角两项大奖。
不过,尽管影片票房喜人观众口碑也不错,可该片却在主流媒体上饱受批评,烂番茄新鲜度仅有62%。
一边是普通观众盛赞力捧,一边是主流媒体批评质疑。
这种两极化的口碑证明了影片并非是一部想要挖掘出人物深度的艺术电影,而是一部以致敬怀念为目的的音乐传记片。
换句话说,这部电影其实也是一部“粉丝向”电影。
导演的创作意图很纯粹——就是要将电影院变成演唱会的现场,用那种摇滚乐的激情与疯狂感染每一个观众。
影片最初由曾经执导过《非常嫌疑犯》、《X战警》系列的布莱恩·辛格执导,然而在拍摄期间,却因为被曝出性侵丑闻而不得不临时找来另一位导演德克斯特·弗莱彻接手完成制作。
电影的剧情是依据皇后乐队灵魂人物主唱弗雷迪·默丘里的生平所改编,片名正是来自于皇后乐队的一首经典代表作。
《波西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这首歌并不像皇后乐队其他名作那样广为人知,却被业界公认为皇后乐队最精湛音乐技艺的发挥。
而这首歌诞生之初,因其新颖前卫的风格,一度被人低估,但最终却被证明了其无与伦比的艺术表达。
所以电影才直接用这首歌作名,因为它最能代表这个乐队和主唱弗雷迪的一生。
叛逆、极富创造力、 独一无二。
为了还原弗雷迪这位伟大的摇滚乐手,电影找来了曾经凭借《黑客军团》而走红的好莱坞实力派男星拉米·马雷克来出演。
他本人不仅外形与默丘里神似,再加上电影中带上了龅牙的造型,更是高度还原了牙叔标志性的大门牙造型,加上马雷克的精彩演绎,堪称惟妙惟肖。
电影遵循了传记片的标准剧情模式,聚焦男主角弗雷迪·默丘里从一名籍籍无名的机场搬运工到成为皇后乐队的主唱走向巅峰的传奇生涯,时间跨度达15年。
影片一开场便采用了倒叙的模式,跟随着主角弗雷迪从幕后走向舞台的背影,将观众拉回到了1985年的LIVE AID演唱会的彩排现场。
倘若你熟悉欧美流行音乐史,就会知道1985年的这场LIVE AID演唱会绝对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甚至是没有之一的演唱会。
这场空前绝后的演唱会旨在为发生在埃塞俄比亚的饥荒筹集资金,所以名称定为LIVE AID,翻译过来就是,拯救生命。
演唱会在太平洋两岸的伦敦和费城同时举行,时间长达16个小时,从白天一直唱到晚上,在现场约有9万名歌迷,全球大约有15亿观众收看了电视直播。
在当时,共有100位摇滚巨星参加了这场慈善演唱会,演出嘉宾包括了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U2,披头士的保罗.麦卡特尼,鲍勃·迪伦,出席嘉宾则有当时的戴安娜王妃和查尔斯王子。
在这样规模的演唱会上,明星大腕如同走马灯一样的登场,但皇后乐队却在这场演唱会上留下了最辉煌灿烂的一次表演。
故事开始于1970年代的伦敦。
年轻的佛洛克出身于一个保守的英属印度家庭当中,因为家族观念,父亲对他管教严厉,总是不断要求儿子要有“崇高的思想,美好的语言,有意义的行为”。
但对于叛逆的佛洛克来说,他不满家庭的约束,自己将名字改成了弗雷迪(拉米·马雷克 饰)。
他热爱充满激情的摇滚乐,经常会去酒吧听一支名叫Smile的乐队的表演,因为乐队的原主唱决定离开乐队,这让弗雷迪有了毛遂自荐的机会。
起初,乐队其他成员对这个还很青涩的龅牙小哥一脸不屑,但却被弗雷迪之后张口就来的一首歌曲给折服,从而决定让他加入乐队成为新主唱。
乐队重组之后,启用了新的名字变成了“皇后乐队”,并在弗雷迪的带领下,砸锅卖铁筹钱出了一张专辑,并引起了一位经纪人的注意。
可受限于当时乐坛的保守风气,加上他们又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根本得不到重视,专辑销量自然是平平,甚至就连上电视节目都被要求必须“假唱”。
因为在制作人眼中,没人关心他们是不是真唱。
直到他们发行第四张专辑,弗雷迪决定打破当下的摇滚乐曲风限制,大胆加入各种在此前摇滚里听不到的歌剧等元素。
这在当时看来是相当大胆的行为,尤其是对于一支入不敷出濒临解散的乐队而言,无疑于一场赌博。
幸运的是,皇后乐队这次赌对了,这张名为 A Night at the Opera 的专辑一经推出,立刻便引发轰动,也令这支摇滚乐队从此开启了事业巅峰。
而电影除了讲述弗雷迪的传奇崛起生涯之外,也同样没有放过弗雷迪的私生活,尤其是他复杂的感情经历。
费雷迪曾经有过一位妻子,名叫玛丽·奥斯汀(露西·宝通饰),两人相识于微时。
在乐队成立初期,穷困潦倒的弗雷迪一度要靠女友玛丽来赚钱补贴,但这种生活艰辛却没有阻碍两人的感情。
很快,他们见了家长并订婚。
然而费雷迪其实一名同性恋者,因为自己的助理保罗(艾伦·里奇饰)的一个主动的吻而被掰弯。
从此,弗雷迪便开始与妻子关系疏远,直到引起妻子的怀疑之后,才选择坦承自己的性取向,两人宣布分手。
可难得的是两人却都很尊重理解对方,并视对方为一生挚友,而且弗莱迪死后也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她。
电影并没有展示过多弗雷迪人生中的负面生涯,但还是通过一些台词和简单的细节展现了那段人生低谷带给他的打击和折磨。
成名之后的他私生活混乱,沉迷嗑药滥交,而且一度膨胀的他开始想要单飞,导致乐队成员的不满,就连音乐创作也陷入了瓶颈。
偏偏被八卦媒体和负面新闻缠身的他,又得知了噩耗,自己感染了艾滋病。
也正是因为罹患绝症之后,弗雷迪才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在纸醉金迷中沉沦了太久,早已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梦想与初衷。
所以得知时日无多的他,重新找到了乐队的其他三位成员,希望能借LIVE AID演唱会的舞台完成一次合体。
电影的最后20分钟,导演费尽心思地重现了当年皇后乐队在那场演唱会上的盛况,在各种摄影机运镜调度下,让观众仿佛置身于当年那场演唱会现场。
可以说,电影此前的100分钟全部是为了这最后一幕而做的铺垫,以至于当演员马雷克站在舞台上,摆出皇后乐队的经典pose时就足以令人激动泪目。
在宿命和悲情之下,弗雷迪在舞台上唱完了最伟大的20分钟,这应该是表姐看过的传记片里最燃的一幕了吧!
当然,电影毕竟是戏剧改编,《波西米亚狂想曲》并没有深入描写角色关系和挖掘人物内心,因而显得故事层面较为薄弱,在剧作上稍显差强人意。
不过,男主角拉米·马雷克的演技却为影片加分不少,他相当卖力的表演将这位传奇歌王的成长史诠释得相当到位。
1991年11月24日,一代传奇摇滚乐手弗雷迪·默丘里因为爱滋病引发的肺炎在伦敦家中猝然离世。
弗雷迪生前曾经遭受过太多争议,但他留下的音乐却被传唱至今,这或许就是音乐的魅力。
正如弗雷迪本人所说:亲爱的,人生最重要的是活得精彩。
只要活得精彩,我不在乎活多久。
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冷静地说,《波西米亚狂想曲》不过是一部不温不火的作品,其中没有惊喜,没有特别,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都没有。
对这部平庸的粉丝向、跪拜型传记片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高明之处。
我听皇后乐队的歌大约有十五年时间了,当初还是从打口磁带中偶然淘出了他们的专辑,仅仅因为里面有两首中央五的“台歌”《we will rock you》和《we are the champion》。
买回去之后才发现其他的歌曲更好听,让我百听不厌。
主唱弗雷迪的声音是那种很抓马的娘娘腔,但听着不烦人,有时候还很高亢嘹亮,尽管更多的时候是骚的过火的。
看到拉米·马雷克扮演的弗雷迪,我的内心是拒绝的,他本人有这么丑吗?
那副龅牙也太夸张了吧!
发黑的眼圈、大大的眼袋,他还不停地像猴子一样抿嘴盖牙,难道他是在用门牙演戏吗?直到他变成“胡子叔”的时候看上去才顺眼了一些。
本片亮相后的首轮影评就不佳,但到了颁奖季竟然意外翻盘了,究其原因八成是粉丝效应,由于皇后乐队的歌太popular,所以很容易让人情怀泛滥,忘记了这部电影人物刻画的粗糙和剧本的乏味老套。
尤其是最后重现演唱会的冗长段落,极容易让某些乐迷沉溺其中,而把这部电影当成纪录片,将本应献给乐队的喝彩加在了对影片的评价上。
几年前,我还看过一本弗雷迪的传记《谁愿永生》,到比电影精彩多了,作者叫Peter Freestone,是他的贴身助理。
说实话这本书叫我非常吃鲸,弗莱迪的私生活竟如此混乱,他竟能如此坦然。
我感觉他对自己的同志身份不但没有太大的困扰,而是公开恣意享受。
他巡演时甚至带了一本同志活动地点手册,一到晚上就按照书上的指示去那些酒吧、渔场玩乐(没有导演对这本书感兴趣拍个什么《粉皮书》么?
),他每晚带各种乱七八糟的人回酒店,其他乐队成员也习以为常。
更吃惊的是弗雷迪还曾受到迈克尔·杰克逊的邀请,在他的wanderland庄园住了几天,其助理目睹了两个天才音乐家的激情碰撞。
两人还在录音室录了几首歌,助理听了之后惊为天籁,可惜这些歌至今不见天日,真是非常遗憾。
这部电影和弗雷迪本人的个性大相径庭,又是一部为了得奖而拍出来的怪胎。
其实欧美摇滚明星的传记电影很多,比如我之前介绍过的《控制》,奥利弗·斯通的《大门》,讲涅槃乐队的《最后的日子》,讲詹尼斯乔普林的《歌声泪痕》等,因为题材就是“歌坛影坛两开花”,所以特别容易受到关注和嘉奖。
我最喜欢的摇滚自传电影是《席德与南希》,它真正地传达出了摇滚的spirit,不像《波西米亚狂想曲》一样遮遮掩掩,连主唱吸毒的场面都被净化掉了。
没有破茧而出的挣扎苦痛,没有性灵陨灭的精神火光,没有种种经历寻摸内心的弯弯绕绕,只有流水账般的剧情和精准平移十多分钟的嗨live ,平庸到只记住开场的那句台词:good thoughts,good words, good deeds,细节的流失,让一个传奇人物失去光泽,也失去了一个传记电影本来的意义。
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传记片拍的是人,所以传记片的本质是复读机?!当然,这个推论理所应当是既不严谨的也没有任何可以概括其他同类型的高度,但是,却非常地适合用来评价只有这唯一结构可能性的不出挑成品,Live Aid电影化形式复原的感染力,都在电影之外与回望现实之内各首名曲背后生动曲折的故事一致,最后的BP和影帝如果真花落于此,能被说服且能被接受的理由有且只有拉米·马雷克的细致演绎 和 QUEEN本身毋庸置疑又无可比拟的魅力!
看过不少queen的现场蓝光 这部传记电影甚至连音乐部分都是不合格的 调色没有合理匹配出氛围 马雷克饰演的freddie不够骚气也不够有力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建议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比如蒙特利尔现场的那个版本 至于对freddie其人的理解 如果有兴趣的话 真的还是推荐去看一些货真价实的纪录片 比如rock the world都好 总体是一部令人失望的传记电影
粉丝向电影,中规中矩的模式化传记片。从强势崛起到团队裂痕再到回归绝唱,每个阶段其实都流于浮泛,两个似乎想起慰藉作用的真基友也很鸡肋,不过是一个背锅一个收尾而已。
【40】蠢到极致的传记片,把传记该犯的错误基本都犯了一遍,效果还不如不少党政纪录片;但拉米和结尾的live复刻让前面如坐针毡的一个多小时有了意义,或许这就是Queen的魅力吧
明显的生硬、粗暴、浅白,简单的正反派对立的二元价值观,暮气沉沉的戏剧化套路。主演像一只神经衰弱的小老鼠,镶嵌了板牙也是啮齿类。各类角色扁平,连众口称赞的演唱会现场还原也无趣,现场观众就是表情一致的向日葵吧,步调统一地制造着假模假式的兴奋。当然,音乐没得说
糊弄学研究素材or人类迷惑行为大赏?拍出来不知道干啥的流水账简报,间或搭配着对口型综艺走秀节目。
这部电影能打动人心的点在于Queen本身和他们的歌,而且对电影的好感也是来自于Queen,但可惜这部讲的根本不是Queen,最多是个很低级的模仿秀。
最后Live Aid现场有多激情澎湃,整部电影就有多空洞肤浅。编剧Anthony McCarten之前的「万物理论」、「至暗时刻」至少靠着导演的能力挽回不少,但这次彻底击穿地心的程度实在是无药可救了。任凭Rami Malek再怎么卖力,也无法掩盖剧本对人物塑造的乏力,更不用说那些罔顾史实的狗血而又俗套的改编了
3.5。老實說影評分不高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做為"傳記電影",他的刻劃不夠,十幾年間的大事件只有偏向平面陳述。Freddie以外其他團員也都邊緣化了(不是還找了May和Taylor當顧問嘛...) 但! 其實我覺得這片比較類似於爽片,真的就是看爽的。一首首皇后金曲MV放好放滿,非常落力重現的Live Aid演唱會,配上Rami Malek傳神演繹。可以有力的帶動觀影情緒。
无比震撼,热泪盈眶。伟大的乐队,永不落幕。。波西米亚狂想曲的钢琴声响起,一下子回到了那些挂着垃圾mp3听着摇滚晨跑的日子。皇后、滚石、枪花、涅槃、蝎子、披头士、鲍勃迪伦、平克·佛洛依德,一整个青春时代啊。
Freddie fucking Mercury!!!最后20分钟Live Aid眼泪根本没停过!上映两个多月电影院依然爆满也是很神奇了!
由一個僵硬猥瑣做作空洞雙目無神宛若智障東施效顰毫無氣質與靈魂的最醜Freddie領銜演繹的一部完成得相當吃力、無一角色不臉譜、膚淺爛俗狗血且毫無魅力可言的好萊塢流水線作業。從頭至尾全靠Queen的歌撐著(況且演繹得比原曲差得不是一點半點)的超級大爛片。搖滾精神全無,low穿地心。帶著對Queen的熱愛、抱著巨大期待去看,失望至極。Queen的粉絲就不用看了,真的,純粹找氣生。
跨四个八度音阶的唱将传奇,迷失和寻找自我的璀璨之旅。难得的是没有因为换导演而烂尾,反而颠覆了很多外界对这位双性恋巨星的误解。温暖而澎湃,就像皇后乐队其他成员写给Freddie Mercury的一首爱歌。最后的拯救生命演唱会感动得人灵魂出窍啊,贯穿全片的原声非常过瘾!(IMAX燃燃燃燃燃燃燃燃)
一开始并不太懂当中为了戏剧化处理,为什么一定要犯这么多肉眼可见的错误;然后最喜欢的一首《Under Pressure》显然没有“唱”过瘾;“小司机”Allen Leech让人心碎死了...但最后对Live Aid的还原和长达20多分钟的震撼,冲掉了内心所有挑剔、怀疑和无意义的比较,只剩下注视着大屏幕上憨憨地望着Rami的一张痴汉脸和不经意起了鸡皮疙瘩的手臂,因为这一刻终于知道无论是真人还是饰演他的演员,都在深切地感动我,这便是传记片不可言喻的魅力。
毫无故事性可言的流水账(虽然电影不一定需要故事,但这部剧情片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可以展示了),非常空洞,人物也扁平,走马观花地瞄了眼Freddie的职业生涯… p.s. Odeon Lux在IMAX厅放躺椅不合适,画面被挡,银幕比例也不对!
在去波希米亚的飞机上看完的波希米亚狂想曲,算不算是一种缘分?The Queen的作品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叫《The Show Must Go On》,就像整个Glam Rock时代结束于Disco一般,重金属乐队在90年代末也纷纷去搞电音了,舞台之下与舞台之上,人格的对立与统一永远是Rock Star绕不开的话题
剧本对主角的刻画真是恶俗至极,drama的点一个都不能少,男主表演之肤浅也成功把主角演成了一个讨人厌的drama queen,一点魅力都没有,本尊片尾出现几分钟的巨星魅力简直把前面130分钟直接衬成惨案。也只有靠几首神曲救场了,好多人大概是冲电影院的音效听歌去的吧,其实我也留到了【演出必须继续】唱完。和【明星诞生】半斤八两水平,想不通媒体评价怎么会天上地下。@Intrastevere
白兰度嘴里塞棉花,扩大口腔面积,说话含糊不清,成就教父;马雷克嘴前增门牙,扩大口腔面积,音域显著加宽,再现皇后。
之前,只知道Queen是个乐队,然后就啥也不知道了;电影看到30分钟才知道这是一部关于Queen的电影……全程一边Google学习一边看……发现原来We will rock you和We are the champions都是他们唱的……感觉自己是个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