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其实喜欢拍一些恰到好处的巧合,和皆大欢喜的结局;他们的文化里有一种乐观的情感内核。
在路上的电影看过许多,这么多年过去,在逆境时常常想起来的一是《涉足荒野》,再就是《朝圣之路》。
关于内心层面的需求,关于情感的割裂和断层。
而我们的电影还处于炫技的阶段,远远没有抵达探讨的层面。
徒步,撇开装备、抛开路线,它无非是你迈开腿不停走路的一种行为,你背上的背囊是你最忠诚的朋友,长路漫漫,终点是否重要?
当然重要,它是你在脚被磨出众多水泡、脸被晒伤、精疲力竭时的唯一指望。
我觉得人在行走时,能拥有高质量的独处时光,很多的问题会浮出水面,很多的答案亦能水落石出。
当你远看茫茫山脉,葱郁森林,浩渺的天际和无力抗拒的横风,方能自觉人生的短小。
片段里汤姆晚年丧子,他动身前往法国想要取回儿子的骨灰和遗物,脑中不断闪现送别儿子丹尼尔的场景,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懂得丹尼尔为什么要断送良好前程,去走什么圣雅阁之路?
徒步的意义是什么?
他不懂,他只知道这条路夺走了他的儿子。
你不在文明世界里摸爬滚打,一定要去过一种嬉皮士的生活,在汤姆眼中原本就是一种逃避的行为。
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公元1世纪,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圣雅各伯(法语为SaintJacque,西班牙语Santiago)在西班牙布道七年之后,于耶路撒冷殉教,他的门徒经过千辛万苦把尸骨运回西班牙,埋葬在圣地亚哥,之后便湮没无闻。
9世纪时,圣雅各伯之墓如神迹一般地被偶然发现,随后便吸引了如潮水般的信徒前来朝圣。
渐渐地,来自欧洲不同地方的朝圣者,形成了一个被称为圣雅各之路的复杂的路线网。
有时候人们是因为宗教行走,有时候人们是因为信仰行走,更多人因为自己迷失了而走。
剧中四个人,让我觉得这种人物设定简直暗藏某种隐喻。
一个想要减肥的胖子,一个几乎话痨成疾的作家,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还有一个闷声不吭的汤姆。
我觉得《朝圣之路》在某种程度上比《涉足荒野》更为朴实,没有那么多大灾大难作为人生背景的铺垫,先开始走着的是一个父亲,慢慢的,走到几近尾声之时,是一个人的独立行走。
这几乎就是行走的全部意义了,无论你的初衷是什么,你总是能够在这漫漫征途之中,找到自己的信仰,它无关宗教,只是给了你一个锚点,让你在茫茫人世之中,知道改从哪个经度哪个纬度,去看这个缤纷世界,它甚至给了你底线,也给你了归途。
所有想要并且已经在路上的人们,你值得这部电影。
晚安。
不如戒了抗生素不如开始控制饮食那些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奖杯那些我永远触摸不到的美好感谢你 印度感谢你 恐惧感谢你 幻想感谢你 脆弱感谢你 后果感谢你 感谢你 寂静我完全不会怪罪你们这次我要享受当下能够放手 原谅你 真好一步一个脚印感谢你 印度感谢你 上苍感谢你 幻想感谢你 空虚感谢你 清澈感谢你 感谢你 寂静
十多年前的某个初中的临近傍晚的时候——现在若是回忆起来,在温暖如水的阳光下,似乎当时还在为了没有完成作业而惆怅——抄下了这么一段文字:——从前你以为,这趟旅行最难的是要一个人抗着行李走,后来才发现,最难的是“道别”。
你在不同的城市里游走,住过不同的旅店,坐过不同的火车,遇到过不同的人,而终究,都要说:“再见。
”有几回,你和刚认识的朋友道别离,知识轻轻一拥,说声珍重,都让你红了眼眶。
常常的想起这段话,越是长大,越是感慨。
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的想法,但最后留下的还是这一个。
因为最终,还是关于自己的旅途。
似乎是开头的某个角色说的,还是为了你自己走的。
我们终究都是要离开的。
The Way就是人生的缩写。
经历的越多,看得大概越淡,越从容,可是相聚和分离,还是会在心上留下痕迹。
宝玉就怕筵席散尽,别人先离自己而去;黛玉因怕散而宁可不聚。
这两种分别是我性格的两面,时时在心上留下鞭挞的痕迹。
只要停下来静思身边这些亲爱的人们,便忍不住祈求大家永远在一处。
长大了却才能知道什么是身不由己。
知道既然自己不能始终停留在一处,总会遇到新的人,有情,却也不得不分离——因为大家都要向前继续继续的走。
因为越是长大,方向也越是难以变化了。
近来感慨这一点太多了。
不知道生活是不是非欧几何,平行线也是可以相交的,但陪伴一程的人甚多,想起来觉得欣慰有人相伴,却也隐隐难过不能相聚更长久的时日。
谁都没有错,只是成长的设定罢了。
终其一生,确实是学习如何与自己相处。
一切最终都只有自己可以体会得到。
近来越来越觉得,大脑与感官的分离是浪费效率的。
总要用所谓意志控制行动,渐渐行知分离。
各处感官是人体直接与外界接触的最基本媒介,大脑不过是外交官的部分统筹规划了。
整体运营并非它完全说了算。
所以能够真正了解自己感官,整体和谐同步,才最为强大。
过分注重大脑的发展而忽略与身体感官的交流,真是南辕北辙本末倒置。
品酒时深有体会。
什么道理也讲不出来,甚至好像没有经过大脑,莫名其妙的写下个5杯酒排列的顺序,竟然就对了。
一百二十分之一呀。
而且这是唯一一道做完了我觉得神奇的不知所以的题。
不得不承认,大脑现在已经证明了是我体内很傻甚至是最傻的一部分,要不是它总跟其他部分不直接沟通交流,我也不至于纠结至此。
倒霉的纠结性格也是这么回事儿。
说来说去又说到自己了。
但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
就不再往这个电影的中心上靠了。
我只是觉得真的挺不错的。
自成一体。
我还挺喜欢,由此想到了很多。
这就是我现在对事物的很高评价了。
现在看电影的时候倒不着急了。
一部片子搁上好久分看好多次才看完,倒也觉得很好。
上一次分了一两个月看得《相见恨早》,情节也都忘的差不多了,但还是经常想起一些里面的意思。
而也多少伴了当时纠结的莫名其妙的心情——现在还不是回望的时候。
这部片子的节奏,就像有一次看一个作家评小说的样子:流水一样不急不徐,时而遇到石头挡住水流,节奏流畅又有一定停顿。
很喜欢里面没有语言的流水镜头(自己编的名字,不知道那叫啥,好像不是蒙太奇吧?
)。
冲突也是有的,但娓娓道来的时候偶然冲击一下。
淡然中温情脉脉。
可惜我这人的5星留给童年的执念了,其他都觉得尚有所缺。
还是保留部分对成人世界的不接受吧。
偏执一辈子又能怎样呢?
明显抵不过世界。
便小小的保留,让那个自己不消失吧。
(跟相信童话的公主学的)。
确实也想上路。
可已经像一个成人一样,知道要等等等等等。
我此时坐在家里,就算是没有表情,也是陪着。
还有不知道下一程在何处,在大连的这段时日,也好好的陪一下数年不在一起的你们。
算来算去,不多也不少。
足够幸运。
我注定也是要消失的,能在一起的时候,好好陪你一程。
且行,且珍惜。
就算话已经被用滥,也是凝练的千言万语。
2023-6-27,朝圣之路,第49部腾讯视频,时长123分钟,2010年上映,豆瓣8.4分
我在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我设想了一个可能性:在父亲替儿子完成朝圣心愿的道路上,会不会遇到暴风雪或者遇到雪崩、或者遇到什么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
直到看完全部,发现:哎,我预想的这些问题,父亲在出发的路上,他并没有遇到,就只是山路比较陡峭,天气比较炎热,地方治安不是很好而已。
这部片子的感情线比较感人:母亲去世之后,父亲和儿子之间的感情就变得生疏了。
父亲在医院工作,是一个牙医,儿子跟父亲说他放弃了博士学位,想去旅游。
直到有一天,父亲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在电话里告诉父亲:你儿子去世了,在某某地方,你来认领吧。
父亲马上出发,到了目的地之后,确认死者正是自己的儿子。
对方根据儿子的签证信息,告诉父亲,说他儿子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去走朝圣之路。
不幸的是儿子刚出发第一站比利牛斯山就遇到了极端天气暴风雨,因此去世了。
这位60多岁的老父亲,在考虑了一夜之后,他告诉警方:把儿子火葬了。
然后,他背起儿子之前的背包,带着儿子的骨灰,就上路了。
或许,他想的是:代替儿子实现目标,和儿子一起走完这段路,对这段父子情谊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吧。
在路上,这位老父亲结识了3个不同地方的朋友,他们一起出发,最终一起抵达目的地,实现了他们的共同目标——走完朝圣之路,非常强悍!
这部电影本身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吉普赛少年小偷那一段算是影片的一个小高潮,其余的部分始终是无休止的行走,琐碎的聊天以及一些沿途风光。
四个朝圣者的性格刻画很成功,却止步于此,没见到期间引爆什么火花。
其实我倒是觉得如果正面描述他们怎么模仿古人,去向农民讨要面包和咖啡的情节会更有趣。
喜欢这部影片的人,大多向往徒步旅行,因此影片本身就自带光环。
而像我这样对这种徒步没兴趣的人,就觉得他们的所做所为本质上没什么意义。
影片最取巧的是赋予了主角汤姆一个朝圣的理由:代替儿子走完朝圣之路,并把骨灰撒到沿途的路标上完成儿子的遗愿。
这个理由的确无比崇高可信。
想到日本一个纪录片,说女儿惨遭车祸身死,肇事者却只是判了几年刑就出来了。
父亲苦闷之余,只好带着女儿的遗物去日本各地的寺庙烧香拜佛。
因此,主人公的朝圣的确是动机纯正的。
别的三个朝圣者的动机倒是平凡到有点可笑:立志减肥、立志戒烟,找写作灵感......真实的朝圣者也高尚不到哪去,也许只是为了完成一个愿望清单的目标罢了。
问题是,完成朝圣之后呢?
影片告诉我们,什么都没有改变。
胖子没减肥,烟瘾女照样抽烟,倒是作家收获了不少写作的素材。
朝圣没有解决问题,但是倒有点安慰剂效应:反正我都XXX了,没效果,那还是接受现实吧。
关键是,当回到现实后,苦涩的处境没有丝毫改变,该让人痛苦的还是让人痛苦,甚至比往日更甚。
去年时,工作三年的我毅然辞掉证券分析师的工作去英国读硕。
在英国的时光既充实又快乐,尝试了世界各国的料理,去了冰岛西班牙以及英国大大小小的城市,而且还健身练出了一个好身材。
但是当回国以后呢?
我重新找工作,发现金融工作依然十分难找,多了一个硕士没带来多少职场竞争力,反而很大概率面临降薪。
不过,去英国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不后悔的决策,因为它给了我无数的珍贵回忆。
我想朝圣之路也是一样:如果你只是借助朝圣,去完成别的目的,那你多半会失望,最后只能求助自我安慰。
我认为,去朝圣之路真正且唯一的目的只有一个:因为踏上旅程是你需要的,是发自内心的呼唤。
成功或者失败,被人铭记亦或被遗忘,反而不重要。
因为凡人皆有一死,早死晚死,死神终将胜利,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我们要为目标而努力,要去追求梦想,这当然没错,但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实现目标,或者不仅仅是如此。
实现了目标又如何呢?
还会有下一个目标,你爬啊爬,直到有那么一天,你再也无力去追求新的东西,而你宝贵的一切却统统离你而去:你的家人和朋友一个个离开人间,美丽的容颜不再,视力退化,甚至记忆都归于模糊,你的内脏在尖叫,头昏眼花,直到呼吸都变得困难.....到那时候,当意义本身都不被理性理解的时候,那时你终将明白,也许你比大多数人舒服了一些日子,但所有人终将死去。
死亡面前一切平等。
因此,我们之所以努力,去挣扎,去爱和感动,并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因为我们以此赋予我们生命以意义,因为我们要以自己的汗水和泪水书写我们的生命。
也许我们成功,更可能我们会失败,但失败就是没意义的吗?
不,不是的。
生命的美在于燃烧本身,在于我们以挑战者的姿态去面对我们的命运。
做到这一点本身即是胜利,是我们对抗生命虚无以及遗憾的胜利。
要不断地去挑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遗憾的是,影片中没有这种自发自觉的,以旅程本身作己任的朝圣者。
也许早逝的儿子是这样,也许不是(可能只是打卡,完善阅历)登山者的名言是“为什么要去攀登?
因为山就在那里!
”探险家为了目标,甚至可以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比如徒手攀岩,横跨沙漠等)原因只有一点:我热爱探险,甚于热爱自己的生命。
凡人皆有一死,而冒险者的精神和荣耀永存。
从西班牙与法国交界的比利牛斯山山区为起点,到圣地亚哥的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为终点,有一条绵延800公里的小路,跨越无数边界小镇、荒芜田野、崎岖山坡,只有乡村旅馆的上下铺,时刻可能遭遇暴风雨,罕有热水淋浴,倘若延误了行程甚至要独自夜宿荒地。
百年来,无数人选择孤身踏上这条朝圣之路。
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么?
是为着见证神迹而来的吗?
我是不相信那些信仰拯救论的。
据说许多踏上朝圣之路的人,他们的理由居然是看能否瘦身成功。
大概这种理由也只是拿来揶揄那些忠实信徒的,因为真正能令人下决心脱离生活走上一条陌生旅途的理由,只有一个:总有一些难以言说的苦楚。
至于那苦楚是孤独、逃避、宿命还是忏悔,可能连他们本人也无法分辨清楚,于是,只有孤注一掷,选择一条以往从来不曾想过踏上的路,以期找到那个救赎自己的答案。
一个许久都疏于运动的朋友,突然就决定,她要登雪山,在众人蛊惑下,我亦参加报了名。
第一次见雪山的人,一定都会兴奋。
那是大自然天造地设的教堂,那白雪皑皑的山峰顶就像哥特教堂的尖顶一般,直通天际,就像是神的居所。
到了雪线之后,城市人立马就能感觉到一种自然的轻蔑。
原来,人类亦不过是渺小的。
高原、冰川、阳光,让你的呼吸和脚步越来越沉重。
你却没有回头路。
没有回头路,只能一步步向前走,哪怕是数小时才能行出百米的距离。
在那样的时刻,除了呼吸和步履,你脑子里再也不会有其它的念头,忘却了一切尘世俗念,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到达目的地。
因为谁也不会在半路陪你度过危险的雪夜。
没有手机信号,不再有尘世任何事的骚扰。
半夜步出帐篷,望到漫天密密麻麻的星辰,天地安静,雪落无声。
此情此景,不知让多少人中毒深重,欲罢不能。
谁又会知道他们依赖那种静谧、逃离城世的原因是什么呢?
没有人会主动说起,也没有人会主动去问。
只有最亲近的朋友才知道,若非不是有一颗活的不够好的心,谁会去从痛苦中寻觅安抚,就像那种空心的树,看起来枝繁叶茂,却原来已失去了部分的心。
朝圣之路的问题是什么呢?
答案又是什么呢?
在电影《朝圣之路》里,丧子的年迈父亲替儿子走完了全程,最后他得到一张走完全程的证明,郑重要求办事员在上面写上儿子的名字。
就这样结束了吗。
不,他又继续走,走到海角,将那最后的骨灰洒向大海。
终于,如释重负。
让那悲伤淹没于大海里吧。
让所有那些悔恨随海风飘散吧。
基督教说,人生来就是有罪的,所以这一生所应该做的,都是赎罪,才能得进天堂。
佛陀却是相信人性生来就是向善的,这一生所应该做的都是积累善念,才能轮回不堕入魔道。
是罪或是善都不重要。
一如问题和答案最终都不再重要。
没有任何一个答案可以拯救人生。
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走在路上,然后原谅自己的错,然后找到一条可以跟自己更好相处下去的路。
因为,这条路,没有回头路。
你,只能鼓足勇气走下去,走到最后终于可以不再在乎问题和答案的那天。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
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
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
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
动作?
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
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
喜剧?
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
犯罪?
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
剧情?
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
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
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
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
”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
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
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
我没看出来。
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
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
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
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
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
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
我熟悉那些背包。
熟悉那些拐杖。
熟悉那些走路的鞋。
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
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
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
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
),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
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
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
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
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
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
”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
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
”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
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
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最后的结局没有出人意料,Tom带着儿子的骨灰一路走完了全程。
这样的朝圣之路也是他慢慢打开自己内心的过程吧,从一开始巴不得甩开荷兰胖子,到最后四个人一起默契一笑,都是Tom渐渐开始接受不同的人生的为人态度的转变过程,更多地,作为婴儿潮Bommer一代,老了便开始一本正经地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的他,也开始慢慢地了解到儿子为什么要选择旅行,但愿我们都能在还有心力的时候,努力地去了解身边人的想法,去了解渴求和缺乏什么,别到老了才开始懊悔。
但愿有生之年,我也能去走一次朝圣之路。
坐在房间里,顶着鹅蛋黄的台灯,万籁俱寂。
听不到声响,媒体说今天有我们这代人所能经历的最近的小行星近地轨道接触。
我想到八岁看的彗星撞地球和成为天文学家夜里看星星吃比萨的梦想,心说指不定是不是最近的一次呢,也许有什么东西就躲在那幽幽的真空里,倏的一下冒出来,然后结束一切。
闭上眼,睁开眼,从停车场走回来,面对我的是同一扇窗,一如既往屋里那有点闷闷的空气。
是现实了。
为我一个人放的电影,猛地觉得让人有点不可思议,怀疑是不是在什么棕黑色的梦境里没有出来。
有些老旧的电影院不大的厅里,硬邦邦的折叠椅吱吱扭扭,这不是当年南楼门口的老阶梯的那范儿么。
这是我一个人的电影。
真为这个国家的电影市场捏一把汗。
灯暗下来之后,声音变得格外清晰。
故事里的山和海的声音异常清晰,风声中我觉得自己很久以来第一次掉进了画里。
光影之间,放映机的光束越过重重灰尘,带着跳帧的细微嗒哒声,停在那块不大的幕布上。
我突然就想去山里面觅一座古寺,只有残垣断瓦的坯子,拾起瓦片,重新修补起来。
算是功德一件吧。
既然不能选择生活,就去活出个生活。
我很想在冬天去次河南,想去嵩山,去各种古刹禅室,找一个地方能够让心平一平。
又想去一个能看得见风车的地方,当一回唐吉诃德。
恍惚间想到小时候在北站剧场看完节目,是冬天了,出门哈气就凝结成脆脆的烟,手一碰就碎了。
明晃晃的车灯穿过空气照在苏式建筑的外墙上,鼻子里全都是土腥味。
那时候心里是踏实的,父母都在身边,节目散场也不觉得寥落,该回家了。
又想起千禧年前后与爸妈一起过的那几个圣诞节。
去美美的吃一餐,看些哗众取宠的节目,在现在的眼光中该是嘲笑那时的自己吧,却一双带刃的眼,带刺的耳。
那时候却是觉得那么幸福。
如果再抽个奖赢个小小的礼品,那就真是锦上添花了。
回到家里把灯都关上,独点一枚绿色的灯泡,或兼上一串彩灯,在客厅里跳着笑着。
浓浓的一头一脚血液里都是温情。
现在再打电话回去,妈和我谈的却都是把老房子卖了吧什么的了。
我需要某种救赎,也许这独自一人的电影便是契机了。
El Camino de Santiago,圣雅各之路。
影片开头只感觉美国人真是站在世界顶端惯了,在自嘲之余已经把自己没有文化只顾装腔作势不懂装懂瞎吹牛逼的死相看作一种文化。
这是极为可怕的。
午夜巴黎中看到了些许,这影片又尤甚。
然而这一条朝圣之路本身的风景已经足够了,撑起一部上乘的影片已是绰绰有余,哪怕零散一些,公路片拍成风光片也只能说无功无过。
回到高中的那种状态吧,哪怕只有一瞬,半日的光景已足够。
想回到一个秋日,刚下过雨,期中考试结束之后大家来到积了水的塑胶篮球场,球掉到地上就难再弹起来,就这样缩手缩脚地投投篮,消磨过晚饭前的时间。
又想起那时看的许多阳光明媚的电影里大片蔓延的葡萄园,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下来。
和故都泥土清香的雨水与沙尘混在一起,是如何的一种味道。
我真是很想出门走走了,去为了见识人的样子而旅行,试图去爱上沿途的风景与遇到的人们。
电影里那些西班牙小旅馆的招待们让我想到我所到过的每一座旅游城市里热情可爱的人们。
他们自豪地为你指一条明路的时候,心里大概就是那样的心情。
我已经禁锢在现有的状况下太久,在熟悉的屋檐下嗫嚅活过,不敢做出任何不凡之举。
我不知道十几岁的那个自己是如何消失蒸发得无影踪,每每只有极偶尔跳出来的那些机遇中才能想起。
我想是不能这样下去了。
千篇一律的规矩生活,为学习为工作所困的日子可不可以暂时远离一下这躯壳,不要成了绝对的惯性,权当给我一个喘息的机会。
想到夏末自己放弃了停下来的机会,在此之前也并无悔觉之意,唯独今日频频念起来,只有嗟叹。
电影散场,没有其他人的场也就不叫散场,是该回去的时候。
坐在只我一个人的电影院里,看字幕升起。
心中该是怎样的忐忑与唏嘘。
这样的时候,总是很想读康拉德,他的海洋小说。
2011.11 于达勒姆
电影8.4分的评分有点偏高。
一部典型的公路电影。
和国内闯江湖的武侠片和之前的“囧”系列有太多相似的地方。
不过父亲拖着年迈的身体去完成儿子未完成的朝圣之路这一举动还是感动了我。
虽然电影完全没有体现这个旅途对一个年迈之人的困难。
其次,公路伴侣的设定也没太大的新意,看完印象不深刻。
一个荷兰中二青年,一个DY女,一个作家。
每个人上路的目的不同,而中间情绪的起承转合也略生硬,上一秒是冤家,下一秒又充满快乐,为了营造而营造,人物的刻画和故事的展开都有所欠缺。
作为故事片有点老套,作为纪录片有点不自然。杯具。。。
吉他拨弦扫出brokeback mountain的感觉,旅行的原因永远是到了终点时才能参悟。
徒步、朝圣、旅葬…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130521】★★★☆西班牙旅游广告大片。感觉开场太过局促,铺垫不够导致亲情这条线弱了点。重心基本上放在了旅途趣事和来自不同国家的损友间的文化冲突,还挺搞笑的。
有趣的题材,平庸的拍法。借:音乐。四人行。文化冲突与化解。情感宣泄点。小桥段(乡村鬼旅馆、吉普赛人)。对信仰的探讨,对生死的顿悟,份量重但不足够成为经典。
很多人理解不了这个 朝圣之路 的意义 源自我们国人不信基督 但是换成我们国内西藏的朝圣 就可以明白了 川藏骑行 徒步进拉萨 每个人都有一个远足的梦想 但是梦想都是被现实挡住 没几个人能有那么大的决心 放下一切 去追求这些 所以 看到这类片子 都能偏执的找到同感 就是片中人满足了自己的愿
老套,风景更不咋地。对欧洲就是没感觉
FAITH=TRAVEL?hahhhh
这是一部120分钟也丝毫不嫌漫长很好看的电影
烂片,2分,导演有一个价值9分的命题,可是只有2分的执导水平
许多镜头太刻意。宗教色彩浓厚所以比较晦涩。表达一种追求原始和传统的思想,又有敢于打破陈规的许多细节。在保持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才是人类进步的基石。
前半小时表现的很好,可惜后面过于单一,风景配音乐也不是万能的,即便放Coldplay的歌也无法挽救
这是一场疗伤的行走,一次关于我们是过生活还是选择的生活之间的差异。在路上,如果人们都可以慢慢的剥落内心的隔墙,彼此协持着并肩行走。如果人都可以坦诚相待,不谋讹诈不贪势力不计涩难。那就是最好的旅程。
其实很平庸的一部电影。。。这类题材的电影看多了 真的就没意思
南欧旅游风景vlog也配上8吗?
比起荒野生存,這才是該推薦的。
相比较其他同类型影片,这里面人物交代不够清楚,动机不能被信服。
荷兰人和老头有一段,说出老头就是那遇难的朝圣者的父亲的谈话,让人心头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