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眼就看出了B只是一个小孩子,在最后的结案陈词中,她把B和Farr家族的关系定位成“Hopeless Dependence”,那种内心深处渴望的依赖,而无法拒绝这种依赖中的控制,一边是痛苦内疚与自责,一边是越陷越深的需要。
精明、情商高,往往形容的是Billy、Clive和这集中她的对手Coroline这样子的人,用情绪、语言、眼神和形态微妙地控制、影响和利用对方,默默地为自己赢得有利的位置,这一刻的真情和下一刻的假意,混杂在一起。
游戏就是这么玩的,这就是规则,Clive和Billy在这一集中不约而同地告诉,"Got Real"。
她抗拒,抗拒那种不真实,她愿意去Innocent。
她欺骗了B,因为Farr那么大的势力,不需要一定列席才能知道结果。
事实得以呈现,读宣判单的人用难以置信的表情,来表达着我们同样的诧异。
黑暗中,一个火把燃起,然后,发现的是更多的黑暗。
这往往就是真实被阻止的原因,因为会引起更深的害怕与焦虑,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地黑。
#SILK S2#为了看Martha和Billy的chemistry才看得S2,哪里有啦?
最后Billy让Martha hold my hand泪目,同一集里Billy曾说Martha found someone hold your hand,可惜Billy快领盒饭了。
这集Martha倒是更聪明更正义,毫无瑕疵,才能堂堂正正地纵横职场,难怪在工作上谁都爱她。
不准备看3了,最后一季最后一集据说毁三观
第一集第一个案子被告用手把受害人眼球直接拽下来了,手法很残忍。
但事情全貌是被告的老大原本是想取受害人的性命的,眼手耳鼻舌。
被告如果不做的话就会受到惩罚,惩罚大于等于被掀脚指甲盖,所以被告挖了受害人眼睛。
第二集两个案子并行女主这边的案子是被告因为便利店老板说了女朋友很多下流话,于是拿着类似于棒球棍的东西砸了老板的店并把老板打成了重伤。
女主做了本季唯一一个有罪辩护,忘了是几到几年了,结果是判了八年(?
)。
女主为帮被告少判几年发表了一段有关希望的言论。
女主不是说被告因为小时候遭到过亲人的性侵和虐待,所以暴力倾向有情可原。
而是说在如此恶劣的成长环境下,被告仍然保留了善意,由于对自己女儿的爱护,他在看到便利店老板女儿的时候本该挥向老板的棍棒没有落下,脸上露出了恻隐和为难。
这就是法律应该考虑的善意的种子,法律应该浇灌这颗种子。
男主这边是猥亵,受害职业很特殊,女服务员,和顾客调情被认为是工作的一部分,所以猥亵的判定是个问题。
控方的男主被辩方用出彩的辩护技巧压着打,不过这个案子由于受害的内裤被几个被告人当做了加入“组织”的战利品,而明显地呈现出是一场组织性的集体犯罪 。
第三集军事法庭军队长官违反原地待定的命令冲出包围,导致一名下属被所埋炸药炸失双腿,最后失血过多而死。
案子的关键是长官为什么违反命令?
辩方,也就是长官的辩护律师原本是想从前线情况发生变化,所以违反命令这个点去打,但是后面证明被告在接到命令时就已经决定违反从而导致这个点作废。
因此,被告真的是好大喜功?
全貌是被炸军官曾狙击打死一名阿富汗(?
忘了战场在哪了)女孩,导致其内疚到精神失常,出现幻觉,而长官考虑到军队不能出现一个因开枪而内疚到失常的人,所以没有服从命令。
第四集这个案子死因是关键,如果死因是撞击导致的脾脏破裂,那谁都不用为受害的死负责。
押运人员的行为符合员工守则的规定,而且员工守则里写车上本该安排三个工作人员进行犯人的羁押运送的。
这个案子让我惊讶的点在于那本员工守则看着比圣经还厚,具体情况的规定也很详细,由此可见英国那边权责细化的程度。
第五集最感动的案子,尤其是我们女主说的那句(我不会内疚,因为内疚会毁了我的生活,而我想要我的生活。
)打动了被告,让她说出了真相,很鼓舞人心。
事情的经过是被告为了反抗包办婚姻,被动地和一名男性发生了关系,很晚回到家被两个哥哥和爸爸闻到了身上的味道,于是乎被大哥灌了三分之二瓶的威士忌(?
烈酒)为了不被酒呛死,被告打破酒瓶,并插进大哥的脖子里,导致其流血过多死亡。
而这个真相被歪曲成被告酗酒成性,烂醉回到家,大哥劝她爱护身体少喝酒反而被插脖子。
警察也接受了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发现被告的二哥在案发后掂着一大袋黑色塑料袋出去了,这三个男性是毒枭,为了查她家的毒品案子不打草惊蛇就歪曲事实?
比起第一季来,第二季显然更像电视剧,迎合了大多数人的口味。
剧情虽然还是一集一案,但是情节略显松散,没有第一季紧凑。
第一季的魅力在于marthaw对于法律的尊重、职业操守的维护,同时还夹杂着事务所人情关系的纷争,凭借marthaw走向皇家律师之路为主线,又不单单讲述这其中的一两个点,非常饱满的讲述了英国律师之路。
第二季才刚刚看了第一集,但是就英剧每季6、7集的量来说,已可管中窥豹了。
可以选择案件的marthaw,就如billy第一季所说“她现在就像只只知道勇往直前的豹子”,当了皇家律师之后案件少而精,不再那样匆忙。
她更知道追求自己向往的法律的一面,所谓的案件真实与公平正义,这就难免本季人情浓郁、试图发人深省的主调了。
没有傻白甜男女主,不是时装秀的弱智剧情。
女主的很专业很敬业很正直。
虽然女主脸上有皱纹,但工作的时候很美。
比如连夜翻完牛津字典一样厚的公司手册找论点为员工辩论;为坏人辩护时的纠结;和新的前警察同事工作时的默契(希望他们在一起)。
这些都让人感觉女主是一个发光体的存在。
男主是哪一个,比利还是女主的那个同事律师,有点模糊。
女乔治脸边的一簇乱发好抢镜,好像路人甲,存在感比楞楞的杰克低。
可以看第二遍的剧。
英剧silk不同于美剧suits,有来源于生活的内容支撑。
朴实无华经典耐看。
没有摆酷拗造型,抱着厚厚的资料,戴着假发穿着长袍就出庭了。
看了豆瓣上这么多人的技术性的评论,我也来说几句。
有幸在英国呆过一段时间,跟过一个QC(御用大律师实习过),剧中的场景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看了这片子让我特别怀念。
1.silk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看国内一般翻译成“丝袍”。
但在我理解来看silk这个词实际上是一个动词。
大概的意思就是“获得御用大律师的资格”的意思。
某人silk成了QC。
是这个意思,一个普通的pupil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动词叫做call,而当他获得渝永律师资格的时候的动词就叫silk。
一般来说,你可以在很多大律师的个人主页上看到这样的介绍“called 19XX, silked 20XX“就是说他19XX年获得出庭律师资格,20XX年获得御用律师的称号。
2.silk了就一定代表是个厉害的律师么?
其实不一定,我碰到过干了20几年都没有silk的出庭律师,一样口碑非常好。
silk其实更多的是要和法官搞好关系。
silk与否法官和御用律师协会对你的表现的评价占了很大的部分。
所以和法官混的好的律师silk的几率大很多。
很多不愿意舔法官屁股的出庭律师一直不能silk在剧中,那个代表检方的律师(一个胖胖的女律师)多次教导男主角:“想要silk,就最好多接一些控方的案子."就是这个意思。
后来男主角去了牛津开始接控方的案子了。
这种案子相对容易,而且也容易讨好法官和检方。
3.剧中的那个chambers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说的还真巧,剧中的那个chambers我还真去过,那个chambers叫做fountain chambers,(喷泉律师行),起这个名字就是应为他们门口有一个很大的喷泉(剧中男女主角常在那个喷泉门口说话)。
不过据我所知,剧中拍摄的那个chambers其实不是做刑事案件的,我记得应该是做基金、金融这一类的经济案件出名的。
男女主角以及那个clerk常走的路的背景,(那个宏伟的建筑)其实是中殿公会的食堂。
食堂内部非常漂亮,我常带朋友去吃。
4.剧中的案件为啥都在RCJ?
说到这里,也是我一个很纳闷的地方,为啥剧中的案件都在RCJ里面?
RCJ是英国皇家大法庭。
其实RCJ里面最多的还是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并不多。
我看到剧中的几个案件都在1-3号庭里面。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几个庭应该是法务大臣的庭,或者是高等法院里面比较高级别的法庭。
按道理来说,上诉到这么高等级的法庭的案件应该是走了很多轮上诉程序了。
而且一般这里开庭的案件都是一大群媒体等在门口的那种案件。
双方一般都会有一堆QC的律师团,旁听席也是满满当当的人,不会轻易让这样刚silk的年轻QC来担当大任的。
而比较符合剧中的那种一般性的上诉刑事案件应该是在老贝利法院里面。
(《加罗律师》这部剧就表现的很好,加罗的刑事案件都在老贝利法院里面)一般很少有刑事案件能都上法务大臣的法庭。
我估计可能是剧组嫌老贝利法庭不够雄伟,特意把这些小案件放到RCJ的高级法庭里来拍了。
5.剧中那种睡来睡去的情况属实么?
刚看silk的时候,我就问了几个QC对这部剧的看法。
基本的论调都是,情况很贴近他们的生活,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扯淡。
问到睡觉的情况,带我的QC哈哈大笑说,不可全信。
6.真实的庭辩真有那么激烈么?
说到这里,我要说尽管silk比《波士顿律政风云》那种纯粹胡扯的片子要严肃认真了很多,但是还是有一些细说的成分。
真正的刑辩还是比较沉闷的,其实法官并不喜欢太慷慨激扬的律师。
那种不紧不慢、娓娓道来的QC才是真正的大师。
我亲眼看到一个QC在刑辩庭上不紧不慢的盘问一个傲慢的证人,最后把证人问的馒头大汗、语无伦次。
但是自己还是不慌不忙的提问。
7.为啥clerk要阻止男主角接控方的案件呢?
英国的检察院不是历来就有的,而是在85年以后成立的。
并不是检察机构忙不过来把案子分给私人执业的律师。
而是历来如此。
英国的检察机构没有公诉人的职能,任何公诉都必须要找私人执业的律师来起诉。
刑事案件的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而且,其实英国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是由警察局直接委托律师的,检察机构只是一个很简单的辅助作用。
甚至很多轻微刑事案件都是当事人不告不理的原则。
英国普通法下的刑事审判制度和我们国家很不一样。
有些大律师行以打辩护案件出名,有些大律师行以打控方案件出名。
(剧中那个胖女人就是专门打控方案件的,而主角所在的鞋街律师行是以打辩方案件出名的,这也是为什么clerk阻止男主角接控方案件的原因,他是为了保持律所在辩方律师圈的声誉)8.clerk到底权威有多大?
剧中的那个比利一付老板派头。
看起来牛逼哄哄。
那么他到底权力有多大呢?
我不知道现在一个高级clerk到底有多少钱一个月。
但是据我一个导师(我们在英国喜欢叫师傅叫“馒头”)说,很久以前一个高级clerk可以抽一个律师10分之一的律师费。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个10个人的律所里做高级clerk,那么你关分分案子,收入就等于一个大律师了。
而对于事物律师拿过来的案子分两种,一种是当事人没有指定律师的案子。
clerk可以自由分配,而且分了你还不能拒绝(这也就是为什么clerk威胁男主角说,你再不听话我就让你接“烂”案子接到想吐),还有一种就是指定律师的,那么clerk就不能分配了。
9.这部剧和“波士顿律政风云”比真实在哪里?
其实这也是一个很容易让人忽视的地方。
如果你看过“波士顿律政风云”就会发现整部剧的庭辩部分通篇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基本不辩事实证据,只辩法律适用和法律理论”,波士顿中,证据都是真实的,也几乎没有一个证人做伪证,任何人律师一盘问就把实话巴拉巴拉都吐出来了,剩下的都是allen在口若悬河的辩论法律适用和人情观念。
这在真实的刑事庭辩中几乎是不可能的,silk就变现的很好,很大的时间是在抽丝剥茧的寻找真相,探讨案件的真实证据,戳破伪证,用证据链条来说话,法律的适用的辩论是次要的。
很多人作伪证,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怎样用各种手段去盘问证人,逼出、诱出事实的真相。
其实这才是大律师的精华所在,这些barrister在call之前都要接受培训,怎么样庭辩,怎么样将反问、假设、诘问和各种不同的语气交织在一起来询问证人,做出精彩的交叉盘问。
而波士顿律政风云通篇都是一个人的演讲,从律师辩论角度而言,没有任何的价值。
最后,对英国刑事案件接触的不多,民商事接触的多一些。
可能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还希望达人多多点评。
鞋巷的人都非常的专业。
当然他们的司法体制也有很值得借鉴的地方,他们可以同一家律师行的人既担任控方又担任检方,这是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但是他们可以就事论事就完全不是因为同事的关系影响自己的立场,这是需要非常高超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才能做到的。
女主角玛莎第一集的时候,为了一个很老实的kay辩护,但是在最后一集,她却不得不为杀了kay的本地大毒枭辩护,她非常的不情愿,但是当她答应辩护的那一刻起,就不再纠结于当事人的身份,而是应该尽全力的为他辩护,这才是职业道德。
还有高级法务助理Bily上一刻,他还在医院里为自己的癌症做化疗,下一刻,他就穿上西装夹克领带出现在那些需要他的律师的身边。
肃然起敬!
律政剧刑侦剧甚至医疗剧需要在戏剧化和真实性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往真实了拍吧,等你慢条斯理地介绍完背景,再温吞细致地描述完开头,一半观众已经换台了。
执着于剧情吧,故事是跌宕起伏惊险刺激了,一季下来大家也就对这种风格麻木了,“老是这些套路我闭着眼睛都能猜得到,换台。
”Silk在第一季把这些做得很好,有剧情,有想法。
第一,它不炫技,不会耍一些花里胡哨的惊天大反转,至少martha的思路一直是清晰且合理的,换句话说,主角强得自然,没有开vip年费七彩黄金柯南挂。
第二,故事确实很精彩,又精彩得恰到好处,不会让你觉得他在很刻意地制造冲突,多少刑侦剧就是毁在了这种过犹不及的刻意和巧合上每个案子刷一次martha的三观,一点一点告诉你,她是个怎样的人,脾气如何,三观怎样。
第二季比第一季好看,过了用case吸引观众的阶段,开始进化深入到一些darker side了,第二季第一集就很明显,它告诉你某些选择你不管怎么做都是错,这种无奈是超越了个人能力范围的,这才是martha从庭上到庭下最大的战斗。
这一季讲的不是prosecute和defense的矛盾,而是martha三观和整个环境的矛盾,以及martha身后billy的无条件支持...最后那个地方太心疼了,“do me a favor”“hold my hand”唉,一个正儿八经严谨讲究的律政剧,居然能这样...毫不违和地生出几分公主与骑士的气氛来,真的很神奇。
“……他的可敬之处就在于告诉大家法律是什么,这是我之前为提及的。
法律和是非对错往往不是一回事,所以我们需要你们(陪审团)。
陪审团告诉我们律师,法律意义上的空间是什么,这空间被人之常情和人性充斥着。
” 玛莎赢了,她扭过头,微笑地对大个子布兰登说“你自由了。
” “法律和是非对错往往不是一回事。
”布兰登·本应当获得无罪的判决,但“获得自由”的布兰登·本却惨死于自由——手指被剁,鼻子、耳朵、舌头、眼睛全部被废,死无全尸。
这样的结局让人难过,Billy没有告诉玛莎是出于保护还是?
我看不懂。
是为了让玛莎一直如此保有热情的火种。
工作不总是开心的过瘾的可以让人感觉到价值所在的对吗?
但面对不喜欢的人的委托,一旦接受还是控制不住全力以赴,嗯,这样的玛莎,我很喜欢。
这样才不负接受。
如果可以一直愣下去也很好。
martha的母亲要求她在其父病重后放弃上大学。
这世上的确不是所有父母都天生无条件爱孩子的,倘若父母不够坚强,在利益受到威胁时便有可能牺牲孩子,或者说孩子的利益不再作为第一考量。
不值得谴责,性格很大程度上是天生的,父母与孩子中总有一方要选择坚强。
坚强的爱孩子的母亲应该会选择咬牙忍下一切,不向孩子提出这种要求。
软弱的母亲希望孩子能帮一把,而因为法律的保护,martha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进入了上大学,只是未能兼顾家庭。
martha说后悔但不内疚,因为她想要好好的生活,不能让愧疚吞噬掉她的努力。
这是坚强的人做出的选择,有难受的部分,并且是无法解决的难受心情,但人总归要好好生活,既然无法解决,只好放下,然后用尽力气好好生活。
母亲或许怨恨,这却是能够得到的最好结局了。
父母为孩子的牺牲不是理所应当的,遇到愿意主动牺牲并且能够照顾好自己的父母,是难得的福分。
我是女主,我是英雄,我必胜。
法律与现实,名利与人心目中坚守的正义,非常精彩,完全不比第一季逊色。期待第三季的到来!
怎么会有这么多五星
比good wife还是逊色不少
第二季 第一集就这么揪心, 还让不让人活啊~~~
2.5星,这季感情戏占比大,实习生都快半季了才出现。男女主的感情是相互都有好感,但他需要她的时候,她忙着,她需要他的时候,他浪着... ...
Martha!!!!!!!!!!
都会忘不掉Billy的吧
我真的看不大懂......
英剧看的不多,却几乎个个都在挖大坑。
Billy不会挂掉吧,虽然有时候不喜欢他,比起克莱夫好多了!
可以打十颗星吗!对法律精神、程序正义与道德困境最精妙的诠释。还有比Martha更完美的女性主义形象吗?不得不折服于阿姨强大的人格魅力,也只有Billy叔这种敢作敢为的真汉子才能与之并肩同行吧。男主Clive反而沦为花瓶了…
有点为了加剧情而加剧情的意思,最后一集的庭审些微造作。
Martha和Billy变成一对圣人了
我受够了女主角的大粗腰!
Billy叔ಥ_ಥ................第二季好棒/_\....Clive越来越软了XDDD...以及各种求嫁啊Martha❤
bgm ,一家律所的四五个律师打来打去,就皇家律师也太好请了,不用花钱么钱么???蛮喜欢Billy这个角色的
三季中最喜欢第二季
案件没什么意思,倒是被他们之间的情谊打动了。另外,非要把Clive设置得这么废柴嘛?
跟第一季不分伯仲,就像第一季里面我很喜欢男实习生一样,这集的男实习生也很讨喜,另外感觉在案情上更纠结一些,剧情上感觉走了另一条线,进展不太明显,明显着要拍第三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