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片最搞的是那个达布I CAN'T HELP IT.然后就把枪扔了,你就不该给我枪 然后在那儿一脸无辜呵呵 我反复看了N遍 这一段
这是一部很cool的片子,因为你会看到很多你想看到的东西。
1.《Pulp Fiction》组合再战江湖。
John Travolta之所以力荐Uma Thurman来和他搭档,就是为了重现当年《Pulp Fiction》中两人的化学作用。
不管这个愿望达成与否,两人的再次合作就吸引眼球这一点上来说是毫无问题的。
而作为一部喜剧,酷酷的Travolta而不忘开电影界的玩笑,影片开始他扮演的Chili就大倒电影审查制度的苦水,说为了将自己的电影定级为PG-13,最多电影中只能出现一次fuck,再多就会定为R级而影响票房,然后大骂了一句fuck。
而这一句也是本片唯一的一次出现该词,所以影片上映是被定级为PG-13。
2.搞笑的动作巨星。
史泰龙和施瓦辛格后谁是北美最有号召力的动作巨星,The Rock舍我其谁。
起初看到演员表中他的名字就在想他会以一个什么样的方式出场,而看片的过程渐渐的将他忘了,直到结束才想起,好像没看到他,再一看演员表,天呀,原来就是那个gay男保镖,看了整部电影都没看出来,实在是讶异的很。
3.豪华客串阵容。
Aerosmith和Black Eyed Peas都在影片中现唱,Steven Tyler更是在剧中扮演自己,在Linda Moon的成名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而惊喜还不仅于此,Kobe的出现足以让篮球迷们热血沸腾。
什么,你不喜欢运动,喜欢看书。
那如果你足够细心的话,你会在Aerosmith的演唱会的前排观众中看到《The Da Vinci Code》的作者Dan Brown和他的妻子。
黑帮也玩娱乐圈,在片中扮演拉吉的同性恋保镖的巨石承认,他非常希望扮演这个角色。
他说:“我觉得选择这个角色会改变影迷对我的看法,他们可能会说,巨石怎么能演同性恋?
为什么不能呢?
世界上有形形色色的人,一个好演员能演绎各种角色。
另外,能出演这部电影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因为我可以和很多我尊敬、喜欢的演员合作,我们在片场总是欢声笑语。
”
可以看,但远不如《低俗小说》的丰富和深刻。
有很多别出心裁的幽默,而且还把娱乐圈的很多“潜规则”拿出来让我们狠狠地开心了一回。
故事基本沿袭了上一部黑帮喜剧GET SHORTY的套路,这次CHILI(JOHN TRAVOLTA)离开电影圈又开始进军唱片业。
当然,这中间肯定少不了黑帮,想当演员的打手,美丽的职业女性,靠着蛮力要和CHILI抢饭碗但头脑和运气都少一截的呆头同行,还有和这个故事相关的色艺双绝的女歌手,总是带着HIPHOP装扮拿枪的一票弟兄冲到人家家里要帐的黑人大叔兼唱片制作人,以及一个绝对抓住你眼球的特约嘉宾……这种种大杂烩就是一部好玩的电影,叫BE COOL HOLYWOOD的讽刺,从一开始就显出了来。
CHILI本来从杀手转行娱乐业,数部电影后,放着大好的电影生意不做,是因为权势人物非要他在大卖的GET LEO之后又拍摄续集GET LOST,结果象许多续集的结局,现在这片子只能在录象带店里打对折。
CHILI一气之下愤而要转行,结果是进军和黑帮关系更密切的唱片业。
CHILI在言谈间不满于电影分级制度,抱怨一句粗口就害电影升级到少儿不宜。
呵呵,拍电影的人还是很难做的。
ROCK的喜剧天才也显示了出来,看出来导演还是给这个新晋的大块头不少戏。
他搞笑的功夫居然一点也不输他的肌肉。
呵呵,现在动作片明星好象都喜欢在喜剧界开拓一下。
彼时范迪塞尔的《神勇奶爸》THE PACIFER也刚刚在北美上线。
看来当帅哥都去拍吊钢丝的动作片的时候,打星们也要在自己的肌肉之外再寻找突破点了。
ROCK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居然还载歌载舞,让人刮目相看。
AEROSMITH友情出演,海报上唯一灭看出来是谁的居然是我们的主唱史蒂文,虽然在电影里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随便拍电影的人,可是还是友情出演他本人,并且与CHILI力捧的新人飙歌一曲。
作为精灵公主LIV的老爸,史蒂文和电影还是蛮有渊源的。
那部LIV主演,小本到星星上打洞拯救地球的电影里,AEROSMITH就贡献了主题曲I DON‘T WANNA MISS A THING--这首至今为人乐道的摇滚金曲。
PS 看史蒂文的长相怎么想不起来能生出LIV 这样的美人:) JOHN TRAVOLTA,第二眼型男。
在第二眼美女盛行的年代,JOHN也算是潮流的第二眼型男吧。
注意,不是帅哥,看帅哥TRAVOLTA请参考1976年的〈油脂小子〉GREASE,在那部电影里TRAVOLTA才是真正的帅,唱歌跳舞,还梳着时髦的飞机头穿着黑皮夹克,很拽地追女孩。
所以相信了他的歌舞是有功底的,PULP FICTION里面一段扭扭舞绝对不是速成的。
这部电影里为了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又安排了两人来了一段,虽然没有那么销魂,还是很值得一看。
说回型男,我的定义是有性格,干净利落的行动,而且绝对有自己做事的方法,会很妥帖地保护女人。
杀手们好象经常会归到此类,从LEON 到我们成功转型的CHILI,每次都成功赢得美人心。
呵呵,希望没透露太多情节,因为这个电影还是重点在它的情节转折。
假期到了,看一部这样的电影放松一下,BE COOL。
没觉得是一部喜剧,一些情节逻辑也是费了一番脑力才想通。
对于一部美国片,首先一开始对老外人脸难辨识,其次人名也难以一下子就反映过来,再者思维方式不同,也或许是导演有意点到为止,所以我总是要看第二遍才逐渐理清思路,也挺苦恼。
一开始Tommy跟Chili说要拍一部以发掘歌手Linda Moon为题材的电影,然后Tommy遇害,凶手是俄罗斯mafia,后面助理说他们之间有恩怨。
Chili可能是要去完成T的遗愿然后就去找Linda,如果前面一堆冗长的对话没仔细看就会漏了这个线索。
接着C发现L潜力很大,于是找了T老婆Edie商量。
但是中间并不顺利,L和一个二逼青年Raji有合同,R还有一个想去演戏的homo保镖。
L上司是Nick,做唱片的。
另外一条线上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老黑Sin,也做唱片的,引出他是因为报纸上刊登出Tommy被枪杀的消息,T还欠着他30W,然后他就带着他的小弟们风风火火地去T的NTL公司来要钱。
但是T欠着一屁股帐根本还不上来。
C就提出自己能还上,于是他就找了N,他要拿回Linda的合同然后推红Linda来赚钱,他知道N派了Joe去杀他结果错杀了俄罗斯黑帮(俄罗斯黑帮想杀他灭口)。
N知道俄罗斯也要杀C后,就把合同当到俄罗斯人那了让C去取。
警方介入调查T的案件,然后E把N给的那张pawn ticket给了警察让他取走了合同,所以不用C出面就安全的拿出了合同。
另外Raji他们用棒球棍杀了Joe,该棒球棒又被拿去典当也就是和合同掉包了。
高潮是Sin找上了Nick,俄罗斯人因为警察取走了合同也去找Nick,然后被老黑们杀了。
之后Linda和史密斯飞船演出,N去要合同,C把掉包的ticket给了他,N取出的是棒球棍那个作案凶器被警察抓。
而老黑入伙帮助Linda发了唱片。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回味之后还是感觉略显荒诞。
这部剧和第一部可以看到很多呼应之处。
在第一部中,制片人也是一个欠钱的角色,老黑是要钱的,Chili帮助他拍片,老黑上来催账时的场景都一样一样的。
陷阱是机场那个被警察盯着的C-18,正如这里的俄罗斯人的那间当铺。
最后是恶鬼Ray打开了那个箱子,当我们以为总算可以知道箱子里到底是什么时,镜头调转到Martin拿着枪拍Chili的电影,这部片子也以此收尾了,感觉要巧妙很多。
写写影评,借此梳理梳理剧情。
整体感觉影片还是有点乱,不能算是好片吧。
另外那段跳舞桥段,没必要作为出彩情节去被过度歌颂吧。
影片还有一大段的放歌环节,但是跟剧情没什么关联的话恕我欣赏不来,感觉很杂。
在22岁的第一天,我干了一件很cool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去电影院看be cool!这并不是第一次自己一个人去看电影,但是这次比较特别就是整个厅只有我一个人,仿佛这部电影就是为我一个人上映的。
其实我已经预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形,因为是最后一场,我又实在不想错过。
起床之后考虑了半个小时,嫌啰嗦也懒得再去找伴儿,便毅然决然的出门了。
赶着跑到电影院去买了票。
坐下后,已开始还有点害怕,因为整个放映厅很黑,trailers又是sin city之类的恐怖电影。
不过等到电影开演,我很快的enjoy到故事情节和歌舞里面,悠然自得。
之所以这么想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前几天在网上无意中下载了此片的第一部--Get Shorty。
其实本来网上的介绍说是Be Cool。
结果下下来才发现是十年前的片子,再查查资料,原来这部片子在当时挺红的,所以才有了姊妹篇Be Cool。
而我也很快被Get Shorty吸引。
正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影片,讲述黑道中人,蕴藏着许多黑色幽默--and making fun of the film industry。
John Travolta was gorgeous in that film.although i liked him very much in Grease,and watched some of the other movies of his.i have never realised that he could be sooooo cool and sooooooooo man!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迅速提高,虽然未达到robert de niro and al pacino的高度,但是也超过了richard gere,nicholas cage and adam sandler等人。
其实john在hollywood也算是一个传奇人物,经历过几次的大起大落。
他成名很早,70年代末就凭借迷人的舞技出演Grease,Saturday Night Fever等影片并虏获了不少少女的芳心(可惜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
连princess diana都曾被他的舞步臣服(有照片为证)。
后来john渐渐沉寂下来,并且开始发福。
94年又凭借‘低俗小说’(Pulp Fiction)咸鱼翻身,并且拍了一系列此种类型的经典佳作--Get Shorty算是其中一部,还包括了断箭和吴宇森导演的变脸。
也许是因为年轻时制造过太多的经典,年纪大了就开始遭到比较多的抨击。
总感觉他在hollywood的地位和知名度不成正比。
其实我此前对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Grease里面的出色演出。
还有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他是个好老公,并且儿时一直有当飞机司的愿望,成名后考取执照并且买了飞机,载他老婆一起出游,好生羡慕。
一部经典十年后的续集当然是让人不可抗拒。
我也很想看看John这十年前后的对比,于是义无反顾的奔去电影院。
续集跟第一集的导演不一样,风格也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部是黑色幽默,比较含蓄和讽刺。
第二部却taking the music industry seriously,讽刺感没有那么强。
很多幽默却是要看过第一部才能够领会,造成了一种戏中戏的效果。
虽然网上很多评论都认为第二部远不如第一部,我却还是很喜欢这部电影--喜欢里面有很多live的场面。
尤其是有一个场景是讲述他们借观看湖人队的比赛的机会和大明星谈business,很热闹的结合了体育和娱乐。
让我想到爸爸说在电视里看洛杉矶湖人队的比赛也经常可以看到好莱坞大明星坐在场边观战,比如杰克 尼科尔森就是常客。
最要命的就是john在第二部里面完全宝刀不老,根本看不出这两部中间隔了10年。
唯一的改变就是他更加COOL了。
Uma也放弃了打打杀杀,在这部电影里开始柔情似水。
其中有一段他们跳舞的戏,让10年前两人在pulp fiction制造的chemistry再度产生效用。
在网上查到john的生日和baggio同一天,似乎可以进一步解释我为何突然如此欣赏他。
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演员还是这部电影。
晚上,我又看了从网上下载的枪火,吴镇宇当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帅。
我才意识到我真的是很喜欢看黑帮影片--而且还不是警匪片,是纯粹讲黑道分子的。
难道我真的是对亡命之徒情有独钟?
不管怎么说,枪火也是一部很棒的片子。
也只有在枪火中,MEN才能够BE COOL。
就是冲着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 去的,当年低俗小说里的舞蹈让所有人都为之一亮,到现在还记得Uma穿白衬衫扭动的样子,那年搜索了一夏天像那样的白衬衫。
当然,这部里舞跳的是一样的好。
最喜欢这样剪辑紧凑,画面流畅的电影了。
轻轻松松又不落俗套。
娱乐片就是应该做成这样的。
有很多低俗小说的影子,要是没看介绍就差点以为又是昆丁的作品了。
除了两个主角,在低里饰演“狼”的Harvey Keitel也加入拍摄。
也是演一个蛮利害的角色。
据说片子是黑道当道的续片,前者到是没看过,看的时候还以为是低的姐妹篇。
相似的元素错位在片子里。
觉得相似大概是风格。
记得有人说过昆丁的电影说是把了多种严肃的元素拼凑成轻松的片子,也就随便一娱乐下观众吧,爱看不看。
这部也是,硬是撑着没睡看完,罢了还有些意犹未尽,这样才好,看的彻底了也就没兴趣再看了。
另外,音乐很不错,球赛时放的那首KISS ME曾经连续听了一个月。
昨天看时听到顿时喜的不行。
一部众星云集的犯罪喜剧。
有些地方挺逗的,比如刚开始俄罗斯黑帮杀人时边开枪边捂假发的情节就很喷饭,巨石的表演绝对很精彩,看来他当配角还是很卖力的,相比之下,乌马瑟曼就像一根木头似的。
影片情节无奇,配乐和插曲都很棒,R&B听着很是提气,毕竟是一部音乐题材的作品。
真是是很少有电影让我看的这么开心快乐,虽然结尾时候,被remix的琳达的歌让我觉得很突兀,甚至尴尬,尤其那背景上大大的双喜字……可是也许老外就觉得把中国人的婚宴布景定位为他们眼中的酷吧。
我喜欢这部电影里出场的每一个演员,他们传递的信息都非常到位,因为我之前没有看过低俗小说,我最近在补自己的电影空缺,看了低俗小说之后才发现原来也是这个家伙(John Travolta)在演,我相当的喜欢他遇到任何情况都自信满满的样子,也许他在be cool里表现的过于酷了,以至于真的做到了任何事情都不在乎,也许会被人说“假”,但是无所谓,他真是一个迷人的男演员。
Uma的屁股相对于低俗小说里,确实是松懈了很多,可是不妨碍她演绎这个美丽的寡妇。
整个电影非常的没有设计感,觉得就是一个人在不同的地方看着实时发生的各种事情。
我曾经一度认为自己喜欢说唱乐的,可是最终我认清我喜欢的是R&B和JPop,却仍然对Gansta Rapper充满好感,看着他们穿着肥大的衣服,露出肥大的内裤,腰间插着大支的BlingBling的沙漠之鹰之类的,开着带差速轮的悍马在Be Cool里出场,真的是很酷,当Sin用闪光的大左轮指着俄国佬的头时,说出那句:“不要叫我酷,我就是酷!!
”时,我有些明白那种种族受到歧视的愤怒了。
电影在嬉笑怒骂中,不经意间让你看到了N多大明星出现在镜头的某个角落,真的很爽,比如kobe的出现。
总之,这部电影不会让你累,说不定还会让你很开心。
7.0/10 分。重看,蓝光。1995年经典喜剧片《矮子当道》十年后的续集,约翰·特拉沃尔塔和乌玛·瑟曼在94年的《低俗小说》 后再次合作。IMDb上才5.7分,可见旧瓶装新酒的这点东西在美国不好卖呀,在天朝当时还是算可以的。。。道恩·强森在里面很风骚呀。。。那挺翘的屁股。。。
大牌也太多了,史蒂芬泰勒太酷了
名副其实,真的很酷。
真的一般
just dence
我就觉着不错
希望能有更多的作品是大家对美国的生活和文化在电影里就能有所耳闻
3.5
喜剧兼音乐剧 刚看过低俗小说 ~~~~ Uma 这个造型有点没接受~~~
故事倒是比矮子当道简单明了多了,但还是很一般;真的不想多看94年后的屈伏塔一眼啊唉,十年过去了还是没开上真凯迪拉克实在太可怜了😔假发被后坐力崩掉真挺好笑的,这个俄国佬和那个达布可能是本片唯二笑点吧😔哈利也好依蒂也好就没人听过奇利的话啊妈的我真服了(别学低俗小说跳舞了,人比人气死人ok…)同理也别再用私闯民宅看电视和下楼看看这些梗了,我也不想看巨石强森挑眉毛和aerosmith演唱会啊啊啊啊啊!!!and why y’all so racist to us asians😭
受不了剧情,却爱死配乐!
没有代入感
一般
给我一下午的好心情
看见大嘴巴来驻场倒不错。但约翰·特拉沃尔塔真心就别出来瞎得瑟了。。。
很搞笑,黑色幽默,特拉沃尔塔很酷
矮子当道的续集,作为续集而言还不错约翰·特拉沃尔塔就是有范儿
看到Outkast的Andre一直觉得他很有喜感
3.5颗星。
看完才发现这是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