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r harmful.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 - Do you have a guilty pleasure?- No. I have no guilty pleasures. Because pleasure never makes me guilty. I think it’s unbelievable that there is such a phrase as “guilty pleasure”. In other words unless your pleasure is killing people. - Do you think that there i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She wants to know if I think that there’s a suffocating political correctness. And my answer to you is I’m breathing fine. No one that young enough to be in school is aware that they will lose their looks. This is something that doesn’t happen till you do.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From “pretend it’s a city”.
被推荐看了这套纪录片。
之前并不知道弗兰是谁。
孤陋寡闻于本片的好处在于,看片子的时候不带主观印象。
没有先入为主就能以初次接触陌生人的眼光来看待她,不会被暗示只会好奇,何人何以会让马丁斯科塞斯给她专门制作一部七集的纪录片。
没有铺开生平,没有列举成绩,只有现在的弗兰。
七十岁“高龄”,留着和年轻时一样的中分发型,面容硬朗性别模糊,坐着喜欢翘起一条腿,思维敏捷语速快且流畅,一句话里带出两个you know,可能拍过电影的缘故,镜头前很自如。
喜欢运用手势,摊开收拢捭阖,或是食指大动指点江山。
片名“假装我们在城市”以及以纽约为切入点,容易让人误会这是部关于城市的纪录片。
是,里面谈到了纽约,它的地下铁,永远都臭烘烘。
贵,来纽约需要带上的东西?
钱。
纽约之外的人来这里,很多人都取得了成功,而纽约出生的人都知道,在这里成功有多难。
但你不知道,所以你就来了。
纽约的摩天楼,本来具有原创性,结果被一些海湾国家抄袭去,反过来纽约倒像是在仿冒别人。
以及,在纽约你永远不会无聊。
但,关于这些零散描述有把纽约和其他的大都市明显区别开来吗,你因此更了解纽约了吗?
不,这不是一封写给纽约的情书,这只是弗兰穿梭在这个城市(模型)中和你聊聊天,谈谈自己。
说是纪录片,其实更像是弗兰的脱口秀,连对谈都谈不上,有抛出问题的一方,不过几乎都没有被呈现,因为问题在回答中已经显示出来,需要聚焦的是弗兰的回答以及观点。
以前老觉得人观点太多显得不实际,又被教育不要一把年纪了这里看不惯那里有话要讲,否则有爹味严重之嫌。
但是你看弗兰,从头讲到尾什么都可以聊,人们也乐于提出问题听她的意见,弗兰说自己是个意见多多的人,可是没有权力(去改变)所以会愤怒。
意见来自思考,一个能从观察中得到乐趣并有思考习惯的人不可能对周遭事物没有自己的看法。
至于不被人说成喋喋不休或者好为人师,皆因其深谙语言的艺术,观点鲜明且别出心裁,且一定会以幽默的方式来表达,正所谓弗兰一开口,马丁就狂笑,笑得好像要把喉咙咳出来一样。
我们花时间看她听她讲话不就是为了这种极具个人风格的调调吗。
摘录几段弗兰的观点:如何学会幽默感?
就像你想长个儿一样。
你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也没关系,也不足为奇。
做的笨拙,糟糕或者可怕也没关系,但自娱自乐就好,不要分享给别人。
现在人们做什么都要秀一下,点点滴滴都不放过。
区分好坏就是我的职业。
我好奇他们如何评判事物。
他们要么挑剔的令人发指,要么过度的夸奖别人。
养生是一种贪婪,不仅要不生病,还要健康。
得花钱买各种食物,用品。
加州,洛杉矶或者硅谷,盛行养生,他们关心健康,但不关心生活。
应该思考的是,从养生中追寻的是什么?
关于挑战,很多人把极限体验当作挑战自己的一种方式。
但那些挑战是假的。
有很多事情是你必须做,或者应该做的,但他们不做,害怕去做,不擅长做,或不能完成,那才是挑战。
挑战是你必须做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现实生活已经充满了挑战,我不需要去寻找那些异想天开的挑战。
讨厌钱,但是喜欢各种东西。
现在的人整天谈钱,仿佛这个话题很吸引人。
其实不是。
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钱够用就好的人,一种是有钱人。
什么叫够用,钱能支付我拥有的东西就够了。
一套公寓两千万美金,还不断在上涨,人们已经习惯了贵的离谱。
没有人比音乐家更受欢迎,因为音乐给了人表达情感和回忆的能力。
大多数让人感觉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的,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
你有什么罪恶的乐趣吗?
没有。
乐趣不会让我产生罪恶感,除非这个乐趣是去杀人。
实际上以杀人为乐趣的都不会因此而有罪恶感,我为什么要对自己的乐趣产生罪恶感。
对有些人来说,罪恶的乐趣其实是指非高雅的享受。
随着你不停的犯错,你的借口就越来越少。
年纪大的时候,你会犯的新的错误越来越少,你会发现“我又犯了同样的错误”。
这只能证明,你不擅长做这事,无论这事是什么。
我喜欢小孩子,他们是最不讨厌的一群人。
一般人会认为他们吵闹,烦人,他们是最不可能告诉你听了一万遍东西的那群人,他们还没有浑身充满陈词滥调,他们比成年人更有原创性,这一点很快会消失。
年轻到还在上学的人,是不会意识到他们的美貌会消失的。
这件事只有发生了你才会意识到。
无论你是谁,你拥有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但在书中,你有无数种活法。
读书是种变得富足的方法。
读书是种志趣。
如果你在有书可读的环境下长大,有些人会喜欢读书,有些人还是不喜欢,读书就是种志趣而已。
你在这书里看到了自己吗?
没有。
书不应该是一面镜子,该是一扇门。
40岁以下的人肯定没有存货了,书, 唱片……,(他们)什么都在电脑上。
很有意思,一集不过二十多分钟,像听小品文一样,了解一些别人的看法总是好的,可以开阔思路,和书一样,像一扇门。
全盘接受这些观点吗,倒是不必。
我们生活在一个观点充斥的社会,只需觉得听起来好有道理就轻易地被说服,省却了思考的过程,“如果你不思考,你很可能就会重复一些陈词滥调,即使是那些相对开明的观点”。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投喂和填鸭。
值得学习的应该是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法,无须是知识分子,只要是自己真实的感受和建立在独立思考上的看法,即使多多又何妨呢。
推荐看看这部片子,理由是?
以弗兰的观点来回答: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做那事?
”好的答案是,“这很好玩。
”坏的答案,“你不明白这事有多重要”。
人应该有乐趣。
《假装我们在城市》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纪录剧集,讲的是他的朋友弗兰•勒博维茨对纽约城市以及生活中一些话题的看法。
她有像图书馆一样的公寓,她曾经想买很大的公寓就是为了装下自己的万册图书。
听弗兰聊天真的非常有趣,她说自己从来不用社交软件,所以也没有电脑,苹果手机。
之前有人自以为是的给她介绍什么是照片墙,什么是推特。
她表示非常生气,“我没有这些东西不是因为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刚好相反,我正因为知道它们是什么,所以才不用它们。
” “我只有一个地址,一个普通手机,这两样就足够了”。
她承认自己是对文字有天赋的人。
小时候的她喜欢大提琴,父母打算凑钱给她买大提琴让她练习。
然而她说,大提琴我很喜欢,但没必要在这上面花钱,勤加练习只能让我变得进步,却无法让我优秀。
“作家,画家或其他艺术家,最重要的是天赋,天赋最伟大之处在于它具有唯一一个绝对分散在世界各处的特性。
它和任何事情都毫无关联,它无法买到,无法习得,无法继承,也无法遗传。
” 她一直以来的观点是“读书是一扇门,而不是一面镜子”,因为很多人读书是为了寻找自我认同感,而不是拓宽自我。
对于城市,四千万美元就为了增加时代广场的装置,五个月的地铁关闭就为了墙上能贴一些艺术装饰。
她认为这一切都很荒唐,为什么他们要拿着纳税人的钱去添置一些无用的事物,却选择忽略掉坑洼的水泥地以及掉落的瓷砖。
而让人更震惊的是,半小时甚至一小时以上的公交车等待时间,对于乘客想问“XX大道离XX站最近”的时候,司机的回答竟然是理直气壮的"I don’t know "。
理由是这么多站台,他怎么可能记得住。
但弗兰认为记住每一个站台,这是基本的职业操守。
这甚至想让那些能记住四千道菜品的服务员来当司机了。
在当代城市,似乎人人都在提醒你要有健康的生活状态。
弗兰说“以前没有养生,为什么现在大家都在讲养生”,这是一种贪婪,不生病对于大家来说还不够,还得要更健康。
这其实是一种额外的健康,这是需要用金钱去买的。
为了健康,大家还会选择爬山,大概人们是想挑战自己吧。
但这些挑战都是假的,其实不用去爬山。
有很多事情是人们必须,应该做的,但是他们不去做。
那些让他害怕,或者他们认为自己很难做成,不擅长做的事情才是真的挑战。
“赚大钱的前提条件是喜欢钱,非常爱钱,非常在乎钱才行。
我一直认为,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人认为钱够用就行,另一种人就是有钱人。
”我喜欢弗兰对于金钱的看法。
她说她非常讨厌钱,但是她喜欢各种东西,比如家具,车,衣服等等。
她希望她的钱能支付她所拥有的东西就足够了。
整部剧集,弗兰可以跟你吐槽纽约的物价,诉说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各路名人的趣事。
她与安迪·沃霍尔吵过架,还被大胖子查尔斯·明格斯追过十几条马路,只为了跟她说句想一起去吃个饭。
或者在CBGB、Studio 54夜夜笙歌不闭眼的奇幻旅程。
弗兰的生活都是多姿多彩的,在纽约这座城市,她有自己独特的姿态。
近年来网飞不仅电视剧拍得好,纪录片也完全不落下。
而一部优秀的纪录片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每个人的评判角度不同,大体上随便说说,我觉得若是单纯从拍摄手法上来看,有趣又顺滑的剪辑、镜头语言以及配乐,缺一不可。
但要是考虑内容,那就见仁见智了。
有时候只是想用画面涤荡一下心灵,有时候是真的想通过纪录片学习知识,但你想过吗?
有一种纪录片,看完是会让人很爽的……它也不是那种智识相通的心流体验,就是单纯地爽快。
偶然看到弗兰发言的截图让我心生好奇,打开这部名叫《Pretend It's a City (2021)》的纪录片,开启了我的“爽片”之旅。
在这之前我甚至不认识Fran Lebowitz这个人。
维基百科写:【弗兰·利波维兹(Fran Lebowitz)是一位美国作家、演讲家、业余演员。
她最为人熟知的是她通过对于纽约大都会生活的察觉、洞悉和描述,映射出对于整个美国社会生活方式具有讽刺幽默意味的评论。
有评论家称之她为“当代的多萝西·帕克”。
】弗兰来纽约之后做过出租车司机,打过零工,做了一些不太平常的小工作,后来得到安迪·沃荷的赏识,并作为他主办的杂志《访问》的一名撰稿人。
在那里,她写了一篇称为《我们的海滨》的文稿。
之后她也在杂志《淑女》工作过一段时间。
她的前2部作品《都市生活》(Metropolitan Life,1978年)和《社会探究》(Social Studies,1981年)均收录在论文集《弗然·利波维兹读者》(The Fran Lebowitz Reader,1994年)。
弗兰在电视和电影等其他领域也表现出色,因为她不仅是作家,还是喜剧演员、记者和演说家。
其实弗兰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的观察和表达能力,这也是《Pretend It's a City》的魅力所在,让人惊讶于她的描述,怎么可以这么生动,每句话都可以拉去讲脱口秀的程度。
话说回来,看完会令那些没有在纽约生活过的人都心生向往。
我们可以通过她的描述感受到她对这座城市的“爱”和关心。
当别人问她为什么是纽约的时候,她会反问,除了这儿还能去哪里?
在这部由七个部分组成的纪录片中,故事由马丁·斯科塞斯(Martin Scorsese)导演和他的主人公、作家和全神贯注的弗兰·莱博维茨(Fran Lebowitz)合写。
纽约的城市光景和喧嚣,交织着谈话X谈话,交错的剪辑让人真的感觉在看脱口秀节目。
她讨论了疫情以及她对失去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悲痛,以及艾滋病&疫情对纽约艺术界的破坏性影响。
用弗兰自己的话说:“我没有什么能力改变什么,但我就是有很多很多观点要表达。
”不仅仅是片中提到的议题,弗兰对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不屑一顾,从竞技运动到健康和度假的概念。
她还会用生动的语言来告诉你她讨厌的理由,包括她为什么不使用智能手机,或是她如何“爱书如命”。
即使你不同意她的观点,也很难不欣赏她的表述方式。
甚至想要拥有这样的伶牙俐齿和睿智头脑。
整个纪录片使用的是20世纪70年代的风格和照片。
弗兰在每张照片中看起来都很出色。
固定的着装风格形成了她的个人特色。
她的眼镜尤其像点睛之笔。
这款眼镜的外观虽简单,但却是精心设计的。
弗兰曾经承认,她定制的眼镜价格和汽车差不多。
她的牛仔靴也是专门制作的。
她的上衣来自萨维尔街裁缝Anderson & Sheppard,她的男装衬衫则是来自Hilditch & Key。
我自己感觉这算是某种固执的坚持。
世界对待“一成不变”的人总是感到奇怪和了不起。
也正是这些东西让她变得“奇怪”而特别。
这是一部充满弗兰个人魅力的纪录片,是纽约的生活部落格。
不需要我摘抄过多的台词和叙述来表扬它。
也许我们可以尝试用相似的考察态度去看自己生活的城市,或许也会有新鲜的名台词诞生。
改变总是从觉察开始。
在大多数人都把脑袋装在屏幕里的时候,假装这是一个真实城市,让我们认真看看真实的城市,过去、现在,以及它将变成怎样的未来。
2022-2-1
安利一部搞笑轻松的纪录片《假装我们在城市》。
一共七集,每集半小时左右。
《假装我们在城市》主要记录马丁·史柯西斯和弗兰·利波维兹之间的访谈对话。
该纪录片乱中有序,很多过去及现在采访相关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就像看几场精彩的脱口秀。
而且弗兰真的好酷啊!当她穿着一件大衣,戴着墨镜出场时我就被征服了。
她年轻时就是这类似的发型打扮,跟她的性格一样,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变。
弗兰已年过七十,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很年轻。
她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活作风和脾气,按着自己性子去生活,固执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就是这种不和谐让人拍手称赞。
弗兰吐槽现在的人是为艺术所售卖的价格欢呼,而不是为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去鼓掌;她吐槽纽约的高物价和高房价,现在的养生,现代人对大麻的接受度;她不理解现在年轻人将以前战俘才做的苦力活发展成健身运动,或是玩巴丹死亡行军式的游戏;她看不惯现在家长溺爱的教育方式;她批评纽约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去造一些浮夸又不实用的椅子;她还分享了小时候以及去阿拉斯加旅行的有趣经历……她三观正,分析事情有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语言,怪不得这么吸粉。
而且她对工作的厌恶真是又让我的好感度倍增,我也曾想过有没有读书就能赚钱的活
确实读书很重要,我太喜欢读书了。
即使没有工资,也要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啊!
最后,将弗兰的这句富有哲理的话送给大家。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第一次知道Fran竟然是从介绍知识分子穿搭的时尚视频里,西装大衣,中分卷发,有力的走姿。
Fran表现出很多小动作好白男啊啊啊,吐舌头舔嘴,说话张开双手的动作,但是看得没有觉得油腻不适,suki第1集只是在吐槽纽约人不看路,第2集感同身受的点好多。
「我住在我父母的家里,我记得自己躺在草坪上,抬头望向天空,心里想:“我要如何离开这里?
”我不希望你们觉得我的童年是狄更斯式的,并不是这样。
但还是不适合我,并不是成长环境不好,只是说:“不,对我来说,那不是正确的环境”」 「音乐让人更快乐,不会伤害人类。
大多数让你感觉上变好的东西,都是有伤害性的,所以音乐非比寻常,它就像一种不会杀死你的毒品。
」本来觉得还是做成播客比较好,画面有啥必要啊!
但是很喜欢里面夹得时代小短片,以前的广告什么的,感觉好有意思,窥探到历史一角。
第五集太犀利了啊啊啊笑死我了,怼的主持人哑口无言,对啊男的掌控世界所以体育才这么重要,“那要这样说,我更希望有更多女性去参加国会而不是体育运动”
安利一部搞笑轻松的纪录片《假装我们在城市》。
一共七集,每集半小时左右。
《假装我们在城市》主要记录马丁·史柯西斯和弗兰·利波维兹之间的访谈对话。
该纪录片乱中有序,很多过去及现在采访相关的片段拼接在一起,就像看几场精彩的脱口秀。
而且弗兰真的好酷啊!当她穿着一件大衣,戴着墨镜出场时我就被征服了。
她年轻时就是这类似的发型打扮,跟她的性格一样,这么多年也没怎么变。
弗兰已年过七十,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很年轻。
她带着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生活作风和脾气,按着自己性子去生活,固执的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就是这种不和谐让人拍手称赞。
弗兰吐槽现在的人是为艺术所售卖的价格欢呼,而不是为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去鼓掌;她吐槽纽约的高物价和高房价,现在的养生,现代人对大麻的接受度;她不理解现在年轻人将以前战俘才做的苦力活发展成健身运动,或是玩巴丹死亡行军式的游戏;她看不惯现在家长溺爱的教育方式;她批评纽约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去造一些浮夸又不实用的椅子;她还分享了小时候以及去阿拉斯加旅行的有趣经历……她三观正,分析事情有独到的见解和犀利的语言,怪不得这么吸粉。
而且她对工作的厌恶真是又让我的好感度倍增,我也曾想过有没有读书就能赚钱的活
确实读书很重要,我太喜欢读书了。
即使没有工资,也要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啊!
最后,将弗兰的这句富有哲理的话送给大家。
Think before you speak, read before you think.
会一边看一边更新这一篇的。
Ep11、被问及自己是不是一个自命不凡的人:(提问原话是 "Do you tend to look down on people?" 毫无意外的,Fran把它改写成了更直白的自问——"You mean, am I a snob?")"There are certain kinds of snobberies that I think are bad - of course those are not the kind of snobberies I have." 她的snoberry和对方家境/学校/背景无关,但和对方的意见是否与她一致有关——It has to do with "do you agree with me on this?""People frequently irritated... not irritated. it's too mild of a word...infuriated by me. It does somewhat surprise me, because so what? Like who am I? Am I making decisions for you? I'm not in charge of anything.""I can understand people being angry at me when I say things like 'ppl should do this' if people thought that I could change it: But if I could change it, I wouldn't be so angry.""The anger is, I have no power, but I'm filled with opinions."感觉Fran说出了评论家/知识分子的存在价值——我每天对公共事务表示意见:“我认为如何如何”。
但作为一个普通公众,你不应该对我生气,因为,我其实没有权力要求你如何,我不是在位的人,我不是那个能改变现状的人。
如果你对现状不满,在位者、有能力改变现状的人应该承担你的怒火。
我的愤怒恰恰在于,我无权改变现状,但我却意见超多。
(我的理解,评论者和公共空间的讨论的意义在于提出异见。
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被审慎对待,while没有权力的人的意见应该得到更多的渠道去发布传播。
)2、说纽约市长是份很难的工作:"So it should be split in two, and I would be the night mayor."(谐音梗大户:night mayor = nightmare)3、说纽约是个很难afford的地方,yet so many ppl come live here:"You realized it's so hard to live in New York, that when people say:' Why do you live in New York?' you really can't answer them, except you know you have contempt for people who don't have guts to do it.'You live in a place where things are just easily done, where ppl are nice to you, where no one's trying to cheat you every five seconds. You call that grown-up life?'"纽约生活不易,但正因此,住在纽约的人都自我感觉良好了很多——我在纽约都待下来了,谁要去你们那些破乡下地方过舒服日子?
(所谓new york tough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没有来由又很有来由的自信和不屑)Ep21、说到为什么自己决定不当艺术家:“You decided not to be an artist. Too pleasurable, Fran.”“It’s like when people say, ‘Why are Jews not allowed to eat bacon?’ And I always saying, ‘Too delicious.’”因为干一个事的感觉太好了,所以我不能干这件事。
就好像pleasure是恒定的,不能太放肆。
或者在一件事上享受到太多,就会太快被花完(莫名感觉犹太人和某类传统中国人又多了点相似…)2、被问到纽约有什么在吸引年轻人一茬茬来:“New York. That’s what here. I mean, what’s not here? That’s the way to look at it. Wherever you are from, that’s not here.”然后说她这个年龄段的人来纽约,是因为是gay(只有纽约最包容那时候),于是导致了gay的聚集:“...creates the density of angry homosexuals, which is always good for a city. There’s nothing better for a city than a dense population of angry homosexuals.and at a certain point, they became very happy homosexuals when they found out, ‘it’s so fun here!’”3、说到电视上播音乐会演唱会时,她总是很在意观众——观众听到一首歌,尤其如果是年轻时流行的歌,会那么快乐,回忆起以前的点滴:“No one is loved like musicians. Musicians are loved by people, really loved, because they give them the ability to express their emotiona and their memories. There’s no other form that does that.I mean, I really think musicians, probably musicians and cook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most pleasure in human life.”拿自己举例,年轻时爱听Moton:“Do I think Moton is the greatest music that ever made? I don’t. But if you ask me ‘The second you hear this, do you feel happier?’, I do.I mean, music makes people happier, and it doesn’t harm them. Most things that make you feel better are harmful. You know, so it’s very unusual. It’s like a drug that doesn’t kill you.”(这段话真是直戳我心:怎么会有人不爱音乐呢?
It’s like 灵丹妙药!
Ep31、说到早上6点准备出门赶飞机,遇到住同一栋楼的邻居健身回来:"I was in the lobby with luggage at 6 in the morning to catch a plane, and someone in my building, at 6 am, they come back from gym. Well that's why they have money. On the other hand, you call that a life?"(这种想法简直世另我。
每次看到老板/有钱人认真工作疯狂加班,我就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他们因为这么刻苦才成为了老板/有钱人...但同时又觉得 何必呢...)紧接着邻居问她是不是要去度假,Fran心想are yyou insane?,因为乘坐交通去别的地方对她来说不是愉快体验,她出行是为了赚钱。
相反,她赚来的钱是为了花在这里,花在这个公寓楼,花在她所再这里拥有的的生活上:"If you see me with luggage at the lobby, I'm going to make money, okay? I'm not going to spend it. I spend it here. Here's where I spend it. I get on the plane. I go to places. I make money. The money comes back. I give it to the building. I stay in the building.It's like I earn the money so I have this home.""I have to keep going out so I can stay here. But as far as wanting to go places, I can't believe people do it for fun. When I at the airport, I see ppl going on vacation. I think, 'How horrible could your life be?' Like, how bad is your regular life, that you think 'you know what'd be fun? Let's get the kids, go to the airport, with thousands pieces of luggage, stand in the lines, be yelled by a bunch of morons, leave late, be squished all together, and This is better than our actual life.'"(另一种看待旅行狂热的方式:现实生活太没有意义,以至于你愿意忍受舟车劳顿去逃离)
真的很有意思,不得不惊叹弗兰的反向思维能力,给我惊得一愣一愣的。
在被现代化碾着走的当今,越发有怀旧情绪。
去了一座城市后,又开始怀念另一座城市。
城市裹挟着人们的全部回忆。
虽然里面有许多观念和我不尽相同,但是弗兰有趣的表达方式让我的反驳欲直线降低。
也在她的反讽里,看到了过去与现在的纽约。
愤怒的原因是我没有权利却又意见多多。
可是需要永远保护我们这种愤怒的权利呀。
可是需要永远保护愤怒的权利呀
天赋的随机分布,它的不能买到,是其伟大之处,也是真正的公平。
如果有基因也是可以编辑的,该有多可怕。
音乐的伟大之处,在于其强烈的共情特点。
人在听到某段旋律的时候,会想到当时的心情和故事。
食物的味道和嗅觉的感受亦是如此。
音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其和人的共情能力不同时代的人无法真正的互相理解。
我认为,不仅如此,相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无法真正的理解;事实上,两个不同的人亦不存在完全的相互理解。
所以尊重和包容显得尤为重要。
和父母的相处亦是如此,无法理解但是可以尊重和包容。
Go and have fun!
读书的美妙之处就在于此,能够体验不同的人生。
挑战是你必须要面对的事情,而不是你编造的事情。
老马负责导演、制片和提供罐头笑声,太可爱了,我宣布他的形象必须立刻代替所有圣诞老人和肯德基上校。勒博维茨的姿态太纽约犹太人了,就连她在句子之间张开嘴、舌头搅动的方式都让我想到另外几个纽约犹太人;还让我想到Jesse在和Ezra Klein那期播客里谈到的犹太幽默(不只是幽默,而是聪明——除了“wit”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一种历史性的自贬和傲慢并存,这同时也是一种“纽约性”,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永远保持着“民族志式的凝视”,观察、提炼、解释、讽刺、评判并引以为傲。她还让我看到了宽肩外套和宽松牛仔裤脚垂在西部靴外面的魅力,而且年轻时也太帅了,看得我腿软。
纽约这种城市盛产的就是这种不知道她写过什么大作但是名声一直在外的作家吧
作为马丁声控我想多听他哔哔两句来着,谁知道他就负责笑声part了,笑到肩膀拱起脖子消失,刚刚有冷静下来的意思,Fran又补上一句,然后马丁继续笑得花枝乱颤;为什么大多让我烦躁的事实从Fran嘴里说出来,甚至不算调侃,就是说出来,都可以接受了,第一集尤其,但也仅仅是第一集这样吐槽琐碎生活的,后面聊到其他特定主题就没有太多认同感;不再烦躁大概需要简单又困难的一个心态:除“我”以外都是“他们”,“全世界只有我这么做”不是获得孤独或特殊性,而是用夸大的方式跟自己阐明,你得放弃不必要的理解,放弃看清楚城市每一个行人的面孔
无聊 充满各种烂笑话
being mean是不是犹太人的种族天赋啊!这么看生长在北京和纽约真的有一种遥远又奇妙的相似性,随口就能列出一堆缺点,时刻都在吐槽,但就是无法想象自己会在别的地方生活。
听一个有趣的人聊天,很快就会忘了时间,听她讲话大概就是如此。我看过很多电影中的纽约,但我永远也不会明白地铁上糟糕的气味,时代广场上碍人的盆栽,有些东西是你只有深入进那个环境才会体会到的。如此多的烦恼,皆是来自熙熙攘攘的人群,但安静的城市即使是美丽的,也是死气沉沉的,她的种种抱怨,也并非是来自愤怒,而是来自热爱。
太有趣了,真的好喜欢像弗兰这样的愤怒的人啊,愤怒的来源不是排他不是怨恨,而是来自对生活的热爱、观察以及对自己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的反思!!!太棒了!!幽默又风趣,关键是真实犀利的让你无法拒绝她的愤怒哈哈哈哈。最后三集很出色了,真的是像在看Stand-up Comedy(而不是talkshow哈哈哈哈),非常喜欢Fran这种古板到和过去融为一体又能自圆其说的人
有不少觀點難以認同,但佩服她能活在自己的世界,活得很好。
美国愤青语录纪录片,个人不喜欢,第一集9分钟,弃剧。
Snobbish, arrogant and really boring.
也许城市只存在于文学,传说和电影片段中,脚下的土地是送完小孩的我拖着grocery cart经过的坑坑洼洼的沥青和泥土。anyway,老太太贡献了一些很辛辣和逗趣的旧闻和评论,颇有韵味。
欣赏不来(在被警车撞的那个弹幕下有各式见解,我只知道自己绝不会找她提问,你并没那么风趣
It's a tantalizing snapshot of New York in full bloom, along with Lebowitz's lively and unapologetic commentary on what it means to live there. But actually, it's not fun enough, plus I'm confused about Marty's hysterical laughter at every single thing Fran says.
大家都觉得她好好笑
请问好看好笑在哪里。。。
不知道哪里好,就是一个老太太疯狂吐槽,而且是偏激的吐槽,只是出于自己的情绪,而不是有理有据的论证
Fran 生於美國文化史上最後一段高雅與糜爛尚能共存的時光。想像她白天和Warhol 在Broadway 辦公室吵架,晚上回到仍未士紳化的East Village。即使對她不熟悉的人,也能從對話中關於藝術、資本主義、#MeToo、公共交通的小觀察小牢騷拼湊出這城市獨特的氣息和節奏。和Marty 可愛的友情再加一分。
有小聪明,不是大智慧,情绪大于观点大于论证,又自恋又自怜自艾,我是不太喜欢的,一集弃……
一个左棍的价值宣誓,十分无聊。
挺好看的, 但怎么说呢,文化人聊闲天,witty funny,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