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在9月14号新西兰上映的那天我兴奋的冲进电影院,当我买票时不知是我英语发音问题,还是看的人太少,售票员先是一愣,又问了一遍,那表情就像这电影不在播放之列一样。
也不奇怪,大多数新西兰人还是看敢死队2和蝙蝠侠的,售票员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20几岁的年轻人还是亚洲人会来想到看这样一部电影,进了影院发现我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并非发音问题,能做满一二百人的影院,只坐了不到10个人,当然,我是唯一的亚洲人。
大多数都是满头白发的老奶奶和老爷爷,他们结伴来看,那感觉就像看自己的青春纪念册。
电影导演非常用心,在片头一开始使用了凯鲁亚克自己写的一首歌,sal一边走一边低声吟唱,那感觉真的很好,电影的剪辑也是一流的,但是中间部分略显沉闷,跟原著当然是不能比的,不论是谁来拍都不可能超越原著,这是一定的,但是电影最后纽约街头Dean和sal的谈话,险些泪崩。
当影片结束,几个年轻人起身离开,我看到坐在前排的几个老爷爷老奶奶却一直等到字幕放完,灯光打开,却久久不愿离去我想,只有真正经历过青春,再回望的时候才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吧
电影终归是电影,看看演员漂亮的脸蛋也没有什么坏处,已经是好多年前看过的书了,过程经历什么的早已忘的七七八八,但电影却把当年的感觉给勾引了出来。
一种无处安放的人生。
现实中的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安顿下来,四处漂泊的几年下来也许忘记了当初最开始时候的初衷。
在路上给出了那份感觉,电影看看也就看看了。
书哪天还是要回去脑补一下的。
所谓的疯狂和放荡不羁的追求说穿了就是得不到也不努力得到的人对自我的一场放纵罢了,他们人生就是因为没有自己力所能及的目标去实现,才会想着创造新天地去给自己一个所谓的追求,实际上也就是一场非主流的梦而已,在路上把时间和生命耗尽,然后与开始时一样,毫无追求也不知道追求些什么的,茫然逝去。
终于有人将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 《在路上On the Road》这部名作搬上电影屏幕了,这是一部非常不好拍摄成电影的书籍,所以这么多年来还没有拍成电影版,如今,来自巴西的导演Walter Salles敢于将它拍成电影,看来这个以职业赛车为副业的赛车手对杰克·凯鲁亚克作品的狂热!
说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不得不提到他的好友,美国著名当代诗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gsberg的《嚎叫Howling and Other Poems》诗集, 作为垮掉的一代 Beat Generation的代言人人物, 他们曾经在80年代的中国改革狂潮的席卷下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文人。
《在路上》,起源于四十年代时,杰克·凯鲁亚克与他的一帮文人朋友横穿美洲大陆的经历写照。
这一路上,他们干尽了那个时代不良年轻人干的事情,偷窃,吸毒,性爱,爵士乐外加诗歌,整个旅程弥漫在彼此对人生对生命都采取的一种毫不在乎、漫不经心的生活态度上。
经过了几年的酝酿,杰克·凯鲁亚克于1951年4月用几天的时间狂热地打字完成了这部小说的最终版本,但在出版的时候几经磨难,到了1957年才得以出版。
没想到此书一出, 以[纽约时报]以及[村声]等主流文学媒体纷纷表示了极大的赞誉,称此书为表现时代的杰作。
因为此书,跨掉的一代正式出笼主流,成为了描述战后美国青年一代对时代不满的而产生的反叛行为的最佳总结。
《在路上On the Road》创延续了美国纪实文学的一种自然简洁的文风, 大家对此好坏评论不一,杰克·凯鲁亚克自己讲述,他的写作方式相当于印象派画家,将所见所闻用直观的方式纪录下来,抛弃了传统的语法与修饰,而是直观地自发地完全凭借个人感情而书写下来的纪录。
对此,我很表赞同,中国作家的很多文字充满了太多的对传统语法以及写作方式的羁绊,再加上政治特有的染色与限制,能够完全发自内心呼声的作品很少。
当初王塑在出来时一鸣惊人,很多文人以为他的文字非常受杰克·凯鲁亚克的影响,笔到手到, 直观地将生活经历书写出来,打动同一个时代的人心。
至今,《在路上》都被誉为100本最佳英文小说中的一本,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重要一章!
其实,《在路上》对我而言,只是一部回忆八十年代末期,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当代文学从开放走向繁荣的盛况,让我们想起彼此都曾经有过的青春岁月和反叛心态,以及盲目崇拜美国跨掉一代文人的年代。
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总投资2500万美元,今年五月首先在法国首映,大概觉得欧洲更能够接受一部由纯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吧,所以美国迟迟没有上映。
迄今为止,这部电影的影评一般,基本上都是觉得两个半小时的长度以一般散沙式的讲述方式描写了杰克·凯鲁亚克在四十年代横穿美洲大陆的过程,非常沉闷。
其实,这本书描述的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美国历史战后出现的麦卡斯主义,对红色共产主义的惧怕、冷战时期初期等特定的时代背景下,那种放任自流、无拘无束的无政府主义生活态度成为了一个时代的青春代言,与现在的美国生活相差甚远,因此,文字上的那种狂热反映到电影中去可能就会成为莫名其妙。
然而,出于对杰克·凯鲁亚克的敬礼,这部逆流而上的电影多少让我重新拾起在求学时代对美国当代文化的了解,回首往事中,亮色的青春如同电影镜头从眼前流过,带点辛酸,带点苦痛,更多地带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出来的冲动。
有时候,时代就像一面倒是镜,回放的未必都是幸福。
電影 On the Road 有段台詞很棒,"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who are 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s who never yawn or say a commonplace thing, but 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s exploding like spiders across the stars." 看的時候忍不住聯想到《阿飛正傳》的經典臺詞「我聽別人說這世界上有一種鳥是沒有腳的,它只能夠一直的飛呀飛呀,飛累了就在風裡面睡覺,這種鳥一輩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時候。
」Dean和旭仔的自由、不羈、風流、灑脫(當然其實就是不負責任),都是常人可望而不可即的。
青春啊 ==,或許真的「長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其他人只有上學上班 」.......Dean最後的落魄是讓人蠻感傷的,但這就是現實的殘酷。
《阿飛正傳》的最後,張國榮問:「你有沒有聽說過這世界上有一種鳥……」劉德華嗆他:「聽過,沒有腳的那種嘛。
你這些話哄哄女孩子可以。
你像鳥嗎?
你那一點象鳥?
你不過是我在唐人街撿回來的酒鬼而已。
像鳥!
你會飛的話就不會呆在這裡了。
飛呀!
有本事你飛給我看看?
」——其實那時我笑了!
《在路上》讲述的是一群年轻人驱车四次横跨美国大陆,展开一段段混乱而亢奋的旅程。
萨尔是一个性格冷静内向的作家对爵士乐、酒精、女人都充满好奇。
他和英俊狂野的好友迪安以及迪安的妻子玛丽露,性格各异,但都有着共同的追求,渴望刺激与新鲜的故事,渴望灵感与灵魂的共鸣。
他们漫无目的奔走,在路上体验流浪汉、农民、工人、少数族裔的生活,同时纵情于爵士乐和烈酒……他们尽情地燃烧自我与探索世界,追求绝对的灵魂自由。
青春、迷茫、梦想、激情……沉浸在其中的时候,人们总以为当下即永远,却不知道很多东西转瞬即逝,只是当时看来都以为会一直拥有它们。
从纽约到丹佛,再到加州,墨西哥。
萨尔一直梦想到西部行走,这个愿望被迪安的一封信成全,他开始了旅程,除了自己独自旅游看世界以外,他还和迪安及其朋友以及他的妻子玛丽露驱车去到加州。
后来又和迪安一道去了墨西哥州,在那儿他大病一场,从那以后他停了下来,影片在这儿也接近尾声。
有的人不停地行走,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有的人,不断地行走,是为了逃避现实,而有的人没有目标,只是搭了一路顺风车,自然很快退出旅行。
萨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想要把世界都写在他的文章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记叙者,确实影片也是这样安排的,很多旁白都出自他的打字机下。
迪安则更多地把旅行当成是逃避生活的一种方式。
他横冲直撞的生活,只活在当下,及时行乐。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过得很惨。
玛丽露在和他同行一路后被放弃,他在旧金山又有了一个爱人卡密尔,可是后来同样的事又重演,他又因为贪玩而离开了卡密尔,甚至当萨尔在旅途中得了疟疾的时候弃他而去。
当然,他所背弃的人最终也都离他而去。
我们终究只能行走一段路,最终都要回到现实中来。
给萨尔这个主角设置的作家,导演更多的是想用作者的这个笔端来记录,他始终冷静而克制,会被像迪安这样激情生活的人所吸引,充满魅力,英俊狂野,挥霍青春,享受着不同女人带来的爱情和温柔。
他不负责任,他做尽我们想做的坏事,他就像我们在青春成长过程中那个坏男孩,他替我们去做了我们想做的是不敢做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可以永远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你所逃避的,最终反而成为你说渴求的。
在旅途中,萨尔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他一路走一路写。
而迪安却一直在挥霍着自己的激情和爱情,还在途中,就已经离了婚。
他还在萨尔重病的时候扔下他。
影片结尾处,萨尔和朋友衣着光鲜地约着去看演奏会,而迪安却落魄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部电影值得细细回味,你可能不会觉得它有两个半小时的播放时长,因为他们总是不断的出发。
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些空镜头:车窗边匆匆而过的树林,蓝天白云,还有高速公路中间的白线……行走的途中,我们并没有和现实的世界割裂开来,你的作为一定会沉淀到你的人生中,还有并不是每一次的背离,都会得到对方的谅解。
内心不平静的人都能够拥有一段独自行走的时光,或迷人,或孤寂,或眩晕,这都是你独享的一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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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徜徉在他们身后,就如我一直以来跟随着那些吸引我的人身后一样。
只有那些疯狂的人才能引起我的兴趣。
那些人疯狂的生活,疯狂的表达,同时对一切事物心怀渴望,他们毫无倦意,不屑于陈词滥调,只是燃烧,燃烧,如子夜的烟花般绚烂。
在路上 on the road 我们所崇敬的很多经典,其实我们已经无法完全的,真正的理解。
因为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产生这些作品的空间和时间。
你可能了解 可能知道,但是 毕竟没有也无法经历,无法经历作者曾经经历过的生活。
但是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就是因为就算我们不能回到作者所在的世界,可是我们还是能从这些字,这些声音,这些画面中感受到作者曾经感受到的一切。
关于书:我一直认为有两种需求不能委屈自己,一种是吃,一种是 书。
不食,身无以立;无书,立身何用?
物质需求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但是满足物质需求是为了进一步满足精神需求。
就好像我每次都喜欢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手边放着一堆零食。
高中时,在书店看到一本书。
它现在躺在我家里书架上,应该已经落满了灰,封面褪了色。
为了不辜负书价 我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最后只记得三个字:在路上。
我至今也说不清杰克 凯鲁亚克到底想说什么,或者他根本什么都不想说。
我只是和他一样喜欢这个三个字,这就够了。
关于电影:虽然我的确读过原著,但是基本上和没读过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可以说是以半陌生的感觉来看这部片子。
还好,它没有让我失望。
意识流的写作手法,长达数年的故事线,碎片化的画面感,众生相式的人物设定,几乎原作所有的特点都在说着一句话:不要把我拍出来。
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个拿到版权的弗朗西斯 科波拉没有操刀的原因。
不过还好沃尔特 塞勒斯最后拿到了这个本子,虽然不说惊喜,可至少不愧对本子本身。
镜头,剪辑,配音等等基本无话可说,一方面是因为能做到的基本都做到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半吊子都不到的水平实在不好意思说什么。
还是说点能说的吧。
臃肿的背包,长到几乎没有尽头的石子路,在泛着金色的阳光下行驶的破烂的皮卡,一瓶劣质的酒在陌生的手和嘴之间传递,粗鄙甚至粗俗的话语与嬉笑夹杂着酒精与烟草的味道在空中弥漫,角落里粗糙的嗓子,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歌谣。
片子的开头正是是我心中最经典的“在路上”。
虽然片子中更多的,或者说绝大多数人想到“垮掉的一代”能想到的都是“性 毒品 酗酒 无视法律和道德规范 同性恋 爵士乐”。
但是我心中的,却仍是这最简单的,最字面意思的“在路上”。
晨雾与晚霜,大雨和星辰,我和路上的风一起,将天堂带至丹佛。
只是因为那里有个叫做迪安的混小子。
这混小子 是我哥们。
“赛尔,你终于来了。
”不得不说,无论是赛尔,还是迪安,亦或是卡洛,都可以算的上合格的表现了角色本身的特质。
不过我印象最深却是克尔斯滕 邓斯特扮演的那个吉卜赛式的年轻母亲。
她身上有一种以我这个年纪和我目前的阅历无法解释的美。
不清新脱俗,不娇柔可人,不妩媚妖娆,只是美,就像夏日南加州黄昏的阳光,模糊但是暖人。
她与赛尔分别的那场戏,镜头在蓝天白云草地与路中不断的在两人中间进行近远景切换,最后停留在邓斯特低头后那一丝淡到近乎没有的微笑以及赛尔远处的背影上。
再见,再难见。
关于故事:片中跨年狂欢举杯庆祝新年的场景,总让我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群大院子弟在王朔的带领下,举杯共饮:四海之内皆兄弟。
片子以极短的篇幅交代了南美之行,并在此分离了似乎永远不会分开的赛尔和迪安,然后又在纽约让两人相遇,最后归结于赛尔的呓语和打字机“嗒嗒嗒”的打字声中。
似乎戛然而止,又似乎余音绕梁。
但至少我知道,迪安 还在路上。
或许,应该会死在路上。
在美国,夕阳西下,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天空,想象大片的荒野,绵延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到西海岸,道路没有尽头。
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天空,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
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
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另:很喜欢片尾模仿老式打字机打印出来的稿件式的字幕形式。
徘徊着的 在路上的 你要走么Via Via 易碎的 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沸腾着的 不安着的 你要去哪 Via Via 谜一样的 沉默着的 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看完《在路上》以后心情难以平复,平时看完电影都要沉淀一下再做别的事情,看完这部电影为了尽快平复汹涌的内心转而看另外一部电影避免让思绪陷进去,无论多么好的电影陷进去都是不好的,要拔出自我站在一旁沉稳应对才是对待电影的好态度。
看完电影得知这是一部同名小说的改编,作者是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是自传性的小说,也就是说在电影里看似很多疯狂激情的镜头,作者本人已经在四十年代末体验一番,遥看现在的年轻人做着自认为疯狂酷毙帅的事情在凯鲁亚克看来都是不够看的,他早已玩过,甚比你们更会玩。
这是一部好电影,本想在看完小说《在路上》再写这篇影评,但是觉得来不及了,也许等我看完小说后会再写一篇文章纪念这部老去的伟大之作,在看完第二遍后的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写下了标题,开始动起笔来,期间也有把这部电影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他们都是找遍各种理由对这部电影不予理睬,后来看第二遍同两位朋友一起看的时候,一个朋友要么接电话发信息要么上厕所吸根烟,在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忍受不了困意先睡觉了(电影总共就两个小时十九分钟)我只好和另外一个朋友把剩下的看完,幸好这个朋友看完以后对我说这是一部好电影让我倍感欣慰,为什么这样的题材吸引不了你呢,我觉得始终还是对电影的态度和热爱问题,这部电影描述的都是年轻人堕落糜烂的生活,里面充满了吸烟,醺酒,抽大麻,飙车,乱搞,性爱的画面,甚至是那个时代,都是非常吸引人的,我承认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都是奔着大量性爱场面去的,但看完以后性爱场面不是最吸引我的,最吸引我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凯鲁迪克笔下的两个男人吸引了我。
男主角赛尔有点像莱昂纳多某一个年轻的时期,他沉韵的眼神好像总是在思考,又思考不出答案是什么,他把玩世不恭的迪安视为亲兄弟,那个年长者布尔对赛尔说的也就是赛尔所认为的,赛尔能发现迪安身上神圣的地方,虽然他不负责任,宁顽不顾,风流成性,潇洒快活,满口谎言,不计后果,甚至让人上火,但有没有发现,他总能影响身边任何一个人,身边的人也总是受到迪安的影响,让人爱恨交加,恨得牙痒痒,如果他身在中国,那就是绝种贱人,但是赛尔总能包容他,也许赛尔也是受到他的影响,他有一点看起来很值得让人欣赏,那就是义气,他为了赛尔不顾他大肚子的老婆和女儿,说走就走,和赛尔继续潇洒快活,但是当赛尔病倒了的时候,他说可怜的老赛尔,然后不打招呼地抛下他拿起他的钱包也走了,他总是为了自己,他是个自私的可怜虫,因为他自私到无私,所以他可怜,他那16岁情人玛丽露更是可怜,她为迪安着迷,为了迪安丢掉了一切,终究她也变成了迪安。
“他一说起痛恨的东西,就两眼冒火,而一高兴,便满脸放光,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赛尔这么描述迪安。
迪安坐在副驾驶上倒转着身体,脚搭在后座上捧着一本书,赛尔在开车,车在行驶,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他照书念着“他们不珍惜生命,是吗,可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值得珍惜呢,毕竟这个礼物,上帝只给我们一次,这句怎么样,赛尔”看到这里,以为迪安好像顿悟了生命的真谛吗?
错了,他只是在一脸严肃地调侃生命,到了后面他一如往常地疯狂,挥霍生命,到底什么对迪安来说才是重要的呢,他好像没有重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快活,让自己绽放出燃烧的火光,也许那也是圣神的。
在迪安抛弃情人与赛尔独自回去找自己老婆的时候,他的情人因为失望永远地跑了,赛尔住在玛丽露靠姿色换来的多住几天的破旧旅馆里,他烟瘾来了就捡地上的烟头,纸写完了就在垃圾筒捡废纸,这一刻,赛尔又有某种艺术家的光芒,可事实上又是那么地心酸。
而这一切也是他自己造成的,你所交往的人都是你想要交往的人,而与你交往的人影响你的一生。
电影里除了赛尔和迪安外,剩下的人物在某个画面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那个戴着眼镜的GAY卡洛,原本是三个要好的哥们,但是他深爱迪安,他痛苦地缩在墙角,看着他们说“暴怒的季节要来了,朋友们,你们的快感只是一种幻觉,你们一路飞到西海岸,总有一天会突然从高空坠落,摔在地上”他充满嫉妒的眼神看着玛丽露,他是最早感到痛伤然后醒悟的人,也是最后仍然放不开的人。
迪安的老婆卡密儿(蜘蛛侠1的女主角)她对为了和赛尔出去找乐子正要要出门的迪安说“别以为你问过我,就可以好受一点了”迪安一走她便哭了起来,她怀着孩子,另一个孩子在婴儿床上大声啼哭,她此时多么地难过,无依无靠,而他的男人也靠不住,她大骂他骗子,以后都不要回来了,在她把迪安赶走后,她在窗台偷看,心中依然不舍,她只是想要气一气迪安,她只是希望迪安回心转意,能够可怜可怜她这样一个女人,但是她失望了,迪安走后,她换了身白色的衣服走到镜子前用发夹夹起头发,她要出去工作,不然她无法养活这个家,养活这两个孩子,她的眼神里透露出男人靠不住。
迪安的情人玛丽露(暮光之城的女主角),人家说情人都是比老婆更能受到男人的优待的,但她不是,她对迪安失望到要和他的好兄弟上床,她和赛尔激情一夜后,留下一封信给赛尔“亲爱的赛尔,我要回丹佛去找我的水手未婚夫,我不要再奔波了,我亲爱的情人,感谢你给了我美妙的一夜,你要是再见到迪安,该狠狠踹他一脚,我爱你”要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和赛尔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无法阻挡迪安的热情和疯狂,她喜欢和迪安在一起,但是她爱赛尔,在艾德家里,她看着墙上温馨的画,她看着狂想家布尔教儿子画画,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她想有个家了,做情人的路总是坎坷。
艾德,那个胖子,他为了迪安和迪安一样抛弃自己的老婆,她打电话恳求赛尔让艾德回家,她生气地对赛尔说“他们没有钱,他(艾德)娶我,好付油钱,我们上了车,迪安像个疯子似的飙车,一路上吸着大麻,我想上个厕所,他们都不肯停车,我说了几句,他们就把我丢在图森了,丢在图森”赛尔说“迪安哪天要是死了,你会什么感觉呢”她说“我巴不得早点”(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仇恨迪安)。
艾德最后选择留在了她身边,目送他们离去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非常渴望和他们一起走的,他留下一个渴望但是可悲的背影。
赛尔的妈妈,一个老女人坐在家中,失去丈夫后她无精打采,她心里抱怨儿子为什么交上这样的朋友,赛尔在外流浪后回到家里,她只对儿子说“你都到哪儿去了,都瘦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拥抱赛尔,那种切子之心,看着他们偷油,却没有训斥他,听着赛尔找借口“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吗,我们应该降低生活成本”她爱这个儿子,所以容忍他做任何不好的事情。
赛尔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他喜欢看书爱写作,能让女孩子喜欢,为他心动,愿意和他上床,他是个聪明的人,和曾经坐过牢的男人坐在车上听他讲述如何杀死自己的老婆,他一言不发,他尊重这个人讲话,他尊重任何人,但是他依然受到迪安的影响,受到这个最后抛弃他的男人,拿走他的钱包,赛尔躺在床上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一年后,在纽约的某个街道,迪安找到了赛尔,迪安含着泪光落魄地站在赛尔面前“亲爱的赛尔,我沿着铁路来的,老旧的长途车,椅子硬邦邦的,穿过一道道铁路,受了五天五夜的罪,就为来看你”他看着上车的赛尔,他说兄弟,我永远爱你,他站在街道上看着赛尔坐的那辆车,他在想什么,这一刻,迪安的神情感动了我,他是多么的悲哀,也是让人感到多么的心酸,他眼睛里都是泪,他从没有过如此迫切的眼神。
他寄给赛尔的信里写道“我宁愿失去理智,沿着轨道流浪至墨西哥,带着血管中淌着的海洛因,带着满眼满耳的大麻,在边境旁泥土屋的地上吃着佩奥特,宁愿附身马路边,在西部落日余晖下的餐馆边哭泣,宁愿卷缩着,让赤裸的腹部,贴在辛辛那提路边的锡罐上,宁愿拖着一条腐朽的枕木,到落基山脉的各各他,宁愿在加尔维斯顿头戴荆棘,在洛杉矶被钉住手脚,在丹佛被立起等死,在芝加哥被从体侧刺穿,在新奥尔良死去,就地埋葬,再在顶山的某个角落复活” 这些诗是好看的,确实让人随着诗无限遐想,他们用青春用时间用感情用身体用快感写下这些文字。
这些文字触动了我,有时候不断问自己,在别人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与人的热情到底能维持多久,热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夹在手指上燃烧的烟,肚子里淌着浓烈的酒,黑漆的音响里传出刺痛耳膜的音乐,躺在身边一丝不挂的女人,飞驰在马路上的车,车窗外像似静止的人们,尾气下朦胧的夕阳,高高在上不明不灭的路灯,一本本快要翻烂的书,那些日子就是这么过来,然后离去,不说一句话,毫无良心,无非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活得比任何人都重要。
在美国,夕阳西下时,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长空,想象大片的荒野,延绵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至西海岸,道路远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空中,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
前几天看了由凯鲁亚克的小说On The Road改编的电影,让我想到一些事情。
电影说的是二战以后美国平民阶层的青年希望自由掌控人生,也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从传统中突围出来,这场战争几乎持续了这一代人的一生。
直到今天,全世界的青年人还在继续这场战争。
新科诺奖得主Bob Dylan在歌词里写下的:“You don`t get anything you don`t deserve,where we were born in time.( 你不该遭受你不该受的,因为你生逢其时。
) 是这一代人的脚注。
他们注重精神体验,文学,不管走到哪,迪安都会带上那本残破的《追忆逝水年华第一卷》,爵士,血脉贲张的节奏,还有汽车让人无我的速度,陌生地域的强烈刺激,人和人的亲密无间(这其中就包括性的解放,身体回到人类原始阶段作为交流的媒介),这样的生活是迪安的理想。
理想的售价往往比你兜里的钱多一刀。
迪安没有工作,当然这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工作。
在路上他们没什么东西吃的时候,都是用偷的,汽油也是,他们有口头禅,杜鲁门总统说要降低生活成本。
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他们也有自己的风格,迪安的妻子怀孕,家里还有一个婴儿,迪安自顾自地带赛尔去听爵士音乐会,妻子要和他决裂。
之后他们俩驾车飞奔墨西哥玩了个昏天黑地,碰巧赛尔生病了,迪安又丢下他回去和卡密儿复合。
影片结束的时候,在纽约街头,迪安想和赛尔单独呆一会儿,赛尔也拒绝了。
他们处的原则就是你有求而我不必应。
就像布尔.李问赛尔,像迪安这样的人为别人做过什么?
他压根就没有责任感的概念,可他却总是觉得别人有满足他的义务。
可是赛尔,却觉得他神圣的一面带给人快乐。
这样的人际关系不会给人压力,不用总想着知恩图报,当然也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玛芮露的离开就是这个原因,卡密儿和迪安决裂也是),不过对他们来说,安全感是建立在自身上的,无需进口的。
迪安的理想的确是实现了,因为他要的生活不是一种范式的目标,是时时刻刻性的,不工作就是理想,听爵士就是理想,飞驰在西部公路上就是理想,所以说他时时刻刻活在理想里。
而凯迪亚克,迪伦也是,他们生活,他们写作,他们的理想全在里面。
而更多的青年人呢,他们无法不工作,工作即生存,他们又不想被工作奴役,到这里,就自然而然想到80年代的中国青年,玩摇滚,很有力量的摇滚,写诗,遍地荒芜里野花燎原,我记得哪位老师说过一句,看不见希望的时候是感觉最有希望的时候。
当格局建立之后,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是同向的(这时候的力量已经变质了),后文革的知识青年惧怕在野,惧怕身处权利体系外的被动,但是进入体系的条件首先就是反对自己的立场,服从传统,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怎么坚持自己呢?
对历史的拨乱反正往往会有矫枉过正的副作用。
还有一种on the road,日本式的,温和的,就像是枝裕和《奇迹》中小田切让扮演的父亲,热爱音乐,却一直没有机会出道,边打零工边做音乐,至少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地on the road,可是还是和爱人分开了,还是不能被传统接受。
传统到底是什么?
集体生活智慧?
还是吃人不见血的魔鬼?
2016.10.14
“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杰克·克鲁亚克的作品《在路上》,读来饱蘸作者的充沛情感,八千里路云和月,那些青春就流浪在路上,也曾迷惘,彷徨,却从未失去过方向。
整部作品其实最动人的地方,都在于作者的信马由缰的思维的表达,那些都是“垮掉的一代”最坚实的内核:对于人生方向的追寻。
《在路上》并不是一本很容易改编成电影的书,因为“垮掉的一代”的文学流派的风格,通常不遵守传统创作的常规,结构和形式上也往往杂乱无章,语言粗糙甚至粗鄙。
《在路上》也不例外,书中的主线剧情都没有详实的着墨,更多的却是意识流般的零散语句篇章,书中涉及的人物众多,主角Sal数次贯穿美国甚至墨西哥,时间线也长达数年之久(1947-1950),想要把这些搬上银幕无疑难上加难。
电影《在路上》虽然保留了大量书中的人物和对白,却也大刀阔斧删减了一些段落,重点保留在主角和狄恩·莫里亚蒂(Dean Moriarty),玛丽露(Marylou)和卡罗·马克斯(Carlo Marx)等几人身上,着重凸显了几人之间的友谊、情感以及混乱迷茫的青春。
在电影里我们看到他们酗酒、吸毒、嫖娼,生活非常糜烂。
然而事实上,“垮掉的一代”的核心理念可以用《在路上》中的一句名言来解释:“因为我很贫穷,所以我拥有一切。
”意义更多地在于提倡平等,自由以及自我价值的追寻,这区别于60年代的“嬉皮士”,可惜的是,电影也没能把握准这一主题,对于“垮掉的一代”的诠释流于表面,却没能深刻触及其追寻自我价值的精神内核,着实可惜,不过从故事性上,倒是更符合电影的剧情需求,增加了观赏性。
此外,电影的摄影、剪辑、配乐无需赘言,技术过硬,效果不俗。
说到故事性,电影因为删减了人物,几位主角的形象也更加鲜明,其中不得不提的Dean Moriarty,像极了少年时代的一位挚友,狂放不羁,不拘小节,总在人群中逆流而上。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怪异的,不合时宜的,然而只有你明白,他的那份洒脱和超然,自由和狂野,却是你可望不可即的。
同样的鲜衣,怒马,你不过是在这庸碌世界中顺应天道的一员,而他却风风火火,旺盛地燃烧和挥霍着他那短暂的青春,和年少。
于是就这样被Dean征服了,他粗粝、不恭甚至毫无责任感,多年以后再相逢,却仍然可以在瑟瑟寒风中泪光闪闪,对你说他爱你,从未变过。
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爱他恨他,却永远忘不了他。
演员加内特·赫德兰成功地诠释了原著中Dean的形象,作为“垮掉的一代”文学作品中的代表性人物,他“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
”他不群,率性,性欲旺盛,没心没肺时像个混蛋,敏感脆弱时又令人怜惜,加内特·赫德兰的表演很到位,值得褒奖,这位27岁的年轻演员,星途无限。
男主角Sal的饰演者Sam Riley也是一个新演员,他的表演中规中矩,笔者觉得并未有特别出彩之处,至于女主角Marylou的扮演者Kristen Stewart,个人觉得她这次的表演其实还是不错的,笔者也曾因为《暮光》系列对她存有不少偏见,然而这次问了同行一起看电影的朋友,他没有看过《暮光》也不知道Kristen Stewart,他深深觉得她就是Marylou,就是一个垮掉的那个年代的女孩。
而片中的配角,实在是星光熠熠,Amy Adams,Kirsten Dunst和Steve Buscemi等都有不俗的表现。
谁的青春未经坎坷?
谁的青春未曾彷徨?
或许不少观众会对《在路上》中的主角们的放浪形骸的行为感到不解和不齿,然而他们却忽视了“垮掉的一代”身处的特定历史时代,以及这几位在文学上的造诣和成就,他们的文学作品绝非毫无意义,他们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Dean对Sal的独白,电影中也引用了:“可现在,喏,现在,虽然如此,我可从来没有这样高兴,快乐,觉得生活真美好,只要看见可爱的小孩子们在阳光下玩耍,萨尔,看见你我也挺高兴,你是我最喜欢的伙伴。
我知道,我知道,一切都会好起来明天你会看到她,我那漂亮得让你吃惊的小女儿,现在一次能站上三十秒钟。
她二十二磅重,二十九英寸长。
我已经估算过,她有百分之三十又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百分之二十七又二分之一的爱尔兰人,百分之二十五的法国人,百分之八又四分之三的荷兰血统,百分之七又二分之一的苏格兰人,百分之百的美人儿。
”是啊,Dean也曾有过田园牧歌般的生活,他也曾有过对幸福未来的幻想。
只是这个亲缘寡薄的孤儿,经历过五年的牢狱之灾,和太多的人生跌宕,以至于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混帐,他太迷恋自由,太迷恋流浪,却最终落得在纽约的夜色中,瑟瑟发抖,眼泛泪光。
远方啊,远方...--字幕译后记很早就想翻译《在路上》,一直没有时间,最近闲了,便捡起来翻,却发现真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1;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英文字幕和时间轴,最后使用的轴掐得也不够准,于是只好自己一边翻,一边掐轴,工作量很大2:这部电影使用了很多俚语,甚至有小语种法语、西班牙语3:因为有很大一部分语句来自原著《在路上》,因此我参照了译本来翻译,尽量用书中的语言,但是关于《在路上》的中译本,很多读者对各个版本的译本都颇有微词,没有一个版本是大家觉得尽善尽美的。
因为我最早读过的是文楚安先生的版本,毕竟是老一代的翻译家,因此我尽量参照了他的译文,但是也有些地方我觉得他翻的不够精准,因此我稍稍擅自修改了一些小的内容,还望大家见谅4:翻译的过程中,人人影视早我一步发布了作品,但又觉得自己已经翻了三分之二,不翻完太可惜了,于是坚持翻完了5:关于电影是否是成功的改编,我认为只能是中规中矩,毕竟原书语句相当意识流,有很多场景都只是寥寥数语的描述,更多的是读者心中的想象,想把这些都搬上银幕,我想说的是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每人心中联想的画面都会有所不同,电影不可能都完全契合读者心中的想象。
加上本来导演的执导能力也不是非常过硬,这部电影迷失了不少原著追寻人生方向的精神内核,反而着墨很多关于青春、性和迷茫的描写,自是可惜。
不过一代读过《在路上》的读者当然对电影版仍旧抱有很大的期待,电影中演员的表演也是可圈可点的,还是值得一看。
好了,说了这么多,还是交由大家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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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是精神党.Jazz酒精大麻性诗歌文字香烟舞蹈KS的裸体公路车凌乱的头发放肆的笑声…on the road.即便再不适合翻拍成电影,一旦以明烈的方式将信仰的转变置于你的眼前一切仍旧那么疯狂美好
很差。加内特个人魅力超强,邓斯特杯具了。
首先,我不是原著党,因为这本书被萨比摇滚青年们天天挂在嘴边用来装逼搞的臭名昭著,所以至今我也没读过。单说这部电影,实在是难看至极,作为一部公路片,连风景PPT的最低标准都没能达到,满眼都是流水账,除了滥交和飞叶子就没别的了,难怪摇青们会喜欢,呵呵。
“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杰克·克鲁亚克的作品《在路上》改编,书买了很久,一直没时间读,终于电影出来了,感觉这样题材的书不好拍电影,太多意识流般的碎语和故事,让整个影片感觉支离破碎。不过那种迷惘,困惑,激情却也能在片中体会得到。
谁想看几个小白脸抽叶子做爱的流水账!!和中文版小说一样烂!拍出来气人!!
好多熟面孔啊。我看原著的时候,第一感受就是快节奏叙事和极其紧凑的词句,而电影并没有呈现出这一点,我知道不可能把原文所有的内容呈现出来,但导演的剧本只是对原文进行了裁剪,而为了使留下的文本合理衔接对一部分做了改动。这部电影就结尾用了交叉剪辑,而《在路上》最让我喜欢的地方就是结尾的自白,我觉得导演这样的处理大大削弱了原著结尾的力量。其次是整部电影的镜头和叙事节奏很平庸,完全是为了讲述文本而叙事,标签化垮掉的一代,所有的表象只是停留在表象,那这样如何能让人去理解、去接近那个时代呢?
流浪,毒品,滥交,文艺青年们的必备品。两个半小时,WTF
经典拍成屎泡简直是小菜一碟,影片在Sam两个多小时的用力撑开括约肌的呻吟中不知所云。Sam,你到底拉出来的么!
接触这本书是在大一同学的书桌上 辗转 到了大四却和我的快递回家 躺在我家的书房 看了一半 就先看电影了 不得不说Kristen Stewart的尺度真大。。。太狂野 观影真心没发现是这位暮光女主 此电影通过Dean刻画了一段如黑夜蜡烛般极度燃烧的迷茫青春 我们一直在路上。。。
这么有激情的小说居然可以改得那么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光线昏暗的镜头对比度总是大得诡异,黑色完全没有细节。 @2013-03-15 18:14:47
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要疯狂趁少年
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偏离了原著的主题核心,但影片目前所呈现的确是最适合电影体的改编。情感虽有窜动,但感染力还在,而讲述手法有些太过自信,缺少一脉相承的连贯性牵引,也正是在迷茫青春的前提下,影片做得还不够极致。完整,有细节,但爆发力稍逊。
不是为了逃避现实不光是为了寻欢作乐,有的人生来就是在路上。
这片子看得我很违和,一来四部电影的体量被塞勒斯压缩到两个多小时讲完,与其用糟糕的碎片化叙事不如放开来完全搞形式,二来缺少那种逍遥骑士式的脏乱差,前半段一度让我觉得把Beat Generation 拍成了Lost Generation. 最不能忍的是墨西哥分别那一段,导演的改编(少了一个照顾赛尔的同伴)扭曲了原著精神,间接导致最后的结尾成了可怜兮兮的迪安的煽情告别,我可去你妈的吧。
卡司阵容闪瞎眼,Nucky叔又演怪蜀黍,加内特演的Dean非常棒,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地不待见克里斯汀。好不容易做回原著党真的就有种无法直视的感觉了,人人都爱Dean Moriaty!人人都爱!
《在路上》现有字幕渣得离奇像是机器翻译。电影不太喜欢,零散琐碎,太平实缺少诗性自省,演员不入戏,美丽的克里斯汀·邓斯特居然不是主角,和《逍遥骑士》《午夜牛郎》等不在一个档次。沃尔特·塞勒斯虽有《中央车站》《摩托日记》,但对《在路上》小说理解有问题。这个小说应该在四十年前就拍出来啊
You will never know it unless you try to burn it.
羡慕他们的放纵不羁,只因我在做困兽之斗。遗憾在于主角们的挣扎和无奈不够力透纸背。
为什么感觉拍得非常小清新,50年代的复古质感有,迷惘气息稍弱,街头重逢那幕挺伤感,其他都比较平淡。
没看过原著的电影党。beat generation 的生活态度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火花的燃烧,很迷人。追忆逝水流年的陪伴是放荡不羁的日子。影片最后塞尔拒载迪安让我想起一句话:remember man,I used to be your best friend.最后我想,关于如何去爱如何把握仅此一次生命的这个问题,我们永远都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