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律政剧差不多都看了,皇家律师是我近几年看的最好看的,因为整个剧非常写实,很能让人共情。
玛莎律师在案卷上写NG那一个镜头,完全吸引了我,NG是not guilty的缩写,作为辩护律师来说就是完全的胜利。
从外人来看,NG也许是刑辩律师最大的褒奖。
玛莎去开庭,用一个拉杆带案卷,我简直不由自主要笑出来。
这个剧中着重在体现案件办理中的交叉询问,这也是英美法系中案件审理中很关键的环节,也令我非常兴奋。
法律小白看着有些吃力,节奏很紧凑 ,很过瘾。
it is appealing生活很复杂,那些让人陷入挣扎和深思的,那些不是非黑即白的,法律无所界定的,不可直接诉说的灰色真相该何去何从?
学到了“无罪推定”,在生活中受到诋毁和恶意攻击时,无需自证清白,试着找对方逻辑的破绽。
不同角色的行事风格的迥异在剧中也得到很好的演绎,这个对比很有意思。
clive和matha,nick和nimnh,billy和john还有其他的clerk两个小实习生的介入也给这部成熟的快节奏的政律剧增添了很多彩头。
看到了懵懵懂懂的自己呢。
costella太有魅力了,她清晰承认她不为官司打赢了感到骄傲,这只是一份工作,她只是在努力做好她的工作罢了。
工作十几年,她还是会感到自责,会回到家播放自己喜欢的cd,独自啜泣饮酒。
小时候一直不明白律师在为“坏人”做辩护的时候,该如何平衡良心和正义的。
或许只是要维护法律的正义会轻松很多吧。
坏人也有辩护、得到缓刑、减刑的权利。
女主的生活被工作填满了,她说当事人就是她,她就是当事人,他们是一体的。
她信誓旦旦对比利说NO one between us .只是在一天忙碌工作结束,没有工作伙伴、情人和孩子的陪伴,她是否也会时常感到孤独和无助?
我像clive一样发自内心respect her.在接到案件时那份坚定、果断、决绝、强责任心配上敏锐的洞察力和超高业务能力,同时又有原则和良心,对正义和法律的热忱,谁能不爱呢?
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律所里的小团体的拉拢“i feel dirty”,她是真心觉得这是一个大家庭,她太真诚了。
像shoe lane的小太阳。
人人上的视频少之又少,最近捡起了这部老牌英剧来看,越看越上头。
很多法律知识不完备,对英国法律体系的不了解,只能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看这些论点是否能接受,记录下来随时更新。
第一集 女主坚信“无罪辩护”,因为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不公正从而使当事人无罪释放,“好人”想要推波助澜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却多此一举,从而使案情翻转的例子这部剧中出现多次,这是对是错呢?
女主是如何做到在世俗标准,法律标准,和职业操守中寻找到自己的相信的准则呢?
她相信无罪辩护,相信证据,相信自己的客户。
客户欺骗了她,最终送上了那枚证明罪证的勋章,她会选择上交。
第二集强奸案。
欣慰的事国内也开始讨论这类议题,但目前关注点更多的是女性应该站出来,已经是一大迈步。
而本剧关注的点明显更deep,rape能申诉成功的案例比率低,取证极难。
本集探讨的是如何界定rape,女性觉得被侵犯而男性却觉得是正常sex,然而,only yes means yes。
女主意识到原告是被侵犯了,然而她依旧帮助被告打赢了官司。
Not guilty until proven,这可能是女主相信的原则,自己维护客户的利益,而结果是由jury裁定。
第三集警察钓鱼执法,然而程序并未公正,嫌疑犯被无罪释放。
其中,青少年嫌疑犯被律师冒着极大风险保释,却依旧消失去见皮条客,甚至错过了母亲的葬礼,未成年人没有对是非对错孰轻孰重的观念。
第四集种族歧视。
这个角度打破常规(老美学一学),两个至交同事在私下开玩笑的言论被第三人举报,这算种族歧视吗?
女主没有否认这一言论,但就言论代表的意义和背后的故事进行说明,律师的意义再次被拓展,尽力将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心境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五集暴怒而打人致残的老师。
本集女主作为控方律师,敏感地发现了被告有隐情,意识到:作为控方律师并不是为了使自己一方赢为目的,而是尽力去还原事实的真相,此处有平衡。
第六集过程的正义和结果的正确,你选择哪个?
女主选择了理想的过程,她的client因此免罪,后被虐杀。
She tried her best,勇于和黑帮势力作斗争,然而结局是悲伤的。
这个讨论似乎没有答案,而女主再也不接这个没有底线的事物律师的案子。
好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严重的职业倦怠。
于是,出现了和Harry's Law第一幕里Harriet Korn一样的场景:桌子上堆积如山的文件,平躺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卡通,对所有进入房间的人点点头,懒得起身,恕不远送。
差异只是午夜的阁楼是一个人的世界,没有长椅,一张湖蓝色的小凳,无法以最伸展的姿势将这堕落的决心表达地像harriet一样斩钉截铁。
倦怠,触点每每是内心的念头一转:What's the point?放眼一望,弥漫的是灰色的克尔凯郭尔式的无聊。
Harry's Law里Harriet的扮演者Kathy Bates的容貌便是注解:向下耷拉的眼角,是怕光线的低垂的百叶窗:有什么值得认真审视?
松弛的脸被重力拉着下坠,连笑也不过是嘴角的一点抽动:有什么值得拉出向上的弧线?
胖胖的身体,让每一挪动都带上了沉重与庄严:有什么值得费力地出场?
所以,或许最适合的,不过是一个人在关了门的房间里放心地演出什么叫做漠然。
然而,作为以赢得收视率为宗旨的电视剧,Harry还是非常尽职地在辛辛那提的贫民窟里开了一间法律事务所——可以想见的结局:为grassroots服务时,她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其实很质疑这样的编剧:按照第一集harriet korn的倦怠程度,多半会算算自己当patent lawyer赚下的大把银子,直接回家去,没白天没黑夜地吃薯片看电视吧。
所以,无限崇拜Silk里的Matha Costello。
一出场,就带动了女王式的气场。
她一路小跑地穿行在法官、嫌疑犯和事务所之间。
高跟鞋达达作响,是雷雷的战鼓声。
Silk里给了Matha多少特写。
灯光师可真不客气:她在办公室的白炽灯下,她在室外的阳光下,她在法庭的聚焦下,她在家里的盥洗室打了强照明的镜子前。
那张脸扑了粉,惨白看不到血色。
粉粘在皮肤上,看不到滑腻的质感,是一粒一粒的浮尘。
只要一思考,眉头就皱起来,有时不思考,走在路上,也带着心事重重的表情。
眉间是深深的川字,眼角上是蜘蛛网一样的皱纹。
嘴唇很薄,总是抿着,涂着猩红色的唇膏,是一脸素白上一朵单薄而张扬的红罂粟。
摄像机所捕捉的她的身体语言,也没有刻意讨好:个子不高,肩膀太宽,腰上的线条粗壮。
走路时,头骄傲地向后仰,腰却曲折出向前顶的弧度,让人担心要在重压下折断;庭辩时,两个肩膀耸起来,整个上半身倚在桌子上,是要出击的豹子,又分明是累得要耍赖的孩子。
剧中,她的学生Nick问她:你多大?
她回答:三十五岁。
Nick很不给面子地揭穿:这个答案用了好几年了吧。
和Boston lega里每一个都漂亮成仙的Lorraine,Katie等相比,Matha真的不美啊。
要是拿拍Silk的方法拍Boston Legal里女王蜂Shirley Schmidt,大概Denny和Alan都要哭了。
Matha不哭。
从第一集到第六集,她没有掉过眼泪。
只有捂过脸,垂下头。
Silk这部剧集很女权主义:Matha和男性争夺,胜出赢得皇家大律师的称号。
她人品胜过男性,能力胜过男性,只是,她总是一个人。
她没有丈夫,连情人都不能算有。
她曾经孕育过生命,但是结尾处她的孩子流产了。
她没有真正的朋友。
老板、同事都在算计她。
学生太小,并不真懂她的苦楚。
她是人们仰仗的对象,最堪依赖的人。
她自己呢?
只有自己可以是朋友。
幸好,哪怕只是一个人,她依然能够跑出咚咚的脚步声。
她是真的爱工作。
为正义,为道德,为个人的良心等等。
此外,大概也只有这样一份工作,能够让她的一个人的世界,跑出一片热闹的人声吧。
听和Matha同样年纪的阿妹在“一个人对话”里唱着:“我是你永远的绝配”。
Silk真励志。
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是让自己能够爱上工作时的自己。
是看到每一条随着岁月而新添的皱纹时,可以直接跳过青春难留盛夏不再之类的伤感,用心平气的手抚上眉梢。
一个人吗?
没关系,自己陪自己加班。
额间的川字吗?
正忙着,无暇想,随它去。
晚上太累睡着了,结果延误了《皇家律师(silk)》的最后一集。
清晨将最后一集看完,结论是,这部BBC重装制作的律政迷你剧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法律电视剧,没有之一。
对比娱乐精神大于法律职业精神的《波士顿法律(Boston legal)》,本剧更加专业,更加注重诉讼的环节,更加尊重法律和案件本身。
《波士顿法律》为了完成戏剧冲突,可以将波士顿红袜子球队的获胜解释为法律可以宽恕的缘由。
剧中到处是长篇大论的辩论,以及充满法律道德感的演讲,纵然精彩,但感到更多的是发挥编剧娱乐街头的辩论艺术和编剧能力,在好看之余也会失望,难道这就是我憧憬许久的法律职业?
所以,《波士顿法律》虽然拍了五季,但是我只完整地看完了一季,对美剧的幽默感、自我嘲讽又自我标榜的拖拖拉拉拉有点厌烦了,第二季怎么也看不完。
《皇家律师》只有6集,刚开始我还以为没有拍完。
看完之后,才知道,这就是全部,BBC总是非常严谨的,尤其是对待充满威信和骄傲的律师职业更是这样。
本剧是由前任大律师皮特·莫法特编剧,保证了专业水准,将所有矛头聚焦到法律职业最精彩的刑事辩护。
主人公Martha Costello迫不及待地登场了:不眠不休地阅读案卷(经常是在工作桌前睡着了)、连上庭都是带着大包的案卷、奔走于开庭的道路上、与当事人见面都需要争分夺秒。
然后是似乎过于细致、乏味的交叉盘询。
看Martha Costello的法庭盘询总是让我想起大学时看过的《舌战羊皮卷》,在上庭前耐心认真地阅读案卷,找准突破点,然后为整个法庭盘询设计基本路线,为构造一个难以辩驳的事实(不论究竟是否就是事实)而努力,通过反复、耐心、锱铢必较的法庭盘询,将当事人的破绽一一暴露,进而构造属于自己的证据环,形成合理怀疑,将检控方的控告推翻。
在第一、二集中,Martha Costello对抢劫案和强奸案的受害人满含愧疚与自责,单方面地听信自己委托人的无罪说辞作为自己辩护的动力,为了完成无罪辩护,她将自己的假想事实强迫安到了被害人的身上。
但毋庸置疑,正是这种积极求胜、极其自信地路线图设计,这种常人无法理解的精细、烦人的法庭盘询,才成就了Martha Costello的巨大成功。
将自己生活的全部定义为工作的Martha Costello,坚强自我、希望独立抚养孩子对孩子的父亲无甚要求的Martha Costello,流产以后依然坚持上庭并赢得胜利的Martha Costello,帮助罪犯脱罪、但对真正的受害人充满歉疚的Martha Costello,身为控方律师却帮辩方减轻罪名的Martha Costello,在自己的案件自顾无暇却对后辈不吝提携的Martha Costello,浑身洒满了阳光,饱含了对法律的热爱和执着的追求。
这是一个真正善良、喜欢自我拷问、偏执、专业的Martha Costello,一个倔强、顽强、好胜、拼尽全力的职业女性,一个站在刑事辩护巅峰却又常常步入人性迷茫的大律师。
毫无疑问,当历史上的林肯律师等人渐行渐远的时候,在传统的正义感与现代的法律职业碰撞中,顽强独行的Martha Costello让我看到浪花,看到了泡沫的七彩,看到了一个充满道德感、被称为“圣女贞德”的律师究竟要如何生存、如何抉择。
在皇家律师的面试中,当被问到,你不为你的职业骄傲?
Martha Costello说,不(骄傲),这是工作,我努力争胜。
看到这一段我沉默了,虽然我早已料到她会如此回答。
如果有人这时候再谈书本上的所谓“程序正义是第一正义”,败坏程序正义、成就个案的实体正义是对整个实体正义的戕害的说法,有些太轻浮了。
因为程序正义的不懈追求和法律的职业精神的约束,究竟让多少充满正义感的律师身背恶名,让律师成为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Martha Costello能够在迷茫中完成自我实现和救赎就已经足够了,无须多言。
至于本剧其他的花边,大律师与实习律师的暧昧、律所的灰色地带等等,不是目前我的兴趣所在,不多说。
下班回家只能独自喝酒、听音乐、抱着自己跳舞,接着干活儿,很惨么?
未必。
回家做饭、哄小孩做作业,一大家子其乐融融,对我来讲更恐怖。
没有什么比拥有一份热爱且擅长的工作更重要更有意义了。
做一个有用的人,这才是我们对抗世界虚无的武器。
天伦之乐算什么?
一个人虽然苦逼,但自由啊。
可以开着漂亮的跑车上班,想搞谁就搞谁。
同时,还有同情心,相信人性,够了。
第一次看英剧以及看完,虽然不是很长。
确实向我们展示的是关于法律精英们的工作和娱乐生活,但是里面有很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等真的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
比如很开放的态度,随随便便两个人就可以上床呀什么,对于Martha Costello怀孕也显得很正常。
当然这都是题外话,可能有很多细节我没有参透,包括在法庭上的微妙的对决、Martha Costello透露出来的价值观、律所里的勾心斗角等等。
可以看出律行精英的生活真的很Busy,很快节奏。
里面人的交流方式让人很有感触,有时候直来直往的。
不禁想到现实中禁锢在无所谓的细节中的自己,有时候有的多愁善感其实可以算是小人长戚戚。
当然,扫到豆瓣里很多或文艺或伤感或玻璃心的评论,我只能说真的是情感过于丰沛...第一遍看,不会让人觉得索然无味,所以,还是值得的。
第一季客户是普通罪犯,第二季客户是高级罪犯甚至超级罪犯,第三季却是要对抗执法部门,然后在最后一刻,质疑法庭和法律的意义。
第一季的时候女主为追求皇家律师的荣誉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永不言弃,她无法理解贩毒的孕妇明明可以脱罪却宁愿认罪只为了进监狱避难。
第二季的时候她仍然艰苦奋斗,原以为位阶高了自由度大了权利能力也大了,就可以更好地维护正义了。
哪知道一山还有一山高,毒枭可以操控监狱和律师,贵族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有越来越复杂的案情和再也不是非黑即白绝对对立的原告和被告。
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真相三缄其口,是因为那些法律涵盖不了,法庭判决不了,检察官起诉不了,警察打击不了的,难以言说的原因。
、女主以为成为皇家律师就意味着更自在人生吗?
也许是的。
看那三个为大学生辩护的皇家律师,他们驾轻就熟,酬劳丰厚,只要给证人扣上Liar的帽子就赢了。
不论律师的专业程度,哪怕只需他们的高中教育水平应对那些也许从小就只能在饭店打工的服务生,也可以雄辩之才碾压吧。
可惜女主不是这样的人。
她更加狂热地为客户脱罪和执着地追求真相。
为Brendan Kay脱罪,就需要Brendan说出真相,然后Brendan就只有死。
这一点观众清楚,然而Martha不一定。
她也许对这个领域非常陌生,因为她不知道,也不相信能够有任何权利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她觉得脱罪对Brendan才是公平的,因为他是被操控的孩子。
然而她对Brendan的鼓励鼓舞安慰,难道不是对一个无知孩童的操控吗?
Brendan对利弊毫无判断能力,他只凭善良,他永远诚实。
所以无论Brendan应该说,应该不说,女主应该帮他脱罪,不应该帮他脱罪,最后都成了困局。
毕竟Martha是在以她认为最正确的方式,照顾这个孩子。
而也许顶罪进监狱,Brendan也还是会死。
我们无从得知。
当然,Brendan的死让Martha意识到,毒枭是来真的。
她也许真的不怕,但她终于打开眼界,看到了一点原本法理世界看不到的东西。
然而此时的她,还没有失望。
她感到万分的愤怒,却无法反击,只好不再淌那蹚浑水,老娘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Billy十分心累,然而也只好顶住压力,帮Martha躲避毒枭的聘请。
到第三季,执法部门成为了对立面。
其实第二季的时候Martha已经从一些官司里发现警察会为了执法的方便,为了铺网抓住犯人,甚至只是因为无法用正常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就干脆伪造证据,也算是栽赃陷害的一种吧。
其实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对的。
但是程序正义,法律正义里的一部分就备受挑战。
第二季的对手如果还能够被碾压,那么第三季的对手就真真的是有备而来,水平又提升了一大截。
当然,第三季里女主也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越来越情绪化,对案子越来越不冷静,对客户越来越不客观。
她要十分用力,才能维持rational。
女主,已经在近乎偏执地追求真相和正义了,然而所有的人和事都在阻止她接近真相,也有越来越多的不可控因素闯进来,不但扰乱了案情,也扰乱了女主的信仰。
第二季最后一集,她和魔鬼做了交易,动机仍然正面,真相也确实符合判决,但女主的防线,已经有漏洞了。
第三季第一集一开始,她已经崩溃一次。
剧中的时间线是在第二季季终的一年后。
想必这一年里她已经见识了足够多法律被挑战,而自己又无力挽回败局,无力维护正义的案子。
她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奋不顾身一如既往地去为客户拼,争取最大利益。
然而,以前那种随随便便碾压控方,轻轻松松帮客户全身而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她不断妥协,不断和客户谈心。
以前可能谈一次就够了,现在要多谈几次,才能把客户的真话套出来。
Clive学了一次,已经觉得这种方式让他精疲力尽(对待女人他绝没有精疲力尽的一天),可想而知现在对一个客户要谈心N次,是一件多么劳累的事。
更重要的是,你对客户表露真心,让他们信任你依赖你,相应的,你也会对客户产生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
谈一次可以是逢场作戏,谈几次。。。
所以Martha的情绪失控和对帮助客户的偏执也就可想而知了。
前两季Martha还是回家加班的,第三季每次加班看到的都是办公室的场景了。
打击,劳累,投入感情,伤心,再打击。
第三季的实习生不给力,但一个人的过度专注和痴狂,会将自己和身边的人隔离开来。
Clive前所未有地数次表白,换来的只有拒绝甚至冷漠。
Billy不愿吐露病情,然而Marsha也没有进一步的关心,也没有像以往一样在酒吧喝酒谈心。
她没有打电话给妈妈,没有打电话给爷爷(还是外公),她的世界只剩下案子。
然而这些案子还那么地糟心。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着她,她只是在燃烧自己。
燃烧自己为了什么呢?
为了自己仍然相信的法律与正义,公平与真相。
这些东西还残存在她心里,一次一次被现实击碎,她一次又一次重整旗鼓冲锋陷阵。
然而前男友的案子,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前男友所有的话,都是谎言,除了一句“我没有杀他”。
Martha不断问,不断得到假的信息,然后在法庭里被碾压,被突如其来的案情真相驳得无所适从。
最后她终于得到了所有的案情真相,又发现案情真相不是事实真相。
还有一个令人崩溃的消息,就是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正的罪犯都尽在掌握。
她,一个皇家律师,自以为通过努力就可以得到真相,结果真相一直都握在罪犯的手里。
警察没有,检察官没有,法官没有,法律是一本书也没有,真相,只在罪犯手里。
而女主之知道真相,还是因为罪犯的代理人冒着必死的决心告诉她的。
而法官和法庭,还因为真相不可提供证据为由,让陪审团忽略真相的发言。
多么讽刺。
多么心酸。
这一点,Micky Joy懂。
所以他阴郁,不择手段。
(好反讽啊他的姓是Joy,Micky是Michael的衍生名字,Michael的意思是“没有人像神一样”,而同时Michael在圣经里还是与魔鬼对战的大天使。
)这一点,Martha突然看到,所以她信仰崩塌,终于身心俱疲,质疑一直以来追求的事业,也在质疑:“我是谁?
”有人说她回家了,所以最终消失在Billy和Jake的视野中。
是的,她需要回到最初的起点,去思考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思考自己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Clive是爱的Martha的,我不怀疑。
然而Billy是爱她且懂她的,所以才能找到她在哪里。
Martha最后转身,向前走两步,看着被Jake搀扶着的Billy,知道有人能够好好地照顾Billy,她就可以告别了。
她不是不爱Billy,她不是不知道Billy爱她,甚至Billy重病在身,他需要她,然而她已不属于这里,这里是Billy的家,以前也是她的家,以后,不再是了。
欢迎纠错。
p.s. Given Name MARTHA: From Aramaic מַרְתָּא (marta') meaning "the lady, the mistress", feminine form of מַר (mar) "master". In the New Testament this is the name of the sister of Lazarus and Mary of Bethany (who is sometimes identified with Mary Magdalene). She was a witness to Jesus restoring her dead brother to life.
看惯了美国的律政剧,看英国的律政剧感觉很不习惯。
给我的感觉就是英国的法律很不如美国,英国的法律体制也很不如美国——至少,在各个剧中展现出来的是如此。
美剧里大律师的定义是名气响,胜率高,律师的发展路线是争取成为合伙人;而在《皇家律师》里,律师的路线是成为皇家律师,而这个皇家律师,是需要考核的,考核也没有很清晰的标准,男主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落选。
在美剧里,大律师接案子靠的是自己的名气,完全不愁没案子,而小律师靠的是律所分配,只要律所经营得好,也不会缺案子。
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做指定律师——《傲骨贤妻》里女主在离开了律所之后,就做了一段时间的指定律师,虽然琐碎,不稳定,但是做好了收入也不成问题。
而在英剧里,律师的案子居然是由书记官分配的,有没有案子接,接什么案子,居然完全由书记官掌控——连皇家律师都是如此。
书记官的权利非常之大,小律师的日子非常难熬。
这给我的感觉就是,美国的律师体系是市场经济型的,而英国,还处于集权分配制。
法律上也有很大不同。
第一季里有一个案子,被告是一个雏妓,专做同性恋生意的小男孩,被皮条客所掌控着,被告有了一个女朋友,于是想离开这个行业,他敲诈他的一个客户,客户的父亲是一个知名法官,为儿子支付了几次封口费之后,不肯再被敲诈于是不付钱了,于是被告和女朋友一起闯入法官家里企图偷窃,结果撞上法官和他的妻子,纠缠打斗中法官被刺死。
真正刺死法官的是被告的女友,但是被告一力顶罪,因为女友怀孕了。
而女主律师打赢这个官司的理由居然是自卫——法官当时手持曲棍球棒攻击被告,于是被告自卫,失手杀死法官。
这很令我吃惊,闯入别人家里偷窃居然还可以算自卫!
主家人企图杀死持刀闯入的盗贼,这难道不是合法合理的么?
这也许就是美国和英国法律的不同。
我记得在美剧里,我看过一个案子,男主人开枪打死了踢门闯入的暴徒,都没开庭审判,直接就是无罪的。
而在英剧里,闯入的盗贼居然可以自卫,杀了人也可以被判无罪释放!
还有一个案子,是一个黑社会打手,被下令生生挖出了一个无辜者的眼球,这个案子女主居然也给他打成无罪了,理由是他如果不按照黑社会的命令行事他自己会有生命危险——这个案子也很令我难以理解,按这个说法,黑社会的杀手都可以无罪了??
还有一个案子,男主是控方——他们的体系里这一点也和美国很不同,美国的控方都是专门的检控官,而这个英剧里,律师有时候可以去做控方,有时候做辩方,很随意的样子。
男主是控方,控告三个年轻男子对一个女侍者性侵犯,他们把她按在桌上,扒掉了她的内裤。
三个被告各请了三个皇家律师,在法庭上对受害者极尽侮辱,盘问的问题都是什么“你当时的裙子是多长”“你当时的衬衫扣子有几个没扣”等等等等。
在美剧里,控方一定会提出反对,但是在这里控方就只能一声不吭……最后控方的胜诉也很荒诞,居然是靠控方搞到了一个不知什么证据,当庭威胁被告认罪——证据只给被告一个人看,都不展示的,然后控方就说,你要是不认罪,我就公开证据。
这操作也太扯了!
在美剧里,律师也会对受害者或者证人提出攻击性问题,但是吧,这个英剧里,不知为什么就把那几个皇家律师表现得特别丑恶,他们在法庭上,洋洋得意地问出那些问题,极度引发反感。
给人的感觉就是很Low,没有美剧里律师的那种专业的态度。
还有这个男主,他睡遍了律所里的所有女性,从皇家女律师到实习小律师一网打尽,实习律师跟他睡完了还在律所被其他男的哄笑,因为男主对外炫耀——就这样,他居然没有被投诉性骚扰!
英国的法律制度和美国和中国都有很大的区别,他们的检方是由律师来担任的,他们有专门的皇家检察,皇家检察署负责调查取证,侦查,然后把所有的材料提交给控方律师,再出庭和辩方律师对抗。
辩方律师不能单独的会见当事人,一定要和事务律师一起,或者是有事务律师在场的时候才可以会见当事人很特别的一个现象是,在中国或者在美国律师要案源的话都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要出去交际,要去各种应酬,但是在英国,这些事情都不是律师去做的,他们有专门一个职位叫做法务助理,法务助理,有分低级,中级,高级的应酬的事情都是法务助理去做。
法务助理把按拿来到拿到的案件材料直接交给律师,律师研究材料和证据,家去开庭,这样其实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中立,或者是一种司法公正才能真正做到不被主观因素影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而另一方面,控方也由律师来担任的话,其实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持它的专业性,因为回顾国的检方来说,使公务员体制内的平常接触的案件非常的单一,而且流于形式的偏多,所以专业水平其实有限,肯定是不及一流的律师。
大概是《Shark》之后看的最好的律政剧集了。而且英音确实更内敛迷人。
有的地方太专业 不懂 不过整个的明争暗斗 和辩护过程还是很靠谱的 billy是个好领导==
🤢
真他妈一般,跟波斯顿法律比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法庭戏荡气回肠,办公室politics暗潮汹涌,没有猎奇只有细节的稳扎稳打,maxine peake果然在本剧达到巅峰(妆容也太美了)。
真烂
外行看热闹
请给我S2!!!NICK小哥别失业啊!!!!!
太帅了M姐!!
EP2看不下去删了弃坑,不喜欢又蠢又腐的英国佬学美国佬搞什么精英白领剧,装模作样还费脑筋
绝对精彩~
看到不一样的法律,动物也适用
法庭戏很精彩。
不太喜欢,代入感不够。很多小情绪细节我是跟不上的,理解不了
看了三集,弃。跟美国律师剧比起来,太矫情了。特别是这个女主角,好像自己很有原则的样子,其实就是活不明白啊,矫情而纠结。而且庭审环节弱爆了,难道英国的法律界这么弱??为了腔调勉强多给一星. 2016.2, 陈文敏教授推荐我看这个剧学习法庭英文= = 好吧,Karma呀~
虽然说我真的可以做觉得法律英语英国版教材了。。但要不要大家点评都夹着英文啊。。老子真TM 反感夹英文。。。
不是我很喜欢的律政剧类型,重点不是在辩护上,而是办公室阴谋。
完全脱离逻辑一厢情愿的指控。编剧对司法庭审这块的功力还太欠火候,毫无逆转毫无嗨点,证词盘问都写得非常蹩脚。第二个就是官司的题材很差,每次强硬升华剧情的时候都让人尴尬症发作。so,办公室宫斗戏。非常失望。
案件和辩论内容真的有点儿都太弱了,但整个剧情走向和各个人物性格塑造都还可以,尤其第一集有泪点所以索性6集一口气看完了。
同样是以女性为主角的律政剧,个人认为比the good wife更好看。