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到现在才看,像小时候总爱把好吃的留到最后。
前面几集快要看不下去,所有人连Martha都变的那么不professional,只剩下老Billy还是熟悉的。
看评论都在说第六集怎样怎样好,所以还是期待着看到最后,看到Martha 职业信仰的崩溃,很感人,很深思,但是还是怀念第一季那个坚信innocent util proven guilty ,一抹鲜艳口红,深夜就着啤酒看卷,戴墨镜开保时捷的Martha。
有信仰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为了信仰而工作是一种幸运。
第6集之前的Martha,身上一直散发着这样一种光彩,她不是没有过迷茫,可是每次她都能说服自己,继续为client 而 fight, 她的信仰是如此的坚定,以至于即便是到了第6集,即便是她独自一人站在桥上,我仍然相信她会理一理头发,补上些口红,重新走回chamber。
真的就是这么结束了吗?
可是留下来做什么呢,shoe lane已经没有她的位置,Billy也无法再保护她,Clive也终于和Harriat正式合作了。
其实Martha是一个挺理想化的形象吧,除了有时选择性忽略client可能有罪的事实(这些本来就应该是辩护律师的职责),以及违反规则为自己的前男友辩护之外,她几乎是没有污点的。
不像那个不靠谱的Clive又是要偷偷换所,又是向法庭隐瞒证据什么的,而且不管是pupil、solicitor还是clerk只要是长得不错的女滴都要来一下。
也正是因为Martha是一个理想化的形象,才会发生信仰的崩溃吧,如果因为永远没有真正的truth就受不了,大概是个律师都得崩溃了吧。
真正的事实永远不能被发现,只有法律事实,这就是程序法存在的价值所在,这是和无罪推定原则一样基本的法理。
所以说到底,Martha姑娘就是变了,一点都不professional!所以现在开始吐槽:这个Harriat是哪里冒出来的呀,怎么那么讨人厌,一天到晚嫌人家歧视女性,跟BIlly大吼那一出完全看不懂,她自己先让人家Billy滚回家的,BIlly就为自己辩解了一下,怎么就变成欺负她了,为了Amy义愤填膺嘛,那么跟Clive又是哪一出呀,Billy只是说她跟Clive调情她就蹦了,怎么直接在chamber里就上了?
这是示威的意思嘛。
貌似她的律所的全部工作就是孤立Billy以及拉拢clive,除了一个Nicola,再没看她弄来别的案源了。
shoelane怎么弄了这样一个人来呀。
然后说这个Amy,简直就是无力吐槽呀,她的职场里除了调情没有其他东西了?
动不动就投诉的无知少女都能进chamber,Niamh和NIck情何以堪……话说第一季里每个配角都好有戏,到第三季就只剩Martha和Billy了。
Clive更加是boring,整个一集都在犹犹豫豫,一点么有silk的样子,被说是傻dolphine真没错。
玛莎最后的问题就在于,她渐渐忘记探求fact,而把client的利益和立场放在了truth上面。
她当然可以这么做,成为一个silk以后,她似乎靠着自己的performance和speech skill,可以在庭上编出让jury信以为真的故事,story还是truth恐怕她自己已经无法分得清了。
天性善良富有激情的她喜欢作辩方,站在弱势的一方,好像自己代表了正义一样。
但是Clive不断告诉我们,哪有那么多被冤枉的被告,谁规定做控方就不是在捍卫正义?
控辩和所谓正义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界限。
但玛莎已经走得太远,这时她只要对client的信任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就会立刻崩溃,结尾的Who am I也不足为奇了...... 还有一点突然想到,对clitne的信任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事Martha对client的信任不是建立在事实上的......例如最后一集中就完全是对ex的感情...... 今天突然看懂了这部剧,想多说一说。
在和ex案件并行的还有Billy的案子。
Clive说Martha的辩护方法是Politics,无非还是在说她忘记了事实,还是在利益的层面上扰乱人心。
当然最后的胜诉依据还是Bethany说出的事实……
Sean是三季里Martha作为辩方第一场输的官司,她输在了最简单、自己无比熟悉的一个点,曾经靠左右手的雄辩在Mark的案子中绝地反击,如今却也输在了右边袖口的血迹。
英剧真的很善于讽刺,交叉询问中间的几次professional好像是在问证人,又好像是在问自己,违背了司法原则,正义还能降临吗。
伦敦街头,曲终人散。
新人笑,旧人哭,人们仿佛翻到了一个开天辟地的新篇章,但旧时代那些积累的血汗也终将成为过往。
最后一集编剧把憋了三季的话一股脑喷薄而出,现实再一次获胜了,Martha变成了悲凉的理想主义者,迷失在所谓的信仰,从前为之奋战的公平正义似乎都只是泡影,毕竟只是你一言我一语的一场游戏,真相从一开始就无从得知。
现实就明晃晃地摆在眼前,律师也不过只是一份工作。
但是Martha仍然是影视剧中我最爱的一种角色,POI里的芬奇、newsroom里的Mac。
他们身上都带着一种西西弗斯式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固执与勇敢,一种近乎神经质的热情。
谁也不知道前路通向何方,但依然有人在奋战。
追求感情和联系等抽象的都难得善终,到头来不如能衡量的客观实体实在。
追逐捍卫弱势的女主失魂落魄,渣男Clive终场成本剧最大赢家,Billy难逃病亡,这季我最讨厌的角色Harriet同学活得可滋润。
Mickey这个人物简直就是画外音的存在,无论从他口说出的比赛只有输赢不需要真相,还是从他身体现出的逐名利时只手遮天求真相被默然处决。
第三季风格保持一贯英式特色,优雅,冷嘲,阴郁保守;对整个司法体制的入骨刻画,毫不保留的批判反思;人性立体丰富;剧情现实冷感,逻辑性尚可经推敲。
心头好啊心头好,结局也是一副冷眼旁观样。
Martha应该是上了巴士。
果然最后最爱她的还是老伙计Billy,而大海豚不仅有时间差还失去耐心留言了事…说实话将近结尾大海豚和Harriet的办公室play兼Martha戴帽现场真的太扎心了…总之这剧真的是超级适合法学狗子的。
silk的第二季和第三季侧重点完全不同。
我花了三周时间,一周看完一季,觉得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律政剧。
第三季一开始以为质量下降了,但是把五个案件都看下来,才发现原来这都是编剧一步步设计好的。
用长歌当哭做标题是因为玛莎的最终境遇令我想起了竹林七贤的阮籍。
有一个问题很有趣,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的道德冲突。
这个在大学里面,刑事诉讼法的课上老师曾经提及。
本科的刑诉法老师本身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我不太记得他的原话是什么,但是大意就是辩护律师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存在的。
要澄清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律师都会声称被告无罪。
刑事辩护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这在任何一个法系都是一样的),在当事人已经认罪的情况下,辩护人会为其做罪轻辩护,一般可能涉及到自首、坦白、胁迫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在silk中,玛莎代理的案件几乎都是无罪辩护,这是为了剧情需要,无罪辩护比较有drama,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问题都没有争议,仅就法律问题进行辩论,那么庭审过程一定相当枯燥乏味。
但是事实上,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事实都是相当明确的,可供争论的点很少。
尤其在中国,没有陪审团制度,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由法官作出,一些情绪化的,对事实用添油加醋的话很难影响到法官的判断,反而会对律师个人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产生一定的质疑,所以中国的刑事庭审作用并不像英美影视剧中看见的那么重要,一般性法官在阅卷(尚未开庭、听证之前)就对案件有一个大概的判断了。
而影视剧为了好看,必然会选取事实争义较大,冲突对抗激烈的案件,律师甚至要充当侦探的角色。
而我国的实情是,律师和公诉人所掌握的的案件事实,几乎都在那几本公安、监察证据卷和侦查卷中,律师独立搜集证据很难开展,并且风险很大。
回到本剧中,玛莎之所以每次都做无罪辩护,是因为被告坚持声称自己无罪,并且玛莎也相信他们是无罪的,所以她才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气面对控方和其他被告,据理力争。
但是到了S03E04中,事情变得不对劲了,事实上,这不对劲从这一季伊始就萌芽了。
在一次与警察局的对垒中失败后,下一起案件先入为主地认为警局腐败,并将该观念灌输给陪审团;给朋友的儿子辩护,她的身份在辩护人与母亲中重叠,在得知被告情绪不稳定时,毫不怀疑怀疑伤害行为的动机(伤害目的?
防卫目的?
)。
到了第四集,玛莎对当事人的无条件信任使得她对瑞德的中立身份产生了怀疑。
当她用诉讼技巧使得被告避免了引渡,瑞德的证据和一番话给她当头一击:“这当然很了不起,让别人相信你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但其实一直是你在操纵一切。
”由此,玛莎开始意识到自己职业的道德冲突,她在为恶行辩护,目的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诉讼权利,而是把黑的说成白的,使一个引发恐怖行为的人逃脱了制裁。
一旦怀疑的种子被种下,你就再也斩不断它。
前男友的杀人案件,她开始保不准是否应该相信被告一直口口声声说自己无罪的主张。
哪怕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到最后一刻,只是出于辩护律师的本能,但是我们都看出她动摇了,这在以前任何一起案件中都是不曾见过的。
米奇最后的话语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凶手是左撇子,肖恩不是。
你输了你本可拿下的游戏。
”玛莎犹如走在迷宫中,向左是死路,转身向右也找不到出口。
其实早在S01E04中,玛莎就遇到过这样的冲突,当她作为控方,却发现因为辩方能力问题导致被告可能被错误定罪时,她选择了“控方的目的是查明真相”。
而当第三季中同样的事情发生时,她犹疑了,而她两个案子的判决最终都站在了事实的对立面。
正如阮籍的长歌当哭,我相信当她说出“who am i”后离开鞋巷,她也不知该去往何处。
所以当公交车驶过,不见了踪影的玛莎,她的去处只有前方。
我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关于辩护律师为何要给坏人辩护的问题,前面两楼回答得挺好,链接放这儿。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201386在本剧中,玛莎和瑞德就像硬币的两面。
玛莎是感性而理想主义的,瑞德则是理性和现实主义。
第一季的QC之争把俩人的性格和对抗表现的淋漓尽致,最终是玛莎占了上风,正如其他的律政剧那样。
第二季,二人开始合作,但是分歧依旧存在。
直至第三季,矛盾焦点成为了控辩之争。
玛莎相信正义是在于给被告人良好的辩护,而瑞德为了拉拢实习律师而指着受害人间接说出的他的理解,他认为正义是使坏人绳之以法。
但是律师是人而不是神,就像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选择当事人一样,他们也不能选择自己总能成为正义的一方。
现实的瑞德在每次败诉后总能够调适好自己,该吃吃该喝喝该泡妞的仍旧四处抛媚眼;玛莎不行,太多的成功让她以为自己就是正义化身,而事实却是米奇在庭上说的那样:“还有第三条路,而这第三条路是在法庭上最先被牺牲掉的,你们都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因为它不符合,它向来不符合你们的利益,你们都回避它。
它叫做真相······你们有权利询问我吗?
你们戴着假发,身着长袍,只看见一面······”事实上,律师本不应该被可以如此沉重的负担。
尽管只呈现一面,但是律师仅需呈现这一面就可以了,另一面是控方的责任,而追求案件完整的真相是法官的职业要求。
但是现实并不单纯,权力和利益会歪曲掉真相,最后一案玛莎倒在了哪里,是性格弱点,是黑帮势力,还是我之前一直提到的信念动摇?
恐怕都有。
英剧黑暗就黑暗在这里,这个一年四季淫雨霏霏的国家,拍个电视剧都不给人不给希望,哪怕喜剧都是讽刺性的,但是阴暗的人性恐怕最接近真实的人性了吧。
第三季一开始就很不对劲,Martha换发型了,和Clive莫名其妙就开始甜蜜了,最重要的是案子没有以前精彩了,而Martha最后却总是莫名其妙地赢了。
我以为Peter Moffat也开始江郎才尽了,也开始粗制滥造了,也开始给他的女主角套上不败的光环了。
直到最后一集才发现,原来他就为了最后的十分钟用了整整一季在铺垫。
回想前两季的模式,确实和第三季很不一样。
那时候Martha经常被逼入绝境,直到最后才发现真相绝地反击。
有时候觉得,她更像一个侦探。
这种如破案般抽丝剥茧的法庭辩论总是看得人酣畅淋漓。
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也是哭得最凶的一个,是Martha为Farr Family的打手辩护,那个憨厚却敏感的大个子,在法庭上讲述自己残忍的暴行,然而真相却是他在尽可能地帮助他伤害的人,他诉说着自己如何狠利地戳瞎被害人的双眼,因为他越狠利,被害人就越能少受一点折磨。
真相,这是前两季想要说的。
Martha的可爱,或者说伟大,就在于她如此固执地追逐着真相。
她把那样残忍的真相赤裸裸地摆在法庭上,摆在陪审团面前,告诉他们,The law and what's right and what's wrong aren't always the same thing.That's why we have you.Juries tell us,the lawyers,about the space between the rules.And that space,is occupied by common sense and humanity.前两季的Martha,让人觉得真相比法律重要。
法律是确定无疑的,残忍地伤害了被害人的打手是有罪的,但在真相的审判中,他被宣告无罪。
然而这一季,一切都变了。
不管是精神失常的儿子,还是同性恋足球运动员,Martha在为他们辩护时不再摆出真相,而是在对陪审团讲故事,讲一个听上去很合理的故事,幸运的是,Martha是个讲故事的高手,她的遣词造句、她的语气、她的表情、她的动作,都是一个老辣的Silk所具备的,和年轻的Amy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前两季的她自己相比,也显得咄咄逼人得多。
Martha不再靠真相取胜,她开始成为一个经验老道的Silk,凭借辩护技巧取胜。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习惯了前两季模式的观众看到这一季会觉得Martha赢得有些莫名其妙。
第三季前几集我们还能看到以前那个追逐真相的Martha的影子,毕竟她依旧弄清了真相,只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选择对陪审团讲另一个故事。
然而发展到美国引渡案的时候,有什么不对了,Martha这次没能看清楚真相,她赢了,但她被愚弄了。
或许这就是Moffat为最后的崩溃所埋下的伏笔。
最后的最后,Moffat给了Martha一个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感情用事的案子,和一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咄咄逼人的辩论表现。
就像那个枪支专家说的,你只是在法庭上表演,你的辩词只是一种Performance。
有意思的是,Clive也说了类似的话,他说Martha为Billy辩护时盘问Amy的策略完全是一种Politics。
所以你看,其实Martha身边的人多少都注意到了,只是Martha不自知,直到Micky Joy的那番话才让她恍然大悟。
Billy这条暗线很有意思,且不论Moffat笔法老辣将这个人物塑造的多么成功,只说他和Amy这个案子对Martha的影射。
Martha是知道真相的,出于对朋友的道义她不能说,但最后让案子解决的还是Bethany所说出的一番真相。
而Sean的案子则恰恰相反,Martha不知道真相,但出于对Ex的感情和信任她必须说点什么,最后却陷入这个泥潭,导致双眼被蒙蔽没有看到本应看到的真相。
不知何时,Martha也从那个在律师行业里特立独行的真相追逐者便成一个和大部分老辣的律师一样凭借技巧和手腕取胜的Silk了。
Clive是这样,不惜毁掉承诺也要在庭上取得最好的结果,Warick也是这样,不管真相,将一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拿来在庭上大虐新人律师,Micky Joy更是这样,35年的律师从业生涯都没有理会过真相,直到最后终于能够在庭上说出真相然后从容地面对死亡。
而讽刺的是,他的证词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法官要求陪审团不予采纳。
这是Moffat对整个法律制度最大的嘲讽。
因此最后的最后,Clive成了Head of Chamber,为他赢得竞选的不是他的法律理念,而是他承诺让大家一辈子都有案可办。
Billy大概命不久矣,他代表的是一个时代的衰落,时代已经不需要腐朽的Clerk了,时代需要像Harriet那样高效的行政、管理。
Martha问了一句Who am I,大概因为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逐渐偏离了真相,失去了以前那个Martha Costello身上最特别的东西。
她在车流中消失,从此世上再无Martha Costello。
所以直到最后一集,甚至直到最后十分钟,我才看懂Moffat要说的究竟是什么。
回过头看,原来之前那么多琐碎的细节都有它的隐喻。
前几天跟朋友讨论好的作者究竟是什么样的,我说好的作者不在于他/她能创作出多少好故事,而在与他/她肯牺牲掉多少好故事。
在稚嫩的作者笔下,总是容易出现完美的人物,而真正厉害的作家,总是能表现出人性的复杂,让人又爱又恨。
为了他想说的主题,Moffat可以牺牲掉一整季的精彩度,可以牺牲掉他笔下挚爱的人物。
Moffat真的没有给Martha套上主角不败光环,他在故事的结尾给了Martha一个最大的挫败,甚至可以说他抹杀了Martha Costello这个人物。
Clive、Billy、Warick,无一不是让人又爱又恨的人物,却让人觉得如此真实。
虽然我希望Martha和Clive真的能够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我也清楚Clive给不了Martha幸福,Martha也顽强到无法接受Clive给的幸福。
但即使这样,我也还是想骂一句Harriet是totally bitch,我就是偏爱Billy和Martha的脑残粉,同意的请点赞。
强烈推荐全部3季!
女生可以得到启发how to be a woman and free. 虽然感觉这里面并没有特别理想的professional woman的榜样...我在现实生活中看到更多非常棒的老总,同时是很好的妻子and/or母亲,英国人反映的现实更冷酷。
大家都可以得到启发how to address the conflict between everyday ethics and work ethics when it happens. 虽然我目前做过的两个行当consulting和science中,ethics issue并没有law和medicine里面那面严重,但是我相信如果每个人都能想想这个问题,the world will become a better place. 对Martha Costello, work ethics overrules every other ethics, which made her a truly extraordinary QC, but also led the eventual crash of her whole belief system (as she was forced out of work due to change in chamber politics). 不过也许目前更可怕的问题可能是很多人work ethics和everyday ethics都偏弱。
还记得之前一个项目中客户接受访谈时说“如果你们有良心的话就把这个问题如实反映上去”。
相信他们之前也曾经找过其他途径,但是捅马蜂窝的事情很多人都不愿意干,慢慢搁置就大事化了了。
(幸运的是上司最终非常有技巧的如实反映了问题。
)
1、即使在鼓吹民主自由的西方国家,即使父亲是法律人士的所谓上流阶层,触怒了专制机关也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2、到底是球场威胁霸凌,还是借机报复球霸,有时候法庭上的真相也不过是律师策划展现出来的剧本而已……3、玛莎已经渐渐显露出自以为是甚至飞扬跋扈的那一面,也就是为了在法庭上获取胜利开始不择手段……瘫痪女孩的悲剧每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但是玛莎为了所谓的真相,重新撕开这个家庭刚刚结痂的伤口,甚至可能让一个懵懂小孩终身背上亲手结束姐姐的道德负担,你真的做对了吗?
4、玛莎彻底黑化:寻找对方漏洞加以攻击,本来就是律师的工作手段,完全无可厚非。
但是为了赢,多次干扰克莱夫作为“法庭特别顾问”的工作,从中套取信息,靠军情五处程序上的缺失强行洗脱当事人嫌疑,赢得很不硬气,也不光彩……5、律师应该维护代理人的利益,这无可厚非,但应该立足于至少能在法庭上证明是“真实、客观”的证据开展辩护,即使其证据并不一定是真实客观的。
对于曾经留下过刻骨铭心的感情的前男友,玛莎居然玩起了看着对方的眼神决定辩护策略的玄学。
这跟比利企图用“我不是个男人”来洗脱性骚扰的罪名,有什么本质区别?
他对兰的所作所为应该没有性暗示的色彩,但是归类于上位者表达对对方的全面掌控,一点问题都没有。
6、“公诉和警察文明的弊端”,当然,在这一季里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刑讯逼供、恐吓威胁、削足适履为“认定”的犯罪嫌疑人寻找甚至制造证据。
比如,最后两集的肖恩案,不论最后或者背后的真相如何,指控某人谋杀罪名,没有目击者,没有嫌疑人口供,没有找到凶器、血衣或者其他直接证据,就凭办案警官“从业20年的经验”,甚至找来与嫌疑人有经济或感情瓜葛的人作为关键证人(虽然证词也只是证明了个寂寞),那也未免太草率了一些。
所以,虽然被每个法庭所标榜,但是却被每个法庭忽略的,真的是真相吗?
第三季开头,martha一如既往的全力以赴为客户辩论,不断的找寻着客户无罪的证据。
到了帮助恐怖袭击的学生的那个案子,在martha的帮助下,学生最终成功的没有被引渡到美国,相当于not guilty。
最后clive告诉martha,那个学生确实帮助了恐怖袭击,在空旷的大厅里,martha呆看着学生离开。
觉得那个时候martha的心里有东西在慢慢的倒塌。
然后最后一个案子,帮助前男友,在法庭上不断的发现前男友的谎言。
他们回忆起来都会笑的情话,原来不仅仅是属于她,被他说给很多别的女生听。
在这个案子里,martha真的不是原来的martha了,她不再冷静,完全没有找不到突破口。
即使认为前男友是无罪的,但是又在发现预订周围房间的名字都是高中同学后,慌乱的跑出去吸烟听歌,试图镇定下来。
在这个案子中,martha拥有的东西在一件一件的失去,billy癌症的扩散, clive的渣, 然后前男友被判有罪。
最后发现因为自己的失误,遗漏了关键的证据,导致无罪的前男友有罪,之前很多次帮助有罪的客户得到无罪的结果,却让真正无罪的在乎的人被判有罪。
martha说的最后一个台词是 Who am I, 之后是她离开鞋巷, 沉默的走在大街上。
最后martha听到billy喊的“miss”,回头。
之后在billy&jack看来,martha就这样消失了。
再见martha
看完结尾只想大喊一句“What the hell's going on?”这样就结束啦?
Martha就这样消失?
Billy就这样等死?
Clive和他的伙伴们就这样皆大欢喜?
什么鬼?
第三季全篇都在从各个细节描述的Clive对Martha的各种小情绪就这样没有结果?
从第一集的表白,到后来看到Martha遇到前男友后的各种试探询问(不是因为喜欢才各种在意吗),并且按照Martha前男友的口吻戏谑的喊她“Mar”,在她时间安排不开时代替她为其前男友出庭做无罪辩护,这些铺垫就是为了在最后一集跟Billy的对头搞在一起?
实在是有点接受无能,以至于在最后Clive做就职演说时完全看不下去了都,这个世道还真是这样,对生活不太较真的人笑到最后,事业爱情双丰收,对工作拼劲全力的两个人一个消失一个等死,也太现实了点。
不知道这是不是编剧的目的,生活就是这么无奈,你只能接受。
Clive真是个渣男。
还指望他在最终季能够回归真心,不那么花心大萝卜,结果,看到个女的就flirt也是醉了,又不是禽兽,好失望的说。。
大家各种法律公正人性剧情剖析,只有我纠结于这点若有似无的感情线,真是服了自己。。
感觉案子没有前几季好啊.我可以说真的案子辩论神马的差了好多吗
Martha is gone.
Billy生个病也要叽叽歪歪,男人就是矫情,而且快死了也不是你性骚扰的理由,恶心死了!想证明自己存在你可以去高空跳伞啊去打拳击啊,可以去养老院做义工,可以做你老本行免费的法律援助等等,方法多得是。就问问如果一个女人快死了、用割男人生殖器证明自己存在,可以不????对主角这个大女人不力挺实习生感到很失望,而Clive为了选票主动为实习生辩护说明了不要幻想男人帮你是为了你好,不过利益驱使罢了。
Martha Costello是我至今最喜欢的戏剧女主角
算是看过吧!感觉不如前两季了。
居然完结了 QAQ
最后的上帝视觉令我不适。
人设全崩
Martha Martha~
希望不要结束,苦等第四季
舍不得看最后两集,一直留到现在。结局实在太残暴,令人难以释怀。在反思制度时,英国人比美国人要狠得多,拒绝歌舞升平,拒绝皆大欢喜,拒绝家庭温馨。取代Eli Stone,成为我心中最佳律师剧。
質量太高的政律據。期待第四季啊,不過不知道拍不拍,常常留個大坑。不然就是要等個好幾年。太隨性了吧~
看第三季还以为编剧换人了,查了居然没换。前几集只是变得平庸,最后一集更是糟糕,编剧好像以为自己要飞升了,神神道道,故弄玄虚。喜欢前两季的千万别看
2014.03.16 不想追了 也应该不会补了
好失望 跟前两季完全不是一个水准 1集弃
Run Miss C. run for your life.永远只看到真善美却无法保护自己,义无反顾的defence因为有这么多人在保护你。可是保护者一个dying,一个毕竟要为了事业一往直前。所以当你自己都开始质疑自己的时候,run!
好沉闷,一集弃
怎么可以就这么完结掉QAQ
第三季故事发展可以用“诘屈聱牙”来形容(虽然通常不这么用这词),或许因为要结剧了,第三季只能把这个结束上升到仪式性的,令人深思的“结剧”范式中。前两季引发深思的地方都在暗处,需要你想一想才能发现,这一季生生摆在盘中,真让人吃不下。。。anyway,还是很喜欢silk以及British English~
这样的结尾作为剧终真的处理得太好 不仅把所有线索都理清 而且将法律讲得太透彻 一句“Who am I?”道出所有律师的困惑 律师对正义和真相的坚持到头来还是会被现实击垮 法庭不过是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