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恐怖袭击后,为了捉捕本·拉登,推翻庇护这位“基地”组织领导人的塔利班政权,美国在2001年10月7日开始轰炸阿富汗塔利班基地组织基地,“持久自由行动”空袭同时已有部分ClA特工化妆潜入阿富汗为陆特前期侦察活动做准备空袭两周后塔利班防空体系遭到毁灭性破坏陆特乘坐160团支奴干直升机进入接应CIA迅速与北方联盟首领取得联系…
本片根据Doug Stanton的非虚构小说Horse Soldiers(马背上的战士)改编。
讲述了911事件后率先返回阿富汗北部展开情报收集工作的特战小队故事。
这支队伍同反抗塔利班的北方联盟取得联系、收集情报、为联军拿下喀布尔做了准备工作。
这12个人来自中央情报局海外准军事行动组 CIA paramilitary office,或clandestine operation team, 以及 美军特种部队5th Special Forces Group,5th SFG(A)是隶属于美国陆军的特种部队。
12勇士不愧于这个称号。
美军利用空中的制霸权,充分的告诉我们战争原来可以这么搞。
不过场面方面,做的还不过好,人数怎么那么少人。
作为战争片来说,是不够激烈的。
最后的战斗场面,大家都像有神功附体一样,怎么都打不死。
是不是真的那么幸运?
十二勇士,个个牛叉。
看最后的字幕,好像是真实的故事也是十二勇士各各平安回家了。
看开头的时候,说是用真实故事改编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得不说,也有勇气、幸运在里面。
讲的是2001年美国遭到基地组织的恐怖袭击,让美国人大吃一惊,本来号称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最安全的国度,却被打了一闷棍。
一时间,美国国内的爱国主义情绪陡增。
在这种形势下,美国入侵阿富汗。
首先派出了绿色贝雷帽部队的纳尔逊上尉率12人,利用各类当地军阀与塔利班组织的矛盾,共同对付塔利班,用三周时间,打了一场漂亮仗。
影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讲述了这一仗的过程。
可以作为一个战例来看。
这无疑是一部美国的主旋律电影。
从十二勇士的爱国热情和好战情绪,到指挥官拿出911的弹片送给纳尔逊,都是意在把士气提高到意识形态的层次,使得士兵们不光要当炮灰,还要知道为什么去当炮灰,最终要主动乐意的去当炮灰。
整个影片拍的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也没有很烂的场景。
以我的看法,影片最可看的就是真实。
在阿富汗那地方,群山叠嶂,大漠无边。
这可苦了美国的勇士们,他们不得不抛弃那些现代化的汽车和坦克,骑上了战马。
21世纪的装备和19世纪的战场交织在一起,给影片平添了许多色彩。
衣衫褴褛的贫民,透风的茅屋,夜间的篝火,也使得爱看西部片的朋友似曾相识。
战场上,一边是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训练的绿色贝雷帽,一边是拿着毛瑟枪的阿富汗农民,一边是盼着打完仗赶快回家的美国大兵,一边是勇气十足漫无边际的乌合之众,战争的不对称性立马显现。
其实12勇士所担任的任务主要的并非是冲锋陷阵,而是前进观察所的角色。
根据近距离观察战场,指挥B-52轰炸机投弹。
在美军通常构想中的现代战争,B-52做为战略轰炸机,一是携带导弹或核弹远程攻击,二是对目标实施地毯式轰炸,大面积的杀伤敌人。
而在阿富汗的山地地形上,地毯式轰炸起不到什么作用,杀伤效果并不大,主要是震撼作用。
看资料,炸弹自身的杀伤力只有爆炸范围的3%。
但是它的地震效应和爆雷似的声响会使对方士兵发疯。
即使你没有被B-52投下的炸弹击中,但是只要听到声音就能使人毛骨悚然。
轰炸结束之后,地面部队再进入战场收拾残局。
影片中所描述的12勇士不顾死活冲入敌阵的场景,貌似有些夸大了。
再看装备。
美国士兵在阿富汗单兵负重53公斤,除了防护设备外,要携带420发子弹。
整个一套行头价值3.6万美元。
而给特种部队装备的一套夜视仪就价值6万美元。
这样的装备,很适合防御战和阵地战。
如果发动进攻,诸位想想,那些当兵的就像背着个一百多斤的银行保险柜去冲锋,没跑几步就只剩下喘气了。
所以地面部队的进攻速度和有效性都令人怀疑。
在影片中,与美军合作的军阀杜斯塔姆对纳尔逊这样说:“你上面有很多人,我上面只有神。
”真是一语中的。
他说出了伊斯兰世界中穆斯林们的精神状态。
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中,人们对偶像的崇拜程度有很大区别。
耶稣基督没有教人去怎样杀人,释迦牟尼劝人行善,咱们的儒教更是温良恭俭让,只有伊斯兰教比较极端,具有攻击性。
如影片中所表现的,说女人不能受教育,要消灭异教徒等等都出自《古兰经》。
同《论语》是孔子的言论集一样,《古兰经》其实是穆罕穆德的言论集。
这其中的区别在于,《论语》的受众多是知识群体,他们把孔子至多看成是“至圣先师”,在接受孔子的观念的同时,也理性的扬弃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如“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吾不如老圃”等等。
而《古兰经》的读者多数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普通民众,他们信奉的是“安拉是最高的主宰,穆罕穆德是他的使者”。
《古兰经》就是他们的精神源泉。
《古兰经》上的一句话,就是一言九鼎。
什么合理不合理法律不法律,照做就是了。
所以从罗马时代,到抵御十字军,到今天,他们对世界上的大多数族群一直是不停的反抗。
这其中,有弱者对强者的抗争,也有盲目的杀戮。
几千年來看不到任何进步。
仔细想起来,美国也一样。
911之后,美国社会上掀起了爱国主义狂潮。
美国人民中那种不畏强暴,高度的荣誉感,爱国主义和英勇的牺牲精神确实令人钦佩!
然而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这样大规模的恐怖袭击首先是针对美国的?
是谁赋予你们美国充当“世界警察”的资格?
我不否认,在美国国内人们还是比较充分的享受着民主带来的安定自由和快乐。
然而在国际上,美国欺负人惯了,凡是不合自己口味的,便施以大棒,搞颜色革命,搞经济制裁,搞政权颠覆。
说到底,是在用欺凌他人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利益。
这和那些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行为有什么区别?
即便当了警察也没有胡乱执法的权力,当然也要做好准备由此承担的代价。
实际上,那些极端主义者所反对的,并非是美国和西方世界的现行制度,而是用邪恶的办法去惩办邪恶。
如果人们对这一点没有反思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有安宁。
影片最后,纳尔逊用老大的口吻对杜斯塔姆说:“你做了正确的选择”。
好在杜斯塔姆除了是个军阀,还是个少有的头脑清醒的人。
他毫不犹豫的对纳尔逊说:“正确的选择?
这里没那回事。
这里是阿富汗,许许多多帝国的坟场。
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就算你们也一样。
美国将成为这里的另一个族群。
如果你们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
最后的事实证明,美国选择了“懦夫”这条路。
影片拍摄的风光很出色,即便是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拍出了“大漠风尘日色昏”的诗意。
战斗场面也拍的很好,刀光剑影枪林弹雨,都很真实惨烈。
本人评分:7.0。
这段经历被挑选出来值得写成书,拍成电影。
骑马打仗,足够特殊。
因为它是武装到牙齿的美国士兵和骑马这种原始的作战移动方式独特的结合。
也许本应该更认真一点的剧情,是关于这两者的结合的讨论。
是现代化和阿富汗山上原始环境和信息闭塞的矛盾和磨合。
是将军质疑男主角用大脑在打仗,依靠信息分析,而不是用心在战斗,做个战士的讨论。
但是,因为创作者与和平非战地区的普通人一样,不了解战争,没有真正的从亲历者身上吸取到战争的一丝真相。
除了浪费了两小时,什么都没得到。
gk based movie review-1
但这是真的,这确实发生了。
显然,这部电影在艺术、社会和政治方面做出了一些改变,但它似乎是对故事的忠实复述。
现在,撇开真实的故事不谈,这部电影本身非常令人愉快,演员们制作了可信的士兵,地点,设备,一切看起来都不错。
我很高兴他们没有制作《孤独的幸存者》克隆版,这是一部可以独立站立的电影。
这里的其他一些评论说,他们对这是可预测的故事感到失望。
我想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就是这些人在战场上的史诗般的、坦率的荒谬勇敢,这几乎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这是一个很棒的故事,在这部电影中讲得很好。
很不错的现代战争片,因为是主旋律,结尾激情了,骑兵冲锋是上世纪了吧。
应该是剧情需要,现实没可能扎堆。
比不上黑鹰坠落,和勇者无畏相似。
真事改编还是可以的,手法流畅,一如既往。
塔利班的教义真是害人,尤其是对女性,在他们看来,女性不能学习和接受教育,只是男人的附庸,生孩子的工具,返古的开倒车,必死无疑。
当然,还喜欢阿富汗将军那句:这儿是阿富汗,帝国主义的坟场。
忍不住说一句:锤哥骑马真的很帅嘛!
还有,他女儿好可爱,不知道是谁家的女儿。
当士兵开始为信仰战斗时,他就变成了勇士。
电影以911事件为背景,主旨却不是如何惋惜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而是描写美国在第一时间是如何对恐怖组织还以颜色。
之所以名为《12勇士》,这是因为作为911事件之后先遣部队的绿色贝雷帽常规每队人员为12名。
绿色贝雷帽是世界最出名的特种部队之一,一方面是美国部队常年参与战争,曝光率很高,另一方面这支特种部队作战能力也确实出色。
(由于这次行动秘密进行,队伍的编号ODA 595在近年才公布。
)首先这支部队成员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武器、工程、通讯、医疗等等。
同时也要对组内其他成员的特长进行交叉训练,也就是每个人的本事自己都学一点。
作为美国第一支正规化的特种部队,每一个成员至少要掌握一门外语。
这支部队最特别的是组织能力,每一个特遣队都要具备在短时间内训练和指挥一个步兵连的能力。
简言之,短时间内可以组织一个近千人的常规作战部队。
电影的一开始是一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录音,大体意思就是,我跟美国说了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打算搞他,这些恐怖分子计划着什么。
看到有网友说这是因为美国现在不愿意搞事情了,故意放出这段录音来向俄罗斯示好。
怎么可能啊?
真就是那样,人家也不能说的这么明显好不好。
电影更多的是在表达可能每个国家因为信仰不同存在隔阂与对抗,但是在恐怖主义面前,各国的态度是一样的。
纳尔逊是特遣队的队长,带着11名特种兵赶赴阿富汗战场。
在出征之前,电影描写了每一个人队员的生活状态与家庭情况。
可以看得出来,战场上的精英在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区别可能就是在战争面前,他们最先想到的是怎么参与到战斗中去,保家卫国自然是第一位的。
纳尔逊的任务需要两年完成,他却坚持只用3个礼拜。
特遣队会与北方联盟协同作战,说是北方联盟,其实就是百十号具备作战能力的部队。
他们的对手塔利班组织在作战区域至少5万人。
换算下来每个特遣队员要对付5000个恐怖分子。
看着人数悬殊特别大,别忘了世界已经进入了现代战争时期。
纳尔逊手中的资源也不只是这百十号人,位置找准了,轰炸机、导弹支援随后就到。
尴尬的是面对天上的袭击塔利班可能没有办法,但是陆上作战特遣队一方没有优势可言。
在北方联盟这边,马匹就是最先进的交通工具,还不是每个人都有得骑,基本上就是十几个骑马的,后面跟着几十个跑步的。
拉赞作为塔利班的头目十分残忍,传统思想中毒那种。
因为几个小女孩不到8岁就开始学习知识,就把教她们的母亲枪杀了。
伊斯兰文明不是很了解,也不赞成干预他国内政,但是这种顶着传统的帽子搞性别歧视实在不敢苟同。
拉赞说话特别憋人,杀完人之后告诉围观的人,“你们不是想要一个老师吗,现在我已经给你们上了一课了。
”国家分裂对人民伤害太大了,不仅塔利班一方的部队有童子军,站在正义一边的北方联盟中有不少孩子的身影。
这些孩子手中的枪比自己都高,看到坐在马上纳尔逊,他们会敬礼表示尊敬,纳尔逊的回礼似乎就是对他们贡献的肯定。
可是密集的小规模战斗告诉纳尔逊,每一次对这些孩子的微笑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几分钟前站在旁边的孩子,转眼就变成战争的牺牲品。
有北方联盟做自己的向导,纳尔逊粉碎拉赞的任务完成地更加高效也更加安全。
在一次战役之前,纳尔逊打算深入确定塔利班组织的驻扎地点,被盟友的将军阻止。
理由很简单,美国人不能死,因为只要死一个美国人,美国政府就可能退出战场,盟军就看到不到希望了。
将军的形容把对美军的保护发挥到了极致,“在一个美军受伤之前,我愿意牺牲500个自己的战士。
”纳尔逊坚持深入,轰炸机要在将近10000米的高空投弹,如果搞不清楚准确的位置,很难精确的打击目标。
将军无奈的看了纳尔逊一眼,拿过对讲机,调到了塔利班能够接收的频道说,“拉赞,我和美军在一起呢,现在打算揍你,不过美军不知道你是不是塔利班,你能回个话吗,好让美军揍你的屁股。
”接着对讲机的另一方就开喷了,纳尔逊有些无奈但还是安排了轰炸。
拉赞的人一边被轰炸,将军一边拿着对讲机调侃他。
电影中同时刻画的阿富汗居民在战争状态下的生活。
一次美军空投物资,被一些贫民哄抢,美军只能花钱把自己的东西从贫民手中买回来。
看到这里不但没有感觉这些人是刁民,反而觉得他们挺可怜的。
食不裹腹的日子过久了,那些所谓的尊严就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
虽然把捡来的东西卖给失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总比像塔利班一样拿起枪去残杀自己的同胞要强。
纳尔逊与将军几次战斗之后,交流开始变得深入,相互也建立许多信任。
将军告诉纳尔逊,“历史上最厉害的武器是人的内心,我手下没有任何士兵,有的只是勇士。
当你开始用内心去参与战争的时候,你才能成为一个勇士。
我的人不会去白白送死,我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同胞死在战场上。
如果说每死一个勇士都是在我心上扎个洞,那么我的心上全是洞。
”我相信每一个没有被奴役的民族都拥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它给予我们信仰,指引我们的方向,成为我们将侵略者赶出国土的动力。
一决胜负的战役中,纳尔逊没有按照通常的战斗策略行动,而是骑上了马,成为了一个冲锋陷阵的勇士。
作为一个特种队员,纳尔逊比谁都清楚骑着马在枪林弹雨向前冲与活靶子无异,此时纳尔逊的战斗的目的已经超越了执行命令的范围。
这次行动是美军历史上最为成功的一次,12名特遣队员完成一个预估两年的任务,仅仅用了3个礼拜,无一牺牲。
美国将一个骑兵的铜像摆放在世界贸易中的旧址上,给予12名勇士无上的光荣。
这并不是说美国在战争中的形象都是正义的,不说别的,塔利班装备的坦克有很多也是美国制造,怎么落入恐怖组织之手不得而知。
如同北方联盟将军所说,“在阿富汗的内战中,美国人如果离开了,证明他们是懦夫;但如果他们留下来,终将也会变成敌人。
”美国人的生命比其他民族的人的生命重要?
这种直接干预他国的手段是否符合道德与法律?
这部电影的自傲性还是太多太多了。
当士兵开始为信仰战斗时,他就变成了勇士。
电影以911事件为背景,主旨却不是如何惋惜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而是描写美国在第一时间是如何对恐怖组织还以颜色。
之所以名为《12勇士》,这是因为作为911事件之后先遣部队的绿色贝雷帽常规每队人员为12名。
绿色贝雷帽是世界最出名的特种部队之一,一方面是美国部队常年参与战争,曝光率很高,另一方面这支特种部队作战能力也确实出色。
(由于这次行动秘密进行,队伍的编号ODA 595在近年才公布。
)首先这支部队成员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武器、工程、通讯、医疗等等。
同时也要对组内其他成员的特长进行交叉训练,也就是每个人的本事自己都学一点。
作为美国第一支正规化的特种部队,每一个成员至少要掌握一门外语。
这支部队最特别的是组织能力,每一个特遣队都要具备在短时间内训练和指挥一个步兵连的能力。
简言之,短时间内可以组织一个近千人的常规作战部队。
电影的一开始是一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的录音,大体意思就是,我跟美国说了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打算搞他,这些恐怖分子计划着什么。
看到有网友说这是因为美国现在不愿意搞事情了,故意放出这段录音来向俄罗斯示好。
怎么可能啊?
真就是那样,人家也不能说的这么明显好不好。
电影更多的是在表达可能每个国家因为信仰不同存在隔阂与对抗,但是在恐怖主义面前,各国的态度是一样的。
纳尔逊是特遣队的队长,带着11名特种兵赶赴阿富汗战场。
在出征之前,电影描写了每一个人队员的生活状态与家庭情况。
可以看得出来,战场上的精英在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区别可能就是在战争面前,他们最先想到的是怎么参与到战斗中去,保家卫国自然是第一位的。
纳尔逊的任务需要两年完成,他却坚持只用3个礼拜。
特遣队会与北方联盟协同作战,说是北方联盟,其实就是百十号具备作战能力的部队。
他们的对手塔利班组织在作战区域至少5万人。
换算下来每个特遣队员要对付5000个恐怖分子。
看着人数悬殊特别大,别忘了世界已经进入了现代战争时期。
纳尔逊手中的资源也不只是这百十号人,位置找准了,轰炸机、导弹支援随后就到。
尴尬的是面对天上的袭击塔利班可能没有办法,但是陆上作战特遣队一方没有优势可言。
在北方联盟这边,马匹就是最先进的交通工具,还不是每个人都有得骑,基本上就是十几个骑马的,后面跟着几十个跑步的。
拉赞作为塔利班的头目十分残忍,传统思想中毒那种。
因为几个小女孩不到8岁就开始学习知识,就把教她们的母亲枪杀了。
伊斯兰文明不是很了解,也不赞成干预他国内政,但是这种顶着传统的帽子搞性别歧视实在不敢苟同。
拉赞说话特别憋人,杀完人之后告诉围观的人,“你们不是想要一个老师吗,现在我已经给你们上了一课了。
”国家分裂对人民伤害太大了,不仅塔利班一方的部队有童子军,站在正义一边的北方联盟中有不少孩子的身影。
这些孩子手中的枪比自己都高,看到坐在马上纳尔逊,他们会敬礼表示尊敬,纳尔逊的回礼似乎就是对他们贡献的肯定。
可是密集的小规模战斗告诉纳尔逊,每一次对这些孩子的微笑都可能是最后一次,几分钟前站在旁边的孩子,转眼就变成战争的牺牲品。
有北方联盟做自己的向导,纳尔逊粉碎拉赞的任务完成地更加高效也更加安全。
在一次战役之前,纳尔逊打算深入确定塔利班组织的驻扎地点,被盟友的将军阻止。
理由很简单,美国人不能死,因为只要死一个美国人,美国政府就可能退出战场,盟军就看到不到希望了。
将军的形容把对美军的保护发挥到了极致,“在一个美军受伤之前,我愿意牺牲500个自己的战士。
”纳尔逊坚持深入,轰炸机要在将近10000米的高空投弹,如果搞不清楚准确的位置,很难精确的打击目标。
将军无奈的看了纳尔逊一眼,拿过对讲机,调到了塔利班能够接收的频道说,“拉赞,我和美军在一起呢,现在打算揍你,不过美军不知道你是不是塔利班,你能回个话吗,好让美军揍你的屁股。
”接着对讲机的另一方就开喷了,纳尔逊有些无奈但还是安排了轰炸。
拉赞的人一边被轰炸,将军一边拿着对讲机调侃他。
电影中同时刻画的阿富汗居民在战争状态下的生活。
一次美军空投物资,被一些贫民哄抢,美军只能花钱把自己的东西从贫民手中买回来。
看到这里不但没有感觉这些人是刁民,反而觉得他们挺可怜的。
食不裹腹的日子过久了,那些所谓的尊严就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
虽然把捡来的东西卖给失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总比像塔利班一样拿起枪去残杀自己的同胞要强。
纳尔逊与将军几次战斗之后,交流开始变得深入,相互也建立许多信任。
将军告诉纳尔逊,“历史上最厉害的武器是人的内心,我手下没有任何士兵,有的只是勇士。
当你开始用内心去参与战争的时候,你才能成为一个勇士。
我的人不会去白白送死,我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同胞死在战场上。
如果说每死一个勇士都是在我心上扎个洞,那么我的心上全是洞。
”我相信每一个没有被奴役的民族都拥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它给予我们信仰,指引我们的方向,成为我们将侵略者赶出国土的动力。
一决胜负的战役中,纳尔逊没有按照通常的战斗策略行动,而是骑上了马,成为了一个冲锋陷阵的勇士。
作为一个特种队员,纳尔逊比谁都清楚骑着马在枪林弹雨向前冲与活靶子无异,此时纳尔逊的战斗的目的已经超越了执行命令的范围。
这次行动是美军历史上最为成功的一次,12名特遣队员完成一个预估两年的任务,仅仅用了3个礼拜,无一牺牲。
美国将一个骑兵的铜像摆放在世界贸易中的旧址上,给予12名勇士无上的光荣。
这并不是说美国在战争中的形象都是正义的,不说别的,塔利班装备的坦克有很多也是美国制造,怎么落入恐怖组织之手不得而知。
如同北方联盟将军所说,“在阿富汗的内战中,美国人如果离开了,证明他们是懦夫;但如果他们留下来,终将也会变成敌人。
”美国人的生命比其他民族的人的生命重要?
这种直接干预他国的手段是否符合道德与法律?
这部电影的自傲性还是太多太多了。
据说是升级版的战狼??
黑鹰坠落,美国狙击手,拆弹部队,绿区........所以米国最近战争片题材片慌赶脚,能拍的题材基本都拍完了,慢慢开始热捧传记改编电影这种series了吧,其实很偏爱战争题材的电影,用三块碎片看完的电影,可以说非常惨了,回头还是好好的回味了一下。
演员阵容是真的很棒了,这个小队堪称全明星,加上海总的加持,颜值刷刷上去(电影的刻画也太侧重海总了趴,Michael Shannon和Michael Peña感受了一下替补席的味道,导演处女作,可以原谅哈哈哈战争电影看好多,突突突的镜头好像有点免疫,莫名对阿富汗的人文风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每个小镇之间的分布都零零散散,沙石style的背景渲染出一种病态美丽的沙漠,莫名觉得很美,能在电影中穿越到各种地点,各种事件,电影的乐趣与意义所在?
主旋律就是战场,文戏几乎忽略,开始海总和女儿的镜头真的好感人,加上夫妇的友情出演,整体突出的还是作战小队,小队中再突出海总,尤其是马背上的海总一路突突突直接把塔利班赶出阿富汗,还是带着点好莱坞特有的英雄主义,真实故事改编,啊米国军人就是腻害,堪比手撕鬼子。
没有感受到强行政治正确的感觉,导演就是单纯的想用稍微夸张点的手法讲讲这个故事,给观众带来一点震撼,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感叹下“America First”,目的达成。
真实度没有孤独的幸存者优秀,思辨被黑鹰甩一大截,剧本没拆弹部队宏伟?
总的来说不差,观赏性也很棒,战争场面营造一流,的确很震撼,但是和那个年代的经典相比还是相形见绌的感觉。
好好研究了911背景,居然有.......阴谋论一说,还挺有可信度,被吓到........
本来不想多说,具体情节不分析不让发布。
1、几处接敌场面,显示“特战队”严重缺乏训练和经验。
(1)轰炸后没有以战斗警戒方式搜索战场。
(2)敌兵投降时也缺乏战斗警戒。
2、太杂乱,什么都往里面装,结果都没有演绎好。
3、杜将军才是地面主力,结果拍成了可有可无的配角。
看上去最多一两百人的样子。
4、……
锤哥和佐德将军主演的主旋律影片,真实而严肃,最后骑马射杀恐怖分子有些燃。
这。。。就这?米帝近十年来的影视质量就像山体滑坡简直了
很奇怪这位第一次拍电影的导演是什么来头,能请来这么多一线二线三线的演员帮他拍了一部各种槽点的主旋律鸡肋片……
毫无亮点的美式主旋律,真人真事改编的流水账,塔利班再彪悍也干不过山姆大叔爆炸不回头。
主旋律得好雷= =又臭又长
三周打完回家过圣诞,真实事件要真这样挺厉害,电影中规中矩,骑马突突突在电影里不算新奇,那群猩猩也干过。12壮士只着重锤哥一人,不明白为啥要找迈克尔.珊农和迈克尔.佩纳这些演技派来演些毫无特点的角色真是浪费,最出彩反而是那个阿富汗大叔,“你们美国人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可能成为敌人。”
战争片就是在过于冗长严肃和震撼树立形象中来回摇摆的题材,但这部明明真实事件大题材却拍的如此超英感这个度从开头就没把握住不是偏见只是太烂。严格说这群演员都不咋滴好几次我都恍惚我到底在看什么,真幸好雷神现在息影了演技塑造角色的能力怎么可以这么差。
奇兵还是骑兵!美国枪骑兵!
其实影片整体尚可,但无处不在的美国自以为是和将战争视为拯救的主题实在是让人觉得厌恶。。。
为什么不戴头盔!!!人物塑造太单薄,美国的手撕鬼子剧
这里是阿富汗,帝国的坟场。
本以为会像危机十三小时那样,然后感觉像看了另一部电影
美国正能量英雄片
同类型的 却还没我国的红海行动好看呢
普到只剩下突突突。
6.5分。美国主旋律,真人真事改编。这些年这样拍法的电影整体都还是能过关的,但本作是在是有点让人没法看啊。。。。关键问题在于,既然是真人真事改编,那又为什么放上去那么多动作英雄片的桥段呢?无论是对反派的无脑处理,还是主角的无敌光环,都实在不像是真人改编的玩意儿啊。
剧情流水日记,角色毫无亮点,场面一通乱炸,真是部平庸至极的战争片,不管是不是真实事件改编其表达的不过是粗浅的以暴制暴的爱国主义思想,真是浪费了帝国的坟场,好莱坞的主旋律水平不至于这么下降到这个地步吧?一看导演,哦丹麦人,处女作,大概是来配合征兵办工作的,算了算了。
垃圾的要死
挺好的,前面节奏有点慢,真实残酷的一面点到为止,锤哥加一星!
犯我美利坚者 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